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浪三人是于黄昏时分到达洛阳的。
夕阳从城墙上撒下火红的颜色,和燃起的炊烟一起暖了整座城池。
街市上小贩的叫卖声,巷道里孩童的嘻戏声,井栏哗啦的汲水声,伴着马蹄声和车轮声传到耳朵里,自是一番人间的滋味。
不是没有到过洛阳来,只是没在这牡丹的时节来这牡丹的洛阳。
洛阳给人的印象是有些奢靡的。带着贵妇的矜贵,人都要比别处要眼高于顶些。
却非得是这牡丹的时节,才觉出洛阳的好来。
这是一座前朝古都的骄傲,富贵里讲求的风骨,全在这牡丹的时节张扬开了。
到处都是牡丹的影子,不讲究姚黄魏紫的多么名贵,寻常百姓家养的普通牡丹亦有一种娇和傲在里头。
让人俯一进城门啊,便直觉此间的风都比别处暖些香些。
三人一路到了客栈,似乎都沾上了些许的味道。
就晚饭的时候,却觉得酒楼里气氛有些古怪,似乎都在讨论着同一件事,意见还都出奇的一致。牟着一股子劲儿齐齐编排着什么人,又盛赞着什么人。
而这有中,有一个沈浪三人无比熟悉的名字。
洛阳公子,王怜花。
“呀,这王怜花又折腾出什么幺蛾子了,就知道他正经不了几天。”
熊猫儿声音不小,引来了不少周围人的注目。而这些目光,似乎不怎么友好。
似乎,并不是熊猫儿想的那样啊。
事实……
确实不是。
王公子确实摊上事儿了,事儿还不小。然而并不是王公子的错,甚至,王公子这事办的,还颇有些风骨。
挥别盛世大唐,文人大都偏爱素雅高洁之花。
加之本朝抑文清武,整个朝堂都透着一股清雅不可侵犯的味道。
文坛上上行下效的,清雅的都过头了。
这不,洛阳的牡丹花会,惹着他们了。
一位以清高著称文士公然发了檄文,讨伐这奢靡低俗的牡丹花会。
连带着贬斥起洛阳和洛阳人来。
洛阳百姓不愿意了。
作为本次牡丹花会的庄主,王公子更不愿意了。
王公子写了一篇华丽的骈文来为牡丹平反。
辞藻声韵无一不美,行文用字无一不精。读来翩若惊鸿,宛若游龙。更可贵说理透彻头头是道。让人拍案叫绝。
和清高文士那篇高下立见,完胜。
啊,王公子是这么表示的。
牡丹仙子随东风而来,追东风而逝,何等矜贵的花,哪里是那些满身酸腐的秀才侍奉的起的。没有太白的那份气魄和才气,少来本公子跟前儿充圣贤。
何况,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好好的花儿哪里有分别了。是人有雅俗之分,看花才非得分个雅俗。自己俗到掉牙,别来欺负花不会说话。
沈浪表示,他挺同情那位文士的。
沈浪更觉得,只要王公子不琢磨坏主意,折腾什么都有一种美感在里面。
第二天沈浪下得楼来,却发现有个登徒子缠上了七七。看背影,有些眼熟啊。
是个翩翩佳公子,不过,没王怜花翩翩。
七七被闹烦了,一拍桌子,喝斥道:“王怜花!你别太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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