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_律政风流 - 书趣阁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44章(1 / 2)

最新网址:www.sqge.cc

只说一个观点,就是本案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半句多余的话都没有,其它的情节都不再纠缠,让原先代理律师有力无处使,象铁拳打在棉花上一样,气得脸都黑了,最终当事人在法官的建议下撤诉!

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让人捡漏,特别是刑事案件,更是难上加难。江宁市和武县的检察院、法院的水平并不是很差,每年在刑事案件上出错的机率也就是百分之三左右,象武县一年公诉的刑事案件也就200件这样,也就有5件案件让律师有机会抓住。雷鸣办了好几十起刑事案件,能影响检察院或者法院的案件也就四五件,其中就包括马一英的案件、何富龙的案件和那起强奸案。

对雷鸣来说,非刑事诉讼案就好办多了,至少他能挖掘一些新的观点,不会象刑事公诉案那样经常徒劳无功,只起到把关作用。最容易赚钱的则是非诉案件,有时候一场谈判下来,就有好几千收入,这对小小的律师所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但是这种机会太少了。

雷鸣认识到,律师办案,完全是一个水平加机遇的工作。没有水平或者没有机遇,就没有成名机会。因此,雷鸣在办案中,对于能让自己有利的案子,他都极度认真对待。

江宁城北日用化工厂是一个典型的乱引资案例。江宁城北日用化工厂是一家老厂,在工厂停产多年后,一个外地老板找到工厂,提出承包,但此公承包后不生产日用化工,而是生产地条钢,因为群众多次投诉,多次劝阻无效后,城区只好把工厂的水电停了、道路封了。

这个案子是十里亭菜市黄叔介绍过来的,雷鸣为调查取证费了不少周折,而财大气粗的城北区政府则请了省第一律师所的两名知名律师代理应诉。

这起案子似是而非的地方很多:老板承包的是大集体工厂,但协议上签字盖章的是城区政府;城区政府许诺的条件就是办地条钢厂,但却说明是日用化工……

雷鸣介入案件以前,老板就多次上访,要求政府补偿,而城区政府则威胁老板:你不依法办事,我们不处罚你算好了,是你违反法律在先,已经违约,政府不算违约!

雷鸣经过认真研究,决定代理这个充满风险的案子。法院的立案过程很曲折,雷鸣先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不受理,雷鸣马上提起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太敏感,雷鸣只不过试一下法院的反应。

不曾想,这个小案开庭两天,让大家都累得不行。雷鸣首先抛出了协议性质问题,让对方律师措手不及。雷鸣的观点是这是一份有行政许可内容的协议,是行政协议,也是合作承包协议。对方律师咬定这是一份普通的合作协议,雷鸣质问对方:“城区政府是一级法人单位,但并没有在工商部门登记为企业法人,如果认定为平等主体间的合作协议,那是否视政府的行政为是越权经营”对方律师被逼得无路可走,心里一急,马上又说是行政合同,让法官也笑了。

雷鸣的第二个观点是:钢铁也是日用化工产品。这道理虽然有些牵强,但对方律师就是无法自圆其说,雷鸣说:“原告按照协议设定的条件进行生产,产品就是钢铁,按日用化工产品的概念,钢铁也是日用化工产品。”

对方律师则说钢铁并不在日用化工产品目录中,所以不能算日用化工。雷鸣反问:“那你的意思是说,被告人是否对概念理解错了”对方律师又否认了。

雷鸣的第三个观点是:被告人没有诚意履行协议,没有为原告提供承诺的条件,因此造成原告的违法,因为协议中说到“甲方为乙方提供办理相关证件的条件。

这一类案件,说到底是双方皆有责任:一方粗放型引资,一方粗放型生产,不出问题那是假的,问题的关键就是要找到一个台阶给大家下台。

雷鸣故意提出许多新观点,让庭审拖延时间。第二天,对方经过研究,又提出一些新观点:协议无效!因为政府没有权力签署协议!

雷鸣就是要追求乱,只要对方乱,就会有机会,雷鸣见对方抛出这个观点,马上质问:“你能确定政府的行为是无效吗?”

对方律师说:“就这个协议而言,是无效的”雷鸣说:“我需要被告代理律师确认:签署协议的行为是政府的行为吗?这个行为是无效的吗?”

对方律师只说:“就这个协议而言,是无效的”雷鸣转而向审判长说:“我提请合议庭注意,对方一直没有承认这是政府行为。”

这时,审判人员也提防雷鸣在挖坑,轻易不说话。

中午一休庭,城区代表就表示愿意调解,雷鸣也见好就收,没有提出赔偿要求,就是要求减少租金继续租用化工厂五年,并且可转租。

老板是想拿钱走人,他损失是100多万元,雷鸣计算,这五年的承租差价也就近200万元,他要是再不满足,雷鸣也没办法了。

城区政府经过研究,同意减少租金,至此,双方都有台阶下了。但城区政府的声誉一落千丈,不惹更多的官非,不需要赔偿,已经是很不错了。

说到底城区政府也妥协了,而雷鸣也成了江宁市商界的名人,商圈圈内人知道雷鸣开过公司,现在更多人知道雷鸣能碰硬,能叫板城区政府。

雷鸣觉得还不够,律师,靠的就是名气,他需要名气!

第152章雄辩(下)

在何富龙的家里,何富龙、魏真铭、马一英和雷鸣坐在茶室喝茶聊天。雷鸣和杜兰的律师资格考试都通过了,杜兰出差在外,何富龙知道消息后,就请雷鸣来家里吃饭,叫魏真铭和马一英来陪同。

何富龙的家宴,酒菜自然不会差,何富龙也让司机把何真真接回来吃饭。何真真已经上了高二,就住校了。何真真知道雷鸣成了真正的律师,别提有多高兴了。吃过晚饭,又依依不舍地去学校上自习课了。

大家已经理解雷鸣重政轻商的选择,何富龙想用钱为雷鸣开路,把他调入好一点的单位:“雷鸣,想不想进好一点的单位?我有一些老战友,路子应该是有的,有一个姑娘,去年大专毕业,也进了市政府部门,大不了花几个钱,我们不缺少那几个钱”雷鸣之所以从上海回到西江,他从没想过自己过得浑浑噩噩,他曾经发誓,一定要混出名堂来!

雷鸣在律师事务所混,目的是要从政,如果不是政府的律师事务所,雷鸣不会呆下去。

雷鸣从心底看不起花钱铺路的人,但基层的艰辛实在是考验人,其实雷鸣也清楚,现在自己随便做点什么生意,也能过上人上人的生活,要是30岁以前没有作为,他可能不会坚持下去,转而主攻商业或者律师业。

四大金刚已经是一个不分你我的团体,雷鸣也不再掩盖,他对大家说:“我做生意,都没有以我自己的名义去做,你们应该清楚,我是一个有野心的人。我在上海谈过一次刻骨铭心的恋爱,但他父母嫌我是落后地方的农村人,又只有专科文化,所以把我排除了。女人我不缺,但我不能没有自尊,所以我回到西江,我不是来玩的,我是回来做大事的。当然从商也是正事,做律师也是正事,但我太爷要我非从政不可,成以我就得努力从政,说实在话,我现在不用手段,是想让自己走得远一点,其实我比谁都急,但没办法,再过两年,我要是还没什么起色再说吧!”

魏真铭说:“你早说嘛,以后商业上的事,我们不找你了,让你专心从政”雷鸣为大家倒上功夫茶,说:“律师事务所只是暂时的,以后国家不会设律师所,所以我不会做太久律师,现在做律师,是因为这也是干部,关键时候我还是会放弃这个行业的,什么事都可以找我,从政是没有专业的,经验是积累起来的”魏真铭说:“我不知道从政有什么好,象我这样自由不是很好吗?我有几个女人政府都管不着!”

魏真铭又和西江市一位干部好上了,双宿双飞,老婆有意见,但没办法,魏家老人说了:魏家大门是开着的,想走出去很容易!

说到底,是这个媳妇没给魏家添丁!

雷鸣笑着说:“从政是最累的,天天板着面孔,要是你们做生意我也不能参与,那也太无聊了吧?说不定以后不会做生意就不能提拔呢!”

雷鸣主意日益坚定,工作起来更加疯狂,只要是有价值的案件,雷鸣不计报酬,就是贴钱,他也要干!

接近年底,几起重要案件都吸引雷鸣。

其中一起案件是交通肇事案。雷鸣作为被害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发现不少问题。

被告是执b证司机,搭大客车时发现与司机是熟人,就说他已经得到驾驶证,可以帮司机开一段路,正好司机也累了,就让被告人开车,后来被告驾车与来车避让时,采取措施不当,车子冲下路基,死亡三人,重伤五人,轻伤数人。

作为被害人集体委托的代理人,在起诉阶段,雷鸣发现,这部车是个体出资购买,但入户则挂在县汽车站,汽车站与车主签订了承包合同,这才拿到路线牌,协议上约定:汽车的行车安全由原车主负全责。

被害人多次到车站索赔,但车站均以协议上约定汽车的行车安全由原车主负全责为由,拒绝赔偿。而公安部门和检察部门都认同了车站的说法,协议上确实白纸黑字地这么说的。

1997年,江宁市刚刚重视交通肇事犯罪的惩处,经验不足,以致很多案源流失。

开庭时,雷鸣提出三点意见:一、应该追加汽车总站以及总站相关安全监督责任人员的刑事和经济责任。因为按车管所的记录,汽车是总站的,洗车经营也是总站的,汽车总站以及总站相关安全监督责任人员应该对汽车及汽车的运行安全负责。符合《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该追诉。协议规避了法律规定,应该无效。

二、应该追加车主即行车司机的刑事和经济责任。车主与汽车总站签订了协议,对车辆及行车安全负有责任,但没有坚守岗位,导致车祸发生,也符合《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该追诉。

三、对于民事赔偿部分,雷鸣则要求依法处理,列出了很具体的索赔依据,总额近300多万元。

雷鸣的观点一抛出,庭审大厅内两百多人都震撼了,被害人和家属则激动不已,为了医治和处理后事,大家已经没有能力支付代理费,而雷鸣免除代理费为他们代理,并且自费进行调查,让大家很感激。让大家更激动的是,雷鸣提出的观点让他们很兴奋,他们又看到了希望。

案件的结果让雷鸣很欣慰,法院退回补充调查,后来依法追诉了三个人的刑事责任,汽车总站被判决补偿两百多万元,被害人则给事务所送来了锦旗,还交上了代理费两万多元。

雷鸣得罪了一大批人,但他不管那么多,做这一行的,不可能人人交好。

接下来的一起案件,也让雷鸣出名。

多个实初中女生在校期间被学校老师诱奸,有4个年龄不到14岁,雷鸣受其中一个受害人家长委托代理了附带民事诉讼,他在法*提出了一个“处女损害费”让检察官和法官们雷了一把,但却让法律界深入思考。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在强奸案中,如果对女方身体造成了损害的话,应当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是一样的,我国没有精神方面的赔偿精神规定,至少当时没有这样的规定。

雷鸣在*说:“强奸行为把被害人从处女变成成非处女,这就是伤害,就应该赔偿!”

被告辩护律师称法律没规定,就不是伤害,雷鸣反问:“你确定把处女变成非处女不是伤害吗?”

公诉人也是女人,她非常赞同雷鸣的观点:“对,就应该对这种行为进行经济赔偿!”

全国没有先例,法官则不认同雷鸣的说法。

雷鸣也知道这条路难以走通,他转而起诉学校,因为案件在学校发生,要求学校要负责任。

最后,在市中院和市教育局干预下,学校从预算外收入中拿出款项补偿被害学生,人均得款近三万元。

而雷鸣“处女补偿费”的说法则成了圈内的讨论热门话题,甚至电视台也想找雷鸣做专题采访,不过被市政法委阻止了,毕竟这个话题太敏感了,法律没有规定,但不补偿也不合理。

雷鸣对此的说法是:合情合理不一定就合法,初期阶段,肯定会有不完善的地方。

而吴大伟则公开在一本重要法学杂志上赞同了雷鸣的提法,这让雷鸣不出名都难。

第153章败诉

对于律师或者官司来说,败诉是家常便饭。雷鸣不是圣人,他代理的官司当然也会有败诉的时候。

但要是经常败诉,那就有些奇怪了。雷鸣重新回到司法局律师事务所上班后,办了几个很漂亮的案子,也不缺少影响深远的案子。但一些案子就是莫名其妙地败诉了,输得让人匪夷所思。

最明显的一起案子,就是借款纠纷案,其实双方对案情一点分歧都没有,就是对方恶意不还款,而法院的判决是要求被千在三年后还款并且不需要支付利息!

每年的年底都是办案的高峰期,一般在12月25日以前突击开庭,最后几天忙着下判决书。判决书如果不能在12月31日前下来,就算是跨年度的案件了。非正常败诉案件是在12月最后那几天判决带来后才发现的,经过统计,2007年年底雷鸣所代理的案件中,有六个案件不正常败诉,都集中在武县法院,都是民事案件,其中有五个是在12月份判决的。

当事人震怒,雷鸣也无奈。雷鸣只好答应这些申诉人,他会免费帮他们代理上诉或者申诉。

阅读律政风流最新章节 请关注书趣阁(www.sqge.cc)

最新网址:www.sqge.cc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入库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