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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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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者说,因为有明雨在,白杉才认定这段记忆值得珍惜。

明雨忍不住躬身捂住脸。从医生到白杉的家人,每个人都在言辞委婉地劝他不用太过焦虑担心。是的,经过无数次的检查和无微不至的照顾,白杉的身体已经处于相当稳定和安全的状态,怀孕三个月后连进食也很少吐过,过度瘦削的身躯也养回来了不少,脸带着点婴儿肥,并不明显,看起来有些稚气未脱,笑时天真又纯幼,漂亮极了;是的,两个一流的陪护医疗团队被安排在明宅附近等待任意时刻的召唤,白杉的情况巨细无遗全在监控之中,出现意外风险的几率低到足以忽略不计;是的,就连今天也属准确预测的产期内,白杉产兆初显时在听他捧着书念安徒生童话,路上还能弯着眼睛一派轻松地宽慰他叫他不要担心,说“桐桐别怕,我很快就会出来。”明雨强作镇定地点点头,不敢去牵白杉的手怕他感知到自己越发剧烈无法遏止的颤抖,他说不出话来,只能惶惑地想,为什么他叫我不要怕?

要生小孩,要被剖开肚子,要面对成群陌生医生、锋利刀械、和无法预测的生命威胁的是白杉,为什么白杉还让他不要害怕?

他做不到。他怕死了。

有女人揣着襁褓从他面前经过。额角青筋乱迸,他抬头看了眼,眼神很冷,女人被吓了一跳,嘘声哄着开始哇哇大哭的小东西加快步伐走远。明雨能回答白杉心血来潮的许多问题,真心也好为了让老婆愉快蓄意哄骗也好,总能答得十全十美毫无破绽,但他做不到告诉白杉:“我会爱这个小孩,我很期待他来到这个世上。”

他本来就是情感淡漠的冷血动物,他掏心窝地穷尽一切地爱着白杉,他把命系在那份炙热可怕偏执的爱上一并送给白杉,甚至没有给自己留一丝一毫。对于这个意料之外的小孩,他不仅从未心怀爱意,有时甚至恨得咬牙切齿,恨白杉因它瘦得身上只剩骨头,一碰就散,恨它为什么让白杉心悸、呕吐、夜不能寐辗转反侧,恨它给白杉带来的每一笔莫测不可控的危险与伤害,恨它可以住在白杉的身体里享用他的血液心跳呼吸,恨世界上存在“大人还是小孩”的选择——因为有时根本由不得他选,尽管他声嘶力竭地喊我只要我的爱人最后医生可能仍会满手鲜血地捧出一个新生的活物,再遗憾地告知他我们已经尽力了才能为您保住这一个——可为什么不能是白杉?为什么要存在这样的选择题?为什么白杉不能时时刻刻坐在他造的温暖城堡里,平安、健康、毫发无损地朝他微笑?

又或许他不是不能学着去喜欢这个他和白杉共同创造的生命,如果白杉想要,如果白杉会为了他对它的漠然和无动于衷感到难过,他当然会努力地尝试去“爱”它,虽然那爱少得可怜还必须冠着给予白杉的名义。他能匀出来分拨出来从指缝漏出来的只是一点不叫爱人失望的佯装的温情,粉饰的垂青。有时候他逮着机会就对着白杉碎碎念,说老婆一定要爱我比它多,多很多很多,不爱最好。白杉完全不理他,捂着肚子拍拍,温柔地讲宝宝不要听。他嫉妒得发狂,猩红着眼去咬白杉,摸白杉,挺着硬硕的性/器把白杉插得合不拢腿,又停下浅浅地戳顶,故意折磨白杉,不依不饶地说:“老婆怎么可以叫它宝宝?不行,不行,绝对不可以。”直到白杉流着泪不住地点头,呜咽着顺从,答应他只叫他宝宝,来来回回保证许多次,他才肯罢休,扣住腰把白杉翻过去,边拍打两瓣被撞得一波一波泛着浪的肉臀,边稳稳站着把人抱起来操到高/潮。他肆无忌惮地掌控着性/爱的节奏,用孩子气掩藏固执邪毒的占有欲和滔天戾气。

他弯腰坐在长椅,双手撑着垂下的头颅,平静地感知着自己在火势凶猛的浩大的仇恨中一遍一遍地燃烧殆尽又重生,在生死的无限回转间与当初那个跪在灵堂无声哭泣的男孩悄然重合,他一如往昔地惊慌、恐惧、茫茫然不知归处,但他的爱人还没有来救他,而是躺在白色床铺上不断地流着血和汗,将他淹没无法呼吸的那么多的血和汗。小时候白杉给他读诗,一只蝴蝶是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他自己。白杉是他唯一的、干净的、光芒一样的花朵,新鲜娇妍,永不凋零,他这一生都在一刻不停地振翅飞回白杉身边。他当然做不到不恨。白杉是他面容美丽圣洁的小王子,应该睡在高高的天鹅绒上,快乐地无忧无虑地呼吸与玩耍,等明雨叼着玫瑰一层一层攀上去找到他,便甜甜蜜蜜地与他牵手、亲吻与拥抱,笑容柔软,眼神清澈,永远生活在安全无害的梦幻国度里。

白杉应该,应该睁开眼睛看着他,握住他战栗的手掌与心脏——

有穿着手术服的医生走了出门,摘下口罩,语调轻快地对他送上祝贺。明雨一句话也没有听懂,他只是下意识转过头,听见长辈一拥而上围住的圆圈中心传来婴儿嘹亮的啼哭,火焰即刻被新生儿的泪水浇灭了,他整个人愣了一愣,猛地站起身来,由于小腿血液循环不通还绊了一下,他就这么踉踉跄跄地狼狈地冲进产房——

然后他看到他的爱人。他的白杉,薄被子盖到胸口处,随着呼吸有规律地起伏着,白杉明亮沉静的眼睛看着他,睫羽润湿,鼻尖微红,脸颊挂着浅淡的泪痕,失血的嘴唇像一瓣娇嫩的花,慢慢地弯起来,形成一个非常、非常温柔的笑,轻轻地,明雨冰凉的手指被一根一根地抚过、握紧,白杉对明雨说:“桐桐,我们回家了。”

第12章

李好好已经暗恋白杉两年零七个月。

她对白杉一见钟情。新世纪最炎热夏天的尾巴,S高的入学典礼上,她在沸腾的喧哗声中懵懵懂懂抬头看去,白衬衫黑校裤的男生像一只飞鸟,直直撞进她死水无澜了十多年的心脏。

白杉是作为全市升学考试中拔得头筹的学生代表被单独拎上去的。他站在学术总监Faye的身旁,微微抿着唇,面无表情地浏览着手中的讲稿,脸庞淋在天窗流入的日光里,如同被雨水洗过的玉石。他比眼镜快要滑到鼻梁中央才停住的小老头高出一截,接过话筒时略一点头,眼神从纸上移开,徐徐地压下来。

像一把霜刃,径直破开了以往礼堂大会的沉沉死气,使人移不开双眼。

周围躁动的少男少女在看清他面容时通通倒吸了一口凉气。除此以外竟安静得诡异,仿佛所有人都被白杉惊人的秀丽所震慑,枯立着丧失语言能力。

只有她身后的男生低喃了一句:“靠,原来这个新生真的这么……”词穷得滞住半晌,才接着说:“百闻不如一见。”

李好好甚至分不出神回头。她习惯性攥住校裙的褶皱,无可挽救地在白杉清澈的眼睛里逐渐陷溺,她怔忡又失措,放慢呼吸盯着台上。

白杉非常漂亮。头发略长,束在颈后,光照下略泛点青的鸦黑色,从侧面能发现用缎带系了个简易的结。五官精致至极却不沾女气,远望着疏离而冷淡,又吸引全数灯照及目光争先恐后落在他身上,再不舍移开。

有鸽群从天边与窗格间的空隙掠过,留下翅膀扇动的簌簌声响。李好好在散会之际推挤着她前行的人流中捂住心口,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方惊觉自己竟已经开始恋恋不舍。

他的第一句话是“我叫白杉,国际校区G10A班学生。”两个字从他舌尖跳出的一霎,像沾了半苦辛半甜蜜的抹茶粉滚落到她耳中。他点头致谢,掌声与尖叫以他为风眼迅速席卷整个千人礼堂。白杉转过身,正面对着后台掀开的幕布,步向阶梯时脚步忽然一顿,沉静的眼像被谁投进了片闪亮的云母,莹莹地发着光。

下一秒李好好看见他的笑容。恍惚想起幼年跟婆婆在山路偶遇的白兰,早晨雾霭弥漫,花枝浸在滚动的露水中,轻而缓慢地绽开,洁净、纯挚而明丽。那一刻天地间所有的灰土与尘埃,仿佛都随之落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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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时间内S高贴吧就建起了一座关于白杉的高楼。每一层或清晰或模糊的偷拍下评论从不少于三位数,更多的是长篇大论地描述自己在校园偶遇白杉的幸运经历,字里行间的亢奋和激动浓重得要扑打出屏幕。白杉美得无可争议,在S市各高中圈里也是人尽皆知的传奇——之二。

另一位则是明雨。

远近闻名的S高校草,GPA永远年段第一、去年IMO斩获金牌的顶级学神,家世在富绅子弟云集的国际校区亦显赫非常,是高据金字塔尖、十足契合少女漫画中玛丽苏男主人设的风云人物。

李好好曾观察到S高的女生基本能划为两拨,分别是明雨和白杉的忠实粉丝。

不对,还有第三拨。

明雨和白杉……明白cp的簇拥者。

连李好好也无可避免地在初次见到明雨时被惊艳。明雨拥有副教人坚信上帝偏心的绝佳皮相,极深刻而张扬的英俊。神情漠然地往人群中一站,就是最惹得满楼红袖招的五陵年少贵公子。玻璃般澄净的青空,远处连绵的淡蓝色群山,周边表情各异的中学生队伍,在他那张格外出众的那张脸庞后,都默然沦为幕布。

李好好承认明雨的完美,又为及早看清了他感到失落。

不因明雨的居高临下、目空一切,而是他拒人千里外的冷淡倨傲下,涌动着狂热到可怕的暗潮,毫无瑕疵的英隽皮囊后藏了个偏执狠戾的恶鬼,深黑眼睛间歇跳动幽幽火苗,森然可怖,将所到之处燃为灰烬。

直到只剩一个白杉。

传闻中明雨和白杉从小一起长大,比邻而居竹马成双。他们几乎形影不离。只要有白杉的地方,不出两步外就能看到明雨,垂着眼倚墙而立,目光专注地盯着白杉。——如果他不能在白杉身边,与后者牵手拥抱。

每逢开学季总有诸多本校甚至外校学生,成群结队守在校门等明雨和白杉放学。尽管来接送二人的那辆加长幻影停得很近,他们走不到十步便可上车离去。然而能觑到一秒就有一秒的旖旎风光。最被众守望者津津乐道的还是一个暴雨天,明雨撑伞带白杉走出校门,长臂把白杉揽在怀里,伞面完全朝白杉倾斜了过去,肩膀被淋湿了大半。打开车门让白杉进去后明雨仍停留在车外,握着伞柄的银质骷髅头晃啊晃,直到白杉伸出手抹了把明雨脸上的水滴,明雨笑起来,动作利落地弯腰,上半身探进车里,许久才收了伞进去。

那降伏雨水的白兰一样的手,自愿折枝般柔柔落在少年脸上;少年神情炽动,笑容几可点亮暗沉街道;雨幕和伞面遮挡后不长不短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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