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于是呼在了李国强的脸上,或者掉在了他头上。
也有一说是他经过那里,看到人家的晾晒的竹竿倒了。他去扶起来。但是呢,他身上,背上有女同志的内衣裤之类。
正好被一个嗓门比较大的女同志看见了。
你要知道,过去,不是现在,人口没有那么多。不是所有时间,都有人,或者老人都在外面聊天,闲坐的。老人下午,午后一般要午睡。
李国强经过那里的时候大概是下午1点到2点吧?
反正,外面没什么人就是了。
该女同志是上夜班,还是调休?
反正她正好出来,看到了,就大吼一声“快来人啊,我抓到那个流氓了,就是他,就是他。”
当时,大概是这么一个情况。
但是去派出所?分局?
该女同志的话就变了,就变成了,那个男的,变态的,拿了我们女人的东西,放在脸【鼻子】那里,那样,正好被我看到,就叫人了。
那一个,可能是楼房上由于没夹住,起风掉下来,或者被风吹到了脸上,正常逻辑不可能直接拍掉,而是先看下什么东西。看到了再丢掉比较合乎逻辑。或者由于扶起倒下的竹竿,或者是被风吹过来,或者掉下来正好掉到了后辈上,也说得通。
但是,正是由于那个女同志形容得那样,那正好符合公安认定的流氓性质。.
而且,虽然不是惯犯,李国强,又恰恰犯过流氓罪。
备注:李国强这次是另外一个派出所抓的。但是派出所也要汇报上去,然后调查档案,就查出来了。自然,那个派出所也会证明曾经李国强就有流氓罪【即使已经接到了通知,李国强是被冤枉的。可是习惯上,还是会把他列为流氓犯】。
李国强比上次还要冤枉。
上次是喝醉了酒,这次是人在路上走,锅从头顶来。
人家女同志一口咬定,他,就是那个变态流氓犯。
所以派出所,分局很重视,然后就要严审李国强【档案都调出来了】,人证【女同志摆在那里,又是逮一个现行】。由不得你不承认。
上次,派出所没怎么上手段。
这次,情况有所不同。
这个流氓犯,市局非常重视,要当一个典型来抓,来处理。太嚣张了。
有了市局的支持,那么分局,下面肯定是,拿下。
所以,李国强,当时,就被认定就是那个变态流氓。自然手段没少用。
备注:如果说前一次,因为蔡淑娟,是一个误会,李国强还不是特别恨警察的话。那么这一次,李国强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他恨警察不分青红皂白,根本就不给解释,直接就是一通。
李国强更恨那个娘们。
什么玩意啊?
我都没招惹你,也没招惹谁,就把我说成是流氓了,还是那么恶心的流氓,太卑鄙了。
所以,仇恨的种子,复仇,报复的种子,已经在那个时候,悄悄种下,发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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