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春来若是花开早,关于这句诗还有多少亲记得呢,因为这句诗是我自己写的,他的下半句自然是要我自己写出来,这句诗本意是贺兰恺之对楚紫苏隐晦的期许,怎样的下句比较好听呢,于是我大胆的征求了可爱的室友们的意见,于是有了如下诡异的承接:词到用时方很少;情到浓时愁大头;拉手去看合欢花……真是无法直视啊……
终于完结了,老实说我真的很舍不得,但是又因为有新文的期待,所以才不至于那么难受,回顾这文从开始完结的点点滴滴,我只能说,有你们真的是太好了,没有你们可能这文完结不了,我也不会这么用心,兔子一直是一个很好满足的人,有几个回复,有一些期待,就足够支持我向前走,这篇文章很多地方还有不成熟和幼稚的问题,我现在在从头回顾,进行小幅修改,尽量让前后更加通顺,大家也能感觉出来,之后写的比前面越来越有看头了。之后还有番外陆续放出来,希望喜欢
最后,谢谢你们一路走来,愿你们陪我走的更远。
☆、正文番外之命定
正文番外之命定
古话说得好,人各有命。这不是迷信,只是人的身份是与生俱来的命定,但是最终成为怎样的人确实取决在人们自己,所以才会有一事无成的败家子,才会有出身草莽的新帝王,这命虽不由自己,可运确是自己决定的。
楚紫苏其实出身在江南的大户人家,不过他只是一个小妾的孩子,那个女人虽然地位卑微,却很爱这个孩子,屡屡的明枪暗箭让她意识到自己保不了这个孩子,所以在一个晨光微曦的早晨,她和自己信任的丫鬟偷偷把这个孩子放在了一位善良的医者的门口,因着他的名声很好,所以想着或许能好好待这个孩子,这已经是她所能给这个孩子最大的保护了,无论心里有多痛苦,她仍压抑着躲在暗中看着这个孩子,直到他被那个医者抱走,心中默默为孩子祈福,擦干泪水转身离去。
那一年楚紫苏刚刚十个月。
之后楚紫苏的日子虽然颠沛但却充实,师父对他很好,因为是医者,就比旁人多了分细心和耐心,对他来说亦师亦父,见他心思纯净又有心学医,便倾囊相授;他的生辰就被师父定在捡到他的那天,每年师父会在那天给他去做身新的衣服,还会亲手煮一碗长寿面给他。所以即使楚紫苏从小没了父母,生活也并不辛苦,只是生活坎坷了些,心理上却没染上多少沧桑。
同样是出生在富家子弟的公子,贺兰恺之的命运比楚紫苏显然要好了很多。至少他娘从不用担心他的生命安危问题,毕竟他娘是明媒正娶的夫人,大娘已经不在了,即使娘对他不闻不问,一心只在他父亲身上,他父亲对他不闻不问,一心只在他大哥身上,他依然可以享受着少爷式的物质生活。
没人亲近的贺兰恺之便养成了溜出府外的习惯,因为无聊所以喜欢涂涂画画出门也就习惯带上纸笔,一般看见喜欢的景色就会画下来,尽管没有专人指导,凭着自己的兴趣也有些长进。
那日贺兰恺之无意来到一条小河边,百无聊赖下靠着河岸的一棵大树,正巧看见一只往河岸上爬的乌龟,一时来了兴趣,便铺开画纸对着乌龟画了起来。
正专注着,一个略带嘲笑的声音突然从头顶冒出来,“小孩儿瞎画什么,一点也不像。”
抬眼是一个五官端正,相貌并不出众的中年人,两只眼睛很有神,从贺兰恺之靠着的树上跳了下来,很轻松的样子,贺兰恺之微微眯起眼睛盯了他一会儿,什么都没说而是继续动笔画了起来,那人饶有兴趣的凑过来,越看越觉得不对劲儿,“喂喂,你这小孩不讲究,凭什么随便丑化我!”那人嚷嚷起来。
画上一个男人被贺兰恺之笔下那只被批评的乌龟绊倒,一副要掉到河里的惨样子,画上的人和眼前的男人虽说不上十分相似,但是贺兰恺之把他的特点把握很好,很是神似,看见这画的人只要有正常的辨别能力就一定会觉得画的就是眼前这个人。
贺兰恺之抿起嘴带了点狡黠的笑意说,“大叔说我画的不像,所以这人自然不是你。”
被噎的一时说不出话来,沉默了片刻那人嗤笑了一声道,“你这小娃娃倒是有意思。”,这就是贺兰恺之和之后他口中的老头子的第一次相见。
那年,贺兰恺之五岁。
之后这个男人经常来河边,也经常看见贺兰恺之,有时两个人会聊一会儿。那人时不时指导一下贺兰恺之作画的技巧。
而让他对贺兰恺之真正上心是因为一次道别时他说饿了,走了,结果下一次见贺兰恺之的时候发现他带了一只烤鸡来,一副别扭的样子让他吃,后来他曾在暗处偷偷观察,贺兰恺之每次来都会带吃的,这让他游戏人间的心蓦地柔软起来,他觉得或许这个孩子虽然个性差了些,但还是很可爱的。
而让他下定决心培养贺兰恺之当自己的继承人是因为一次贺兰恺之见到他对他说自己在府中的地位还不及一只狗,他想学功夫,想变强,不让人这么看不起的时候眼中闪烁的决心和坚定,却没有半点恨意和狠厉。
同样是五岁的年龄,相比较于贺兰恺之在大户人家中的锦衣玉食,只跟着母亲生活的方凡却在吃糠咽菜中体会着生活的艰辛。
方凡自幼丧父,被母亲一个人拉扯长大,他曾被同龄的孩子取笑是没爹的野孩子,为这个打过架,被打过,可无论在外面受了多大的委屈他都不在母亲面前显露半分,总是笑着,仿佛没心没肺一样,而在他心中最大的愿望就是让母亲过上好日子。
同一条街巷的阿妹是唯一和他玩的来的同龄人,因为男孩一般不和女孩一起玩,女孩觉得阿妹长得好看就排斥她,两个没朋友的小孩凑到了一起自然而然的成了朋友,方凡很照顾阿妹,这让阿妹也越来越依赖他。
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小小的他曾用狗尾草编了一个戒指给阿妹戴上,他说他要好好读书,将来考个状元让他娘过上好日子,之后风风光光的来娶阿妹,那时候的阿妹用力点了点头,眼中满是信任。
那一年,方凡六岁。
不过人生就是在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中慢慢挨过,尤其是对于命数不好人来说,像方凡这样还算好的,因为总有些家里穷的连温饱都成问题。
陈问荆是家里的幺儿,本应该是最受宠的一个,无奈他家里太穷,前面的哥哥姐姐都能给家里干活了,只有他还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所以这一天他被爹和娘带到了城里,爹娘罕见的带他逛了街市,又给他买了个糖人,那可以算是他童年记忆里最开心的时候。
晌午过后,他爹买了串糖葫芦给他,告诉他爹娘去办点事,让他在闹市的一个街口乖乖等着他们接他,之后就拉着陈问荆的娘走,他娘被扯着走了几步,突然跑回来给他脖子上挂上了一个成对的品相并不很好的玉坠,紧紧的抱住了陈问荆,陈问荆不知道娘这样是怎么了,但还是懂事的说,“我会乖乖的,娘快去快回,不用担心我。”
记忆中他觉得有水滴到了自己肩膀上,但是没有看清娘的表情他娘就被他爹拉走了。
陈问荆等了很久,一直到热闹的街上人变得稀疏,一直到阳光敛尽了最后一道光芒,爹娘还没有回来。他不敢乱跑去找他爹娘,因为他担心爹娘回来找不到他,于是他缩成一团在墙角靠着睡了过去,心里头想着一觉醒来爹娘就该出现了。
第二天,爹娘还是没有来,又到了傍晚,一个男人走到陈问荆面前问他,“小朋友,你在这里站了这么久是找不到爹娘了吗?”
“我在等爹娘来接我。”陈问荆有些怯怯的回答。
“那我带你去找你爹娘好么?”那人向陈问荆伸出了手。
陈问荆犹豫了一下把自己的手伸了出去。其实他已经明白了,无论去哪里,爹娘都不会再找他了。
那一年,陈问荆六岁。
之后的日子仿佛噩梦一般,他被送到了一堆孩子中间,每天进行着残酷的训练,每天为了吃东西抢的头破血流。开始他不能适应,总是抢不到吃的,饿了几乎一天,陈问荆觉得自己已经撑不住了的时候,半个馒头出现在他眼前,一个看起来比他岁数稍大的孩子对他说,“给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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