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自己的声音瞬间干哑,往外直喷火气:
“唐家那小子,最近好像经常出入这里?”
阿扬点点头:
“自从堂会上连演了三天,姣姨就好像对歌仔戏入了迷,时不时就要唐奇过来教她唱戏。”
我哼了一声。男的俊,女的浪,唱的是哪出戏?大约是看出我的态度漫不经心,阿扬轻轻走上前一步,轻轻道:
“洛哥,前天我听见叔伯们私下聊天,他们背地里似乎有些小动作,不如——
“不如我们将计就计?”
唐奇在戏台上看起来玉树临风高大无比,坐在树下时,却是纤纤瘦瘦的小巧一只。他打扮成寻常男孩子时下的模样,头发梳得光光,脚下一双红白相间的乔丹一号。他仿佛对旁人走近一无所觉,专心致志地在一个纸质本子上记着什么,顺手从一旁的碟子上拿起一枚云片糕。
“真巧,我也喜欢云片糕。”
我立定在他身后,看着他领子后面露出来的一片肌肤。眼观鼻,鼻观心。
男孩子抬起一对桃花眼,见了是我,略微吃惊,却全无戒心,将手中云片糕一递,笑得露出一口整洁白牙:
“喏,给你。”
我由不得十分好笑,接过他“赏赐”来的云片糕,放入嘴里。俯下`身子,凑近男孩子新洗过、又喷了发胶的乌发,看他在写什么。原来是文理学院的功课,却只做了半截,另外半页纸上,写的俱是零零散散的句子。
魂兮归来!东方不可以讬些。
长人千仞,惟魂是索些。
十日代出,流金铄石些。
彼皆习之,魂往必释些。
归来兮!不可以讬些。
唐奇见我在他身边坐下,便干脆将笔记本递给我看。我翻了翻,见笔记里掺杂着一些奇奇怪怪的插画,有的是机器人,有的是派大星……但也有一些页面全用黑红相间的笔涂满,有的则画着残破的躯干,仿佛那些红的和黑的,是满天满地的血,流动的血,干涸的血……
小小年纪,脑子里倒净是些复杂的东西。我不置一词,将笔记本递还回去,指尖轻轻在年轻人带着绒毛的皮肤上流连。
“听阿扬说,姣姨经常召你来教她唱戏?”
唐奇略微有点瑟缩,不过仍然实话托出:
“姣姨喜欢听戏,她说,她听我唱戏,就没那么想起二爷不在了的事情,心里没那么难过……”
放屁。那女人在二爷下葬前一天,还在卧室和我翻云覆雨。我用皮鞋轻轻点着唐奇脚上那双篮球鞋,取笑:
“看来这戏文的学费不薄,倒是门好生意。”
唐奇一张白`皙的面皮微微涨红,眼睛不自在地转开了去。我仔细地看着他,心中暗笑,苏姣姣还没有得手——看来她现在明白了,对这种毛头小子不能操之过急。
“洛哥,你今年当真有37?”
一转神,唐奇不知为何冒出这个问题。我微微一笑:
“怎么,嫌洛哥太老?”
年轻人忙忙赔罪,连说不是。我趁机抓住年轻人的手腕,声音里是自己许久未听过的开怀大笑:
“若真要赔罪,那就陪你洛哥一天,亲眼看看,你洛哥究竟老不老!”
男人的年纪一旦到了三字打头,就确实不能不服老。当年作为天福帮的金牌打手,我可以不眠不休流亡整整七天七夜。而如今,在跟一群大学生打完三小时球以后,就累得直喘气流汗。唐奇倒是兴奋得很,薄薄的白`皙面皮上,擦出两道被黑泥蹭出的印子。他一股子不知道哪里来的疯劲儿,跳到我背上,在我耳边大喊:
“洛哥,还行不行?”
行!怎么不行?蹲在路边啃了两个汉堡,又沿路朝年轻人最热衷的夜店逛去。凌晨一点,唐奇已经累得趴在我背上,在我耳边朦朦胧胧地念叨:
“洛哥,你好像我爸……若我爸还活着,多好……”
我把这小子丢在家中沙发上,自己抽着烟,待他酒醒。他打了一会儿呼噜,仿佛清醒一点了,自己蹒跚着走去上了洗手间,回来靠在我身边。我闻着他呼吸里的那股酒精味儿,侧过头去,与他面对面。
“你刚才说,我像你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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