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竹意睡的很沉,不会发现自己的到来。因为她在这儿的洗澡水里都被放了花瓣。花瓣五颜六色,有一种是能加深睡眠的。所以,竹意洗澡的时候,花瓣里的药份会通过皮肤渗入到身体里,然后会慢慢睡着。睡得很沉,但是没有副作用,睡一觉醒了,会什么感觉都没有,还会神清气爽。
这种法子,是自己有一阵睡不着,木子嘱咐蔡云给自己用的。
只是想到这儿,又不由的要想起木子,你去孤绝峰找到千子里了么?还有蔡云,我居然被你的忠心耿耿给蒙蔽了。等我回去,你就等着好好受罚吧。
南宫凌一边想着,一边把竹意又往怀里搂了搂。
她不用面具,不用假皮盖住的脸真好。肌肤白皙清透,摸上去光滑的好像豆腐,真是不忍撒手。摩挲了一会儿,又使劲把竹意禁锢在怀里,搂着紧紧的,好像搂着自己的全部生命。
你是我的皇后,你一定不能在这儿做北齐的王!我知道你心里是有我的,我现在知道错了,真的错了。只要你不做北齐的王,我以后都听你的。
随着南宫凌对竹意迷恋的一天天愈来愈迷恋,随着竹意的身份一天天强大,南宫凌起初的想法也在一点点变得卑微。从最开始的想要完全掌控,到现在,我都听你的。这是一个多么大的心里跨越。但是这一切,竹意都不知道,反而还在温暖的怀抱里,睡得踏实而安静,好像这就是自己最信赖的港湾。
第二天,竹意醒来浑身舒坦,神清气爽。洗漱之后出门问她爹在哪儿。有下人指引着竹意来到后院一厢房。打开房间,房间正中停着一口冰棺。冰棺透明,里面的百里冥轩已经不再是山洞里肮脏不堪,不能直视的模样。
身上穿的是北齐太子的服饰,明黄,胸前用金线绣着一条盘龙。白玉缎带,玉底龙靴。头上的头发被梳理的一丝不苟,束在一金龙发官中。面容虽然还是深陷,干瘦的如骷髅,但是因为洗的很干净,显得不那么可怖吓人。尤其是仔细看那眉眼,依稀能看出二十年前是何等貌美如潘安一样的男子。也就是现在百里云锡的模样。怪不得当年,娘亲会对百里冥轩一见钟情。就是自己,当初不也是对百里云锡一见钟情了?
那时候,娘亲看见百里云锡的时候,就知道他是北齐皇室的人,所以才嘱咐自己不能和百里云锡走的太近,甚至还让自己发誓的吧。只是那时候自己还不理解夏玄月的做法,还傻傻的以为爱情最伟大,都差一点忘了誓言。
“爹,你真帅,你这样去见我娘,我娘一定会被迷的神魂颠倒,再一次对你一见钟情的。”竹意趴在冰棺上对着百里冥轩喃喃自语。
南宫凌从后面进来,“抱歉,本来想去皇宫拿一套北齐王的龙袍的,但是最后还是去太子府拿了太子的莽袍。因为你爹毕竟最后还只是太子,没有坐上王位。”
“没事,我爹不会计较这些。他现在或许更想平民百姓一样,做一个普通人,和我娘安安静静的过一辈子。”竹意起身看着南宫凌,抿了抿嘴,还是说了一句:“谢谢。”
“谢我什么?是装殓了你爹爹,还是之前换脸在你身边的保护?”南宫凌故意坏坏的挑起唇角问道,
“都有。”竹意诚心的说着又看看冰棺里的百里冥轩。“我想等这边的事情了了,带着我爹回一趟南燕,将我爹和我娘在玉蜀山上合葬。”
“好,好。让他们合葬是最好的选择。”南宫凌忽的又看到了希望。等她回到南燕,自己是不是就能留下她了。
竹意离开厢房,南宫凌嘱咐下人看管好棺材,两人到前院开始商量接下来要做的事。
南宫凌亲自给竹意倒了一杯茶,开始先讲起虎符的来历。
“经过黯月的探查,北齐虎符管辖的十万精兵在北齐北麓的一个山谷里常年驻扎。他们在那儿已经有百年历史,据说,最开始是由一个叫烈虎的人领导的农民起义军。这支起义军当时直接打到利州,清剿北齐王身边的两大奸臣,肃清北齐。本来烈虎可以称帝,但是他无心江山,便扶持新帝登基。
新帝准备封烈虎为异姓王,也被烈虎婉拒。之后烈虎便带领着弟兄来到北齐北麓的一片贫瘠的山中生活下来。他们自给自足,不需要朝廷的俸禄供养,所以也不听从皇上的命令。他们闲时候是普通的庄稼汉,乱时候,是保家卫国的强悍精兵。
之后的历代北齐王都对这只虎符兵是又爱又怕。而这样,更加震慑了北齐王对北齐的管制。害怕又不能围剿,国家若是内乱,外人必定会趁虚而入。
二十多年前,烈虎的曾孙下面无后,曾孙便在北齐皇室选中百里冥轩将虎符赠与他,然后,现在就到了你的手里。”
竹意翻看一下虎符,“那现在,我们似乎应该去那山谷中,看看我的兵去了。”
“你若决定了,我们今天就可以出发。”南宫凌也觉得,现在还是看看这支兵再说。
烈家兵骁勇善战,是忠勇之士,但是毕竟过去了那么多年,而烈虎的曾孙把虎符给百里冥轩又过去了二十年。那些兵还有多少在,战斗力如何,还是不是听命虎符,都是一个未知。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第三十一章烈家七公
两人都是行动派,说走就走。
各自背了包袱出了利州的时候,竹意问明白要去的目的地后忽然乐了:“原来那个山谷就紧邻孤绝峰,我们运气好,说不定还能碰见木子呢。”
南宫凌一听,心里闷了一下。虽然知道木子和竹意就是很好的朋友,但是被这样高兴的记挂着,还是很不舒服的吧。
“嗯,希望能碰见。”南宫凌口不对心的说着。但是随即又想,还是碰见的好,那样竹意就能服用千子里,早早的身体恢复健康了。
人生何处不矛盾啊。
两人以前已经有一起出行的默契。所以这次一样,休息的时候,竹意就去捡干柴,南宫凌就去打野味。然后两人一起烤肉,说说笑笑,天南海北的扯。然后会一起在火堆边睡觉,半夜睡冷了,两人不知不觉就用身体相互取暖。当然,这样无耻的行径又是南宫凌主动的。
当然,野味也有吃腻的时候。吃的看见兔子都反酸水的时候,就开始吃野果子,不然就到路过的村子或镇子,多准备一些包子馒头。
“你说你男人南宫凌现在要是来北齐找你,你会怎么办?”沿途无趣,南宫凌试探的问竹意。
竹意深呼吸一口气:“咱现在不是有凌墨寒大帮主在身边护驾呢么?你既然有胆子说要追我,该不是连情敌都对付不了吧?”
问题踢皮球一样踢到了自己身上。南宫凌暗暗想了一下自己打自己的场面。
“我自然不怕你男人。再说,你男人有江山要坐,有千千万万的百姓要管着,自然是没有时间和精力来找你的。不像我,闲人一个,想去哪儿都行。”
“是啊,在他的心里,江山比什么都重要。江山只有一个,女人遍地都是。只要是稍微有脑子的都知道怎么选择的。”
竹意幽幽说一句,接着大步的走起来,再也不想和南宫凌讨论这个问题。
南宫凌从竹意的言语和神情中,看到了希望。她的叹气和落寞,是因为南宫凌未有把她放在心里。那有一天知道自己很真很真的把她放在心里,是不是会感动的一下子扑到自己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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