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塞,好事情啊。”
“我拒绝她了。”
“为什么?”
“她曾经拒绝过我一次,并且跟我说她绝对不会只因为男人有钱而看上人家,她只喜欢有才华的。”他就这样安安静静地坐在我们身边,眼里好像看着海,“我那样爱她,觉得她离我那么远,但有钱了以后才发现,爱情原来不过是一种幻觉,我老早追求的人原来也就脚踏实地站在土里,甚至比我还低一点。真的是傻。”
朱进听到这话陷入沉默,我只当他是听者有意,代入了自己对诚祝诺的情感。我能想象毛大明此刻的心情,对真善美向往的破灭确实是个根本性的打击。然而我只觉得他太过忧郁,甚至连性格都变了,便开口问他:“大明,一切还好吗?”
他回答:“外婆死了。”
我和朱进心脏猛地一颤。
“上个月死的。我正好欧洲回来,玩累了,想吃一口她做的中国饭,才想起来看她了。”他平淡地叙述着一件仿佛和他不相干的事情,面上没有悲喜,“你们晓得的,外婆有高血压,我以前每个礼拜五都要去看她的。”
“嗯。”
“我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想要看遍花花世界,最后连外婆都忘记。”
朱进不响。
“后来我去敲门,伊不应,我就自己进去了。推开门才闻到味道,伊人死了很久了,身上都是蛆。”
我手心发潮,身上全是冷汗。
“那时候秋老虎呀,白天还很热,苍蝇多。”
苍蝇真多。
那是毛大明对我们说的最后一句话。自那以后,他永远消失了。那天的他就这么安静地坐在那儿,阳光洒在他的脸上,我看到史诗性的悲剧从那平静的叙述中悄然诞生。外婆是他唯一的亲人,但是却被他的富贵夺走了,他曾为之奋斗不息的荣华富贵,变成匕首刺向他的心脏。人们总是无可避免地走向自身的反面,单是存在即昭示了生活的荒谬。我想大明的眼泪是已经流干了,随心一道枯涸。他以一个小人物的姿态见证了历史事件,见证了悲欢离合,又摇身一变成为了上流公子,让别人见证了他的历史,他的悲欢。伟大的赞歌留给了时代,他这样一个温柔的人湮没在了时代的洪流里,被碾得粉碎,又组成了时代本身。我非常想念他。
就在这时,手机忽然震动起来。我拿起来一看,是朱进。
他喝得昏天黑地,直挺挺躺在妙巴黎的私密包房里。
“你不要命了啊?”我把他扶起来,尝试着拖他去厕所把这一身狼藉好好洗洗,“谁喊的你?怎么喝得这么凶?”
“没谁……”朱进空洞地看着前方,也不知是醉了还是没醉。他讲:“我想你。”他的脸同黑夜的乌云在雷电闪烁下忽明忽暗,教人看不清楚。而他的话又如凄厉的冷风刮过我的心脏,将我的血管翻开,是爱是恨都暴露在人眼前。
“你放了方小姐鸽子,就是为了出去跟人喝酒的?”
他不响。
“到底跟谁?”
朱进笑了笑,伸手握住我的手将我朝他怀里带:“怎么和查岗的媳妇一样?”
接触到他手指的那一霎那我顿时心慌意乱,那屋外的暴雨似乎密密层层击穿了我的身体,甚至令我指尖都麻痹了,遑论坐去他的怀里。“神精病吧你?”我将他推开,颤抖着整了整自己的衣领,跟他讲:“我去音乐节了,弄得挺好的。有电视台去采访了,不知道陆老板那里会不会帮忙让我们上上新闻。”
“不用操心了,一个音乐节而已。”朱进不依不饶,再次将我拉去他怀里,“能不能别这么煞风景?咱们不谈工作成么?”
我可以肯定他是醉了,并且醉得一塌糊涂。“哥,你去洗洗吧。”
“怎么了?我臭么?”他调笑着站起身,凑近我跟前猛地将我一把抱住,并不停地用鼻尖描摹我的脖颈,“臭不臭?臭不臭?”
“哎放开我!别闹了!”我尖叫起来,又是痒又是怕,垂死挣扎的样子肯定极其可笑,“阿进!松开了!”奈何他力大无穷,他要钳制我,调戏我,逗弄我简直是易如反掌。“阿进……”我便也不挣脱,就这么站在那里闻他带着酒气的鼻息。他的味道像在梦里的反光碎片,尖锐又美丽,倒映在上头的画面有人称之为命运,有人称之为宿孽总因情。“松开了。”
“不松。”朱进紧紧地拥住我,“你不能再走了。”
我心头淌过一座巍峨的山,缓缓流淌,漂浮在情欲的海上,上一秒被皑皑冰雪覆盖,下一秒又布满了鲜花蔓草。
窗外炸响了一声雷。
朱进附身吻住了我,他的唇舌就这样撬开了一颗瞬间动荡不安的祸心,我的嘴唇如同着了魔一般战栗着,疯狂地回应他,欲望的海水一波波涌来,我简直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与他相拥的时刻,对情欲肉体的渴望,对自己所犯之错的悔恨,对无可奈何的年华,以及对纸醉金迷的贪婪从四面八方同时袭来,我的感官承受着所有情感,几乎要令我炸开。这复杂的情绪最终变成了眼泪从我身体里不停溢出,我几乎要呜咽起来,想开口喊一声朱进的名字。
“我想你,诺诺。”云层内的电光照亮了他的脸,一张俊俏的面孔,醉眼朦胧,里面盛满了酒香四溢的历史与故乡。我此刻突然很想家,老家门口的那条小溪边曾经星光灿烂,明月煌煌。
“哥,你醉了。”我用力把他推到在床上,脱了他的鞋,去厕所接了点水将他脸擦洗干净。等我清理完,他也沉沉地昏睡了过去。
我没有留下,趁着磅礴的夜雨逃回了家。程祝诺这三个字已经刻在了朱进的血液里,再大的雨都洗刷不掉这个印记。我一边痛恨自己为何总是去操心他们两个的恩怨纠缠,一边念念不忘我曾经的朋友程祝诺,他是那么美丽,脆弱,以至于他离去后的阴影都能令一些男人为了他如痴如狂。伴随雨点的节奏,那晚我睡得很沉,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每周五,家里客厅都要开一场舞会,认识的不认识的叔叔阿姨都会到家里来寻一场开心。这是程祝诺最怕的时候,每每此时,他都一声不响躲去自己二楼的卧室将自己与他们彻底隔绝开来。
卧室书架放了一排排的书,都是爸爸买的。上面一层全是西方名著,什么孤星血泪,鲁滨逊漂流记之类,其他的便全是中国文学历史哲学典籍,从四书五经开始,依次放着《朱子语类》,《周易》,《书经集传》,《尚书古文疏证》,《增修东莱书说》,《通典》,《诗经通论》,《大戴礼记解诂》……这一大堆厚重的天书程祝诺从来没有翻过。爸爸说,要学贯中西,西方的那一套确实先进,但是学之前要有中国文化打底,要像爷爷那样。程祝诺听了只是奇怪,爸爸从来没有做到爷爷的学问,却要我来做,奇怪来哉。那些书都是老爷子留给家里的珍宝,文革的时候爷爷把他们藏在弹簧地板下面,然后跪在那处吃耳光,拼死不动,被一群红小兵打了一刻多钟,知道这以后,他更不敢随便乱动那些书,家里的一桌一椅都令他胆战心惊。程祝诺自小便有一股生活上的错位感,直到他开始自己买书,买碟片,买漫画,他接触到了金斯伯格的诗歌,“我看见这一代最杰出的头脑毁于疯狂”,他读了菲茨杰拉德的,“毫无疑问,所有的人生都是一个垮掉的过程”,他恍然大悟。他明白了那股错位感,他明白了自己踏出他的花园洋房,映入眼帘的是邻居的老虎灶,烟纸店,倒在青石砖上的木漆马桶;他明白他随着父亲出入大小酒席舞会的时候,那些莲步轻摇的优雅小姐,头发油亮整齐的绅士统统化成了鬼;他明白了每当家庭舞会开始,楼下的爵士乐响起,他爸爸的一个好朋友会悄悄上楼,走进他的房间,同他耐心地讲话,哄劝,将手伸进他的衣裤。这时候他最想念的,就是再没见过的大妹妹。
“诺诺!诺诺!”方姆妈隐约在楼梯拐角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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