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锐霖轻轻吸了口气,突然再次转移话题:“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一起去上学时走的路吗?”
唐浩初抬头看向了郑锐霖,郑锐霖的眼睛却落在了某个虚空的地方,“那时候天很蓝,阳光总是很明媚,清晨和你走在行人不多的街道上,闻着新鲜的空气和沿街包子铺的香味,听着清脆的鸟鸣,摸摸从树叶缝里洒下的阳光,一整天都能愉悦起来。如今虽然也有过那种好天气,可那样好的阳光,竟再没遇见过。”
唐浩初也从记忆里翻出了那条路,虽然对它的印象并没有那么深,却恍然间觉得自己似乎在郑锐霖的描述中回到了那条路上,甚至恍惚以为自己看到了当年那个和他一起去学校的少年。
程昱的电话就是这时候来的。
不切时宜的铃声将所有气氛打破,把人从那条前往校园的小路一下拉回现实。
程昱那边其实已经有点醉了,否则也不会打这个电话,唐浩初自然没有答应程昱的要求,——这边的饭局还没结束,院长和导师都没走,于情于理他都不能提前离席。
此刻是下午四点半,待唐浩初和郑锐霖回包间的时候,众人正开始第三轮劝酒,其中有两个人似乎都喝得有点晕乎了,连不会喝酒的洪峰也喝了两杯,所以饭局最终拖到了五点多才散。因为要去学校拿之前做的课题报告,唐浩初跟着学校的车一起回了学校,路上主动给程昱打了个电话,却没有打通。
他想了想,最终在拿到材料后打车去了程昱曾在电话里说的地址。
是一间俱乐部,共两层,底层大厅看上去跟那些普通酒吧没什么两样,有DJ放着喧闹的音乐,一群或杀马特或潮流时尚的年轻人在池子里乱蹦乱跳,二楼看上去要更高端一些,但依旧免不了群魔乱舞。唐浩初是在侍应生的引路下从电梯上的楼,——才不过两层就财大气粗地安装了电梯,还把电梯弄得跟五星级酒店一样豪华,处处充满了奢靡的气质。
唐浩初身上的气质和这里明显不搭,所以一出电梯就有好几双眼睛定在了他身上,其中也包括程昱的那群朋友。
其实他何止是和这间俱乐部不搭,和其他年纪相仿的同龄人也有很大不同。穿着简简单单的白衣黑裤,身姿修长又优雅,就像还没毕业的大学生,可那种沉稳和清贵的气质又是一般大学生完全比不了的。
唐浩初已经隐隐看到了角落里程昱的背影,随即穿过人流慢慢往他那边走去,稳步走过来的姿势显得腿格外修长,气质也比静态更加出众,几乎让程昱的那群朋友全看得愣了愣。他们以前曾经打趣程昱,说他怎么就那么喜欢一个同性,这么多年来都死心不改,整日里天没黑就赶着回家,就算有应酬也时刻电话报备,每个节日一次不落地精心准备礼物,甚至藏着掖着不舍得让人露脸,对方有那么好吗?
程昱一概回道你懂个屁。
他们现在约莫懂了。
以前打趣程昱时的那份调笑的心思也不自觉地收得干干净净,想着这也许就是高知人士特有的能力,能让人看了心情就沉稳下来,甚至想附庸风雅地泡一杯茶,和他坐下来说一说话,或者只是静静地呆一会儿。待唐浩初走近了之后就怔愣得更加明显,因为青年的相貌竟然丝毫不亚于他的气质,眉目精致到无可挑剔,只是表情端庄冷淡到没有一丝温度,像完美的冰雕。
这群人中,林封和许之续是多年前曾在程昱生日的时候见过唐浩初一面的,但其他更多的都是只闻其名未见其人,所以这一愣就再也移不开眼了。而他们只顾着看唐浩初,却忘了管喝醉的程昱。
程昱从被唐浩初再次拒绝后就开始喝闷酒,再加上有人刻意劝酒,喝得实在有点多。劝他喝酒的是一个穿夹克衫的男青年和穿白裙的女孩子,——白裙女孩的母亲和程昱的母亲是老同学,所以很早就认识程昱了,最近甚至有明着追求他的趋势。夹克衫青年则是暗恋白裙女孩的人,也不知听到他说了什么,程昱猛然站起身,像头发怒的狮子般抬拳朝对方砸去。
唐浩初还没看过这样凶戾的程昱,——穿着不需要打领带的休闲西装,脖子上却打着去年生日时唐浩初送给他的领带,脸上尽是酒气醺出来的红晕,就跟发酒疯似的,似乎要冲上去和每个惹他不快的人通通干一架。白裙女孩第一个拉住了程昱,然后也不知是故意为之还是一不小心真摔了,在唐浩初走到程昱身前的时候软绵绵地倒在了程昱怀里。
喝醉的人本来就站不稳,程昱一不留神也被她带倒了,两人以一个相当暧昧的姿势齐齐摔在地上。林封第一个反应过来,忙转身去拉程昱,甚至试图盲羊补牢地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唐浩初的视线,同时嚷嚷道:“哎呦程子,程总,程将军,别闹了,快醒醒神,看看谁来了……”
林封的嗓门本来就大,这么一嚷嚷,程昱一下就醒神了不少,然后抬起头,有些茫然和呆滞地看着居高临下的唐浩初,刚才这么凶狠的表情现在就像被针扎的皮球一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漏气似的蔫了,简直让其他人瞧得叹为观止。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世界开始准备收尾,但卡文卡得厉害,下个世界已经想好了,却不知道这个世界该怎么完结比较合适,所以更晚了真的很抱歉,明天日万补偿大家
第68章自闭的小可怜
待程昱反应过来之后,立即便要挣扎着站起来,并试图去拉唐浩初的手,可他喝多了酒的大脑已经不能支持全身的运动和平衡,试了两下都没有成功起身。受位置和角度所限,程昱只能看到唐浩初尖细好看的下巴,看不清他的表情和眼神,那个穿白裙的女孩倒先一步被夹克衫青年扶起来了,并清楚地看到了唐浩初的眼神。
那双眼眸温润而澄净,像一片映着天光的宁静的湖泊,或一片璀璨又高高在上的星空,完全没将他们之前暧昧的倒地姿势看在眼里。
她忍不住攥紧了拳,表情甚至隐隐有点扭曲,而程昱这时候终于在林封的帮助下起来了,然后抓住唐浩初的手磕磕巴巴的唤:“浩初……”
心里有种说不出的不安,英俊的脸上不由露出满满的焦急,但醉成一团的大脑不知道自己究竟该说什么做什么,所以只管下意识道歉:“对不起,你别生气……”
周围的人听到了都微微一愣。程家这么多年以来一直在全国富豪排行榜上稳居前三,身为独子的程昱完全就是天之骄子,哪怕外表和举止再亲和也改不了骨子里的张狂和傲气,连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都习惯了捧着他,更别说听他主动道歉了,所以此刻听他二话不说就先道歉,都觉得新鲜。
再看程昱还一副生怕唐浩初不接受他的道歉的紧张模样,抓着唐浩初的手抓得非常紧,就觉得更新鲜了。所幸唐浩初并没有把程昱的手甩开,只轻轻问了一句:“你要回去吗?”
答案自然是肯定的,程昱忙不迭地点头,简直像一只终于等到主人来找他的狗,抬脚就跟着唐浩初走,才走一步整个人就栽了下去。
——他这是彻底醉了,过量的酒精导致脑供血不足,身体乏困到不知不觉地睡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
上午刚刚下过一场雨,外面的天色有点阴,但非常舒适宜人。风从窗口吹进来,像温柔的手拂过脸颊,空气被雨水浸得湿润又清新,仿佛鱼儿自由自在地从门窗里进进出出的畅游。花园里的海棠抓住春天的尾巴开了最后一波花,茉莉则开了第一波初花,卧室里也能闻到花香。除此之外还能隐隐闻到厨房里传来的浓香诱人的粥的味道,——这一切都让刚刚醒来的程昱陷入一种安然恬静的恍惚中。
恍惚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抬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宿醉最难受了,但程昱并没有想象中难受,只觉得有点头昏。低头看到指掌关节处的针眼才知道不难受的原因,唐浩初显然给他针灸过了。
他随即便要去找唐浩初,努力从床上爬起来,走到客厅门口,一眼就看到花园里站在海棠前的青年。青年正专心修剪雨后残败的海棠,微微低着头,修长的手认真地处理馥郁的残红,侧脸和身姿分外漂亮,身后浩荡无边的天穹都沦为他的背景。
程昱默默站在那看了很久,直到唐浩初注意到他,放下花走过来。
砂锅里的粥已经煮得差不多了,唐浩初随即去厨房看锅调火,又炒了之前切好的小菜。满屋的饭菜香和青年忙碌的背影让程昱有种异常安心的感觉,明明才到而立之年,却觉得此生足矣,觉得再也不会有比这更幸福安和的日子,哪怕始终不能和对方走到身心合一的最后一步,也要死死抓着他和他过一辈子。
粥很快盛好了,因为宿醉之后要吃清淡的东西,所以只是加了枣的白粥,但熬得非常清香绵滑,几个菜也都是开胃的。唐浩初一边把粥碗放好一边问:“头疼吗?”
“不疼,针灸很有用,”程昱顿了一下又说:“只有一点晕,但我早就晕习惯了。”
唐浩初闻言有些困惑地眨了眨眼,显然没懂程昱的意思,程昱忍着想要探头去亲他那对眼睫的念头道:“我一见你就忍不住发晕,这么多年来当然晕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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