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慎不置可否:“你姓司,是那个司家的千金?”
“我父亲姓司。”她不卑不亢,介绍自己道,“我是《e型城市》社会情感栏目的主编司晓思。”
那就是了,司家刚与江家合作,江伯父的身体又每况愈下,以江墨的个性,极有可能为了让父母宽心而接受这场利益婚姻。容慎的脸色并不甚好,他淡淡的想,既然江墨愿意与之相守一生的人永远不会回到他身边了,那么和谁结婚都是一样的。
话已至次,他和这个女人便没什么好说的了。
、第三章缘分是妙不可言(3)
不一会儿江墨拎着一小包药回来,就在容慎的办公室里帮司晓思清洗上药,“疼就告诉我。”江墨道。
“嗯。”
容慎等着那女孩冲江墨撒娇,冷着脸翻看手边的病例,脑中总是当年他们几个一起挥霍青春的好时光,因为那个人是在那段不可复制的时光里的,所以她不可能被替代。在这样的事情上,看似成熟的他们,都守旧幼稚得让人哭笑不得,所以容慎很排斥这个看起来娇滴滴的女孩子。
可直到江墨把棉签扔掉,把东西整理好,那个女孩子也没再吭一声,双氧水抹在伤处的时候因为氧化是极疼的,可她并没有出声。容慎在他们同他道别时抬目看了司晓思一眼,外表柔弱的她却有这异常明亮笃定的眼神。
“什么时候有时间,我跟临安和你聚一聚。”江墨道。
“就下周末吧,你带上晓思和你妹妹,让临安和他的那位也去,对了,临安现在又和谁一起了?”容慎道,“许久没听他跟小慕掐架了,挺想的。”
司晓思不是傻子,相反,她情商很高,刚刚就很轻易地看出容慎眼底对自己的排斥,只是没想到他会邀请自己去他们兄弟间的聚会,有些诧异。
“他啊……”提到宋临安,江墨眼中有一丝好笑,“年前在美国读完mba才被我挖去江氏坐镇,当时身边跟的是个洋妞,现在回国接受传统文化熏陶,应该换了吧。”
司晓思默默地想,宋临安,不就是江氏新上任的那个空降总经理么……原来跟老总是哥儿们啊,难怪……
“中午还没有吃吧。”江墨和司晓思坐在车上时问她,“现在已经五点多了,你还来得及在外边吃吗?”
司晓思这才想起自己之前对他说她要改稿子,忙道:“来得及,我的稿子已经改好了。”
她实际上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江墨带她去吃上海菜。是一家小餐馆,江墨的车在巷间转了几个弯后才停在店门口,他像是舒了口气,很开心的样子:“我很多年没有来这里,它竟然还在。”说完这句话后看见司晓思妥帖的笑脸,自己先愣了愣。
假如他很多年都不在这里,又有谁会在等他呢。他身边的人早就不是她了;而她也不会在原地等着。
司晓思点了玉米烙和蜜枣山药,都是甜腻的吃食,她拿着菜谱欢快的样子倒真像是个孩子:“我以为你们男人是不喜欢甜食的。”
江墨记得曾经有人跟他说,用甜食哄骗小女孩是最合适不过的。今天他没发现她受了伤自然责任在他,便不自主地将她带来这里。他只是笑笑,又帮她点了几道店家的招牌菜和温热香甜的酒酿圆子羹。
“这样偏的好地方你是怎么找到的?”菜上来后,司晓思便大大方方地开动了,厨娘的手艺好极,玉米烙外面炸得金黄诱人,脆而不硬,里边软软糯糯叫人唇齿留香。她的吃相很好看,吃得也很专心,嘴里的东西全部咽下去后才抬头与他说话。
“是小慕从前推荐的,那个丫头最熟悉这些犄角旮旯处的美味。你若是喜欢,以后就问问她,像是广东菜、湘菜、川菜或是泰国菜、法国菜之类,她都能找到好去处。”江墨说,语气倒是有些无奈。
餐馆靠窗的几处好位置都有人,他们坐在大厅的正中间,服务生穿着喜庆的红色工作服在他们身边来回穿梭,店家时不时过来与客人们说上几句话,遇上同是上海人的客人就陪在一边多聊几句,问一问家住哪个区再说一说自己的老家在哪个地方。气氛温馨,弥漫着浓浓的人情味。司晓思自小出入过各类私人会所或是豪华酒店,也学习过一整套餐桌礼仪,可她一向随和,担任社会情感栏目*时又实地考察过许多次,在这样子热闹的民间餐馆也不显得拿捏架子,红扑扑的脸在橘色的灯光下更显得可爱亲和,隔壁桌的几个人纷纷拿眼瞅她。
“我也喜欢吃各种菜,可惜以前爸妈管得严不太有机会出来吃。不过,我上网搜了菜谱再让家里的阿姨教一教就会了,你说的那些菜式我都会做。下次我可以做给你吃。”说起自己拿手的东西,司晓思一时显得很兴奋,漆黑的眸中像点了星光,熠熠生辉。
因为父母的过分紧张,她十三岁之后就没有什么出门的经历,明明是活泼好动的年纪,却整日在家中看书读报的,学习做菜竟然成了她的娱乐活动,不晓得有没有人品尝她的劳动成果再赞一句好吃。江墨看着她的笑容,不知为什么有些心酸。
于是他说:“好,下次你做给我吃。”她没有察觉到,他说的很认真,像一句承诺。
、第四章生活是一首情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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