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冬雨,连续下了两天,令洛望舒惊讶的是角落种的草莓熟了!连莫方都惊的说不出话来,竟然没被冻死……
这天洛望舒笑得合不拢嘴,摘了草莓洗干净准备送到镇里给莫离尝尝,反正也是赶集日,顺便去买点肉回来。
“你们俩要不要去镇里玩?”
毫无意外,洛望舒收到了两声干净利落的“要”,在家闷了好几天,出去逛逛也是应该的。最重要的是,不!差!钱!
第二十四章找茬
红木青瓦,伴湖而建,古韵十足的饭馆,人来人往好不热闹,有人神色匆匆,有人欢喜,亦有人忧愁,但出来之时都带着酒足饭饱的满足感,即便心情不好也情不自禁的扬起嘴角。
饭菜飘香,在饭馆一楼的一角,一个身着华服的男子吊着三角眼,手持一把纸扇,在微冷的天用力摇着,身旁站了几个彪形大汉,浑身散发着嚣张的气势。
周边的食客下意识的躲远了些,生怕惹到这位煞神。
“把你们店最贵的菜给本少爷端上来!要快!”男子对着前来招呼的小二说道,眼中的不屑都快化成了实质。
小二擦了擦额角的汗滴,唯唯诺诺的连连应声。
后厨,一个主厨三个帮厨,人数虽不多,门口记录的菜色也多到了三页,人却是不慌不忙,有序进行。
那一道道算不上特别精致的菜色被端上桌,以它本身的浓郁香味赢得了一个又一个食客的心。
“那个,莫大厨,外边有个客人说要最贵的菜,你看这……”小二面露难色,店里的菜都算不得贵,即便是平民百姓进来吃也是可以消费的起,他们的饭馆以价格公道饭菜美味在镇里扎根,要说这贵的……
莫离并没停下手中的动作,手法熟练的切菜,再炒,一气呵成。同时掌控着三口锅,火候、调味极其精准,不到片刻,三道菜出锅。
“最贵?”黝黑的眸子盯着小二,满是老茧的手掌一拍砧板,一个胡萝卜腾空而起,下一秒被捏在手里。
小二硬着头皮点点头,“那是云客来的少东家,咱们得罪不起,那啥,莫大厨,你就做个新的菜色打发一下罢?”
莫离勾唇露出一抹冷笑,抽出一把锋利的小刀,在胡萝卜上雕刻,速度令人眼花缭乱。
其他人屏住呼吸瞪大眼看着,内心的震撼岂是一言半语能够描绘?有如此刀工的人,不是御厨就是神厨世家出来的人,有些人终其一生也不能练就。
片刻之间,一条红鲤活灵活现的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之中,胡萝卜皮摆成水波,在热油里放了盐和酱油淋上,完工。
莫离端着盘子撩开门帐径直走向角落。
那富家少爷还翘着个二郎腿,眼睛四处打量,冷不丁听到一声响,随意看过去,面前只有一盘红鲤。
“你什么意思?这饭馆最贵的菜就是鲤鱼?你耍我啊?”男子怒道,刚想掀桌,却被莫离一手压制。
“吃。”
话虽简短,却让男子忍不住抖了抖,见其它食客明着暗着看热闹,只得梗了脖子呛声:“吃就吃,若是味道当不起这‘最贵’二字,本少爷今儿个就掀了你们美味斋!”
莫离的表情依旧冷淡,男子拿了筷子想夹一块“鱼肉”,却有些夹不动,稍微用了些力才夹出一块来,心想这么老的鱼肉味道肯定好不到哪去。
将“鱼肉”放进嘴里,嚼了嚼后,男子的脸色难看,眼神凌厉的看向莫离,却被后者吓了回来。
“你竟敢用萝卜充鱼,还自诩最贵,如此坑人的饭馆,拆了也罢!”男子一番话吼的气势不足,旁人这才听出菜是萝卜,一个个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
莫离不咸不淡的反问道:“以假乱真的刀工难不成不值这‘最贵’二字?”
男子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味道的确比平常吃的萝卜好吃,那雕刻的精致程度也是大酒楼都比不上的……
“你……你给我等着!”男子一手将筷子拍在桌上,放完狠话就要走。
莫离一手将人的衣领揪住,把人拉了回来,“五十两银子。”
男子怒道:“就这么一盘菜要五十两?!”
“这是你自己要求最贵的,难不成少爷连个五十两银子的菜都吃不起?”最后一句话中的轻蔑让男子气的牙根发痒,更可恨的是莫离体型高大,那一身的腱子肉让他不敢轻举妄动。
男子奋力甩开莫离的手,从衣袖中拿出一百两银票甩在桌上,“咱们走!”
“是!”
人走后,小二颤颤巍巍的把银票捡了起来,一百两啊,这可是他们饭馆两天的收入。
周围的人看了一出好戏,对莫离的厨艺大加赞赏。
莫离本人倒是没什么感觉,回到后厨继续做菜,拿着一个月十两银子的薪水。
唔,美味斋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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