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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47
两个月了,李瑾泽还是没醒,院方已经确定是植物人了。我为他办了转院手续,那是一所专门治疗和护理植物人的医院。那的设备很好,护工也是医院分配,可以说是只要送去病人和钱,剩下的就不用你操心了。
他的眼睛睁开了,目光低垂,黯淡无神,手有时会摆动几下,好像在告诉我他还活着。
还记得他刚睁开眼的时候我惊喜的心脏差点停止跳动,欣喜万分的叫来医生,可医生说这是植物人的正常现象。我仿若头上被泼了一盆凉水,那种感觉,失落至极。
医院推行“温情疗法”,就是要家属常与病人沟通,以此唤醒他们。我每次去看他的时候都穿的很精神,把自己弄得很好看,因为他会看到的。
我相信他在听我说的话,他也在看我,他的心没睡,他只是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
我正为他擦身子,他的腿轻轻动了一下。我问他:“你是不是告诉我,你在陪着我呢?”
他的腿还是在动,我笑了一下,轻声说:“好啦,我知道了,我会坚持下去的……你也要坚持,快点好起来……”
心中又想起那句:他现在这样无忧无虑的多好。
我晃晃脑袋,然后继续为他擦身子。
……
一天,典立分派完客人后对我说道:“明天不用来包厢了,晚七点直接去朴序斋就行。千万别晚。”声音很小,很低。
“嗯。”我点点头,然后出去了。
有客人会玩CD,就是男扮女装,他们还会把这种男人带到街上。
女侍者帮我戴好假发又帮我化了个妆,然后又为我选了一条黑色的半身裙和黑色高跟鞋和肉色丝袜和丝巾。最后帮我弄好胸垫才离开。
我站起来,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果然这一打扮后看不太出是个男人。我骨架不似他们那般粗大,肌肉也不如他们发达,所以穿上这身还是挺和谐的。只是这个高跟鞋……我曾经练穿高跟鞋走路,吃尽苦头的回报是走起来很好看了,但是我实在不爱穿它,因为脚累。
我穿上高跟鞋后身高直逼一米九,而那个男人也不过一米七多一点,所以这一搭档逛街还真是挺显眼的。
他送了我些东西,然后我们又去酒店,他上我下。
工作完毕,我穿好衣服后离开,谁知先哥正往酒店走,旁边还有一个女人,她是水云间的小姐。
先哥是做这行的,刚看到如此高大的“女人”肯定会看出来不对劲,他多看了几眼,然后说:“阿汶。”
我囧,不理他,继续往前走,高跟鞋蹬在地面上“噔噔”直响。
他又说:“你这样也挺好看的,今晚和我走吧。”
“……”我转过身,与他平视,甚至还稍微高他一些:“你搞不定我。”
“……你不试试怎么知道?”
我呵呵一笑,道:“你走吧,她要等不及了。”
他回头看了一眼,道:“行,那我下次再来找你。”
这就是他的“喜欢”。
黑子先我一步到家,看到我这样子早习以为常。我把高跟鞋甩在一边,把假发摘下来,然后整个人歪在沙发上。我说:“高跟鞋明明是男人发明的,但是为什么男人穿着这么累呢?”
黑子帮我把鞋收拾好,道:“因为人家穿的是男鞋呗。”看我昏昏欲睡的样子,他赶紧拍了拍我,道:“把脸洗了再睡。”
“……不洗。”
“不洗明天长痘痘!”
我猛然想到明天还有事情,典立那么低调的让我去见一个人,那个人应该特别重要,所以不能让痘痘毁了他对我的印象。于是我又强忍住疲惫洗了个澡,想让皮肤状态好一些,可后来却直接在浴缸里睡着了,若不是黑子突然内急,只怕我就得在里面过夜了。他把我拖出来的时候嘟囔了句:“看着浑身没二两肉,怎么这么沉……”
“吸水了……”
“。。吸你个头!睡吧你……”
……
李瑾泽的医院在郊区,那环境幽静,适合疗养,可离家和洪都新府又着实太远了。黑子看我这段时间这么远的跑来跑去,也知道我有了些积蓄,于是便劝我买辆车。
“用不着买贵的,便宜点的代步车就行。”
“我又没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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