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怪——
如果这个世界再没有他,不管他如何叮嘱,我也无法负重前行。所以我稍稍折中了一下,无妨继续兢兢业业地当个好皇帝、背负那些为我献出生命的亡灵,陶安不必呆在我身边也不必呆在京城,但是我要他与我同在一片蓝天下、与我共赏一轮明月。
每一次呼吸时,我要知道他也在远方认真地活着。
每一次站在阳光下,我能看到太阳会更加偏爱远方的他。一如十二岁时,他持弓站在校场,太阳将他照得闪闪发亮。
最后之后,我要为他送上一份大礼。我将他放在地上,解开衣物,在他的身上留下一个个粉红色的吻痕。即使七天后,他在阴隗醒来,也能看见这些痕迹。
屋外,赵善仁轻敲三下:“皇上,都备好了。”
我狠狠咬住他的脖子,直到渗出血才满意地松开。
重新整理好他的衣物,我打开门。
两个黑影快速溜进来,一头一尾地抬走他。
我没有说话,也没有哭。阴隗之后再往南走月余,就到了那个有洞庭湖的城市,他可以离开这里,只要时不时回来一趟就好。
当晚,我宣告天下,镇远王急病而猝,同日两位宫人相继而亡,死状相似,疑染瘟疫,即刻火葬,并封皇宫百日,巡狩讲武延期至瘟疫之患解除。
很久以后,我还偶尔幻想着,陶安醒来后看到那满身的吻痕和脖子上的齿痕,会是什么反应。吻痕易消,那齿痕呢?会不会还在他的脖子上?
第24章
醒过来时,我以为自己已经死了。
只是没看见黑白无常,也没看见其它鬼魂,透过窗户射进来的,是阳光。把手凑过去,甚至能感受到温度。
还在纳闷为什么我死后的光景与听过的故事如此不同,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高高的黝黑汉子走进来。
我想着是黑白无常吗?可传说中的黑白无常是两个人,难道事实上是黑白同体?这黑白无常越走近,越发像山一般雄伟,我滴溜溜转着眼睛,不明白我都死了,这黑白无常为什么还摆着冷峻得让人捉摸不透的表情?难道恐吓死人会比较有趣些?
大山忽然塌了,汉子从眼中消失,我转转头,原来他在榻前跪下了。我发现自己还躺在床上,摸摸脸、摸摸脖子,还是热乎乎软糯糯的。我爬起来,被褥、枕头、木榻都真实存在,狠掐一把大腿,疼痛感也如此真实:“怎么回事,我不是死了吗?”明明记得壬琛倒下毒酒,而我喝干了那杯酒。
那汉子呈上一封书信,黑白分明的眼珠像是在说,看完信你的疑惑就能得到解答。
我接过信,毕竟也没有别的更好的选择。
那汉子行礼离开。
我坐在床上,打开信,映入眼帘的是壬琛的字迹。
陶安:
君之命吾之命也,君之乐吾之乐也。
今生不可期,盼来生。
同行三人,个高且黑者为影,孪生兄弟者一为朱一为玄,伴侍左右,吾心且安。
另,离别大礼,望收之。
壬琛绝笔
我把信笺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只此六十六字,再无更多笔墨,甚至把信封也翻了个底朝天,什么也没有。我从榻上跳起来,搜遍床榻,什么都没有发现。茫然四顾,房中空空荡荡,除了床榻只有一面铜镜。忽然想起来会不会放在身上?身上只有一层单薄的中衣,我摸遍周身还是一无所获,干脆脱下中衣,这才发现胸膛前、手臂上,凡目之所及尽是些浅淡的淤青,不仅上半身,下半身也都是。我站在铜镜前,看见脖子上有一个已经结痂的咬痕。我哭笑不得,原来这就是壬琛的离别大礼。
仿佛看见,春晖堂里昏黄的烛火下,壬琛看着我满身的吻痕,挑起眉毛,调皮一笑。
笑着倒在地上,我将壬琛的绝笔信贴在胸口,嚎啕大哭。
五年后。
历时大半年,我终于结束在江南西北之间的往返旅程,押送着大批的皮草以及各种各样的异域物什回到我在洞庭湖附近的家。虽然宅子不花钱,但是四个大男人还是要吃饭的,不知不觉我便开始行商。天南地北到处走,有一回还去了荆州,没看见小七,但见他将荆州治理的还算井井有条。
这次我与朱、玄同行,影被留下看宅。朱与玄从小在皇宫长大,比较娇气,离家刚三个月就开始闷闷不乐,这会儿子见到宅门才兴高采烈起来。影倒是挺喜欢随我出行,但他既不会说话也不会写字,好歹与朱玄两兄弟在一起还能笔聊,跟他在一起就只能大眼瞪小眼,最关键他还长得不怎么好看。为示公平,只能让他们轮着来。
远远地就瞧见宅门前那两个白灯笼,最刺眼的还属影那身孝服。朱玄二人慌张地看着我,我思来想去,生起不好的预感。
走进后院,看见肃喜,他穿着一身麻衣,戴着白巾,死死抱着一个闪闪发亮的黑陶罐子。一看见我,他的双眼“唰”地通红,哭着跪倒在地:“王爷,皇上薨了!”
我摇摇头,后退两步——怎么可能?壬琛比我还小两岁呢!
可肃喜只顾着哭,影垂着头站在墙边,仿佛要融进墙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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