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臂上的疤、他的长袖衬衫、他坚决不摘下来的帽子、他提前拿钱、他记不清的高考分数、他来来回回地工作、他的家庭……
这些杨思远短短半个假期看到的东西,一起为李遇安这个人蒙了一层黑雾。
对于杨思远来说,这构成了一种富有新鲜感、莫名其妙并且带有危险意味的吸引力。
杨思远被保护的很好,从小到大认识的人都和他一样,平凡但坦荡,没有什么可挖掘,也没有什么可惊奇,这让他误以为世界上的人都是如此。
而一个捉摸不透的李遇安闯进来,勾起了他蠢蠢欲动的好奇心和探索欲。
他没见过这样的人,他想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样的。在此之前,他一直克制自己这个想法,大多是因为陈立玫教育他不要去太多地揣测别人。他自己也觉得冒犯。
但说来奇妙,人总是在某一个恰好的瞬间突然改变。
杨思远就很有意思了,这个瞬间就是他吃鱼吐刺的瞬间。
他最终没有吃下刺去,老老实实地把刺吐了出来。
鱼很好吃,他由衷地夸了夸。
樊琍很能喝酒,据说初中毕业聚餐上她一个人喝倒了一桌男生,一头短发喝完一甩极其帅气。从小酒精过敏的秦子良了解之后即刻将“一定要在某个餐桌上把喝醉酒的樊琍背回去”的想法就着生啤喝掉了,苦得他舌头起舞,第二天就去了医院。
“认识咱们这几个人,我就特高兴,人都说女生肯定是闺蜜最亲,你们啊也不管男的女的就都是我闺蜜了!干了啊!”樊琍站起来,给自己的大杯子倒满了酒,抓了抓头发,颇有江湖女侠的感觉。
一桌人都站着举着杯子,大家碰了个杯一口饮尽。
然后接着吃饭、游戏、扔蛋糕、唱歌。
一直折腾到九点半,生日宴才终于结束。
众人给秦子良制造机会,便让他送她回家,杨思远离家最近,等到看所有人都上了车之后才走。
他也喝了好些酒,但他酒量很差,现在脑子还昏昏的。
晚风很凉快,他决定慢慢走回去,散散酒气也让凉风吹吹,好让自己清醒些。
“哒啦哒啦哒啦……”
每逢朋友聚会,他心情都很好,心情一好就想唱歌,于是这一路就哼着谁也听不懂的小调。
走到调子已经不知道飞到哪里的时候,他走到了白天和李遇安分开的路口。
他突然停在这里。
这夜月亮没什么存在感,黑漆漆的夜只有路灯和店面的装饰可供照明。
他看看路口的右边,那是他回家的方向,一路上都是各式的灯牌,看起来像文艺片里的酒街。
这条路他太熟悉了,他不觉新鲜。
然后他转过头来,静静地看着自己基本没有走过的那条路。
路口的左边,也就是李遇安离开的方向,一开始也有些店面挂着灯,路灯也尽职尽责地明亮,然而再往前、再往前,亮光就渐渐地稀少、暗淡,最后陷入完全的黑色。
他静静地看了一会儿,有种走过去看看的冲动。
被神鬼支使一样,他慢慢迈开脚步……
“Docteractorlawyerorasinger……”杨思远的手机突然响了。
这一声把他从魔怔里拉回来,接听了电话。
“啊……刚完,我在路上呢,等会儿就到家了。”杨思远说。
挂了之后,他又抬头看看那条通向县城边缘的路,摇了摇脑袋,清醒了点,然后回身走上那条灯火通明的路,回家去了。
而此时,李遇安正在和那条小灰狗较量。
“汪!汪汪!呜汪!”小狗伸着脖子朝墙那头喊。
那边居然也有回应:“汪汪汪!汪!”
狗也有对歌的文化吗?
李遇安躺在床上,睁着双眼盯着天花板,毫无睡意。
他本身睡眠质量就不好,入睡极慢又睡得很浅,屋顶上有只猫软软地叫一声他都能惊醒,更别说狼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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