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你自己已经是大龄剩女了么!你还敢带着个拖油瓶?!”
可是我知道,我不能去骂阮云瓷傻。虽然我一直就觉着这姑娘挺傻的。不光傻,还死心眼。因为,我们都傻过。
其实,我知道云瓷为什么回来。
就像当初,她问我为什么一定要一次又一次的去昭市。即使不联系司绍,不联系周明亮,不联系任何人,即使自己抱着画板漫无目的的满城临摹古迹,也要一次又一次的独自跑去昭市,又独自回来。
我说,因为这座城里有一个人,我每次一想到自己离他如此之近,就算不见面,内心也觉得无比安宁,平静。
对我来说,昭市有一个人。对云瓷来说,这里,也有一个人。
人这辈子,有一个人,与他有关的事情你都会无怨无悔的傻着去做,其实是很幸福的。
因为有些人已经不会傻了,不敢傻了。
心老了,乏了,累了,死了。比傻了更可悲。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晚上出去吃饭,提前发文。这章字数少,多更一章。不霸王的读者最有爱了。
对了,关于阮云瓷姑娘,和她的小女儿夏暮歌。这是另一个故事了。
《蓦然回首》是怎么来的呢……是我看了一个闺蜜的文——《歌尽何处》之后决定写的姐妹文。闺蜜的文暂时还没有公诸于众,只在小范围内传阅。那是关于阮云瓷和夏暮歌的故事。许棠歆是《歌尽何处》里面的一个配角。我很喜欢这个姑娘。于是拿来写文。
至于《歌尽何处》有没有完结能见天日的一天……我还真说不好。但愿有啊。
、第3章
三
我的初恋来的很晚。在四年前。那时我刚刚上大三。
其实,那只是名义上的初恋了。
人如果已经错过了那个懵懂的不顾一切的年纪,错过了那个单纯在学校里牵着手上自习的年纪,也就错过了那个真正青涩的初恋的年纪。
跟我身边的姑娘们,除了温长空这样的怪胎比,我已经算是黄昏恋了。
可是我从来不觉得后悔或者可惜。我这个人,朋友平时会用风骚这样的形容词来对付我,但认真起来的时候,大多数人都跟我说,许棠歆,你是个冷静而且理智的人。
好吧,姑且算她们说的是对的。我是当真觉得,人没有在太年轻的时候碰感情是一件好事。因为那个时候,按照我的理解,自己都不能对自己负责,就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要干什么,想干什么,存在有什么价值,三观不成熟,哪有力气和精力去喜欢别人呢?喜欢了也喜欢不出个好来,最后结局肯定不怎么欢喜。
这和早不早恋没有关系。这和早不早熟有关系。
一个人得足够成熟了,才有资格去喜欢别人。这样才不会在爱上别人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
我和温长空,高中时候天天混在一起,看小说看动漫上自习做卷子,日子过得特别快乐。真的,我们在一所燕市最好天才最多最变态的高中,可是却度过了最愉快最简单的三年。
至今,我们是为数不多的,如果可以,愿意让时光倒流,回去重新来过这三年的人中的一份子。
后来,几个好友大学去了外地,我与温长空留守燕市,继续过着开开心心,没心没肺没烦恼的单身女人的生活。
很多人不理解单身女人有什么可开心的。不理解的人恐怕一辈子也不会理解。
一个人,你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能干什么,知道自己想干什么,有生活,有学业,有娱乐,有朋友,有亲人。这已经是多么富足的一个人了,那他有什么可不开心的呢?
这要是还不开心,那也太他妈矫情了!
人啊,要多少是多?要什么自行车?!知足常乐吧。
所以,真的,没遇上司绍以前,我就过得可开心了。
我的日子无比简单,上课,吃饭,看小说,看帅哥,讲笑话。我不漂亮,可是朋友很多。不是学生干部,可是一开口总会有人来帮我。我成绩上了大学之后一直平平,可是也没挂过科。我晚上吃晚饭,就揪着温长空在寝室楼下一圈一圈的散步,喝奶茶,逗野猫。
你敢说这样的日子不够开心么?谁这么想谁欠收拾……
然后,大三的那个暑假。我遇到他了。
在遇到他之前,我已经足够幸福。
我想这就是爱情吧,就是在你已经很幸福的时候,你突然遇到一个人,想和他分享这一切。所以爱情让一个本来就很幸福的人更幸福。这个时候,你根本不会想到从对方身上得到什么,有付出的欲望,这才是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是让一个本来就完整的生活变得丰富,而不是让一个残缺的生活变得完整。后者的关系是畸形的,病态的,很容易让两个人变得互相捆绑,最后很可能,大家都不是很愉快。
那时候一到周末我去温长空家找她胡侃的时候,就能看见温长安兢兢业业的坐在电脑前,带着耳麦,时不时说着一堆类似分配任务的话,然后十指灵活的在键盘上健步如飞。我很好奇的凑过去看,只见一堆长相妖魔化的人物在群殴一只长相更加妖魔化的怪物。温长安的电脑界面充斥着各种图标,复杂高深。
我坚持认为上了大学不玩一次网游的人生不完整。而且那时候我突然对网游这个产业充满了兴趣,坚持要写一篇对比国内国外网游市场的英语论文。于是我软磨硬泡,让温长安带着我一起玩游戏。
温长安是公会的会长,有一个特别贱特别骚的名字,叫做“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是个盗贼。温长空最初也建了个盗贼,名字是“穿过你的衣兜的我的手”。
温长安见了,怒道“你不许和我同时出现!”
温长空不以为意,嚷嚷着说“怎么啦怎么啦?我劫财你劫色,我比你敬业多了!”
然而最终事实证明,温长空没有什么敬业的机会,因为她这个懒人在升级到34级的时候就死活不肯再继续玩儿下去了。嫌累。
于是,她继续跑去捧着一堆耽美漫画小说厮混,过着昏天暗地的又腐又宅的日子。
我兢兢业业的到处找人带我刷本升级,过着和爷们儿一样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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