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ntus清晰地知道她的每一个软肋,精准而高效地击打中了她血淋淋的伤口。
她很久以前就知道,Pontus当年急切地想要她来到FBI,不是因为看中了她的速度,而是因为看中了她的第二人格。在翻看李初眠和H对决的档案时,Pontus就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个女人,不只是速度快这么简单。Noah是Pontus授意监狱里的人放出来的,给Noah铺好一条路,让他顺利到达中国。让Pontus更省心的一点是,Noah刚到中国,就误打误撞地劫走了还在养伤的李初眠。探知李初眠底细的行动,就变简单了很多。Iris的蓄意接近,李初晨的旁敲侧击,一切很小的细节叠加在一起,Pontus意识到,这个人,有用。
Pontus的能力,在于极强的洞察力和预判力。他能透过所有的细节,模拟出一个人成长的走势。就像他发掘出Simon的时候,Simon还只是一个只会泡吧的街头混混一样,他提前感知到了李初眠的另一个人格的存在。他会利用自己的发现,再加上残酷、没有人道的训练,达到一切他想达成的目标。Simon起初只是对小的割伤感觉麻木,Pontus让人用钝锈的刀锋,一点一点切割Simon的皮肤,每天如此。到后来,Simon如他所愿,成为了不知道疼痛的麻木的人。
李初眠刚进FBI,Pontus就找她谈过。不过让Pontus不确定的是,他始终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领域,能涵盖李初眠身上的第二个人格。说是像第二人格,却又不是。一旦进入那种状态,又极难控制住自己。Pontus罕见地没有在她身上施加残酷的训练,而是让她自己练习。
当李初眠发现Harry的潜力时,她知道,如果她就这么把Harry交给Pontus训练,那么Harry的身体会收到无法想像的折磨。的确,有很多本来很有天赋的刑警,在Pontus的重压下,没能熬过去,放弃了当刑警的梦想。Pontus想要打造的,是一支没人能战胜的队伍,他根本不在乎队员的情感和身心。这支队伍,必定是冷血的。这就是李初眠当初亲自训练Harry的原因。这样一个带着阳光的味道的男孩,她不愿意让Pontus毁了他。
而现实是残酷的。现在站在李初眠面前的Harry,不大可能,是一个完全没有经过Pontus训练的男孩了。李初眠眯了眯眼睛,看见Harry走进来,反手关上了门。她想,这间屋子里,要说唯一一个她不会与之动手的人,就是Harry了。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一瞬间,在Harry伸出手想要抓住李初眠的时候,李初晨刚好伸手抵住李初眠的后背,而Iris选择退后一步,拉开了自己和李初眠之间的距离。李初眠,却一动没动,伸出手,手上放着她的枪,眼神里是死灰一般的绝望。Harry拿过她的枪,制约住她的手臂,押送她去机场。她没有一点反抗。
Iris和Harry押送李初眠去机场,李初晨去取李初眠的各种证件。坐在Iris和Harry之间的李初眠,眼神虚幻地落在视线无限远处的浮点上,脸上一直没有表情,不悲伤,不绝望,不失落。她的手机被Harry搜出来放在他自己身上了,她甚至都没有来得及给范夜岚发条短信,就又要,不辞而别。
去机场的高速从未这样畅通过,似乎只用了几分钟,他们就已经到了机场。一路上,没有人说话。李初晨已经在警局拿到了李初眠的所有身份证件,也在往机场这边赶过来。李初眠安静地听着Harry和李初晨联络时的话语,眼神里,一点波动都没有。
FBI办事的效率极其高。不到凌晨三点,李初眠就已经坐在了候机厅。她一句话都没有说。
Harry问她渴不渴,她不答,问她有没有什么东西要带回纽约,她只是眼神闪烁了一下,又瞬间暗淡下去。凌晨三点多的航班,空荡荡的候机厅只有他们几个人,像是要把她送往地狱的专机。
而此时,范夜岚在自己的公寓里,迟迟没有等到李初眠。电话拨打了很多个,全都打通了,只是一直没有人接听。终于,到后来,再打过去时,听到的是“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是因为手机被打没电了么?范夜岚紧紧皱着眉头,颓废地坐在沙发里。她终于意识到,当初在那条漆黑的巷子里,自己没来由的一阵心悸预示着什么了。那感觉,和当年她被Noah劫走时的心慌,太像太像。李初眠究竟要多少次想这样,不辞而别?
范夜岚几乎问遍了所有人,得到的结果都是不知道,不清楚她去了哪里。讽刺的是,和几年前一样,凌晨三点,飞往纽约。只是这一次,范夜岚想不到会是因为什么理由。她只觉得,几个小时以前的温存,小巷里深深浅浅拥吻,是她太想她,臆想出来的幻梦一场。
梦醒时,又在何处扮离人?想要在一起的年轻的心,几经打磨,已没有了棱角,变得光滑圆润。几年又几年,没有人等得起。此去又经年。
三月的清晨,一位年迈的老奶奶提着用藤条编织的菜篮,拉开家门,想要穿过门前的巷路去街对面的菜市场买菜。她刚走开两步,就看见青砖铺设的道路上有隐隐约约的红色痕迹。她继续往前走,红色的痕迹越来越明显,再往前,变成一大摊一大摊瘆人的血迹。老人颤抖着抬眼望去,不远处的路面正中,有一个躺在地上的男人,一动不动。他身下,血液蜿蜒成河流,往四周扩张。
温柢和步倾桀在接到报案以后,带着自己的队伍直奔现场。当他们到达那里的时候,他们看见范夜岚蹲在尸体旁,手上戴着白色的手套,仔细翻找着,在搜寻线索。尸体只能勉强辨认出是一名成年男性,脸部被用小刀割下一整层皮,面目全非。从身材上看,较为魁梧,是很多成年男性都具备都身材,范围很难缩小。
范夜岚肯定这是Noah**的。残忍的杀人手法,不留痕迹地犯案,昨晚追击的地点,无一不显示出这起案件的源头。范夜岚只觉得这具尸体,有种说不出来的熟悉感,却又不清楚是哪里来的熟悉感。温柢戴上手套,仔细翻找了一遍,也没有发现死者身上有能证明死者身份的物件。
“让陆桉蓝带队过来鉴定死者身份和死亡时间。”温柢吩咐手下的刑警去通知五队,自己则站在范夜岚的身侧,问她:“初眠呢?没跟你一起下来?”范夜岚抬眼看向温柢,没什么感情地说:“不见了。”
“不见了?”温柢想不到自己会听见这样一个诡异的答案。一个能力超群的刑警,不见了?不见了是什么意思?失踪了?
“谁知道呢。先查案吧。”范夜岚没多说这件事,低头摘下手套,拿出笔和本子记录案情。温柢紧锁着眉头,他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对劲,没什么把握地开口:“你应该先找到初眠。”
“找她?”范夜岚的声音突然提高,眉眼里有了一丝和李初眠很像的狠戾的神情,眼睛直勾勾地怒视着温柢。“我去哪里找她?找到了有什么用?我他妈拿手铐铐住她她都能跑了!”
一连串的问题从范夜岚口中吐出,甚至包含了温柢从未在范夜岚口中听到过的粗口。这边闹出这样大的动静,洞察力极强的刑警一个个都竖起了耳朵,想要听清到底发生了什么。步倾桀封锁了现场,甚至把其他的刑警都遣了出去,走到温柢和范夜岚身边,用疑惑的目光看着他们两个人。范夜岚眼里是满满的愤怒,而温柢,一脸惊愕。
“怎么了?”步倾桀先开口,显然,他在问温柢,而不是范夜岚。他看出来了范夜岚的盛怒,不打算再往上浇油。
“李初眠不见了。”温柢平复了脸上的表情,对步倾桀说。步倾桀皱了皱眉,他看见范夜岚脸上愤怒的表情一点点退去,取而代之的是她一贯的冷漠和平静。
“这么说来,FBI的成员,已经不见了四个。”步倾桀的眼睛直直看向范夜岚,目光锐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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