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着马向她走去。凑巧的是,我胯下骑的马是白马。结果她误会了我的身分,无法形容她仰望我的时候,那脸上的表情和眼神。不应该的是,我不应该问她喜不喜欢骑马,结果她说喜欢非常喜欢。我只好说我请你骑马。因为她毕竟是业主的朋友,也算我们的客人。她说她从来没骑过马不敢一个人骑,但是又非常想骑。我说那只好咱俩骑一匹马了,我扶着你。就这样她上了我的白马。天高云淡,春暖花开,一男一女同骑一匹白马,散步在大草原上,这画面在电影里大多属于爱情戏吧?到晚上吃饭的时候,她巧妙地坐到了我身边,酒桌上我们也紧挨着。跟内蒙人在一起喝酒,感觉最大的特点是喝酒必唱歌。能看出来她是一个场面上的女人,酒很能喝,话很会说,唱歌更是出色。酒桌上有人叫她小张,这时候我才知道她姓张。还有人叫她张小姐,我就不明白她到底结婚没结婚了。她很关心我,见我额头上冒汗了,便从桌子下面塞给我一块手绢,让我擦汗。手绢里夹着一张纸条,写着她的名字和联系电话。也许是她刚才去洗手间写的。酒席散时,她让我把她的手绢还给她。可能我这人天生的喜欢美女——有人不喜欢吗?于是好占女人便宜,说什么我也没把人家的东西还给人家,还美其名曰:“留个纪念吧。”她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个建议。真不知当时我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留下她的手绢呢?怜香惜玉是好男人的标志,但也不能排除好色的本能,何况是在酒后。
好在我第二天酒醒之后,一头扎进了紧张的工作中,并没把她放在心上。我没结婚也没女朋友,不能乱来的,以免败坏了名声。我把她留给我的电话号码给扔了。手绢没舍得扔,因为我舍不得里面的感情。虽然我不打算让这段感情故事继续发展,但是人家给你的爱,你必须珍惜。我不是一个相貌堂堂魅力十足的男人,我认为我不给她打电话,故事也就到此为止了。可是,半个月后,她把电话打到我们项目部来了,而且一连好几天。一个男人长时间出门在外,远离亲人,忽然出现一个人关心你爱护你,你就会很感动的。后来我们就开始单独见面了。我们一起去公园,逛商场,到草原上骑马,使我原本单调苦闷的工地蹲点生活,变得多彩而浪漫。但是,无论怎样浪漫,我在心底里也不能够完全接受她。她看起来很年轻,实际年龄比我大8岁。有老公,有孩子。而我当时只有二十六岁,还是一个没结过婚的“童男”。她对我越是百般呵护,越是亲热妩媚,我的心里就越发愁,发愁甩不掉她了。我总是想尽办法拒绝她任何理由的邀请。拒绝她是出于理智的思考。可是从内心来说,我恨不能天天和她在一起,和她在一起,她总是哄我、爱我、事事让着我。为了让她不再爱我,我甚至无缘无故就跟她发脾气,而她总是原谅我。半年后,工程结束了。临回北京的那天,她为我饯行。把酒相望,眼泪汪汪。
我问:你为什么要对我这样好呢?
她纠正我说:不是我对你这样好,而是:我是这样的爱你……
我还是不愿意跟她使用“爱”字,我问:为什么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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