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头痛。”我抱着头趴在桌上,一动也不想动。
“喂,起来了,孟轲、孟轲!”
果然是天不从人愿,刚想不去考虑那些烦人的事情,先好好睡一觉的时候,一个声音又把我叫醒。迷迷糊糊抬起头,首先看见的就是一张满是大胡子的脸和一双闪烁着凶光的眼睛。
“哇……”我一下子就被吓的清醒过来,定了定神才看清,原来是公司里除了我之外唯一的一只雄性动物吕先。之所以用了雄性动物这个比喻,是因为他委实像野兽多过像人。一米九的身高,浑身肌肉凸结,头发像刺猬般向上竖起,满脸浓密的络腮胡让人几乎看不清他的容貌。眉毛也又浓又密,配上那双大眼,这个形象可以让绝大部分刚见到他的人吓得半死。也可能就是因为这个效果,寡妇珍请他当了公司的保安兼司机兼打杂,顺便还为她当当保镖。不过平时他一直得呆在保安室里,以免吓跑了客人。听起来职位很多,其实这家伙和我一样清闲,因为公司里根本没车,倒茶送水的事又轮不到他做,做清洁的是这栋楼业主请来的清洁大妈,所以他最大的用处,就是替寡妇珍吓跑那些吃了亏的狂蜂浪蝶们。
不止如此,这家伙还是典型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每次都被公司里的女孩子骗得团团转,别人说什么他都信。虽然看起来样子凶恶,人却是个好好先生,从来都不发脾气,所以人缘好得不得了,连我都有点嫉妒。不过这些就算了,最过分的是这么大的人居然胆小如鼠,比公司里的那些女人都不如。我曾经亲眼见过这家伙被楼下公司里一个职员的小孩用蟑螂吓得哭起来,这件事一时在大楼里传为美谈,搞得那几天连我们都没脸见人。
以前闲聊时听吕先向我们吹嘘,说他家是吕布的后代,所以个个都长得如此威猛,以前还常出一些猛将。对此我一直表示怀疑,姑且不说从没听说吕布有后代留下来,要是吕布真的和他一个德行,在白门楼之前貂禅就不知给他戴了多少顶绿帽子,又如何保证血统的纯正性。
吕先当然不会知道我心里的龌龊念头,此刻他正兴冲冲的抓住我的左肩摇晃:“珍姐说今晚她请大家去聚餐,问我们到哪里好,你也来给点意见吧。”
我向门边看过去,果然看见寡妇珍和公司里的女人们正聚在一起讨论着什么,看见我在看她,寡妇珍仰起头向我皱了皱她小巧的鼻子。
“聚餐吗?”我嘀咕了一下,要是往天当然求之不得,可今天……今天我只想一个人单独的呆着。
“我有点不舒服,就不去了,你们玩得高兴点。”吕先脸上的失望神色几乎让我忍不住想要收回这句话,幸好还是克制住了,“还有,麻烦你轻一点,我骨头要被你捏断了……”
听到吕先的回报,女人们都以不可思议的目光向我看过来。这不奇怪,以前碰到这类事情我总是第一个报名参加,没想到今天却突然转了性。寡妇珍还只是以疑惑的目光看了看我,唐家仪却直接向我走了过来。
她在我面前停下,伸出右手的食指和中指:“这是几?”
我还是趴在桌上不动:“你不会这么幼稚吧?”
“回答!”
“二。”
“你叫什么名字?”
“孟轲。”
“老板叫什么名字?”
“叶珍珍。”
“我长得美不美?”
“你很臭美!”
她回过头宣布:“真是孟轲,不是外星人!”
第一集第三章加薪
寡妇珍和其他同事们一起出去了,我又在公司里呆了一会儿,直到整栋楼的人都差不多走光了,才收拾东西离开。出了大门,才发现天已经黑了。我不敢回家,于是一个人漫无目的在街上闲逛,什么也不去想,只是看着街上的人来来往往。
不知道转了多久,我停在了一个十字路口旁边,斜靠在人行道边的栏杆上,点上一根烟,深深的吸了一口。
两个女孩从身边走过去,其中一个在哭,另一个在劝:“事情过去就不要想了……”
一个中年男人牵着个小男孩的手走过来:“乖乖听话,星期天爸爸带你去动物园……”
还有个胖子边打手机边过马路:“叫他们在那等我,我马上就来……”
神吗?我笑了笑,神的生活是不是就像我现在这样,站在一边看着人们的喜怒哀乐,自己却无法加入进去?
我把烟头扔进垃圾箱,转身去了公司旁边不远的那家酒吧。
我一直不知道这家酒吧的老板是谁,虽然它已经开了好几年,但从来没人见过它的老板出现,平时都是由一个叫做阿萍的三十多岁的女人在打理。不过里面的装修还蛮有品位,价格也不贵,所以附近的人都很喜欢来这里,我有时也会在这里喝两杯啤酒再回家。再说,我很喜欢这个酒吧的的名字——“不羡仙”。
刚走到离酒吧门口10米远的地方,就可以听到里面嘈杂的音乐声。这里每天都这么喧哗,附近的人却依然能忍受,让人不得不佩服酒吧老板的交际手腕,想来人缘这么好的人,人品也差不到哪儿去。
酒吧里果然没什么空位了,我忍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奋力挤过无数正疯狂纽动着的人的身边,在吧台前找个空位坐下,向侍应要了瓶啤酒一口气灌下去。接着将第二瓶啤酒放在吧台上,就这么坐在那里看着啤酒瓶子发呆。
迷迷糊糊的坐了半天,身边的人走了又来,到后来人少了很多,音乐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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