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吃住在一起,也不是顺风顺水旗鼓相当的挤过独木桥的孩子,五花八门各种渠道进来的自费生懒散疲沓的踏着上课铃而来,下了课就收拾东西做鸟兽状散去。没什么交流,更没什么认识新朋友的兴趣。
方南在Z市结识的第一个朋友,准确的说,可能还不能算是朋友,说是饭搭子更合适。
因为郑琦是他在出租屋公共厨房烧菜时候,闻着香味端着饭碗主动凑上来的一个小青年。
郑琦不是学生,刚刚脱离学生的身份,在一家只有五个人的小广告公司做业务,赚的那点微薄的薪水只够在姜寨这里继续蜗居着。
郑琦是本地郊区人,兄弟姐妹四个他是老么,从小娇生惯养的,别说做饭,连洗碗洗袜子都是出来上学才摸索着学会的。也因此,只要他进厨房,基本就是灾难现场实演。可是总吃外面的食物,他又吃不起。
于是,在饭点端着快餐面到处转悠的郑琦在闻到香气扑鼻的炒菜味道后,腆着脸就扑了上来。
其实那天方南不过是炒了个番茄炒蛋还有榨菜青椒干子,郑琦饿虎扑食的样子实在惊着了他——
“你慢点吃,不急,我吃饱了。”
“好吃,太好吃了!方南你简直就是厨神呐!”
“就是家常菜而已……”
“不不!你别谦虚了!你知道世上最难做的是什么吗?不是佛跳墙那种复杂的菜式,能把家常菜做好才是真正了不起的大厨啊!”
饶是方南淡定惯了,也被郑琦这种为了吃没骨气的逗逼弄得红了脸。
节操之下,无人能敌。
两人商量好了拼伙吃饭,这样一来也算让方南舒了口气。
方南胃口不大,可是他有个会被诟病为穷讲究的怪癖——
即使一个人,也不愿意随便吃点对付一口。要炒菜,起码两三个菜有荤有素搭着吃才行。
郑琦撞上来,完美解决了这个问题。
一来二去熟了之后,方南也对郑琦熟络起来了。
周六,天气热,确切的说是一直这么热。方南不太想进厨房挥汗如雨,睡到自然醒后就枕着胳膊琢磨着晚上干脆吃凉面算了。买点面条炸点鸡蛋酱,黄瓜胡萝卜京葱切一切——
“方南,我今天下午去中山路办事,正好去宴春买块肴肉回来吃。”郑琦敲了敲门,大嗓门带着吃货孜孜以求的兴奋:“明天休息,晚上喝两瓶冰啤酒!”
“知道了。”方南翻了个身,伸手抓了抓脚踝那里被蚊子叮出的小红包。头顶的微风吊扇有气无力,身上黏答答的。
“我大概五点多点就能回来,”郑琦唠叨的也不嫌烦,隔着单薄的门板说的快活:“五点半吃饭呗?对了你今晚做什么好吃的……”
“做你婆婆!”方南忍无可忍,弯腰捞了拖鞋砸到门上:“滚去上班!晚上做什么吃什么,不许挑嘴!”
被怼了一通的郑琦也不恼,周身舒坦的离开了:“嗯呢行,我走了,晚上见。”
终于清净了。
晚上吃饭还是去的郑琦的出租屋。
比起方南的鸽子笼,郑琦在三楼的房子破归破,正经算是个房子了,外面是锈迹斑斑的防盗门,里面一室一厅一卫,厅堂里有威力十足的大吊扇。
郑琦穿着大短裤打着赤膊,一条腿支在椅子上,惬意的喝了口冰啤酒,爽的直叹气。
“艾玛可算凉快点了,你都不知道,今天在外面跑,秋老虎这三十七八度的高温差点把我晒塌皮。”
相较之下,方南就斯文很多。合身的卡其色七分裤,烟灰色T恤,胸口还印着铁臂阿童木的图案。看过去干净清爽。
桌上摆了几个盘子,还有一次性泡沫饭盒,装着四瓶冰啤酒的塑料袋被风扇吹得呼啦啦响。
一份宴春肴肉,凉面,十三香小龙虾,还有花生米。
“楼下那家店今天开业,小龙虾买三斤送两斤,还送啤酒。真划算。”郑琦满手油腻的扔掉龙虾壳子,刚要下手抓肴肉,让方南一筷子打在了手背上。
“用筷子。”
郑琦嬉皮笑脸,就当看不见对方的满脸嫌恶:“满手都是卤汁怎么抓筷子?都是男人,用不着那么讲究吧。”
“用得着。”方南喝了一杯啤酒:“跟我搭伙吃饭就要讲我的规矩。”
“好好好,”郑琦脾气好,站起身去洗手:“哎我咋就觉得,你有时候跟个女人似的,一点不爷们儿。”
额头青筋隐隐跳动,方南懒得理他,顾自夹了块肴肉,裹了姜丝和醋一块送进嘴里。
郑琦跳马猴子样的蹦回来:“哎哎给我留两块……”
有时候,方南怀疑,年纪小的应该是郑琦才对,那种不谙世事对比的自己老气横秋,不像十八活像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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