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衣服□□,我也不会有反应。”
文云端狠狠的瞪一眼车子里的人,拉开车门,走了进去。坐在座椅上的她,感觉比坐在硬板凳上要好的多,但还是小心的看了一眼前面座位的人,最后思虑再三,弓着腰在排座椅上,带着困意,渐渐睡去。
天空微亮后,这条路上,车子渐渐多了起来,而他的车子,也早已经修好。看着后排座椅上安睡的人,他本想叫醒她,还是忍住了声音。
车子随他一路稳开,来到一栋豪华的大房子门前。此时的文云端揉揉刚睡醒的眼睛,看到一个红色大门。
“你终于是醒了,如果再不醒,对我来说,可是个麻烦事了。你现在可以走了。”他打开后座车门,催促着正要下车的文云端。
从车子里下来的文云端看到前面的房子,有种莫名的熟悉感,她勉强笑笑,以她那种家庭,租住房子,哪里可能会见过这么豪华的房子,光从这外面看,就足以让人震撼,不知道房子的内部构造,是否更加的华丽壮观。有钱人住的地方,她也只有在墙外观看的份。
“谢谢你。”
他正要从打开的门往屋里进,听到那句谢谢,转过头一愣,微微笑着摇手,人在往屋里进。
正要转头走的文云端,突然想喊住刚才进门的他,发现大门已经关闭。她无奈的看着四周,找路回家只有凭运气了。
顺着车尾方向的那条路,她一直直走,在走到一个三岔路口后,她便为难了,不知哪一条路是可以找到她家的。正在她不知走哪条路时,从左边的岔路口,有一位牵着一身毛色黑亮的小狗在路边晨走。她笑着走上去。
“大爷,您知道去清水站走哪条路吗?”
牵狗的大叔停下脚步,用手指她身后的一条路说。
“去清水站哪,从你身后这条路走大概400米左右,有个站牌,那个上面应该有详细的站点,姑娘你去看一下吧。”
文云端顺着他指的方向向后看一眼,转过头对着牵狗的大叔笑着说。
“谢谢您!大叔”
“不用谢,看清站牌啊!可别坐错车啦啊”
牵狗的大叔正要迈开脚步向前走,发现小狗居然睡在路边不肯起来。
“起来,迷糊,我们该走了。”
叫迷糊的小狗没有任何反应的爬在地上,眨着两只圆溜溜的眼睛,望着文云端。
要往站牌路走的文云端,走到小狗身边,蹲下来看着它,小狗突然对着她摇摇尾巴,不知哪来的胆,她用手摸摸迷糊头上的毛,小狗温顺的爬在地上伸着舌头。
“姑娘,我家迷糊虽然不咬人,但是陌生人一般都不会让碰它,今天奇了怪了,居然跟你像熟人一样。”这狗他养二年了,还从没有见过这种事情呢。
文云端自己说不上来怎么回事,这种摸迷糊的感觉很熟悉,似乎发生过。迷糊的毛色很发亮,是一只普通的小笨狗。
“大叔,你家迷糊可真乖,小的时候就喜欢小狗,可惜我妈说,养我们都困难,哪有粮食来养小狗。”
看到自家的狗在她的抚摸之下,那样温顺,他走到小狗身边也蹲下来。笑着摸着小狗的后背讲。
“迷糊的身世还是有来历的,你要不要听一听。”
“恩!我想听。”
他们站起身来,坐在人行道边的石凳上。迷糊安静的爬在文云端的脚下,伸着舌头打盹。
“十四年前,有一天很冷,如果我记得没有错的话,应该是二月份吧。唉!人老了,记不清具体日子了。”
“大叔看上去一点都不老,而且觉得大叔心态也特别的好。”
“你这姑娘,嘴还真甜。那一天晚上,我正好下班回家,路过这附近的一个垃圾桶边,听到不断的小狗叫声,声音很弱啊,我就找,结果就在垃圾桶里的一个大编织袋里,找到了那条奄奄一息的小狗,那条小狗身上的毛又黑又亮,我将它用编织袋里的一件衣服,应该是一件小女孩的衣服裹着它,带回了家。”
文云端看看迷糊,疑惑的问。
“十四年前,应该不会是迷糊吧?”
他点点头,继续说。
“那应该算迷糊曾外婆吧!迷糊应该是它的曾外孙。你看,我家迷糊啊!也不简单,已经是我们家黑黑的第四代了。”
“黑黑是您给那条捡来的小狗取的名字吗?”
“是啊!它的毛色又黑又亮,回家小心照顾后,慢慢健康起来,越来越漂亮了,连我老婆都喜欢的不得了。”
毛色又黑又亮,文云端脑子浮现出一条那样的小狗影像,它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乖巧,那么的可爱。她突然觉得自己仿佛见过被他描述的那条小狗。
“姑娘,一会就要热起来了,快去坐车回家去吧!”感受到背上有些汗意,他最怕热了,只要温度稍微有一些热,他的背便是第一通知他。
路边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她从板凳上蹲到迷糊身边,再一次摸了摸迷糊的小脑袋,迷糊本来闭着的眼睛,睁开望望他,继续把眼睛闭上。
“大叔,迷糊如果有宝宝,我可以要一个养吗?”
“恩!好。我就住在离这不远处的街心小区,你问看门保安阿祥就可以找到我了。”
“恩!迷糊!再见。”
与迷糊挥手后,她向着车站方向的那条道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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