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出生到现在,常净从没直面过如此强大的妖气。
就像狼遇到虎,恐惧的本能压迫着常净想要抬头一探究竟的欲-望,他脑袋很沉,浑身出汗,要拼了全力才能把视线多抬起一公分。
“哎——怎么了?”许良忽然凑过来,一张脸放大了杵在常净面前。
常净忽然挣脱了那股无形束缚,抬起头来。
这是一间巨大的圆形石室,直径不输足球场,从地面到墙壁,铺着颜色统一的黄砖,光滑的砖面被墙上的火炬照出晃眼的亮度。
墙边立着十几米高的石柱,依次排开,柱子上刻画着金色的图腾。
周围的妖气太浓,一时找不到源头,常净正盯着柱子,许良就拉着他指向背后——
那里有一个背光的巨大阴影,脚下透出暗蓝色的光。
小小的黑影朝它飞去,瞬间融为一体,墙上的火炬升高,同时围绕在阴影身旁,将它彻底照亮。
就这样,许良和常净亲身体会到了闪瞎狗眼的感觉。
金色的反光在空气中乱窜,像一群喝醉的流星。
一个浑厚的男低音说道:“想活着离开这里,就必须诚实回答我的问题。”
第七十四章妖王⑧
斯芬克斯坐在底比斯外,让路人甲乙丙定都来猜他的谜语,一言不合就要把你吃掉。
谜语说:有一只动物,早上四条腿儿走,中午两条腿儿走,晚上三条腿儿走,猜这个动物是什么东西。
此时此刻,许良有种活见了斯芬克斯他老人家的错觉。
眼前这家伙过于金光璀璨而看不清具体长相,但体型明显是只大猫,这就符合了斯芬克斯的初步设定,再者脸上罩着纯金打造的面具,面具上镶嵌着各色宝石,下巴上还垂着纯金的胡子,完全cos图坦卡蒙,和斯芬克斯又近了一层。
当然,没人相信那只古希腊怪物会不远万里跑到新中国来作妖,而且地点还选在地下。
火把在空中调整着角度,以更好地衬托“斯芬克斯”的威严,光线暗下来,没那么晃眼,终于能看清楚了。
这家伙的身体其实并不是金色,而是浑身挂满了金子,比嫁女儿的土豪还要夸张。
脖子上是手臂粗的金项圈儿,胸前是树叶形的金甲片,肩部顶着纹饰复杂的护甲,看形状像倒扣的炒菜锅,身体上则由不同粗细的金链子连接着各种形状的金片,像金色的网里困着金色的鱼。
在金色下方,是蓝色的鳞片和黑红色的毛发,因为裹着一层雾气而现出某种神秘气息,没错儿,这家伙从头到脚都在用金子包裹神秘,唯一能让人看清的就是那双趴在地上的前爪。
每一根爪子都有一尺多长,弯刀一样,嚣张地将投向它们的视线割成碎片,爪尖儿从红向黑过渡,半透的质地像某种矿石,后半段则像身体其它部位一样,包裹了精雕细琢的金子,那种矫情的装饰效果,让许良想到了老佛爷慈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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