“成立调查组的事情,我觉得还是从长计议的好。领东高速出现的一些问题,我们完全可以进行内部处理。否则……会对于我们省的声誉的也有影响,大家怎么看?”
王博远缓缓的说道,让在座的所有人心里顿时就是一动。
他这样说,其实就等于是投降说软话了,甚至都有些哀求的意思,这对于王博远来说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也是在座的所有人第一次看到,自然心里震惊不已。
领东高速公路到底牵涉到王博远什么了?为此居然会这样舍得下面子?低下了他那一直都高昂着头?这其中的奥秘可真是太吸引人了。
“我觉得应该成立调查组,对领东高速进行彻查,把所有事情弄清楚才是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任的态度,否则我们都将会是中南省历史的罪人。”
就在大家都保持沉默,心里暗暗思忖王博远究竟牵涉进领东高速事件有多深入的时候,又有一个人开口说话了。
内容虽然没什么实际的意义,口号性的东西居多,可也明确的表达他的意见,是支持陈鸿飞的,最最关键的这个人是——王胜俊!
一直都是王博远心腹以及得力助手的王胜俊,竟然在如此关键的时刻反戈一击,根本就让任何人都想像不到。
王博远自然也没想到,当时就睁大了眼睛,诧异地看着王胜俊,张了张嘴似乎想什么,可最后还是闭上了,微微冷笑起来。
陈鸿飞当然更没想到王胜俊竟然会支持自己,错愕之后心里就是一阵的狂喜。
看来这次选择领东高速做为突破口,真是一个无比明智的决定,王博远已是树倒猴狲散,王胜俊开始选择站队了。
想到这儿,陈鸿飞转头看了看一直保持着沉默,好似佛像般的其他四位常委,心里充满着自信,王博远这次终于是到了落幕的时候,从此中南省就是他陈鸿飞的天下。
正文第一百九十章完胜
书香屋更新时间:2013…7…52:47:06本章字数:3285
王博远心里是一片的悲凉,这算是四面楚歌吗?就连一向号称最忠心的王胜俊也背叛了,看来事情真的已是无法挽回。
王胜俊扳着脸坐在椅子上面,看着前面桌上的报告书,似乎都能够从上面看出来花来,根本不看王博远瞅过来的目光。
其实王胜俊也是不得已而为之,领东高速的事情如果翻出来,可不会小了,估计一大批人会为此付出代价。
做为主管经济建设的常务副省长,他可犯不上为李则会背这个黑锅。
另外,眼看着王博远气势已经不在,落入到下风,更被陈鸿飞抓住领东高速的这个命门狠打,这一关恐怕是很难过得去。
王胜俊也需要重新选择站队,相信陈鸿飞也肯定会了解的。
再怎么说,常务副省长的位子那有省长好。如果陈鸿飞掌管省委,那省长的位子,还不得由他来坐?
如此也就只能对王博远说对不起了,王胜俊面无表情,心里已经有了决定。
虽说王博远对他有知遇之恩,提携之情,更有多少年维护之意,可是官场就是官场,关键时刻一切都不如自家前途重要。
不得不说,王胜俊的临场倒戈,对于王博远的影响是巨大的,也是对其他人的一个重要提示。
整个会议的气氛已经完全被陈鸿飞所掌控,王博远虽然做为一把手,也已是无力回天。
“表决就不必了,调查组可以成立。”王博远冷着脸幽幽的说道,眼神扫过在座的这些人。
除去傅辉军和陈鸿飞之外,没有一个人敢于和他对视的。
“今天的会议就到这里吧,我还得回去向中央做电话汇报。有问题的话,下次再议。”王博远起身走向会议室门口。
这也是他一把手的权力,可以随时中止会议。面对已经明显劣势的局面,硬顶着要求表决,从而得到失败的结果。
这样的羞辱,王博远并不想去承受,所以干脆就宣布会议中止。
其他人都没有动,看着王博远缓缓的走向门口。
王博远那原本挺拔有力的背景,已经变得有些佝偻,老态尽现。
“王书记,关于调查组负责人的事情……我们是不是再议一议?”陈鸿飞突然开口说道。
王博远身子一顿,没有转头,只是挥手说道:“你们定吧,回头交给我看一看就行了。”说完,他的身影就消失在会议室的门口……
“婷婷,我觉得你这个决定还得再考虑一下,去边境执行缉毒任务实在是太危险了,你又是一个女孩子……根本不合适。”杨学斌拉着付婷婷的手,恳切的说道。
他的心里真是很担心付婷婷的安危,毕竟前世他也在南方边境待过的,知道那里的环境之险恶,就和内地根本是两个世界。
特别是付婷婷要去做的缉毒警察工作,应该算是危险程度最高的一种,每年都会有公安警察因公殒命。
除此之外,南方边境的生活环境也是极差的,目前发展得又落后,付婷婷是一个女孩子,去到那边会吃太多的苦,杨学斌自然是不会舍得。
现在沈怀龙借口出去再点几个菜,留出空间给杨学斌劝解付婷婷,可是效果看起来并不怎么样。
付婷婷根本就是不为所动,“生活环境差我不怕,忍耐一下就过去了。危险性高也不要紧,就当是锻炼了。”
“你……怎么劝你也不听是吧?总之我是不会答应你去的。”杨学斌真的有些生气了,声音也开始大了起来。
付婷婷却笑得越发甜美了,拉着杨学斌的手带着几分撒娇的语气说道:“学斌,我知道你是关心我,不想我有什么危险。可是你也得尊重一下我的志向吧?我可是想要当一名最优秀的人民警察的,你可不要打击我的志向。”
阅读重生之仕途风流最新章节 请关注书趣阁(www.sqge.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