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发出了两个声音:“你,啊……”然后笑嘻嘻地向我走来,抬起胳膊,递给我一杯咖啡,说:“赶紧去写吧,不要有非分之想。”
她的声音里,有抱怨。她抱怨什么呢?抱怨我不敢用强奸犯的手段逼她就范?还是抱怨我对她的爱太过执着?关于这两方面,我是有过“惨痛”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的。想当年,我二十几岁,那时候年轻,年轻时我们不懂爱情,却总以为自己懂了。那一次我和几个师傅出差,住在甲方招待所,吃在招待所里的小食堂,甲方给的待遇很不错,全免费。吃是有标准的,每人每天10块钱。那时候的10元钱,约等于现在的100多。厨师每天变着花样给我们做,还经常征询我们的意见,问喜欢吃什么,喜欢吃什么就给我们做什么。这本来很正常,因为那时候我们单位在全国还没有什么竞争对手,来到哪里施工,都是很受重视的。可师傅们偏偏爱拿我开玩笑,说厨师的这一切“热情服务”都是冲着我来的。因为厨师是个女的,看样子和我年龄差不多。有个师傅还问人家:“姑娘,你结婚了吗?”姑娘脸一红,回厨房了,不给他续问“有对象没有?”的时间。那时候我还没有对象,这一点师傅们是知道的。事实上不能怪师傅们拿我开玩笑,我确实很喜欢那厨师姑娘。第一我感觉她不是厨师而是西施,第二我认为有她做老婆,这辈子“口腹之欲”就有保障了。《吕氏春秋》上说:“耳之欲五声,目之欲五色,口之欲五味”,她长得漂亮,酒菜做得喷香,说话的声音也很悦耳。她说的是一口纯正的东北话,我老家在东北,听到东北话,就有家的感觉。所谓“六欲”:“生、死、耳、目、口、鼻也”。我对“生死”可以“置之度外”,她“耳目口”已经能满足我了;至于她身上的“烟熏火燎”味,当我第一次看见她辛勤工作的时候,就已经被“吃苦耐劳”这四个字给驱散了。我对她,可谓“一见钟情”。那时候的我,已经发表过几首诗,并且发表过几首诗,就拿自己当诗人了。当时某出版社出了一本诗集,虽然上面只有一首诗注明是我写的,但是我却签完了自己的名字,便把众人的诗当成“伴郎”送给那姑娘了。看到她满脸“相见恨晚”的样子,我当晚又写了一首诗:
两只鸟儿,一雄一雌。
他们相遇后便结伴飞翔——
雄鸟高唱:
看啊,群星间搏击着一只鹰,
荒原上盘旋着一只鹰,
高山上屹立着一只鹰,他们都是这只鹰:我!
我以有力的翅膀扶正行星的走向,
我以钢铁的双爪告诫峰当向上,
我以正义的目光威慑豺狼的张狂!
雌鸟说:我不懂你的理想,你为什么还要与我一同飞翔呢?
雄鸟回答:没有你时,我从未如此地歌唱……
后来,这首散文诗也发表了。但是那厨师姑娘,早已经不知去向。这都怪我爱得太理想、太坚贞、太尊重、太顽固不化,结果把“到嘴的肥肉”也给逼成了“天鹅”飞走了。哈哈,不知自己是谁,就只配做“癞蛤蟆”。对待爱情,一定要坚贞是没有错误的。问题是:你要弄清对方是为了爱情,还是为了肉体。那厨师姑娘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把她说成是“到嘴的肥肉”呢?
且听下回分解。今天太晚了,天快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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