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娃在叶西涔面前简直就跟换了个芯子一样,比兔子还软萌。只有苍天知道,昨天晚上发生了多么惨烈的事。
昨晚岳霖刚把岳元抱回家,小孩子就醒了,嚷嚷着要吃什么麻辣小龙虾。也不知道这小东西从哪个广告上看的,麻辣小龙虾是能给三岁的孩子吃的吗?万一不小心吃坏了,大哥肯定会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给他看。
岳霖没办法,只好削了根胡萝卜,和米熬成稠稠的粥,然后骗岳元说是用小龙虾做的粥。
对“小龙虾”这一神奇物种根本没什么概念的元元当然信了,立马眨着眼睛说要吃。直到此时,岳霖才发现又一个严峻的事实。
岳小团子还根本不会使筷子,更不用说进行筷子喝粥这么高难度的动作了。然而,家里是没有勺子这一类东西的。
如果非要和勺子搭上一点关系,那么,岳霖家里其实还有一只汤勺。只是,这只勺子足有岳元半张脸大小,完全不能指望小孩儿能用它来吃东西。
岳霖在家里进行了地毯式搜索,最后成功的找到了一盒过期已久的牛奶……上的吸管。
初步来看,问题圆满解决。
但更加不幸的事还在后头。
岳元刚用吸管吸了一口粥,马上扁起了嘴,“噗”的一声把胡萝卜粥吐出来,眼泪还啪嗒啪嗒往下掉:“叔叔、坏!胡萝卜……呜……元元不吃胡萝卜……”
岳霖整个人都快傻了。
亏他还特意用了胡萝卜熬粥来哄侄儿说是小龙虾粥!小孩子不是认个颜色就高高兴兴的吃下去了么,早知道这小东西不吃胡萝卜他还费这心思**什么?粥里还特意加了一勺糖,现在被侄儿吐在地板上,一会儿肯定黏黏糊糊的……
小孩子果然是世界上最讨厌的生物,自家侄儿也完全不能例外。
岳霖如是想到。
但他这个做叔叔的也不能放任侄儿自生自灭。没办法,岳霖只好打开电视机让岳元看动画片,重新到厨房下了一小碗鸡蛋面,趁着岳元看电视的间隙一口一口塞进他嘴里。
万幸的是这个过程中,岳小团子被电视机吸引了注意力,没再闹出什么幺蛾子来。
喂完饭的岳大律师觉得,他宁愿打十场官司,也不想和一个小孩子待上半天。
岳元吃饱喝足了,待在沙发上乖乖的看动画片。岳霖见他安安静静的,总算觉得舒心了一点,转身去厨房洗碗。然后……
三分钟后回来,沙发上已经没有小团子的身影了。
岳霖脸色一沉,第一反应就是孩子被人带走了——身为律师,他接触过不少绑架和拐卖儿童的诉讼案。
但是,他进厨房也才区区几分钟,寓所的安保措施也十分完善,应该没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带走一个会哭会闹的孩子。
岳霖仔细检查了防盗门,并没有发现任何被破坏的痕迹。
因为职业习惯而往复杂危险的的方向思考的岳大律师并没有考虑到,岳元是一个小孩子。
当岳霖从绑架想到勒索想到撕票再想到分尸,又从拐卖想到挖矿再想到深山里啃着萝卜度日的小娃娃,已经准备向警局里的朋友打电话的时候,岳元出现在卧室门口,两手揉着眼睛,一副委屈得不得了的样子:“叔叔为什么还不来找我?”
岳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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