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集 汉国篇_六朝云龙吟 - 书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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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集 汉国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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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简介:

朱老头和小紫抛下程宗扬这个“外人”,和黑魔海巫宗谈事情,程宗扬只得和卢景混在一起接案子打发时间。一名委托人的要求极为困难,几无线索:找出特定日期出现在某间脚店里所有不知名的客人!而且这间脚店早已被一把火烧个干净!

没想到观察力敏锐的卢景带着程宗扬四处走访,竟然抽丝剥茧地找到其中几人,但这些身分、职业皆不同的人被找出后,却逐一死于各种意外!

第一章

夜色下,雄伟的伊阙如同拱卫帝京的门户,庄严地矗立在伊水两岸。水面上鲤鱼飞跃的声音不断响起,在月光下溅起星星点点的水花。河水彷佛温暖而柔软的丝绸,让人惬意得几乎想睡去。

“死丫头,”

程宗扬道:“自从离开南荒,我就觉得你越来越不精神。开始吧,还有精神整天跟我犯坏,现在就像蔫了一样,懒洋洋的只想睡觉。喂,是不是离开大海太久了?”

“大笨瓜。”

程宗扬道:“等老头的事情办完,我带你去海边。到时候你想怎么游就怎么游,想游多久就游多久。要不我们就建一座临海的别墅,一半的房间就建在海面上,卧室里面挖一个游泳池,下面直接通着大海。或者我们干脆把一半的房子建在海里——”

程宗扬正在畅想,衣角忽然一紧,被小紫扯着潜到水下。程宗扬赶紧闭气,一边睁大眼睛。

小紫从水中伸过手指,按在他唇上,示意他噤声,一面朝水下潜去。

岸边生着大片大片的芦荻,细长的芦杆弯成弧形,被顶端沉甸甸的芦葭压得向水中倾斜,梢头露出一团团白色的芦花。小紫像鱼一样灵巧地在芦根的缝隙间游动着,没有碰到一根芦苇。

程宗扬一口气用尽,想露出水面透口气,却被小紫拉住。她一手攀住程宗扬的脖颈,精致的面孔贴过来,吻住他的嘴唇,轻轻喥了口气。程宗扬胸中烦闷尽去,口中胸中充满了少女香甜的气息。两人挽着手,静悄悄停在一片芦苇丛中。

一辆马车倾斜着陷在芦苇荡里,芦杆被车辙轧得东倒西歪。驭手倒在车旁,背心处有一个血洞,正不断涌出血沫。

马车的帘子被利刃切开,一名戴着面纱的少女惊惧地蜷着身,躲在车厢的角落里瑟瑟发抖,她双手抱着肩膀,拚命摇着头,“不是我,不是我……”

一名蒙着面孔的黑衣人把她扯出来,一把揪下面纱,托起她的下巴,在月光下看了两眼,然后朝后面的同伴摇了摇头。

后面那人眉头皱起,然后一点下巴,黑衣人松开少女,随即一刀从她胸下刺入,刀锋穿过肋骨,准确地刺穿心脏。那少女身体一震,软绵绵倒下。两人收起刀,随即消失在芦苇丛中。

程宗扬口鼻都没在水中,只在芦苇丛间露出一双眼睛。

没想到刚到洛都,就目睹了这样一起凶案。那两名黑衣人动作没有半分拖泥带水,自己想阻拦也来不及。

等两名黑衣人走远,程宗扬从水中出来,只见那名少女倒在车厢中,胸前被利刃刺穿,一件精致的绸装沾满血迹,已经毙命。

凶手是谁,受害者是谁,原因是什么?这些都一无所知。

能看出来的是那辆马车相当不错,还有少女身上的衣饰,绝非一般人家,佩戴的簪铒也价值不菲,腰间系着的一对鸳鸯鸣玉,足有半只手掌大,玉质莹白润泽,做工精巧,价比黄金,不知是哪家的女眷遭此劫难。

小紫拉起那少女的手,摸了摸,然后道:“程头儿。”

程宗扬接到小紫递来的手掌,发现那少女手掌虽然柔软,但指关节处有一层薄茧,显然是干惯力气活的。

程宗扬从少女头上拔下一根簪子看了看,“那两个人不是劫财的。这簪子起码值几十个金铢,居然连看都不看。劫色也不是,这衣服还好端端的。”

小紫道:“那就是复仇了?”

程宗扬也不敢确定,“不好说。”

这少女显然是穿了别人的衣物,假冒身份,但蹊跷的也在这里。从她手上的薄茧判断,她所处的环境并不十分优越。但她身上的衣料自己曾在晴州的绸缎店见过,是被列为贡品的江陵丝,价格不是一般的贵重。从现有的线索推断,很可能是主人家发现自己被仇家盯上,于是让婢女穿上小姐的衣物,引走仇家,最终仇人出手,只杀了婢女——问题在于这户人家的背景究竟是什么?

这少女既然能冒充主人的身份,必定是那位小姐的贴身婢女。但能用得起江陵丝的富贵人家,内宅的婢女也是锦衣玉食,手上别说茧子,就是粗糙一点也未必能伺候小姐。

从她手上的薄茧推断,那户人家并不是十分显贵,可如此贵重的江陵丝怎么会穿在她身上?还有她身上的饰物,都是上等的珠玉,尤其是那对鸳鸯鸣玉,还有她簪上那颗龙眼大小的明珠,就是有钱也未必能买来。

一边是寒门素户的小婢,一边是华贵之极的衣饰,中间这位小姐的身份显得扑朔迷离。相比之下,那两名杀手的举动就留下太多信息——看到人被掉包,立即杀人灭口,显然是寻仇。杀人之后一芥不取,就更昭然若揭了。不会是盗贼,也不会是外面雇佣的杀手。目标明确,行动利落,只可能是某家的门客,或者部曲。

程宗扬想了一下,把簪子和玉佩收进怀里,然后道:“摄像机呢?让惊理把这些都录下来。”

片刻后,惊理从芦苇荡中出来,小心翼翼地拿着那只摄像机,说道:“那两个人走得极快,奴婢只照到一个背影,不甚清楚。”

程宗扬指了指马车,“都录下来。把脸照清楚。还有那个驾车的。这事有点蹊跷,既然如此遇上,先留个证据。”

……

夜色渐渐褪去,一缕微亮的光线出现在地平线上,照亮了青色的芦苇,金黄的原野,还有碧绿的河水。程宗扬坐在芦苇荡中,手里拿着一杆碳黑色的鱼竿,长及两丈的竿身顶端比芦茎还要纤细,下面垂着一根透明的鱼线。

水面没有浮子,以程宗扬如今知觉的敏锐,鱼线上再细微的颤动也能感知。他闭上眼,享受着轻风的吹拂。忽然间鱼线一沉,鱼竿细细的顶端被坠得弯曲下去,形成一个弯弧。

程宗扬手指微微放松,确定鱼已经上钩,才缓一下紧两下,那样不疾不徐的稳稳收回。

水面荡起一圈圈的涟漪,那条鱼在水下不断挣扎,试图摆脱鱼钩。纤细的竿梢摇摆着,似乎随时都会折断。程宗扬却没有丝毫担心,这鱼竿看似纤细,其实坚韧程度远远超乎想像。在自己并不彻底的测试中,无论鱼竿还是鱼线,挂上半吨的物体都没有问题,就算咬钩的是条鳄鱼也能钓起来。

水面的晃动越来越激烈,突然一条鲤鱼从水下跃起,赤红的鱼鳍在阳光下闪烁着,几乎跃上竿头。

程宗扬右手往后一甩,不等鲤鱼落下,就将它高高提起,顺势扯到岸上。

鲤鱼在芦苇间湿泞的泥土上不断跳动,程宗扬一边取下鱼钩,一边折了根芦苇,用芦杆穿过鱼鳃,打了个结,放在脚边的水坑中。

“小程子,开张大吉啊。”

朱老头拢着手从芦苇间钻出来,眼巴巴看着那鱼道:“啧啧啧啧……这鱼起码有三斤多吧?瞧这活蹦乱跳的,咕嘟咕嘟炖锅汤,那滋味——鲜得很!”

说着狠狠咽了口吐沫。

程宗扬道:“想吃鱼?自己钓去。昨晚是谁把带的干粮都给喂驴了?这会儿想白吃?别说门了,窗户都没有啊!”

“小程子,大爷那驴不是伤了蹄子吗?吃你点儿干粮咋了?”

“一点儿?你一点儿没剩好不好!要不是我还带着鱼竿,今天早上大家就喝西北风吧。”

“小程子,你咋这么小心眼儿呢?钓就钓!”

朱老头道:“大爷也带着竿儿呢!”

程宗扬斜眼看去,只见老头儿拿着一根不知从哪根扫帚上撇下来的细竹竿,上面绑了根线——还是几根不同颜色的线胡乱拼接起来的。整副鱼竿最值钱的就是鱼钓,是一根断了针鼻的缝衣针弯成的。一根鱼竿,硬让老头弄出色彩鲜明的丐帮混搭风格来。

朱老头却是十分得意,“小程子,瞧瞧大爷亲手做这鱼竿!比你那竿儿也不赖吧?”

程宗扬瞧瞧自己手里的高科技鱼竿,再瞧瞧老头那连叫花子都看不上眼的破竿,直想一口啐过去。

朱老头还在得瑟,“小程子,敢不敢跟大爷比比,看谁钓得鱼多?”

“哎哟大爷,我真不敢。”

程宗扬道:“就你那竿,我赢了也丢人!”

“年纪轻轻,咋一点胆子都没有呢?”

朱老头道:“挂点彩头!你要赢了,大爷那驴归你!”

“那驴你千万留着!万一碰到失主,我浑身是嘴都说不清!”

程宗扬换上一副笑眯眯的表情,“老头,你要真想赌,咱们换个彩头——你要输了,岳鹏举当年跟你的恩怨一笔勾销,怎么样?”

朱老头哼了一声,“要是你输了呢?”

就他那破竿,自己要能输,还不如淹死得了。程宗扬大度地说道:“你说!条件随便开!”

“大爷也不坑你,”

朱老头道:“你要输了,就帮大爷个忙吧……”

话音未落,老头儿手忙脚乱地收起他那破竿,“哎哟!这可上钩了!小程子,瞧瞧大爷这手艺!这运气!”

“等等!”

程宗扬叫道:“你那也叫鱼!”

朱老头的鱼竿上挂着条摇头摆尾的小鲫鱼,从头到尾还不足一指长。

朱老头老脸笑得菊花一样,“瞧你说的,这不是鱼难道是驴?”

“你就钓一百条也比不上我这一条啊!”

“看谁钓得鱼多——有一条算一条,你就算钓上一条驴那么大的鱼,那也算一条。哎哟!又上钩了……”

朱老头根本不带挑的,钓上来就算鱼,一会儿工夫就钓了五六条,最大一条差不多有巴掌大,由于太大,还险些把鱼线给扯掉。

程宗扬钓得也不慢,可他用的鱼钩根本钓不了小鱼,最小一条也有一斤多,这会儿只钓了三条。

“老头儿!先说清楚帮什么忙!你要敢耍赖,我立马翻脸!”

朱老头嘿嘿笑道:“一点儿小忙——给大爷买点东西。”

“什么东西?”

“洛都西边的正门叫雍门,雍门往北,叫上西门。雍门和上西门之间那块叫金市。”

朱老头道:“金市里面都是做生意的,大大小小的铺面,差不多有四五百家……”

“先别急!”

程宗扬放下鱼竿,从腰包里拿出一张纸条。

汉国的贸易大都在城中固定区域进行,称为市。出发之前,他先让人整理了洛都最重要的商业区,一共九个市,这会儿从头看到尾,压根儿没找到朱老头所说的金市。

“老头儿,你又蒙我的吧?洛都九市,哪儿有金市?”

“小程子,这你就不懂了吧?你记的九个市,是六朝人做生意的地方。金市的生意,可不止六朝,什么大食、大秦的胡商,都在金市。”

程宗扬半信半疑,“看不出来,你还搞进出口贸易——你想买什么?外面贩来的珠宝珍玩,还是玉石香料?”

朱老头道:“大爷瞧着,你的七里坊弄得不坏——你就给大爷买条街吧。”

程宗扬一听眼都红了,痛斥道:“买个火鸡!买条街?你说得轻巧!那得多少钱你知道不知道?换成金铢,能把你砸死几百次还有剩的!”

“小程子,赌不赌?”

“傻瓜才跟你……”

程宗扬突然精神一振,喝道:“赌了!”

朱老头竖起大拇指,“有志气!”

说着又一条鱼上钩,朱老头笑得见牙不见眼,赶紧提竿,却见鱼钩上挂了半条鱼……

一刻钟后,程宗扬神态悠然地坐在芦苇荡中,他手腕漂亮地一抖,鱼竿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透明的鱼线笔直飞出,挂着蚯蚓的鱼钩落入水中,立刻一沉,轻轻松松就有鱼儿咬钩。

程宗扬一边收杆,一边摇头叹道:“这水里的鱼也太多了,随便钓都能钓上来,一点成就感都没有啊。”

朱老头黑着脸蹲在一边,自从钓上来那半条鱼之后,老头儿就走了霉运。不知从哪儿游过来一群食肉的黑鱼,把近岸的小鱼一扫而空。那些黑鱼体沉力大,在岸边横冲直撞,朱老头不小心钓住一条,差点连鱼竿都赔进去。

相比之下,程宗扬运气好到爆表,离岸边三四丈外一片芦苇荡里,聚着一窝正值繁殖期的鲤鱼,只要下竿就没有落空的时候。他的鱼竿拉开足足两丈有余,鱼线一甩,轻易就甩出四丈。朱老头可就惨了,那根竹竿才五尺,加上鱼线也不到一丈,连鱼群的毛都摸不着。

眼看那群黑鱼没有一点离开的意思,朱老头再也坐不住了,赶紧挪个地方。他刚找了片地方坐下,又想起什么,屁股跟着了火似的蹿起来。结果晚了一步,他前脚刚走,后脚那群黑鱼就游了过来,把他那一窝用苇叶穿起来的小鱼吃了个干干净净。

半个时辰之后,程宗扬伸出两根手指,“二十比零!瞧瞧这事弄得……要不我匀你两条?免得你老人家的脸面丢到河里捡不起来。”

朱老头黑着脸道:“紫丫头!这臭小子有什么好的?你就这么帮他?”

小紫浮出水面,笑道:“人家已经上了程头儿的床了,程头儿要是输了,人家也没面子啊。”

“你就是想让他赢,也好歹给大爷留一条啊。”

小紫笑道:“最大的一条给你好了。”

一条鳞片金黄,背鳍火红的肥鲤从水中跃出,直接咬上朱老头的竹竿,那鲤鱼足有三尺多长,两条的鲤须游龙般扭动着,巨大的力量险些把竹竿咬碎。

朱老头脸色由阴转晴,急忙一手勾住鱼鳃,笑得嘴巴都合不拢,“赤鳍金鲤啊!小程子!快烧火去!赶紧炖锅鱼汤,大爷尝尝鲜!”

程宗扬把钓的鱼大都放回水中,只留了两条剖洗干净,从鳃后切开,挑去腥筋,用芦苇穿了,挂在车旁。

程宗扬穿越以来,一多半时间都在路上跋涉,别的辛苦也就算了,只是说到做饭,气就不打一处来。最初跟着吴大刀那些糙汉,论打架没一个孬种,论做饭个顶个的废柴,能把东西烧熟就算不错了,口感那俩字什么意思压根没人懂。太泉之行跟着武二和萧遥逸,武二就不提了,那厮就是一牲口,干活从来不沾边,吃的时候不合口味,还要叽歪几句,程宗扬不止一次想把锅扣到那厮脸上。小侯爷倒是没架子,给什么吃什么,从来不挑剔——意思是只要“你们”做的,再难吃我也吃。让我生火做饭,免谈!

相比之下,这是最有希望的一趟,队伍里足足有三个女人。可做饭的时候,程宗扬才知道不管什么时代,职业女性全都靠不住!

小紫对烹饪没兴趣,如果按她的口味,大伙最好都别动火,全吃生的最好,口感丰富,还有营养。罂粟女和惊理是女杀手,只擅长吃苦,不擅长吃饭。如果一顿饭能做出几个花样,也干不了这一行。程宗扬也很想和大家一样,凑合点填饱肚子得了。但味如嚼蜡地吃过一顿她们做的晚餐,出于对自己味觉的负责,程宗扬只好重新抄起锅勺。

这一回太阳竟然从西边出来了,老家伙居然亲自动手做了锅鱼汤。鱼头和鱼尾做了个焦溜头尾,多出来的鱼肉做了个红烧,一点都没浪费。

朱老头道:“洛都的鲤鱼,可是天下难得的美味啊。”

程宗扬尝了尝鱼汤,顿时狠狠震惊了一把,“都说龙肉是天上的美味,这鱼都快变成龙了,难怪老头舍得动手。”

“白龙下渊,化而为鱼。”

小紫道:“要跃过龙门,才好再变成龙。”

红日初升,萦绕在两岸间的水气渐渐散开,远方的景物逐渐变得清晰。伊阙彷佛一座敞开的大门,露出门后一座巍峨的大城。雄伟的城墙沿着地平线整齐铺开,两座用汉白玉砌成的楼阙高耸入云,甚至能看到上面的朱雀图案,彷佛倚天而立的卫士拱卫着宫城,城内数不清的宫殿楼阁连成一片,一眼望不到尽头。四尊巨大的金人分列四方,它们手持承接甘露的铜盘,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宫城最高处,是一座宏伟无比的宫殿,即使隔着数十里的距离,依然能感受到它惊人的气势。

程宗扬望着那座梦境般华丽的帝京,良久叹道:“这么高的龙门,想跃过去可不容易。”

……

伊阙的关门外人如潮涌,每天都有无数人争相涌入这座繁华的帝都。走在人群中,程宗扬明显感受到汉国与晋宋两国不同的风气。

汉国尚武之风极盛,汉国只禁止民间持有劲弩和铠甲,其他不论,因此往来的旅人大多佩戴刀剑。让程宗扬惊奇的是,汉国佩戴武器最多的并非游侠少年,而是士人。无论是头戴高冠的官员,还是结着方巾的文人士子,无一例外都腰佩长剑。并且还不是晋国贵族那种镶金嵌玉,装饰性远大于实用性的宝剑,而是真正用于格斗的长剑。大多数人的剑鞘和剑穗都有些陈旧,显然经常使用。

他们无论乘马还是徒步,都挺身按剑而行,一个个神情磊落,气宇轩昂。挺拔的身姿,腰悬的长剑,使汉国的文士迥异于晋宋士子的文采风流,显得刚劲质朴,充满了尚武豪放的气概。

汉国的豪杰佩刀最多。刀乃百兵之王,无论骑战还是步战,刀都是最容易操纵,也最容易发挥威力的武器。街头巷尾短兵相接之际,一柄长刀在手,就等于多了一条性命。

少年多用弹弓,他们鞍侧往往一边悬着弓匣,一边挂着盛满弹丸的革囊,最明显的标志则是坐骑旁带着笼头的烈犬,还有臂上架的苍鹰。可以说只要架鹰走犬的,都是游侠少年。

还有一种行人也带着弓,但他们所用的箭矢别具一格,尾端都系着极细的丝线。这些人是擅长弋射的猎户,箭尾的丝线能够有效地收回箭矢和猎物。因此携带弓矢的同时,他们多半会在肩头扛着一柄猎叉,上面悬挂着捕获的猎物。

另外一种带的多是短刀,刀鞘错金涂银,甚至用犀角、象牙为柄。这些是家资豪富的商人,武器往往是外露的财富。

汉国贵族佩戴的多是短剑,剑鞘上嵌着象徵身份的宝石和白玉,华丽丰凡。他们骑着骏马,在成群奴仆的簇拥下迤逦行来,充满了王侯贵族的傲慢与尊贵。

还有一些携带着顶端开刃的刻刀,那些是中低级的官吏。汉国虽然以造纸闻名,但官方档案多是以竹简和木简为主,以便于长期保存。汉国不用科举,官员大都是推举而来,吏员则是世袭。擅长律法的刀笔吏,在汉国是一股令人畏惧的力量。

程宗扬牵着坐骑,随着人流涌入关门,一路看得目不暇接。忽然身边传来一声惨叫。一名中年人刚走到门下,一名少年突然猛扑过来,从怀中拔出尖刀,狠狠刺进他背心。那中年人惨叫着扑倒,接着一名体格雄壮的豪士飞身而出,拔刀斩下他的头颅。

门前一片哗然,行人纷纷退避。少年抛下尖刀,用衣服包住滚落的头颅,闪身钻入人群,消失不见。那名豪士却把染血的长刀往面前一插,神态从容地在屍体旁盘膝坐下,放声喝道:“天诛小人!”

“好汉子!”

旁边一群少年高声叫好。

关门前守着着一队朱衣黑甲的士卒,血案刚一发生,士卒们就立刻围来,迅速将那名豪士带走。

周围的目击者议论纷纷,程宗扬扭过头,一脸不解地望着朱老头,“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杀人——汉国治安有这么乱吗?”

“这是寻仇,轻易不会伤及无辜。”

朱老头见怪不怪地说道:“没瞧见已经有人抵命了吗?”

“说杀人就杀人,这个也太……太质朴了吧?”

一名少年大声道:“这贼子敢陷害郭大侠!今日伏诛,乃是天意!”

在那些少年大肆宣扬下,程宗扬很快弄明白了来龙去脉。按照汉国的习俗,天子即位就开始修建陵墓,如今天子登基十余年,陵墓已经建成大半。汉国十分重视厚葬,天子的陵墓并不是一座简单的坟墓,而是模仿世间宫室建起的寝宫。除了陵墓之外,还有一整套的城池宫殿,一切都与世间一样。为了让帝王死后仍能享受世间的繁华,汉国甚至会在陵墓周围建起城市,把附近的豪族富户迁到陵区。有名的五陵少年就是这些富户的子弟。

当今天子也是这样做的,但他气魄更大,直接下诏将汉国所有家产三百万贯以上的富户全部迁至新建的陵区。据说编入迁徙名册的足有六万户,汉国豪族的鼎盛可见一斑。

而这些被迁徙的富户中,有一位声名赫赫的布衣大侠,名声大得连程宗扬在几千年后都听说过:郭解。作为游侠列传中的重点人物,这个名字几乎就等于大侠的代名词。

问题是郭解名声虽然响亮,家产其实并不多,离三百万贯差着一大截。但当地官吏觉得他留在本地是个大麻烦,于是把他的名字也报了上去。郭解的门客和交好的友人多方联络,希望能把郭解从名册中剔除,甚至找到大司马大将军霍子孟,向天子转述郭解家贫,不适合迁徙。谁知一向对大司马言听计从的天子很惊讶地反问:“郭解一介布衣,居然能找到大司马亲自说情,难道会很穷吗?”

霍大司马无言以对,只好不再提及此事。

等到郭解迁徙时,由于家贫,各方受过他恩惠的人家都送来钱财资助,但当地的官吏居然禁止郭解见客。郭解门下都是豪勇之士,被一个小吏欺到头上,当即大怒,刺杀了为首姓杨的掾吏。

汉国豪杰慷慨悲歌,郭解的门客固然气血豪雄,杨家也不是任人欺凌之辈。杨家送葬之后,立即派人赴洛都告状,却没想到已经有人守在伊阙,以至于酿成血案。

那些少年,包括杀人的豪士,其实根本没见过郭解,只是钦佩于郭解素日里行侠仗义,才毅然出手。为了不连累郭解,动手的豪士还主动留下来顶罪。

第二章

伊阙往来的行人本来就多,眼下又出了这样一桩血案,士卒们还没有清理干净,周围已经观者如堵。听到那些少年慷慨激昂的诉说,众人大声叫好,不少人砍刀斩地,感叹这些侠士的义气。只有一名文士说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郭解之辈,动辄杀人,何得称贤?”

那些少年闻言怒道:“郭大侠仗义疏财,急人之所急,为人排忧解难,不顾己身。侠义之气,世间无双!哪里来的腐儒,也敢非议郭大侠!”

那文士毫不退让,“郭解其人,不过是自喜为侠,说来说去,无非是好名而已。”

一众少年群情激愤,“胡说!郭大侠行侠仗义,从不使人知晓。只是受助者感念郭大侠的恩惠,才宣扬出去。便是我等游侠儿,偶然有机会为郭大侠效力,也从来不曾留名。哪里像你们这些腐儒沽名钓誉!”

文士道:“侠以武犯禁,有郭大侠作榜样,教出你们这帮睚眦必报的少年,一怒而杀人,置王法于何地?”

守卫的士卒被双方的争吵惊动,重新过来。那些少年翻身上马,对那文士叫道:“腐儒!可敢留下姓名!”

文士朗声道:“河间郑子卿!此番来京,求学于云台书院。诸位若有指教,郑某自当静候!”

少年愤怒地盯了他一眼,然后呼啸一声,离开关隘。

程宗扬好奇地看着那名文士,这小子真有几分胆量,敢和一群热血沸腾的游侠少年当街争吵。把自己换成这个儒士,还真不一定敢出头,不是打不过,实在是犯不着。

太史公的游侠列传自己只是略略翻过,隐约记得郭解的下场是族灭,但究竟为什么被族灭,就没有什么印象了。如果历史没有走样的话,被勒令迁徙之后,郭解的生命已经开始倒计时了。虽然自己对这个列入正史,名震千古的大侠很有几分好奇,但赶在人家临死的时候拉关系,显然不够明智。

“先去找鹏翼社。”

程宗扬找出自己记的地址看了一眼,“通商里,位于洛都西北,紧邻西市。上面说西市是洛都九市最大的一个,看样子地方不错啊。”

朱老头乐呵呵看了场热闹,倒是没说什么酸话。这会儿正背着手牵着跛驴走在前面,路过茶肆时,他忽然停住脚步,佝偻的腰背微微挺直。

一个瘦削的男子坐在茶肆中喝茶,他低着头,对朱老头的目光视若无睹,端茶的手指纹丝未动。一碗茶喝完,他徐徐放下茶碗,一枚一枚数出铜铢,放在桌上,然后站起身,慢慢抬起面孔。

那男子身材极高,程宗扬感觉比自己还高出一头,脸色出奇的苍白,几乎能看到皮肤下细细的血管。他头发苍白,却看不出多少年纪。极端点说,从三四十到五六十,甚至更大一些都有可能。

他与朱老头对视一眼,那双看似平常的眸子却彷佛藏着一对锋利的钩子,目光扫来,程宗扬这个旁观者都觉得眼睛彷佛被刺了一下,情不自禁地闭了下眼。再看时,那男子已经离开茶肆,只剩一个背影渐行渐远。

程宗扬心里狠狠跳了几下,那男子步履并不快,在一群行人中毫不起眼,但就刚才一眨眼的工夫,他已经走出十几步远,再眨一下眼睛,便消失不见,就跟大白天活见鬼了一样。

朱老头开口道:“小程子,你自己进城吧。过几日,我去找你。”

“哦。”

程宗扬一句话都没问,牵着马就要离开。

“紫丫头跟我一起去。”

“啥!”

程宗扬一听就炸毛了,“死丫头可是我的人!凭什么跟你走?”

朱老头沉声道:“这是我们黑魔海的事。”

“少来!谁死乞白赖让我帮忙的?这会儿想起来我是外人了?要不然死丫头跟我走,要不然我跟你们一起去,想把死丫头带走?没门!”

程宗扬一点都不客气,“你一个老家伙带着我的女人去冒险,凭什么啊!”

“祭祀之后才是大比,按照规矩,大比之前,任何一方都不会动手。这次只是与巫宗诸人见见面。”

“要见面也是我去见!死丫头那点儿功夫能干什么?当初你跪下来求我,不就是想让我出面跟他们打擂台吗?”

朱老头道:“谁跪下来求你了?”

“少扯那些细节!说吧!你们那个大比,出面的是死丫头还是我?我先跟你说——让死丫头出面肯定不行!”

朱老头眨巴眼道:“那你让我说啥?”

“程头儿,宗门的大比并不是两个人上去打擂台的。”

小紫道:“这次与他们见面,就是要定下如何选出天命之侯。大祭是在下个月,即使有危险,也是一个月之后的事了。”

“那都是老黄历了。别忘了巫宗已经被灭过一次,讲规矩的都差不多死光光了,万一他们不守规矩怎么办?”

程宗扬压低声音道:“我是怕他们来阴的。”

“小程子,你这是看不起大爷啊。”

朱老头叫屈道:“啥阴的阳的,文的武的,玩啥大爷也不怕。再说了,你就是看不起我,也不能看不起紫丫头啊。”

“耳朵竖那么长干嘛!我们说个悄悄话你也偷听!”

朱老头臊眉搭眼地转过脸。程宗扬握住小紫的手,只能用眼神表达自己的焦虑。要知道,老头选的弟子原本是鬼巫王,小紫连凑数的都不算。即使老头已经无可选择,不得不回心转意,自己仍然充满担心。

“不要担心啦。”

小紫轻笑道:“人家会把太一经拿回来,解决掉你肚子里的麻烦。”

“太一经算什么?连你一根头发都比不上!”

说来说去,程宗扬只有一句,“我跟你一起去。”

小紫翘起唇角,“黑魔海是我的,不能让你插手。”

程宗扬很想说你别想什么嫁妆的事,我只要你好好的。但终于没有说出口。外人也许只看到小紫如何霸道和狠辣,自己却知道她心思有多么纤细和敏感,在她心里,一粒砂子都不能有。

程宗扬沉默片刻,“你们只有两个人。太危险。”

“石敬瑭已经在这里了。况且毒宗在汉国也不是一点人脉都没有。如果单论人数,也许我们比巫宗还要多呢。”

老头儿既然敢来,肯定有几分底气,但程宗扬担心的是老家伙太不靠谱。老头儿对小紫不坏,可他办事的风格充满了天马行空,没头没脑,即不普通又不文艺的二逼气质,实在太不让人放心了。

良久,程宗扬道:“小心剑玉姬。”

“知道啦。”

小紫眨了眨眼睛,“程头儿,你整天想着她,等人家比完,把她叫来给你暖床好不好?”

“开什么玩笑?那贱人从里到外都是冷的,还暖床呢。”

程宗扬紧紧拥着小紫香软的身体,在她耳边道:“别把对手想得太简单。如果有危险,宁杀错,勿放过。”

让他这样的滥好人说出这样决绝的话,小紫美目不由微微闪动了一下,接着她皱了皱鼻子,“人家想说的话,被你先说了呢。”

她伸出舌尖,在程宗扬耳根轻轻舔了一下,用柔软到几乎快要融化的声音道:“程头儿,等人家回来,帮你吹箫好不好……”

“死丫头!”

程宗扬很想板起脸,以增加自己的说服力。但听到这句话,即使在满腔焦虑中,他仍情不自禁露出笑容。让小紫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

远在伊阙便能看到洛都巍峨的宫殿,这座六朝的帝京似乎近在眼前,实际上还有相隔四十余里,程宗扬直到午后才赶到洛都城下。

洛都北依邙山,南邻洛水,最初的城池南北长九里,东西宽六里,被称为九六城。但现在城市早已扩张数倍,以往的九六城变成内城。洛都九市中原来位于城外的马市和南市纳入外郭,成为城区的一部分,整个城市也被拉成正方形。

洛都外城的城墙高六丈,城上每隔一百步建有一座望楼,墙外则是浩浩荡荡的洛水。外郭之内,是一座同样建有城墙的内城,再往里,则是宫城。与其余五朝的都城不同,洛都的宫城有两座,南北各一,分别被称为南宫和北宫。宫内楼阁相望,十丈以上的高楼便有十余座,最高的甚至超过二十丈,超乎想像的规模让程宗扬这个见识过未来世界各种摩天大厦的穿越者也不禁惊叹,难怪四十里外就能看到。

程宗扬穿过洛水上的津阳桥,从西南角的津门进入城中。作为汉国的都城,六朝闻名的帝京,洛都的繁华与舞都不啻于云泥之别,至少城中没有看到一座茅草苫顶的泥坯房,道路两旁三两层的房屋比比皆是。与舞都相似的是,城中同样被街道分成一个个里坊。夕阳下,整座城市都沐浴在淡橙色的余晖中,华丽得彷佛梦幻。

鹏翼社所在的通商里位于洛都西北,离城门还有十几里。程宗扬一路查问,终于在傍晚找到鹏翼社。

小紫离开时并没有带上惊理和罂粟女,程宗扬也不好带她们去鹏翼社,先把她们安置在毗邻的西市,然后才登门拜访。

鹏翼社在汉国的生意刚开张不久,铺面并不大,社内只有几个人,但由于是车马行,里面的庭院极为宽敞,足以容纳下几十辆车马。分社的管事蒋安世是一个年过四旬的汉子,他原本在孟老大的直属营,作为星月湖大营年纪最大的一批战士,蒋安世已经娶妻生子,江州之战后被派往洛都,负责鹏翼社的经营。

蒋安世脚后跟一碰,抬手行了个军礼,“程上校!”

直接登门的程宗扬倒是有些意外,“你认得我?”

蒋安世笑道:“早就听大营的兄弟们说过。但没想到程上校来得这么快。”

“是陈乔说的吧?他的消息倒挺快。”

蒋安世肃容道:“鹏翼社洛都分社一共七人,在外四人,社中三人,按照孟上校的命令,从今日起,一律听从程上校的指挥。”

程宗扬笑道:“四哥和五哥还没有升职,我怎么成上校了?”

蒋安世道:“程上校也许还不知道,上个月,星月湖大营的改编已经全部完成。新组建的星月湖大营一共是三个团,九个营。程上校是一团的团长,下属三个营的营长:杜元胜、臧修和吴三桂都晋陞为少校,因此程团长和侯团长一起晋陞为上校。”

星月湖大营重组,程宗扬接手了谢艺、萧遥逸的旧部,并且新建了自己的直属营。斯明信、卢景和孟非卿的直属营合并为三团,由孟非卿出任团长,但三人都把队伍交给了月霜,放手让她接管军队。斯明信和卢景腾出手来赶赴洛都,其实也是变相退役,从军务脱身,作为暗棋隐在幕后。如今星月湖大营战斗力最强的莫过于侯玄的二团,崔茂和王韬都在军中坐镇。真要打起来,程宗扬估计自己的一团和月丫头的三团联手,也干不过二团。

江州之战获胜,杜元胜和臧修晋陞少校在情理之中,吴三桂也成为校官倒让人意外,不知道是因为自己的面子,还是因为吴三桂确实有这个本事。但无论如何,星月湖大营的军衔在停滞十余年之后,因为战功而全面晋陞,到底是件难得的喜事。

程宗扬笑道:“侯二哥终于升职了。再打一仗,就该晋级将官了。”

程宗扬询问了几句社中的情况,然后道:“来汉国之前,我听说洛都发生了一些事,四哥专门赶来处理,他现在不在吗?”

“斯中校和卢中校在乐津里落脚,平常只在西市见面。”

程宗扬明白过来,鹏翼社明面上做的是正当生意,斯明信与卢景另外的身份则是杀手,双方平时的接触都十分谨慎——毕竟岳鸟人迎风臭十里的名声在那儿摆着,由不得他们不小心。

“我这样上门没危险吧?”

蒋安世道:“无妨。我们鹏翼社的生意与镖局有些相仿,平时来往的客人什么样的都有,街坊已经见怪不怪。程上校这会儿登门,也不算出格的。”

“这就好。”

程宗扬道:“洛都的事情现在如何?”

蒋安世摇了摇头,“严先生至今没有音讯。斯中校一直在追查,但严先生就跟凭空消失了一样,没有留下任何线索。”

洛都的事情,早在临安时,匡仲玉就透露过一些内幕。后来卢景护送月霜来临安,将整桩事情向自己合盘托出。

风波亭之变前,岳鹏举曾经派人往洛都送过一批物品,接受者是石室书院的山长严君平。按照约定,书院方面每月会报一次平安,表示这批东西安然无恙,直到讯息中出现“日出东方”,意味着这批物品将重新交还给星月湖诸人。但今年年初,来自书院的讯息突然中断。

当时江州之战还未结束,星月湖群雄无暇他顾。战后根据程宗扬布局六朝的建议,鹏翼社正式在洛都开设分社,派遣蒋安世赴洛。同时前来的还有斯明信,他一边暗中帮鹏翼社稳住脚步,一边查找严君平的下落。临安事了,卢景也一并北上。

程宗扬原想着有八骏中的幻驹和云骖一起坐镇,什么事会拿不下来?但现在看来似乎并不顺利。

程宗扬对所谓的宝物一点想法都没有,倒不是自己不贪图宝物,实在是岳鸟人的作风让人不敢恭维,箱子里面塞砖头冒充宝物这种事,他绝对干得出来。作为比自己更熟悉岳鹏举的人,孟非卿显然也对此不抱什么希望,他在意的是严君平的下落,以及星月湖大营可能存在的敌人。

星月湖大营解散之后,群雄在六朝各地潜藏十余年,江州一战刚露出锋芒,洛都的严君平就失去联络,这绝不是巧合,显然是有人一直在盯着星月湖大营。

“不找出这个人,弄清他的来历,有何图谋,我们在江州也寝食难安。”

孟非卿在水镜中这样说道。

程宗扬很有自知之明,斯明信和卢景都搞不定的事,自己能搞定才见鬼了。因此对这件事并不是太在意,他来洛都,真正在乎的还是小紫,连老头的事都是附带的。但没想到刚到洛都,自己就被甩了,眼下居然面临着无事可做的局面。再置之不理,未免说不过去。

程宗扬问清联络方式,随即悄然离开了鹏翼社。……

乐津里与通商里只隔着西市,是洛都有名的声色犬马之地。日暮时分,正是高朋满座的时候,几处布置奢华的楼阁前停满车马,挤得水泄不通,丝竹声伴随着宾主的笑闹不断传来。

程宗扬没有停留,一路绕进背巷,眼前又是另一番景象。巷侧几株垂柳绿条如丝,柳下是一口水井,石制的井栏被磨得光滑无比,上面还有几道绳子磨出的深痕。一名妇人摇着辘,汲上一桶水,然后倾入脚边的瓦罐中。

几缕炊烟从房舍后袅袅升起,一名婢女提着水桶出来,将废水倾入道路中央的水孔里,水声在陶质的管道中响起,渐渐消失。几名童子骑着竹马跑来,挥舞着小小的木刀,模拟着城内的游侠儿,在巷中嬉乐。

几户人家在巷侧铺上草蓆,摆上甑鼎等餐具,家人分别列座用餐,陌生人路过时,往往会受到邀请。有的豪士径直入席,向主人道一声谢,便旁若无人的豪饮大嚼,好客的主人丝毫不以为怪,反而频频持觞劝饮。

宵禁的梆子声响起,里坊大门“吱吱哑哑”关上。里长带着几名啬夫在坊内走了一遭,看看有没有作奸犯科的,然后在木简上草草画了几笔,各自回家。太平时节,这些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

程宗扬一路绕到侧巷,找到一处门前挂着“阳泉暴氏”木牌的人家,推门而入。

卢景蹲在阶前,面前放着两只破碗,一边“嘎崩嘎崩”嚼着炒酥的黄豆,一边抿着酒,见到程宗扬,只翻了翻眼睛,把碗推了推。

程宗扬往地上一坐,抄了把豆子,“我还以为你们会住在城里的僻处,没有人领路,连门都找不到呢。没想到竟然连牌子都挂出来了。”

“住在那种鸟地方,去哪儿接生意?”

“阳泉暴氏……这是谁编的?”

“老四当年在路边捡的。这些年在外面都用的这招牌。别说,还怪好使。”

卢景抿了口酒,把碗推给他,“紫姑娘呢?”

程宗扬灌了一口,“跟老头办点事。”

“睡过没有?”

“噗……”

程宗扬一口酒喷了出来,喘着气道:“没有。”

“废物!”

“喂,五哥,你该算是大舅子吧?有你这样的吗?”

卢景翻了个白眼,“女人,早点睡了,生个娃就安分了。”

程宗扬腹诽道:你说的是别人吧?让小紫生个娃……想想就恐怖,再来一个死丫头那样的,那得祸害多少人?

程宗扬顾左右而言他,“四哥呢?”

“干活呢。要七八天才能回来。”

“什么活?”

“生意。”

卢景道:“过日子不花钱啊?”

当初星月湖大营解散后,群雄隐身市井,各谋生路,不过那些伤残退役的战士,还有战殁同袍的家属,一直是由大营抚养。负担那么重,孟老大这些年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也就是在江州立足之后才好一些。

卢景耳朵忽然一动,片刻后程宗扬也听到脚步声,“有人上门?”

卢景拍了拍手,“生意。”

……

房舍中点了一盏油灯,卢景大半面孔都隐藏在黑暗中,只露出一个模糊的身影。

对面的草蓆上,坐着一个中年人。他戴着一顶便帽,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青衣,看起来和街市上随处可见的平民百姓没有什么区别。

“敝人姓唐,在都中做些小生意。”

那人客气地说道:“在晴州时听朋友们说起过阳泉暴氏信誉卓着。今日有件事,想委托足下。”

卢景冷冷道:“说。”

“城西往函谷关途中有个上汤。三日之前,敝人有位朋友路过当地,隔墙听到几句高论,当时未曾放在心上。今日偶经一事,方知与世外高人失之交臂。敝人此来,实是受朋友所托,想请先生寻找此人。”

“上汤何处?”

“一家客栈。”

“那人是男是女,何等年纪?”

“不知。”

“是上汤人,还是路过的客人?是来洛都还是从洛都离开?”

“不知。”

“那人的高论是什么?”

姓唐的中年人谨慎地说道:“先生见谅,实难相告。”

卢景声音没有半点变化,“那你让我找什么?”

“我那位朋友偶然听闻,因声音太过模糊,难以辨认。如今只想请先生找出当时在客栈的有什么人,都是什么身份,如今在哪里驻足?我那位朋友自会去一一拜访。”

那人补充了一句,“一定要全部找到。”

“去找客栈的侍者询问便是。何必来此?”

姓唐的中年人苦笑道:“先生有所不知。那家客栈昨日失火,被烧得干干净净,客栈的主人也葬身火场。”

卢景沉默片刻,“年纪、身份、来历,是男是女一无所知,只知道三日前在一家被烧光的客栈住过——你是让我把这些人全部找出来?”

姓唐的中年人道:“敝人也知道此事确实为难。但此事关系甚重,吾友无论如何也要找到那位高人,又不知从何入手。听闻阳泉暴氏能为人所不能,才请足下帮忙。”

程宗扬坐在屏风后面,越听越稀奇。一个人路过外地一间客栈,听到里面有人说话,几天之后突然想起来回去寻找,结果客栈已经被烧成白地——那还找个屁啊。一点线索都没有,找个毛啊找?

卢景冷冰冰来个狮子大张口,“若要那人性命,一千金铢起价。”

姓唐的中年人连忙道:“并非杀人,只是想请先生找到当晚在客栈留宿的客人,是何姓名、如今在何处。因为是世外高人,如果可能,还请先生不要打扰其人,只要知道姓名,吾友自会前去拜访,以免有失礼数。”

“上汤是西去函谷关的必经之地,平日过往的旅者数以千计。那家客栈即使只是寻常门店,每日出入的也有数十人。”

“先生只须找到八月九日戌时到次日寅时之间,在店中停留的客人即可。”

姓唐的中年人道:“无论是不是那位世外高人,只要是当时在店内的客人,每找到一人,敝人都愿付三百金铢。”

程宗扬听得有些心动,三百金铢啊,平常人一年的收入也就十个金铢左右,三百金铢什么概念?不过转念一想,这任务根本就不可能完成,就是给一万金铢也是白搭。

卢景没有任何感情的声音响起,“五百。”

“可。”

姓唐的中年人一口应诺,“不过限在十日之内。超过十日,每找到一人只得三百金铢。一月之后就不须再找。”

“先付六成。”

姓唐的中年人二话不说,拿出三卷封好的金铢,每卷一百枚,“还有一事要嘱咐先生,言不传六耳,你我之外,此事切不可有第三人知晓。”

卢景忽然道:“你不怕我拿了金铢远走高飞吗?”

“疑人不用,用人……”

那人停顿了一下,“自然不会有疑心。”

说着又强调道:“务必请先生全部找到,一个不漏。”

双方约好传递消息的方式,姓唐的中年人告辞离开。

第三章

程宗扬从屏风后出来,“这人是开玩笑的吧?”

“你觉得呢?”

“身份一看就是假的。什么做的小生意?随手拿出三百金铢,眼都不眨。而且你看到没有?他走的时候,一点都没有如释重负的样子,倒是满脸忧心忡忡,我瞧着,他根本就没指望你能找到那些人,说不定他从头到尾编的都是故事,那些人压根就不存在。”

“金铢可是真的。况且,”

卢景拿起一封金铢掂了掂,说道:“颖阳侯可不是喜欢开玩笑的人。”

“谁?”

“那人虽然换上布衣,但鞋子来不及换,鞋尖有根扯断的线头,断痕尚新,显然上面原本嵌着明珠。他右手中指有茧,是常用刀笔留下的痕迹。一般书吏穿不起珠履,穿得起珠履的极少会用刀笔。穿珠履又擅用刀笔的,只有权贵家的门客或是家奴。”

“那你怎么知道是颖阳侯呢?洛都的王侯起码有几十个吧。”

“你记得他说那句疑人不用,用人……,”

卢景停顿了一下,然后道:“是不是有些古怪?”

程宗扬回忆了一下,“是有些奇怪。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这样顺口的话,他居然说不出来。”

“不是说不出,是因为避讳。”

卢景道:“颖阳侯吕不疑的名讳。”

程宗扬对避讳并不陌生,也知道汉国极重避讳,尤其是名讳。通常情况下,与帝王名字相近的名词一律都需要改动。比如月宫的嫦娥原名姮娥,吕不韦的相国原本是相邦,二十四节气中的惊蛰原本是启蛰,都是因为帝王的名讳而改动。有些还能改过来,像是王昭君,为避司马昭的名讳,改成王明君,因此关于她的诗都叫明妃曲,好歹本名还在,只是多了一个别名。而同样避讳的蔡文姬,就很少有人记得她本名是蔡昭姬。

帝王以下,子女对父母,门客对主人,同样需要避讳。前者如李贺,其父名晋,连考进士都受世人非议,以至郁郁而终。还有杜甫,传说诗圣的母亲名字是海棠,所以终生不咏海棠。后者最有名的例子是冯道,他的门客读老子,“道可道,非常道”一句,读成:“不可说可不可说,非常不可说。”

姓唐的中年人对“不疑”二字的迟疑,显然是出于避讳,卢景能从中找出事主的名字,也算是敏锐。不过程宗扬在意的是另一件事,他皱眉道:“吕氏家族的人?”

“不错。”

卢景道:“吕家这一代都是废物,倒是这位颖阳侯有好学之名,人称礼贤下士,有君子之风。”

卢景语带讥诮,对吕不疑这位君子十二分的看不上眼。不过这是卢五哥的家风,就算把孔圣人搬到他面前,也照样给白眼。倒未必是吕不疑并非君子。

程宗扬道:“难道颖阳侯真遇上什么世外高人了?”

卢景弹了弹手指,“谁知道呢?”

程宗扬忽然闪过一个念头,“能让一位王侯都在意的世外高人——会不会是那位严君平?”

卢景道:“何出此言?”

“没有理由。”

程宗扬坦白说道:“我只是觉得这事挺蹊跷。以颖阳侯吕不疑的身份,能被他看重的世外高人,整个汉国也不会有多少。而这样的高人多半是成名人物,想要去查,并非难事。颖阳侯遇到却难觅踪迹的高人,很可能是哪位成名人物隐名埋姓。严君平销声匿迹,会不会藏身在客栈之中呢?”

卢景不置可否,为了寻找严君平的下落,他和斯明信几乎把洛都翻了一遍,如果坐在屋中就有人送来线索,机率比天上掉馅饼还小。

程宗扬道:“五哥,这生意你接不接?”

“为什么不接?”

卢景道:“找到一个五百金铢——营里的兄弟一个月也就是一枚金铢的开销,五百金铢够我养一个营的。”

“钱是不少,可一点头绪都没有,怎么找?”

“我怎么知道?”

卢景翻着白眼道:“赶紧睡觉,明天早点跟我出门!”

……

洛都四周雄关林立,最有名的莫过于函谷、虎牢、伊阙和轘辕四座雄关。上汤位于洛都与函谷关之间,距都城三十余里,是洛都西行的必经之地,也是西行的第一个落脚点,因此市镇人口虽然不多,却颇为繁华,单是客栈就有十余家。

黎明时分,平安客栈还没开门,便传来一阵粗暴的擂门声,“开门!官爷查案!快着些!”

店主慌忙出来,刚卸下门闩,房门便被人一脚踹开,店主一个踉跄,险些跌倒。

一名汉子打横进来,他留着一把大胡子,穿着一身油腻腻的皂服,衣角掖到腰间,裤脚满是灰土。

店主一看他的架势,立刻矮了三分。乡间百姓最怕的倒不是县官,而是这种隶役,他们上下勾结,黑白通吃,一句话就能让自己破家。何况这位的打扮一看就是乡中的游徼——游徼虽然是主禁盗贼的小吏,但店主知道,有些游徼比盗贼还狠。

那游徼眼睛似乎长在头顶上,仰着脸对他看都不看,喝问道:“青天白日,连门都不开!莫非做的什么奸事!”

“不敢!不敢!”

店主连忙说了一堆奉承话。

游徼不耐烦地推了他一把,“听说是你的店着火了?”

这话换作别人来问,店主一口就啐过去,你们家才着火了!但差爷开口,他顿时松了口气,一颗心放回肚里,赶紧说道:“差爷明鉴,失火的是镇外的长兴脚店。”

游徼大咧咧道:“不是你这里?”

我这里像是着过火吗?店主陪着小心说道:“不是,不是。”

那游徼还不肯走,反而翻着眼睛道:“什么时候着火的?”

店主赶紧道:“前天夜里。天干物燥,又是半夜失的火,听见动静房子都已经烧穿了,孙老头一家老少,没一个跑出来的。”

游徼哼了一声,“我听说脚店的东家有些仇人,是被人挟私报复——”

“绝无此事!”

店主道:“脚店的孙老头镇上人都知道,最是老实忠厚,从不跟人结怨。”

游徼翻了翻眼睛,“不是你烧的?”

店主腿一软,差点跪下,含血喷人啊!这贼胚上门就是敲诈来的,要不能让他满意,自己不死也得脱层皮。店主赶紧掏出几枚银铢塞到游徼手中,低声道:“差爷打点酒喝——脚店的失火真跟小人没关系啊。”

游徼掂了掂钱铢的份量,然后收到怀中,大咧咧道:“不是你就好。官爷问你几句话,可听仔细了。”

店主暗暗抹了把汗,“是是。”

游徼随便问了几句,无非是这几日见过什么生人,镇上有没有什么异状。店主一一作了答,那游徼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浑没放在心上,最后道:“脚店在什么地方?”

店主赶紧指了方位,送瘟神一样把差爷送出门去。

游徼大步走出巷口,一转身,揭下胡须,脱下隶服,露出里面一件破旧的褂子,然后手掌往脸上一抹,落下时,刚才一番凶恶的表情已经不翼而飞,变得面黄肌瘦,愁眉苦脸,活像是一个神情憔悴,为温饱奔走的年轻人。

时辰尚早,街上行人并不太多,他有些茫然地看了看四周,然后迟疑地朝一处摊肆走去,畏缩地抱了抱拳,低声细气地说道:“敢问大姐,不知镇上的长兴脚店还有多远?”

摊肆上正在烙饼的妇人停下手,“长兴脚店?你找那里做啥?”

年轻人露出一丝惭愧,“我家公子前些日子回乡,雇了脚夫挑运家俬,到现在也没见人来。那些脚夫是小的雇的,事情便着落在小的头上。听说他们是在长兴脚店落脚,小的来找找,是不是出了什么岔子。”

妇人同情地说道:“这……只怕是不好找了。呶,长兴脚店就在那边。”

年轻人抱拳长揖,“多谢大姐。”

说罢匆匆赶去。

“等等。”

那妇人叫住他,“这个饼子你拿上。”

年轻人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我有钱……”

“拿着吧。”

那妇人快人快语,“看你的样子总是有几天没睡好了。放宽心些,左右不过是些家俬罢了,哪里就不过日子了呢?”

程宗扬佩服地看着他,“行啊,五哥,你这可发财了啊……哟,还有张饼。亏心不亏心啊?”

“不吃拉倒。”

“别啊。大半夜起来我还没吃东西呢,给我半个。”

卢景昨晚说的“早点出门”,可不是一般的早,程宗扬刚睡到半夜就被他拖起来,两人跟作贼似的,翻墙摸黑出了洛都。城门外,蒋安世已经备好马车,连夜驰往上汤。

程宗扬撕开饼子,一边吃一边说道:“有事直接问不行吗?干嘛绕这么大一个圈子?”

“直接去问,别人会说吗?”

“为什么不说?”

“五根手指还不一般齐呢,你会说,别人未必会说。何况还是失火灭门的大事,万一背后有风险呢?趋利避害方是人之常情。”

“花点钱不就行了?”

程宗扬道:“咱们现在缺的是时间,又不缺这点钱。如果这样问话要两天时间,花钱用一天就够了。”

“花钱买的消息最不可靠。”

卢景道:“用一天时间买来的消息,只怕要用五天时间来分出其中的真假。更要紧的是,你花钱去买消息,只会让人凭空生出疑心。让你去当杀手,只怕第一铺生意就把命搭进去。”

程宗扬摸着下巴道:“好像有点道理……五哥,你再教我几招。”

卢景也不藏私,“想从别人口中套出话来,无非是四招:胁之以威,诱之以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威胁利诱乃是下着,切忌轻用。用时先要看人,汉国民风悍勇,威武不能屈者大有人在。贸然相逼,只会弄巧成拙。”

“比如方才那位店主,自己有家有业,又是做着迎来送往的生意,轻易不会与人结仇,如此便有了三分。县官不如现管,我扮做游徼,进门厉喝,看清那店主畏惧隶役的威风,这便有了五分。但此时若是一味用强,只会落了下乘,因此我放出口风,说是查旁处的案子。听到事不关己,那店主失了戒心,这便有了八分。我再略微一吓,店主塞钱过来,知道他胆气已丧,这才有了十分。到此时你再问他,必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程宗扬听得佩服不已,单是一个逼问就有这么多学问,卢五哥的巨寇世家真不是白来。

“那店主说了什么?”

“他说初九夜间打烊时,见到一行车马路过。是什么人他没看出来,但看到车上打着旗。”

程宗扬精神一振,“旗上是什么字号?”

“店主不识字。”

程宗扬一阵郁闷,六朝除了宋国还好一些,其他几国的识字率能到百分之十就烧高香了。

卢景停顿了一下,“……但他记得旗上有一大一小两个方框。”

“回?不对!吕!”

程宗扬立刻反应过来。

“对。小的在上面,大的下面,中间还条小尾巴。”

虽然是一条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线索,却是整个事件的拼图上至关重要的一环——看来卢五哥没有猜错,那个颖阳侯的门客也没有说谎,初九那天晚上,颖阳侯吕不疑确实路过了上汤。

能从不知情的店主口中得到这条线索,已经是意外之喜,程宗扬笑道:“对那位卖饼的妇人,五哥用的就是动之以情了。”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大嫂你去威逼利诱,没半点用处。动之以情,对症下药才是上策。况且这两个人也不是随便选的,”

卢景道:“那店主的客栈在巷口,来往的车马行人都要从门前经过,卖饼的摊肆也是如此。问过这两处,上汤的线索也就查了大半。”

“我看你跟大嫂没说多久,难道几句话就打听清楚了?”

卢景道:“急什么?还不到问的时候。”

两人一边说,一边啃着饼子走到镇外。绕过树林,远远看到一片黑乎乎的火场。

整间客栈被烧成白地,只能看出客栈的位置离镇子颇远,紧邻着大路,原本的房舍已经看不出痕迹,院内铺满灰烬。

虽然隔了两天,火场仍弥漫着呛人的恶臭,让程宗扬不由掩住鼻子。卢景却视若无睹,他在火场中走了一圈,不时蹲下来翻检,拿起一块烧裂的石头,或是几片碎瓦扫过几眼。

屍体已经收殓过,其他东西又被一烧而空,并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卢景拍了拍手,指着火场道:“大门在北边,沿路是一道土坯墙,东边是牲口棚,西侧是两间通铺,南边两间是上房,但不光是住人的。”

“不只是住人?还有什么?”

卢景从灰烬中拨出一只倒扣的瓦盅,揭开来,里面是几粒被烧得发白的骨制骰子,稍微一捏,就化为碎末。

“赌场?”

“消遣罢了。”

卢景拍了拍手,“在脚店住宿的多是穷人。像这样的通铺,一夜只要十文。若不是此处紧邻大路,颖阳侯未必会路过。”

程宗扬指着角落里气味最呛人的一片,“那是什么地方?臭得要死。”

“溷厕。”

“厕所?厕所里面怎么有一堆黑乎乎的东西,跟烧焦的肉一样呢?”

“那是猪。”

“有古怪!”

程宗扬叫道:“猪怎么跑厕所里面了?”

卢景翻了翻白眼,“溷字里面就有豕。”

“猪圈跟厕所在一块?我干!”

粪坑加上烧死的猪,难怪这地方会臭得可怕。

卢景对他的震惊嗤之以鼻,“少见多怪。”

程宗扬好不容易才缓过劲来,捂着鼻子道:“一点头绪都没有。只知道八月初九和长兴脚店,眼下连店舖都烧光了,还怎么找?根本就不可能完成啊。”

卢景道:“到时候了。”

“什么时候?”

“问话。”

……

年轻人失魂落魄地回来,脸色又青又黄。

烙饼的妇人忍不住道:“找到了吗?”

年轻人摇了摇头,踉跄着走开,忽然停住脚步,低声道:“敢问大姐,脚店前几日可有客人?”

“孙老头的脚店离镇子远,还隔着树林,平常有人进出镇上也看不到。”

“脚店平常住的都是什么人?”

“那我们可说不准。”

妇人道:“孙老头脾气古怪,平日里跟镇上的人也不来往,要不怎么会一个人把脚店盖到镇子外面?话说回来,他脾气虽然古怪,人却不坏,没想到遇上这等祸事……”

那妇人絮絮叨叨说了半晌,见他神情越来越惨淡,不由叹了口气,“什么时候的事?”

“初八……不对,是初九夜间。”

年轻人道:“那些脚夫走的时候已经是晌午,到镇上多半是半夜。”

妇人想了半晌,“那天晚上我们家狗子跑出去玩耍,饭都凉了还没回来。我让他爹去找,他爹不肯,我跟他爹还吵了一架。我出来找狗子,好像看到有人出了镇子,往孙老头的店里去……”

年轻人连忙道:“是不是个老汉?”

妇人摇了摇头,“不是。是个书生。我看见他找了几家客栈,都住满了人,只好又折回去。”

“大姐可记得他什么模样吗?”

“天都黑了,哪里看得清楚?倒是背了五张琴和一只木桶,古古怪怪的。”

……

马车一路颠簸,赶回洛都。程宗扬道:“还有一个可能,万一那书生是从洛都离开的呢?现在说不定都已经出了汉国了。”

卢景道:“那书生一路上找了几家客栈,又折返回去。长兴脚店在上汤最西端,他若是从洛都出来,若是由东往西问过来,用不着折返。因此只会是从西往东,往洛都方向走。他先遇见长兴脚店,觉得不满意,又往镇上找。但镇上的客栈都已住满,只得折返回去。这才合情合理。”

程宗扬点点头,“有道理——那你准备怎么找?去太学把三万学子的名单要过来,一个一个问?”

洛都人口超过百万,单一个太学就有三万来自各地的学子,整个洛都所有书院加起来,游学的士子不下五万。想从其中找出一个外地来的书生,比大海捞针还要难些,更像是从一堆洛都梗米中挑出一粒上汤种植的米粒来。

卢景敲了敲车厢,“去槐市。”

蒋安世应了一声,驱车驶入广阳门。

“那书生徒步赶往洛都,家计想必平常,一次背着五张琴,就是送人也用不了这么多,只会是用来贩卖。”

“那我们该去洛都九市啊?”

“洛都的学子贩卖货物只在槐市。”

程宗扬翻出自己的纸条,“槐市?没有啊?”

卢景道:“槐市不在九市之列,每逢朔望,各地的学子都会云集在太学附近的槐林之中,售卖自己从本郡带来的各色物品,尤其以乐器、土产为多。那书生既然带着琴来贩卖,那只木桶里装得多半是蜂蜜。”

程宗扬抬杠道:“为什么不能是油?是酒呢?”

“一桶蜜能换五桶油十桶酒。换你背哪个?”

程宗扬摸了摸鼻子,然后道:“你刚不是说槐市朔望才开吗?今天还不到十五呢。”

“那书生也没赶上初一。少不得来看看运气。”

一个时辰之后,马车驶出洛都城南的开阳门,来到一条僻静的大路上。片刻后,马车停下,程宗扬透过车门的细竹帘,看到周围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路边竖着一块半人高的下马石,禁止车马驶入。

卢景手脚麻利地换了件旧衣服,青布的衫子,袖口满是油迹,再加上唇边黏的两撇小胡子,活脱脱就像个走街串巷的小贩。

程宗扬笑道:“五哥,你这衣服真够省的,自从做好就没洗过吧?”

“总换新衣才惹人生疑呢。来吧!”

卢景跳下马车,往林中走去。

林中全是树龄超过百年的老槐,遮天蔽日,虽然是中午,也不觉炎热。由于不是开集的时候,林中行人寥寥无几,但还有几个书生模样的年轻人在槐下碰碰运气。比起其他市集,太学的槐市要安静得多。那些学子在槐下铺开草蓆,摆着自己的货物。他们摊位上摆的物品都不多,但货色全无重复,充满地方特色。有些还鼓琴弄瑟,自得其乐,硬是把一个市集弄得像博览会一样雅致起来。

琴声悠悠传来,林中愈发显得幽静。忽然一个声音唐突地打破宁静,“便是你!上次卖我桂枝蜜竟然掺假!”

学子们都皱起眉,往那个恶客望去。

一个满袖油迹的小贩拉住一名学子的袖口,气势汹汹地叫嚷道:“且还我钱来!”

那学子面前摆着两张琴,被他拉住袖口,挑起眉头道:“荒唐!我何曾卖过桂枝蜜!”

“怎底不是你!前日我来,便在此地,那日你席上还摆着一只木桶!若是认错人,便抉了我这对眸子去!”

学子怒道:“胡说什么!我哪里摆过木桶?”

汉国民风悍勇,一言不合拔刀相向不在少数,好歹槐市都是学子——太学就在旁边,那学子虽然恼怒,总算没有动手。这些学子也颇具侠义之风,见两人争吵,便有人道:“且放手!你定是认错人了。本人可以作证,这位仁兄从未卖过桂枝蜜。”

周围学子纷纷道:“我也可以作证。这位兄台昨日才在此设摊。”

小贩先怯了几分,强撑着道:“你们定是串通一气欺瞒我的!那日他席上摆着五张琴,一只桶!哪里会认错!”

“我等太学诸生从不妄言!”

那名仗义执言的学子扬声道:“诸友!谁知是哪位学弟前日在此售琴贩蜜?”

学子们纷纷摇头,“我太学未有其人。”

过了一会儿,远处有人道:“可是席上摆着一只木桶的?前日云台书院有一位学弟倒是摆了几张琴,一只木桶,但桶中非是蜂蜜,乃是上好的干枣。”

“就是用来蜜渍的干枣!”

小贩叫道:“他姓甚名谁?何方人氏?”

槐市的学子行事端正,而且有士子的身份在,也不怕一个小贩闹事,那人当即说道:“上谷郁奉文。如今正在云台书院求学。”

……

云台书院距太学不远,规模小了许多,只有数百学子。学舍虽然略显狭小,但窗明几净,青石铺成的院中,连一根杂草都没有。

郁奉文刚把背来的五张七弦琴和干枣换成钱铢,但还去欠债,所余也不剩多少。洛都居,大不易,单靠这点钱,只怕两个月后又要借债。他摸了摸腰间的玉佩,犹豫是不是要把它也换成钱铢。

一个英挺的文士举步进来,笑道:“奉文兄!果然是在此地!”

“原来是郑兄。”

郁奉文揖手向郑子卿施了一礼。郑子卿是河间人,虽然刚到云台书院,但为人豪迈,两人一见如故,食则同席,寝则同室,颇有相见恨晚之感。

“不知郑兄找小弟何事?”

郑子卿笑道:“不是我找你,是这位鲁先生。”

郁奉文抬眼看去,只见那位鲁先生年过四旬,面上颇有风霜之色,但意态豪雄,非是凡俗之士。

鲁先生拱手道:“久仰郁先生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郁奉文连忙还礼,讶然道:“不知先生何以得知在下?”

鲁先生哈哈一笑,招呼身后的年轻人过来,“这是舍侄。听舍侄说郁先生文理俱佳,才华出众,今日特来拜会。”

郁奉文拱手道:“鲁兄。”

程宗扬暗道还真是巧,居然遇到姓郑的书生,一边也拱了拱手,“郁兄。”

两人还没开始寒暄,就被鲁先生打断,“叙旧的话往后再说不迟。不瞒郁先生说,鲁某虽然做的斯文生意,但跟斯文二字不沾边,我有话直说,你别嫌老鲁是个粗人。”

“先生请说。”

“鲁某开的是间书肆,如今有笔生意……哎呀,郑先生,你也坐!”

郑子卿连忙道:“你们谈,郑某先回避片刻。”

“哪里用回避!我找郁先生谈点生意!”

鲁先生越这样说,郑子卿越不好待下去,向几人告了声罪,辞出门去。

鲁先生摸着大腿道:“郑先生这就见外了!郁先生,我直说啊。我那书肆从宋国运来几部书,都是经史大着。想找几个人帮忙抄写,不知郁先生可否愿意帮忙?放心!润笔绝不会亏待先生。”

郁奉文犹如喜从天降,连忙道:“自无不可。”

那位鲁先生甚是大方,三言两语谈好薪金,比郁奉文设想的要多了一倍。双方谈定明日开始抄写,鲁先生解了燃眉之急,大喜过望,不由分说要请郁奉文喝一杯,郁奉文推托不得,只得一同出门。

第四章

三人在书院附近的酒肆找了处雅舍,分别离座,接着便开始推杯换盏。郁奉文像做梦一样,半个时辰前自己还为衣食发愁,谁知天上竟然掉了馅饼,还落在自己头上,这次要抄的书卷轶浩繁,俸金也颇为不菲,如果能全抄下来,不但自己衣食无忧,还能得一笔积蓄。这位鲁先生如此大方,想必也不难相处。

郁奉文酒到杯干,不多时便已醉倒。旁边两人对视一眼,鲁先生道:“先生海量!再来一杯!”

“干!”

郁奉文举杯饮尽,身子一滑,险些溜到桌下。

鲁先生吃了颗蚕豆,然后道:“前几日舍侄跟郁先生见过一面,侄儿啊,是在上汤还是下汤?”

被这家伙逮住机会占便宜,程宗扬磨着牙道:“上汤。”

鲁先生亲切地挽住郁奉文的手腕,“是在长兴脚店,对不对?”

郁奉文整个人都是晕的,闻言只胡乱点了点头。

“郁先生在长兴脚店遇到什么人了?”

“长兴脚店……人……嗯?”

鲁先生慢慢道:“上汤的长兴脚店。”

郁奉文猛地抬起头,重重呼着酒气,一张脸涨得通红。他试着抬起手,手腕却像被铁箍牢牢扣住一样。

鲁先生若无其事地拿起酒杯,从容道:“听说店里有位高人?不知郁先生是否遇见?”

郁奉文慌张地摇了摇头,“没有。没有。”

程宗扬笑道:“那郁兄遇见谁了呢?”

“没有。没有。”

“一个人都没有?那不成了鬼店?”

程宗扬温言道:“郁兄仔细想想。”

“我……想不起来。”

死丫头要是在这里就好了,凝美人儿也行啊。一个瞑寂术下去,保证要什么有什么。程宗扬都在犹豫要不要把罂粟女召来,来个色诱,随即又打消了念头。奴婢再顺从,也不是这么用的。

卢景笑道:“我记得店里有人赌钱,郁先生没有玩两手?”

“你说博戏?”

郁奉文略微回过颜色,“确实有几个人在店里博戏,只是郁某囊中羞涩,未曾参与。”

“赌钱是谁?”

郁奉文喷了口酒气,摇头道:“不认得。”

“什么样子的?”

“都是些粗鲁无文之辈……”

郁奉文使劲想了想,“我旁边铺上有个拳师,说要回乡成亲……好大一只虎头……”

“什么虎头?”

“肩上……”

“他是哪里人?”

郁奉文打着酒嗝道:“不……不知道。”

卢景道:“店里的客人多不多?”

“都……都住满了……”

程宗扬道:“有没有一个看着特有学问的老头?”

“老者……嘿嘿……”

郁奉文莫名其妙地笑了起来,然后又哭出声来,“我没有……我没有……”

卢景急忙问道:“那个拳师去了哪里?”

郁奉文已经醉倒过去。……

卢景用左手写下,“云台书院郁奉文。”

然后把纸条卷起,塞入系在鸽足下的铜管里,抬手放飞。

姓唐的中年人办事极为稳妥,双方约定之后,天不亮就送来一笼信鸽,足有十五六只,供联络之用。

程宗扬道:“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可惜喝得烂醉,连店里有多少人都说不清楚。”

“十二个人。”

卢景道:“两间通铺能住八个人,两间上房能住四个人。住满就是十二名客人。”

程宗扬见过脚店的通铺,就是在墙加砌一条土炕,八个人倒是能睡下,但大热天挤在一处,滋味想必不好受。

“很好。我们现在知道有郁奉文、有一个要成亲的拳师——剩下十个人,连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办?”

卢景捻着黏在唇上的胡须道:“只有那个拳师了。”

“怎么找?他是哪里人,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什么时候成亲?一点线索都没有啊。”

“不试试怎么知道?”

卢景说着换了衣物。

“五哥,这会儿都宵禁了,你去哪儿?”

卢景边走边道:“那拳师既然是回乡成亲,有九成可能是从洛都离开的。四天前在上汤,就是走得慢些,现在也过了函谷关。运气不好的话,他已经到了秦国了。不能耽误,连夜去找。”

“去哪儿找?”

“武馆。”

“要是遇上查宵禁的呢?”

卢景怪眼一翻,“当然是你掏钱了。”

鸽子飞出乐津里,在洛都的夜空下盘旋片刻,然后穿过楼阁林立的南宫,气势恢弘的北宫,越过矗立的汉阙和望楼,往城北苍翠葱茏的邙山飞去。

邙山脚下,绿树环绕间,一池碧水在月光下荡漾着清波。池中的荷花已经凋谢,碧绿的荷叶覆盖在水面上,叶上蹲着一只青蛙,不时发出鼓鸣。一个中年男子坐在池旁,手里拿着一杆钓竿,在月色婆娑的树影下静静垂钓。

唐季臣拿着一张纸条匆匆走来,“禀侯爷,已经找到一个。”

吕不疑望着鱼丝,抬起衣袖,猛地一挥,唐季臣闭上嘴,躬身施了一礼,悄悄退下。

“云台书院,郁奉文。”

唐季臣对一名黑衣人道:“去吧。”

“诺。”

黑衣人低沉地应了一声,转身离开。

唐季臣不放心地嘱咐道:“做干净些!”

黑衣人没有作声,身形一闪,消失在夜色间。

“我没有!我没有!没有……”

郁奉文惊醒过来,眼前黑沉沉一片,正是半夜时分。想起刚才的梦境,他不由得咽了口吐沫,只觉得口干舌燥,喉咙像要冒火一样。他挣扎着摸住书案,想爬起身,却踢翻了榻边的铜盆。

郑子卿闻声惊醒,“郁兄,你醒了?”

“水……”

郑子卿道:“我去打水!你别动。”

郑子卿拿起门后的瓦罐,往后院的井栏处汲水。

比起前些天的酷暑,如今的夜间已经凉爽了许多,但学院的宿舍地方狭窄,一扇小窗也透不了多少风,睡到半夜,身上已经出了不少汗。郑少卿索性脱下褂子,先打了桶水冲了冲身上的汗意,然后重新打了净水汲入罐中。

郑子卿刚离开井栏,忽然看到火光一跃,接着火焰升起,吞没了一间房舍。郑子卿怔了片刻,才意识到是自己的宿舍失了火。他捧起瓦罐拚命往宿舍奔去,一股火浪从大开的房门中喷出,险些把他也卷入其中。

“郁兄!”

郑子卿举起盛满水的瓦罐,往火舌上砸去。“光”的一声,瓦罐碎裂,清水四溢。火焰微微一顿,然后更凶猛地肆虐起来。……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传来,雄威武馆守门的拳师打开门上的小窗,举着油灯看了一眼。

外面是一个青衣小帽的小厮,他抱着一个青布包裹,满脸焦急。

拳师暗自戒备,沉声道:“何事?”

小厮道:“大叔,行行好,我找馆里一位拳师。”

“找谁?什么事?”

“我是范家衣铺的,五天前馆里有位大叔到小店订了一套衣裳,说是回乡成亲,让我们快些做。谁知店里的裁缝生了急病,耽搁了几日,小的怕误了事,一做好就连夜送来。”

拳师皱了皱眉,“你记错了。我们馆里没有拳师成亲。”

说着“呯”的关上小窗。

“第五家了。”

程宗扬道:“看来咱们运气不怎么好。”

卢景翻着白眼道:“你小子要能帮着跑跑,这会儿就十家了。”

程宗扬苦笑道:“五哥,不是我不想替你跑,实在是没有五哥你这装嫩的功夫。五哥,你是怎么弄的?皱纹一抹,嗓子一捏,活脱脱就是个十五六岁的俊俏小后生。那些拳师都是会家子,竟然没一个看出破绽的。”

“三更半夜谁能看那么仔细?”

卢景道:“易容只是小术,要紧的是说话的口气,走路的姿势,只要做得到位,不用看脸就能让别人知道你是什么身份。”

“那我可学不来。”

程宗扬很有自知之明,“幸好武馆大都聚在城南,要不然来回赶路,三天都找不完。”

“来吧,第六家。”

“求大叔帮帮忙,”

小厮哀求道:“要是误了客人的事,小的回去少不得要吃挂落。”

“你弄错了。”

虽然是碰运气,程宗扬心里还是禁不住一沉。如果城南的武馆都找不到,那个拳师很可能根本就不是洛都武馆的,唯一的线索到这里也中断了。

拳师不耐烦地说道:“老杜四天前就回去了,你现在做好衣服有个屁用。”

程宗扬一阵狂喜。小厮的声音没有半点波动,仍是一副焦急的样子,“大叔大叔,杜师傅家在何处?”

大门“光”的关上,拳师的声音从门缝间飘来,“石崤!”

……

石崤位于崤山,自函谷关以东,山势一脉相连,一直延伸到洛都之北,便是埋葬了无数帝王将相的北邙山。

卢景与程宗扬连夜出城,赶到石崤已经是午后,在村上一问,很容易就打听到正在筹办亲事的杜家。

杜家的宅子粉刷一新,院中张灯结彩,不断有客人前来贺喜,送上礼物。忽然专门请来写礼单的老儒提高声音,“颖川彭辰,贺金万钱!”

杜怀一整日迎来送往,忙得满身是汗,这会儿刚脱了衣衫,在屋里擦洗,闻言一怔,随手拿了件短褂,匆忙迎出,他只是个平平常常的拳师,所在的武馆也平平常常,来往的亲朋好友礼金无非是几十钱,上百钱,超过一千铜铢的绝对凤毛麟角。这位颖川彭辰,听起来陌生得紧,不知是何来历,竟然一掷万钱。

见到杜怀时,程宗扬才知道拳师口中的“老杜”为什么刚刚成亲。杜怀年纪已经过了三十,按汉国通常的婚龄,儿子都该十三四岁了。他身材魁梧,一身肌肉显然是常年苦练过的,只是渺了一目,右眼留一个巨大的伤口,看上去狰狞可怖。

那位彭辰身材不高,但满身精悍之气,一看就是走南闯北的老江湖,他快步走来,远远便笑道:“杜兄弟!恭喜恭喜!”

杜怀拱手道:“杜某不知彭兄远来,未及更衣,尚请见谅。”

彭辰笑道:“当日在武馆匆匆而别,未能与杜兄弟告辞,昨日在洛都见到陆兄弟,才知道杜兄弟大喜之日将近,今日特来道贺!”

杜怀丝毫想不起自己曾经见过此人,只打着哈哈道:“彭兄客气了,快请里面坐!”

到房中分宾主坐下,杜怀才道:“这位是?”

“彭某的伴当,程兄弟。”

“哦,哦。”

杜怀连连点头,那只独目却惊疑不定。

彭辰利落地一卷袖子,“明人不说暗话。我和程兄弟如今都在颖川薛大侠手下做事。”

杜怀顿时改容相向,颖川薛豪的名声,可谓是如雷灌耳,即使他受伤后和江湖人打交道不多,也听说薛豪的侠义之名。

杜怀拍着胸膛道:“两位有什么事尽管吩咐!皱一皱眉头,我杜怀算不得好汉!”

“好汉子!”

彭辰赞了一声,毫不掩饰地说道:“敢问杜兄,初九晚间,是否在上汤的长兴脚店落脚。”

杜怀脸色微微一变,停了一下才道:“确有此事。”

“不知杜兄在店中见过什么人?”

杜怀谨慎地说道:“杜某当日到店中天色已晚,吃了些干粮便倒头大睡,委实不记得见过什么人。”

“有位书生——杜兄可还记得?”

“哦,有的有的。那书生背了只木桶,说是家乡的干枣,要到洛都贩卖。还有几张琴。”

彭辰双目紧紧盯着他,沉声道:“不瞒杜兄说,那书生是某人的仇家,有人求到薛大侠面前,请薛大侠帮忙。杜兄若能如实相告,不仅我彭辰,连薛大侠也领了杜兄弟这份情义。”

“彭兄弟放心!只要杜某知道的,自当相告。”

“敢问杜兄,那书生身边可有人同行?”

杜怀想了半晌,然后摇了摇头,“那书生孤身上路,并未看到有人同行。”

“杜兄还记得有谁?若能相告一二,彭某感激不尽。”

“别的……”

杜怀沉吟起来。

程宗扬在旁提醒道:“是不是有一个老头?”

“老头?有!”

杜怀想了起来。

“他是不是姓严?”

“姓严?”

杜怀摇头道:“我不知道。”

程宗扬笑道:“想来杜兄是拳师,对教书先生没什么兴趣。”

“教书先生?”

杜怀大摇其头,“是个拉琴的。对了,还有个女人。”

“女人?”

彭辰露出几分恰到好处的讶色。

杜怀道:“那个拉琴的老头过来讨钱,被她旁边的男人踢了一跟头,连琴都摔坏了,若不是一个疤脸少年扶住,只怕要摔个半死。”

“那女人是哪里的?镇上的吗?”

杜怀抓了抓脑袋,“这我可不知道了。”

彭辰换了话题,“店里住了多少人,杜兄还记得吗?”

“住满了。”

杜怀说道:“我到的晚,只剩了通铺。”

“那女人住的上房?”

“反正她没在通铺,”

杜怀嘿嘿一笑,“多半住的上房,好接客。”

“是妓女?”

杜怀道:“那女人一看就不是正经人——哪儿有女人住脚店的?”

“只有一个女人?”

杜怀肯定地说道:“住店的就她一个。”

“你说她还跟着一个男人?”

杜怀迟疑了一下,“我记不清了。”

彭辰站起身,“打扰了。杜兄弟他日若是路过颖川,薛大侠一定亲自出面道谢。”

杜怀咧开嘴,“客气!客气!哎,明日便是婚宴,今晚我和彭兄弟、程兄弟好好喝一场!”

彭辰笑道:“我等还要回去禀告薛大侠,改日再来打搅,告辞!”

……

“姓杜的没说实话啊。”

程宗扬道:“我瞧着他说的不尽不实,像是藏着什么不肯说出来。”

卢景也有同感,说道:“能问出这些已经不错了。再问下去,他起了戒心反而不妙。”

“往好里说呢,至少我们现在知道这十二人里面,有一个女人,其余十一个都是男人——是男是女总算分清楚了。”

“还有一个老人,一个少年。”

“郁奉文、杜怀,还有妓女和至少一个嫖客。加上拉琴的老人,脸上有疤的少年。”

程宗扬抚掌道:“不错不错,已经有一半了!”

相比于刚刚接手此事时的一片空白,如今的收获已经远远超乎自己的想像,可寻找的难度没有丝毫降低,反而更显得棘手。

马车上带着鸽笼,卢景用炭条写下“石崤杜怀”,然后把纸条卷好,塞进鸽足下系的铜管中,抬手放飞。

昨日接到飞鸽传书,颖阳侯那位门客连夜送来五百金铢,包括找到郁奉文的余款二百金铢,还有预付下一个人的三百金铢。两日工夫,就拿到了八百金铢,这生意着实做的。不过程宗扬也明白,如果换成自己,恐怕最初的三百金铢这会儿就该原样奉还了。

卢景看着鸽子飞走的方向,摸着下巴道:“在邙山啊。”

时间紧迫,两人没有在石崤停留,问完话便赶返洛都。

程宗扬道:“卢五哥,你不会是要把洛都的青楼都找一遍吧?”

卢景摸出一把蚕豆,蹲在车厢的角落里慢慢吃着,半晌没有言语。最后他拍了拍手,对车外道:“到上汤停一下。”

驾车的仍是蒋安世,虽然他也化了妆,用的车马也与鹏翼社无关,但毕竟跟着跑了两天,若有人留意,只怕会看出不妥。因此到了上汤,两人便让他先返回洛都,自己在镇上寻找。

卢景扮作嫖客,来找以前相好的妓女,在上汤询问了一遭,结果没有得到任何线索。只打听出孙老头老实怕事,从不敢沾惹麻烦,店里即便有女子,也只会是路过的,至于是什么来历,就无从知晓了。

天色已晚,折腾了两天卢景却毫无倦色,他赶到长兴脚店,在满是灰烬的火场里踱着步。

“一间上房住的是妓女和一名嫖客。郁奉文、杜怀、拉琴的老头睡的通铺,如果疤脸的少年单独住一间上房,那么就是十一个人,通铺还有五个人。”

“脚夫!”

程宗扬道:“既然是脚店,住的肯定是脚夫。”

卢景点了点头,“不错。”

“那我们去找脚夫啊。”

“洛都九市——单是有名号的就有九个,其余还有金市、直市、槐市……在市中谋生的脚夫不下万人,想找几个脚夫,那才是大海捞针一样。”

程宗扬吓了一跳,“这么多?”

之所以能在槐市找到郁奉文,好歹是因为得知他背了五张琴,又是远来的书生,很可能会到槐市贩卖,这些脚夫可全无线索。

两人静默下来,卢景白眼望天,像入定一样想着什么。程宗扬在烧焦的火场中漫无目的地看来看去,试图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线索到这里似乎已经彻底中断,但程宗扬实在是不甘心。如果一开始就什么都找不到也就罢了,可已经知道有一名妓女当日曾经在这里停留,却无从入手,那种感觉简直糟透了。

“虎头!”

卢景双眼忽然一翻,从口中吐出两个字。

程宗扬一脸愕然。

“那书生说起要成亲的拳师,又提到肩上好大一个虎头,我原以为说的一个人,”

卢景飞快地说道:“但杜怀肩上分明没有虎头!郁奉文提到的是当时在场的另外一个人,一个在堂上赌钱的,肩上刺着虎头的汉子!”

程宗扬道:“是洛都的游侠豪士?”

“不!肩刺猛虎,在脚店博戏,九成是当地的地痞!”

卢景再去镇上打听,很快得到消息,邻近的下汤有个绰号坐地虎的地痞,时常到镇上来往,他肩上便刺着一只虎头!

“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程宗扬摩拳擦掌,“揪他出来!郁书生和杜拳师不好下手,一个地痞有什么客气的?他要不肯说,直接往死里打!”

卢景也不是什么圣人君子,毫不含糊地说道:“先礼后兵!”

……

一条粗壮的汉子席地而坐,他光着膀子,胸口黑乎乎一片巴掌大的护心毛,捧着一只油腻的猪肩啃得不亦乐乎,在他肩头,一只刺青的虎头随着肌肉的动作不住晃动,彷佛在发出低沉的吼叫。

坐地虎模样虽然凶恶,却不难打发,卢景找到他时,这位坐地虎刚在赌场上输得干干净净,见着两人带的酒肉,就像饿狼一般,接过来便吃。只是坐地虎开口便给了两人兜头一桶凉水,“初九那天?没有!我没在孙老头的脚店过夜!”

坐地虎拿起酒碗仰脖猛灌几口,抹着嘴巴道:“我那天是到孙老头的脚店去过。不过赌了几把便走了。”

那个自称刘四的瘦削汉子给他斟了碗酒,笑道:“虎哥别逗我了。有赌钱的地方,虎哥还会舍得走?”

坐地虎瞪了他一眼,“我骗你作甚?那晚有贵人来,占了上堂。店里又都住满了,我不走难道在院子里蹲一夜?”

有贵人来?不对啊!程宗扬心里叫道:颖阳侯不是说自己是路过时听到有人说话,根本没进院子吗?怎么坐地虎说有贵人进来,连上堂都占了?

刘四笑道:“哪里来的贵人连虎哥的面子都不给?是富平侯家,还是朝中哪位大将军大司马?”

“我说不准。不过气派大着呢,”

坐地虎狠狠啃了口肉,含糊说道:“别的不说,就那辆车,随便掰下来一块,够你吃一两年的。”

刘四惊愕地说道:“既然是这等贵人,为何会去孙老头的脚店?”

“我哪里晓得?”

坐地虎道:“那些护卫都凶恶得很,一进来就把不相干的人都赶了出去。”

刘四不着边际地说笑几句,然后转过话题,“别人不知晓,我刘四可清楚,不管上汤还是下汤,能跟虎哥赌艺相提并论的,不超过一只手!不知道那天是哪位好汉有胆子敢跟虎哥赌钱?”

“啥好汉?”

坐地虎不屑地说道:“就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虎爷随随便便就赢了他几百钱。要不是有人来,非把他赢干净不可!”

“吃软饭的小白脸?怎么会住脚店呢?”

“谁知道呢?”

“那小白脸是哪里人?”

“不晓得。”

刘四又帮他斟满酒,笑嘻嘻道:“那小子倒是走运,若再赌下去,说不定连老婆都输给虎哥了。”

坐地虎啐了一口,“哪里是老婆?是那小白脸带来的姘头。以为打扮成良家虎爷会看不出来?不就是个做皮肉生意的小贱人?”

那刘四来了兴趣,欠过身道:“难道是青楼的粉头?”

“指定错不了。”

坐地虎道:“那小贱人光脚穿着木屐,拿着条绣花帕子,妖里妖气,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

“绣的什么花?”

“虎爷哪儿认识什么花啊?那小贱人一直闹着要回去,让虎爷赌钱都赌不安生。”

“回哪里?”

“不知道。”

“当日店里有多少客人?”

“这谁知道?”

“后来呢?”

“后来我哪儿知道?”

“刚才说虎爷被他们请出去?”

“哦,你说那个——后来那些护卫就把我赶出去,关了大门。”

“为什么关大门?”

“这我咋知道?”

程宗扬听出来了,坐地虎不是推拖,实在是一问三不知。像他那样的赌棍,一进赌场,眼里就只有滴溜溜乱转的骰子,耳里就只有骰子落盅的脆响,旁的半点都不放在心上,比郁奉文还不如,白费了两人花钱买来的酒食。

从坐地虎住处出来,程宗扬一肚子郁闷,“什么坐地虎?简直又聋又瞎。”

卢景抹了抹黏在唇上的小胡子,“他如果没说错,那女子就在镇上。”

“为什么?”

“当时已经入夜,可那女子一直闹着要回去——若非住在近处,哪里能回去?”

“那女子是镇上的妓女?”

“若是镇上的妓女,哪里要到脚店住宿?”

“可她住在镇上,又怎么不是镇上的妓女?”

“只有一种可能——那女子并非妓女,而是游女。”

妓女与游女仅一字之差,做的生意也大致相同,却是两种不同的身份。妓女有官妓、私妓,共同点是都没有人身自由。游女则是无拘无束,打个比方,更像是干的援助交际。

第五章

折腾一圈,回到上汤已经是半夜。按照程宗扬的经验,在六朝能够秉烛夜游的都不是穷人,一般平民夜生活基本等于零,这时辰早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卢景却表示,现在正是游女的好时候。

“找搞援交的小妹?这事儿我在行啊!”

程宗扬整了整衣物,从袖中摸出柄大红洒金的折扇,“刷”的打开,摆出一副玉树临风的架式,活似西门大官人。

卢景看得直翻白眼,“你这在宋国还能蒙点事,汉国你一个男人,出门不带剑,带把花哩胡梢的扇子,男人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程宗扬心虚地说道:“带刀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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