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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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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阳被宋老头接回家后,变得沉默很多,除了必要的答话,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房里里。

城里的学校,教学水平比农村好很多,学生们也相应更优秀,他的迟钝被反衬的更加明显。

他常年稳居学校倒数,上课永远回答不出老师的问题,作业总是熬到半夜也做不完一半,渐渐的,老师也不再管他,把他放任在教室的角落,让他自生自灭。

他现在已经十四岁,刚上初三,一米七的个子,体重比同龄人瘦弱很多,加上脑子不好,在学校受尽同学们的嘲笑,为了躲开那些欺负他的人,他总是在下课第一时间就往外冲,以最快的速度跑回家里,卡着时间做好饭菜放在桌子上,然后回到房间把门反锁起来,直到宋老头从裁缝店回来,才出门一起吃饭。

宋老头今年已经快七十岁,因为常年伏在缝纫机前工作,驼背得厉害,佝偻着的身子看着比实际年龄要大,眼睛也看不清楚,戴着厚厚的老花镜,索性手脚却还灵便,依旧开着裁缝店,店里请了两个师傅,但他依然每天往店里跑,帮着多做一些,想多赚点钱,留给他这个苦命的外孙。

"小阳,爷给你买了糖葫芦,放在桌上了。"宋老头一进门,把包好的糖葫芦放在桌上,朝里屋的程阳喊了一声,把自己身上的缝纫包放进自己的房间。

"知道了。"程阳应着,扭开反锁的门,走出来吃饭,看到桌上的糖葫芦,觉得有些无奈,又有点感动。

刚被宋老头接过来的时候,程阳比现在还沉默,经常好几天不说一句话,饭也吃的少,宋老头急得不得了天天变着法地给他在外面买好吃的,程阳都兴致缺缺,唯独对糖葫芦会多吃几口。

尽管现在程阳已经当初那个要用糖葫芦哄着吃饭的小孩,宋老头却始终把他当孩子宠着。

他觉得自己挺幸运的,小时候挨打的时候,有顾承恩照顾他,后来有顾叔叔顾阿姨照顾他,后来他们都走了,又有爷疼他。

宋老头放完东西,洗了手来吃饭,程阳把温在锅里的菜端上桌,两道普通的家常菜,一荤一素,宋老头习惯性地把最好的那些肉夹到程阳碗里。

"爷,不用,我自己夹,您也吃。"程阳想把碗里的鸡肉夹到宋老头的碗里。

宋老头把碗挪开,摇头拒绝:"别,爷牙齿老了,嚼不动喽。"说着就把筷子伸向那盘白菜豆腐。

屋顶上破旧的青色吊扇吱吱呀呀地转,掉了漆的红色木门敞开着,一阵穿堂晚风从门里进来,又从对面的窗户出去,留下一阵夏末秋初的清爽。

两人吃完饭,程阳把碗洗了,陪宋老头在院子里乘凉。

宋老头躺在躺椅上,程阳坐在他旁边,他手里摇着一把蒲扇,在两人中间扑来拍去,又是扇风,又是赶蚊子。

躺着躺着,老头子忙了一天,乏了,渐渐睡着,程阳从他手里接过扇子,继续给他赶蚊子。

躺椅上睡不好,不多时,老头子就醒了,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脖子,起身时没站稳晃了一下,腰疼得厉害,没忍住呼痛。

程阳连忙把他扶进屋,又提起自己说了无数次的事:"爷,你别去店里了,我长大了,可以赚钱养活自己,养活你。"

宋老头一如既往摇头拒绝:"你个小孩子挣什么钱,好好上学就成。"宋老头知道自家外孙成绩不好,但从来没有提过让他不上学,早就给他把高中三年的学费和生活费攒好,压在柜子底下放的整整齐齐。

他外孙虽然成绩不好,可会画画了,他听说现在有很多高中招特长生,文化分数低很多,他外孙肯定能行。

可能因为程阳心静,又耐得住,画画这种功夫细活确实做得还不错,虽然他画得不快,但总能抓住物体的精髓,画得活灵活现。

"爷,我上完初三就不念了,我想去工作。"程阳小心翼翼地把他扶到床上躺平,然后把电扇拉远一些,插上电。

"工作有爷呢,不用你操心,你只管安安心心地考个画画的高中。"宋老头在床上躺好,睁着那双浑浊的眼睛,慈爱地看着自己的孙。

程阳没再跟他纠结,反正他下定决心不再接着念,他知道自己脑子不好,不是读书的料。

程阳给他倒了一杯水,放在床边的桌子上,然后关了灯,回了自己的房间。

这六年多的光阴就这样日复一日过去的,春来秋往,除了宋老头的背更驼了,程阳长高了,再无别的变化,连外面顶上那台要掉不掉的电扇,都这么摇摇晃晃坚持下来。

生命循环往复,生老病死一直在人间上演,有人为新生命降生喜极而泣,有人为生命逝去而痛苦哀嚎。

宋老头到底年纪大了,还没等到程阳初中毕业,在洗澡的时候摔了一跤,没扛过去,走了。

临走前,都来不及嘱咐程阳几句,那双干枯的手紧紧抓着程阳,皱着眉头,满脸不放心地离开。

宋老头走的那天晚上,程阳在堂屋里陪宋老头待了一夜,断断续续说了很多话。

安顿好宋老头的丧事,守了头七后,程阳把宋老头的裁缝铺卖了,去公安局办了身份证,加上宋老头给他存的两千块钱,去银行开的户,存了五千块,留下五百块钱在身上。在中考前夕,背着行囊,坐上了通往A市的火车。

他先是去了A市大广场,在广场旁坐了一天。他看着广场上川流不息的人群,直到夜幕降临,依然人潮涌动,他突然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他才15岁,连旅店都住不了,更别说找工作。

因为宋老头的去世,让他在那里失去牵挂,再没有生活下去的主心骨,他不愿再守在那里等,他怕自己等不及,等不到那个人,于是,他拿着全部家当,不远万里,凭借身无长物的孤勇,独自一人来到这个陌生,但是有他的城市。

来了之后才发现,自己与这个城市是多么格格不入,他身上洗的发毛的体恤和他们的时髦格格不入,他脚上的旧球鞋和宽阔整洁的广场格格不入,他背上的破书包和身后锦簇的花坛格格不入,他脸上的落寞和这个城市的光鲜亮丽格格不入。

他毫无头绪地在街上乱逛,走过这条街,又穿过那个巷子,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五颜六色的霓虹照亮城市的黑夜,却照不亮他的心。

他背着那个自己黑色的破书包,孑然一身行走在偌大的城市中间,让他有种世界太大,他却无处容身的孤独感。

"承哥哥。"他像小时候一样,垂着头,低声一句呢喃,带着无尽的思念和酸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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