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坤纳物戒里有一块布,不知道是什么材质,手感滑滑的,有些像绸缎,可是他扯了扯,又觉得那比绸缎结实多了,最重要的是那布颜色鲜艳,是红色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颜色的布,感觉应该是同一种材质的,好奇心颇盛,东方不败不禁询问原修乔,“系统,这个是什么布?”
“三色锦。”原修乔回答的很干脆,甚至还多做了些解说,“这种布是由仙踪明蚕吐丝,然后经三色花汁液染色而成。因为三色花的汁液很难分离成单色,遂这样纯然的红色,是很难得的。这在神界都是难得的材料,怕是当年,其他人送给乾坤洞主的贺礼吧。”
“哦?那本座拿来做衣服,倒是很合适。”东方不败说着,便开始选绣线的颜色,这三色锦颜色略有些单一,他在上面绣些图案,倒是恰当。
“用普通绣线做的话,可惜了材料,我这里还有些变异水丝藤,拿来当绣线用再好不过了。”说完,东方不败的面前就出现了一大团很细的线团,“这样三色锦搭配上变异水丝藤,也算得上一件法袍,拥有了特殊的能力。”
“什么能力?”东方不败捋了一下变异水丝藤,发现是由三股不同颜色的藤线缠.绕而成,分别是金、白、黑三色,配红色的话,简简单单绣些图案,颜色也够用了。
“变异水丝藤看似是死物,其实是活的,可以自行沟通水元素,对自身进行清洗,遂用这种材料做出的法袍,永远都不会脏,连清洁法术都无需使用。另外,仙踪明蚕丝刀枪不入,故而三色锦做出的衣服,也有这特性。”
“所以,本座若将此衣服做出来,它不光是法袍,还兼顾了防御、清洁于一体?”东方不败麻木地总结道,他被原修乔和义母高芸竹他们,已经打击的够多了,随便拿出点东西,都带有神秘色彩。
其实,就他在别人眼中,也有半分神秘,属于不正常的存在,毕竟来历成迷,还带着一身绝学,一问三不知,只能让人往那些隐世势力想。
“嗯,宿主也不要过分惊讶,多做几件,当成普通衣服替换着穿便好,别人认不出来的。”原修乔知道东方不败在外行走,总要避免秘密被暴露的风险,遂他拿出的变异水丝藤还是蛮多的。
“义父义母也认不出来?”东方不败听原修乔说的多了,已经很自然的相信,钱永清和高芸竹二老实际上来自修仙界,所以才会有星尘砂这种宝贝。
“他们二老来自修仙界中的小世界,应该对神界的物品知道的并不多,宿主只要别用这些特殊的材料,做成物品送给别人就不会有问题。”特殊的材料,都保有自己的特有属性,不管是做衣服,还是其他,只要做了,再送给他人,难免不会产生点异样,惹得他人生疑。
东方不败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然后想起原修乔貌似看不到他的动作,遂又在脑海向他保证了一遍,然后安下心,开始裁剪三色锦。
之前他就丈量过自己身体各个部位的尺寸,早就烂熟于心,所以裁剪起来也简单,很快便裁好了,然后开始用变异水丝藤的黑丝来缝衣。
一边缝着,一边想着,东方不败最后选择在做好的衣袍下摆,和广袖袖口上,用白丝绣上竹叶,叶边用金丝勾边,这样花色单一,整体既简洁也美观。
他一直都很喜欢女红这些,做起这些事时,时间总是过的很快的,虽说许久不做了,但他并没有觉得手生,反而越做越顺,下针迅速,连花样都不用,那些都在心中。
门外传来敲门声,东方不败耳朵微动,犹豫了一瞬,还是放下了手中的衣服和针线,冲着门口说道,“请进。”
吱呀一声,随着屋门的打开,他向外望去,看见墨肱玠站在那里。
“小侯爷,可是有事?”东方不败本来坐在窗下的矮木榻上,这时方起身,走向桌边,顺便倒了两杯水。
墨肱玠顺着他的走动方向扫去,正好看见红色的三色锦,不禁挑眉,然后问道,“东方,你越来越让本将迷惑了。”与人打斗武器是绣花针便罢了,现如今竟看到对方做衣服,说是爱好使然,墨肱玠怎么都不会相信,所以看向东方不败的眼神,都带着诡异,甚至连他自己都觉得对方的行为,太荒唐了。
并不是说爷就不能当裁缝做衣服,平民百姓家,下至小裁缝铺,上至皇室玉用裁缝,都有爷的身影,但墨肱玠把东方不败与这些人一联想,就觉得超级不像。
不管是气质,还是外表,他都不觉得,以东方不败的身手会是个裁缝,可事实告诉他,东方不败就是在做衣服,而且当他将那衣服展开时,发现已经快做完了。
那一刻,墨肱玠心中,五味杂陈,实在不知道要如何应对。
他喜欢上的人,就是这么特别,明明身为爷,却做着小哥儿经常做的事,真是宜家宜室,宜动宜静啊。
瞅一眼那大红袍子上,还没有绣完的金边白竹,墨肱玠忍不住幽幽地问道,“东方,原来你的手艺这么好,不知本将有幸能穿得否?”手艺什么的在他眼里就是浮云,真正目的是穿上东方不败亲手做的衣服。
☆、终是红衣
墨肱玠一时冲动说出了心里的话,东方不败挑眉瞥了他一眼,直接把水杯递给对方,全当堵他的嘴了,“小侯爷说笑了,诺大的定边侯府,还能少了你的衣服穿?”这厮说话也是不经大脑,若此话被定边侯夫人知晓,还不狠狠敲打他一顿。
接过水杯,晃了晃,墨肱玠却没有喝,随即说道,“本将以为,我的心思东方应该懂的。”话刚出口的那一刻,他还有点懊恼,但紧接着,他又觉得好像如梗在喉的刺,消融了那么一点点。
“嗯哼,以水代酒,一切尽在不言中。”东方不败知道他的言下之意,只是他并不觉得此时摘下面具,会是一个好的选择,很是突兀不说,就他日后要做的很多事,怕也不便利。
更何况,若现在恢复小哥儿之身,他与墨肱玠交往过密,除非永远在边城呆下去,否则一旦回了安宁县城,虽也是定边侯管辖范围,却免不了要被端王找人报复。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刺客杀手之类的也是这个理,他们来一两次他不怕,就怕次数多了,防不胜防,再加上全家除了他们这些会武的,如今还有手无缚鸡之力的两个小哥儿,外加一个爷。
墨肱玠与东方不败碰了一下杯子,心里彻底算是糊涂了,不禁郁闷地想着,东方不败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啊?这是给他做,还是不给他做呢?还有那日的话,对方算是个什么态度呢?只是他完全忘记了,当日表白他也是建立在,东方不败是个小哥儿的基础上,以对方现在爷的身份,根本就不可能回应他,所以墨肱玠也算是庸人自扰之。
自从东方不败暂住在府里,墨肱玠以养伤为名义,就没怎么去过军营,这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频率,总是不太好的。现如今九越十皇子之事,算是告一段落,墨肱玠打算返回军营,平日回定边侯府的日子便少了,遂他询问东方不败的近日打算。
因着心里的小九九,墨肱玠越想离东方不败远远的,反而心里越想的紧,所以他决定反其道而行之,把人放到眼前,“东方,你要不要随本将去军营看看。”他想着,时间长了,可能会发展成哥们儿友情呢?
“哦?”东方不败诧异,不是他要想的多,而是军营重地,关乎军事秘密,他虽然站在墨肱玠这边,作为闲杂人等,也不太方便呆在军营里吧。
“本座一介白身,又非士兵伙夫之流,贸然跟随小侯爷,进入军营,总是不妥当的吧?”这些都是冠冕堂皇的理由,最关键的是,东方不败压根不想去军营,跟一群粗鲁的大老爷们儿,整天称兄道弟,舞刀弄枪的。
“东方是怕人言可畏么?这个你尽可宽心,本将属下精英皆得你搭救,现下你的事迹传开,大家早有耳闻,不少人已仰慕许久了。”墨肱玠以为东方不败是怕别人说他公私不分,戳他的脊梁骨,可到底军营中的汉子们,都是血性爷们儿,比较崇尚强者。
以东方不败的武功值,不服气的直接暴力镇压,管保那些士兵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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