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了一些日子,徐先生果真取道广州而回。他在青岛度完两个月假之后,就直接飞抵厦门,为郑先生选购别墅,那边的一切都是他一手料理的,实际上郑先生的所有私人事务,也都是他亲自负责的。他到来后,并不跟我们住在一起——他自己在市区有房子。他的年纪与林医生差不多,温文尔雅,气质不俗。他已结婚,妻儿都在广州。他给我们带来的消息是,海边别墅所有手续都已办完,只差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尚未完成,检测报告要两星期后方能出来。他的意思是,他还要回厦门一趟,着手办理聘请保姆和看门人的具体事宜;待一切事项都安顿妥当后,再来接我们。郑先生同意了。
短暂休息两天后,徐先生又马不停蹄地启程了。现在到哪儿,在什么地方安居,我都无所谓了。我的心彻底灌注在郑先生一个人身上,凡是他需要的,便是我所希望的;只要是他的意愿,我都没有异议。相爱的日子甘醇如蜜,那段辰光里,郑先生热情磅礴,柔情似水,充分表现出一个热恋中人所特有的情潮。我从来没被人这样爱过,也从来没有人如此待我,我们都被对方所陶醉。郑先生像一本耐读、迷人的书,他才情峭拔,知识面比我广,我发现他身上永远有新的东西值得我依赖,值得我尊重,我愈爱他,愈觉得无论对他怎样信赖和尊敬,依旧感到有些欠缺。当我们拥抱的时候,幸福感阵阵袭来,那感觉越是无与伦比,我越是难以割舍,这种感觉使我对于他的一切都更加倾倒了。
一个宁静的傍晚,我和郑先生坐在小客厅的长沙发上,互相依偎着。苍穹的颜色越来越深了,窗外薄雾缭绕,露水浮地。百合色的雾幔弥漫着草地汁液的清香。因为是星期六,小崔回父母家去了,他每星期有两天的假日。自从我和郑先生在一起以来,他的假期更多了,差不多等于放长假。老王在屋后果园修整草坪。林医生和田嫂也都离开了,容嫂在楼上。近晚的别墅比任何时候都更显得诗情画意。
“植莉,”郑先生拥了拥我的肩头,问。“再过两个礼拜,我们就要离开这儿了,紧张吗?”
“有一点儿。”
“平常很少出远门的人,假若要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往往会紧张得连觉也睡不着。但如果是像我这样经常外出旅游的人,就不会把它当一回事了。”
“我们非得离开这里吗?”
“嗯,——知道这个弹丸之地有什么问题吗?”
“有什么问题?”
“就是太小了,有点儿什么事,全城的人都知道了。”
我想起今天早上林医生来过,走之前,他跟我讲了白伟夫妇的一些情况。
“白伟和他太太离婚了,这事是真的吗?”我问。
“我原则上不过问别人的私生活,不过——这事我马马虎虎知道一点,是真的。”
我不禁沉吟起来。假如他俩真心相爱的话,就会相依为命,在这个关键的时刻互相安慰,互相体贴。他们没有做到,真让人惋惜。
“我听林医生说,你们去看望过白伟两口子了?”
“去过了。”我简单复述了那天的情况。“他们双方都很痛苦,”我说。“你相信时间能治愈伤痛吗?”
“我不是很相信,最好你也别信。”
“真是太不幸了。偏偏这样的事情,让他们碰上。”
郑先生讥讽地笑了一下。
“我有幸相识的人,有一半都离婚了。在我认识的人当中,没有一个是真真正正幸福的。人总是想得到他得不到的东西,真是可悲。”
“如果两个人互相理解的话,有什么事情不能克服的呢?”
“理解不总是管用的。风习变了,人的心态自然而然也会改变。不过,我知道你是不会变的,你跟这种时尚的风气不沾一点儿边——我要把我的余生托付给你,我可以什么都不要,就是不能失去你;只要有你一个人依恋我,思慕我,就足够了。”他突然问我——“你的户口在哪儿?”
“清水镇。”
“等等——什么镇?”
“你不知道的,是我的老家小镇。”
“不在这儿?”
“不在——怎么了?”
“没什么,这样更好,那么,我们就不用在这儿结婚了——我的户口在广州,我们到广州结婚——然后直接去厦门,看样子——”他喃喃自语说,“事情正按着我的计划在进行着呢!”
他用胳膊紧搂着我,我扬起睫毛望望他,发现他的眼睛亮如火炬,他俯下脸,和我的面颊紧紧贴在一起。
我们正这样呆着的时候,一辆破旧的桑塔纳驶到别墅的大门外。因为没有人给汽车开院门,车里的人只好熄灭引擎,从车上下来。没多久,这个人便如入无人之境,进到庭院里来了。
“谁来了?”郑先生问。
“是冯志。”我说。
“他居然又来了,”郑先生说。“这个人真不是省油的灯啊。”
“如果你不想理睬他,我打发他走。”
“不用躲他,比他坏十倍的人,我也见过。让他进来吧!”
我自己是不大愿意放这位老兄进来的。从我内心来说,这个人居心不良,心术不正,我不喜欢他,不管他说什么话,我听了都不舒服。他给我的印象是,他说的十句话里头,有九句是粗俗可厌的。
说到他,不能不提提另一件事情。小崔和杜晓雨新近过往甚密。杜老板似乎很赞许他俩这种关系。近日,我亲耳听到他对郑先生说,他要把女儿嫁给她自己喜欢的人。他还说,小崔虽然是个司机,但这个小伙子品行端正,他还是蛮喜欢的。郑先生对此事也持支持态度。冯志本来在杜小姐身上下过一些功夫,如今什么也没得到。
我给此君打开门,他用猜忌多疑的眼光乜斜了我一眼。进门的时候,他装出一副比往日还要神气的样子。郑先生坐在大厅的一张沙发里,等着他。
“郑先生,”他说着,来到郑先生的身边。郑先生听到了,但并未请他坐下,他就只好直立在那里。
“你今天是以什么身份来找我?”郑先生问。
“郑先生,我来看看你,都不行吗?”
“我觉得你来我家很奇怪——不是吗?”
冯志狼一样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郑先生,目光十分诡秘。
“郑先生,我们主雇一场,”他用一种比他的目光更加诡秘的口吻说,“我来关心关心你,你觉得很奇怪吗?”
“有什么事你就快说吧!我还有别的事情。”
“我知道你很忙。不过——你还记得你曾经说过的话吧?”
“怎么——我有什么没兑现的吗?”
“我记得你曾经说过,你会考虑重新聘请我。”
“你记错了。我记得我说的是,我以后再考虑这件事。”
“好吧,算我记错了。可我现在就想听听,你到底是怎么考虑的。”
这个人的脸皮简直比城墙还厚,像他这样死皮赖脸的,我还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他抱着要看看郑先生被挑衅是什么反应的态度这样说话,使我对他今天来的目的起了很大怀疑。
“现在不行了,”郑先生从容不迫地喝了一口茶后,说。“我们已经谈过了。”
“你这么说,是不想帮我了?”
“我说过,就这样了。——没事的话,你可以走了。”
冯志面颊神经质地抽搐了一下。
“你对我的态度很不好!”他咬牙切齿说。“——这对我不公平,你知道吗?”
“我不想再争论这事了,”郑先生说。“我帮不了你,别浪费大家的时间了。”
冯志带着气促咻咻的苦恼神气,开始在大厅里走起来,他走过来走过去的,气得脸都变了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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