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一女约会,在同一房间里呆了一宿而没发生关系,你信吗?我相信。因为这对我来讲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上一次是在初恋失败后,我的第二个女友约我到她家里陪她一宿,她说她一个人夜里很害怕。至于为什么那一晚她家里人都不在家,我就不介绍了。她是一个苦命的女孩子。前半夜我们看电视,后半夜两人都困得不行了,于是上床睡觉。那时候的她“情窦初开”,而我属于“青豆”未熟。我对性还充满敬畏。虽然做梦都渴望吃到伊甸园的“苹果”,但是我连她的“奶”都没吃过,拥抱、接吻、长时间搂着这些事,还是从这天晚上上床以后才开始的。一是怕她不愿意,伤害到她;二是认为爱情与肉体无关,即便与肉体有关,也是结婚以后才有关。然而,“小弟弟”是原始的,它没有思想,不懂什么“神圣、精神、纯洁、高尚”这些理论,更不情愿遵照执行;它蛮横无理,“蛮横”到当我第一次从背后温馨拥抱女友的时候,它把我的女友的腰给“硌”着了,害得我的女朋友感动地问:“怎么,你腰里别着凶器呢?”她这样问不是没有道理,因为她是一个人在家睡觉害怕才叫我来,叫我来是保护她,所以,她说我身上别的是“凶器”——比如匕首、电棍之类的——也不算她智商低。她的感动也很正常,如果有人为了保护你而暗藏武器准备随时跟坏人拼命,你也会感动的。只不过她“凶器”这个词用得不够准确,不符合法律概念,比如电棍,在警察手里叫武器,在罪犯手里才叫凶器。当时我很害羞,不知怎样跟她解释,但心里面偷着笑,笑她的天真,也庆幸自己找到了这么纯洁的女朋友。现在回想起来,我那时候虽然不天真了,但还傻得很呢。我说:“不是凶器,你别管了。”她还很倔,说:“不管哪行!你要是拿它出去跟人打架怎么办?”我说:“你放心,在大街上打架,我不敢把它拿出来用!”她说:“不行,你必须马上把它扔了!”她关心我,怕我惹事,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割身上的肉——我舍不得!为了表示我很听她的话,也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我离开床,下地,向厕所走去。她指示道:“从厕所窗户扔出去,小心楼下有没有人!”
我进了厕所,把厕所的门咣当一声关紧。窗户就不必打开了,因为把“凶器”扔出去我办不到,我不是外科医生。我能办到的,就是让“凶器”变小,变软。让它变小的方法人人都会,在此我不介绍了。等我打开厕所的门,刚探出头来,她在床上听到了动静,问:“吓死我了,你扔了吗?”
我垂头丧气,说:“扔到九霄云外了。”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此时我没有“欲望”了。我向床边走。她忽然将身子转过去,背对着我,说:“你可不知道,我一看见打架的,腿就软,看见打出血了,我都能晕过去……”
那时我年轻气盛,但流血斗殴的蠢事,轻易还是不做的。我说:“你放心好了……”我上了床,与她保持一定的距离,躺下。她什么话也不说了,但是夜静更深,我能听到她急促的呼吸声音。过了好半天,我问:“你睡着了吗?”
她还是不吭声,那急促的呼吸声,我也听不见了。思想家告诫我们说:“于无声处听惊雷”。我没听到惊雷,但我感觉到了她在偷偷地笑。我顿悟:她是不可能不知道男人的秘密的,至少应该知道一点,只是她还不敢确定,或者不好意思确定。直到有一天我们把对方的身体都看明白了,她才半真半假地交待说:“我过去只见过小男孩的那个,所以就认为大人的那个,也跟豆芽菜一样的!第一次看见你……那么大那么硬,真吓了一跳!”
我后是结过婚的人,不管丈夫的“那个”是不是“豆芽菜”,她都是一个“过来人”。“过来”的女人还要这样处处对我设防,是出于一种什么心理呢?要弄清楚这个问题,恐怕要动用历史的、遗传的、心理的、文化的、甚至人类学等等很多方面的知识吧!我学问有限,怕是一辈子也搞不清了。只记得现实世界里的第三花园的第一个夜晚,我后躺在她自己的床上睡,被子裹得严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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