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军争因素之外,导致张献忠所建立的大西政权失败,尚有着其他诸多因素。其一可归结为只会劫财,不会生财。
大西政权初立,宣布对西南各族百姓“蠲免边境三年租赋”,釆取严格的保甲法来稳定社会秩序。最初他依靠没收明官府和贵族的财产来支持财政,但在定成都后,急需修筑宫殿,而三国时蜀汉旧宫在张献忠初次入川时已烧毁,张献忠只能在蜀王府旧址进行重建,不久就耗尽了原先依靠没收明官府和贵族财产获得的钱财。为了稳定国家政权,张献忠必须学会从经济上管理国家,但他未能找到正确的方式。
为了解决大西政权财的政危机,张献忠先是设立铸钱局,铸造“大顺通宝”。但张献忠没有采取有力措施恢复生产,他也不会组织民众从事社会生产。随着南明地方武装的重振,大西政权的控制区域日益缩小,川西州县居民“逃散殆尽”。张献忠发行的“大顺通宝”再多,有钱买不到东西等于废纸。
除了铸造“大顺通宝”外,张献忠尚采取劫掠四川富人钱财的手段,来获取金银珠宝。参有关记载:“籍富民大贾,饬各州群籍内富民大贾,勤输万金,少亦数千斤,事毕仍杀之”。“又拘绅袍富室大贾,罚饷银皆以万计,少亦数千,不问其力足否,事甫毕,则又戮之如初。”被后人所熟知的“敲竹杠”出典,当与此事有关。讲得是张献忠入川之初,富户害怕被杀,将自己的金银财宝藏入竹杠内封存,装扮成穷人,抬着这些竹杠准备出城,结果被张献忠发现,用刀将竹杠剖开,金银珠宝均散落地上,被张献忠所得。但是张献忠在四川劫掠的金银珠宝再多,由于四川社会生产力受到了严重破坏,这些金银珠宝同样也买不到粮食与其他军需物质,因此并无实际用处。
而有钱买不到到东西,又派生了张献忠入川后所面临的最大难题,即如何解决数十万大军的军需问题,说得通俗一些是士兵的吃饭问题。张献忠军队原是“因粮于敌”,“饥则聚掠,饱则弃余,已因之粮,不知稼穑,地生之利,未问屯种”。但既然川西州县居民“逃散殆尽”,无人从事农业生产,张献忠军队必然乏粮。无奈之下,张献忠只得继续采用先前的杀人掠货的方式来抢夺川民的粮食,称其为“打粮”,所谓“打粮”,亦派军队四出强抢民粮。《蜀乱始末》记载:“献贼每五日十日发人采粮。”甚至路上行人端着一碗米,也“杀而夺之”。这自然招致了川民的反抗。而川民反抗,自然得杀人镇压,而张献忠“好杀”、“残暴”之名由此更盛。“打粮”所招致的自然后果是:张献忠兵锋所过,大部分四川的农民都逃入深山,大片土地撂荒,“民遂不耕”。
张献忠军队“打粮”不着,遇反抗必然要杀人,这样使把大西军置于整个四川民众的对立面。史书称:“逆(张献忠)残暴日甚,人知必死,凡有险阻,皆举义旗”,“起义兵斩伪令者所在皆是”。“由是献贼图霸之心尽隳,剿民之心愈切”。以“蜀人德不知怀,威不知畏”,“是惟尽诛之,始不起义尔。”从而走上了一条以暴易暴的道路,“令闭郡邑城门,悉行斩戮”;“屠成都民于中园”;“其杀鳅奴死,雪鳅死,贯戏死,刳腹死,边地死。士尽矣,及匠佣,及妇女,及僧道,及兵卒。人尽矣,及犬牛。物尽矣,又焚其殿,碎其砌,毁其屋,堙其井,平其城。二年之间,骨积成莽,血流成渠。”
一说张献忠大肆杀人是为了解决军粮问题,亦即“由于粮食奇缺,张献忠的部队不得已而杀人充饥。”而参之史料记载,张献忠确有食人肉的恶习。如:崇祯十六年(1643年)五月,张献忠克武昌府城,俘楚王朱华奎,将其处死,与部下分食其肉。相关记载尚有:“张献忠入驻四川后,看见小孩子就蒸了来吃,看见妇女就带回军营,让部众轮流聚淫,末了还将这些妇女的小脚割了下来,聚成一大堆,号称莲峰;然后架火烧毁这些小脚,名为点朝天烛。”张献忠还“喜嗜人肉,每立其人于面前,割而炙之,一举数脔。又破黄州时,拆其城,役及女子,指甲尽落、血横流,拆罢仍杀之。”
综这些记载来看,张献忠确有杀人食肉的恶习,且其入川称王之后,仍未改除为盗贼时所养成的恶习。此外古时守城战争,城内粮食不足而杀人食肉的现象并非孤例。最有名的战例是唐张巡守雎阳事;此外李定国1654年三月围打广东新会之战,围城半年,城中清军粮草耗尽,下令屠杀百姓为食,“略人为餔食,残骼委地,不啻万余。”等等。但是问题在于:张献忠在四川大肆杀人,究竟是为了解决军粮不足问题,还是先天个性残忍、以杀人为快,则是另一值得讨论的问题了。但有一点是无疑的,即当成都已成为无粮可吃的孤城时,为了避免被困死,张献忠必须率兵出川。当张献忠无奈之下准备携带已劫掠的金银珠宝顺长江水路出川时,却在彭山县江口镇“老虎滩”一带,遭到川西南明杨展军队的突袭,张献忠大败,千船金银珠宝大多沉落江中,张献忠被迫退回成郡,此事已见前述。
而在此后的许多年代中,人们都能从江口镇“老虎滩”处打捞上张献忠当年的沉银。最近一次是2005年4月20日,彭山县城建引水工程,施工队在岷江“老虎滩”河床上用挖掘机开挖铺设管道的沟槽时,一铲就铲出一捆共10枚银锭,银锭上铸造时打上的“崇祯十六年八月,纹银五十两”字样清晰可见。而2017年1月开始的彭山江口沉银水下考古工作,在为时两个多月的时间中,先后打捞出水文物超过1万件,确证了三百多年前“张献忠江口沉银”传说的真实性。
当然张献忠在四川劫银,不可能都在江口之战中沉入岷江中,另一部分银两,当在张献忠凤凰山战役失败、被其部下在撤离四川的仓促过程中,埋入地下。迄今成都民间流传着一首民谣:“石牛对石鼓,银子万万五。有人识得破,买尽成都府。”传说说得是张献忠兵败退出成都时,把“大西国”的金银财宝秘藏起来,为了将来能找到所藏之宝,便设计了石牛和石鼓作藏宝记号,谁发现了石牛石鼓,就有可能找到“大西国”的神秘宝藏。一说是大西军士兵使岷江改道,在河床上挖深沟,埋入金银,上铸金属封盖,再恢复岷江旧河道等等。或许后人有一天真能找到这一笔巨额财富。
导致张献忠所建立的大西政权失败,除了军事因素与经济因素之外,张献忠的人格缺陷也可以归结为原因之一。亦即这位“八大王”缺少仁者之心,有着一般“山大王”共有的缺点,好淫,好杀,生性残忍。在旧史书、明清文人笔记中,留下了很多不利于这位“八大王”的记载。具体来说:
一是好淫,不尊重妇女人格。
据记载,张献忠原有妻室,在成都登基后,又从抢来的女人中挑选了300个,作为妃子,养在后宫。其中受到恩宠的约有二十余人,但这些女子在后宫中都只准穿上衣,不准穿裤子。此外,张献忠又阉割了一批孩子当太监。
张献身边的女人基本无好下场。参有关记载:“十三年闰正月,良玉击贼枸坪关,献忠遁,追至玛瑙山。贼据山拒敌,良玉先登,贺人龙、李国奇夹击,大败之,斩首千三百余级,擒献忠妻妾。”“十四年正月,……陷襄阳城。献忠缚襄王翊铭置堂下,属之酒曰:‘我欲借王头,使杨嗣昌以陷藩诛,王其努力尽此酒。’遂杀之,并杀郧襄道张克俭、推官邝曰广,复得其所失妻妾。”顺治三年(1646年)七月,张献忠为了北上陕西抗击清军,决定放弃成都,并“尽杀其妻妾,一子尚幼,亦扑杀之”。他对孙可望说:“我亦一英雄,不可留幼子为人所擒,汝终为世子矣。明朝三百年正统,未必遽绝,亦天意也。我死,尔急归明,毋为不义。”一说是:张献忠把自己的数十妻妾和年幼的儿子统统杀掉。仅留了20个后妃。
张献忠的皇后姓陈,传为明末大学士陈演的女儿。其得已成为张献忠的皇后,参有关记载,其大致过程为:
崇祯十七年(大顺永昌元年,1644年)三月十九日清晨,李自成攻占北京,崇祯帝前往景山自缢,明亡。李自成入住紫禁城,封宫女窦美仪为妃。从二十七日起,李自成军开始拷掠明官,规定助饷额为“中堂十万,部院、京堂、锦衣七万或五万三万,道科吏部五万三万,翰林三万二万一万,部属而下则各以千计。”刘宗敏制作了五千具夹棍,“木皆生棱,用钉相连,以夹人无不骨碎。”“凡拷夹百官,大抵家资万金者,过逼二三万,数稍不满,再行严比,夹打烧烙,备极惨毒,不死不休”,“牵魏藻德、方岳贡、丘瑜、陈演、李遇知等,勋戚冉兴让、张国纪、徐允桢、张世泽等八百人追赃助饷。”“杀人无虚日,大抵兵丁掠抢民财者也”。在这一场浩劫中,京城京官或官属,死亡数约在1600余人。身为大学士的陈演,自然不免于难。而陈演的女儿则乘乱逃出京城,不知何因落入张献忠军中,被士兵献于大王。“十七年。献忠遂僭号大西国王,改元大顺,冬十一月庚寅,即伪位,以蜀王府为宫,名成都曰西京。”这样陈演的女儿便成了张献忠的皇后。
张献忠如此残酷地对待自己身边的妻妾,说明他毫不尊重妇女的人格,把身边的女人只是当做自己的玩物。当然陈皇后与幼太子,当时还是留了下来,据笔者考辨,她们死于后来大西军将领发动的兵变之中。张献忠如此残酷地对待自己身边的妻妾,自然削弱了他能够成为国主的道德形像。
二是嗜杀,这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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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张献忠败亡的直接原因。
前已述及,张献忠进驻成都后,为解决军粮问题,让士兵四出“打粮”屠杀民众事。但出自史书的记载,张献忠嗜杀,更多的是出自于发泄性恶的一种乐趣。据《明史》所记:献忠“性狡谲,嗜杀,一日不杀人,辄悒悒不乐。”这无疑是张献忠自当山大王开始,留下的嗜习。
见于史书的记载:崇祯十四年(1641年)二月,张献忠克襄阳,将所俘襄王朱翊铭和贵阳王朱常法等处死。崇祯十六年(1643年)五月,张献忠克武昌府城,俘楚王朱华奎,将其处死,与部下分食其肉。崇祯十六年(1643年)十月,张献忠军占领杨嗣昌老家常德府武陵县,为清算杨氏父子及其家族“罪行”(实为报复报复杨嗣昌曾带兵追剿并十日,张献忠克重庆,擒从汉中逃来的瑞王朱常浩、巡抚陈士奇、兵备副使陈纁、知府王行俭等一批明宗室和官僚,均杀之。
崇祯十七年七月初四,大西军从重庆出发进攻成都,一路上先行招降,不降则发兵进攻。把顽抗的明军士兵剁去一只手,让他们通告全川各州县:“但能杀王府官吏,封府库以待,则秋毫无犯。由是所至官民自乱,无不破竹下者。”“搜求仕宦及起送卫所世职,皆杀之”。《蜀龟鉴》载:“致仕按察祖浩正衣冠,骂贼以死;致仕大理寺正王秉乾骂贼死;新繁诸费经世与贼将有旧,欲官之,以坚辞见杀;汉州诸生陈元鹏,贼执不屈
这里所述的,是张献忠如何杀戳自己的政冶对手。但见之于史料或民间的笔记,张献忠嗜杀,不只是杀自己的政治对手,同时也杀已归附自己的知识分子、降官降兵,对于不肯执行这一杀戳命令的己方将士,也一并杀戳。
《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七?流贼传》记载:“诡开科取士,集于青羊宫,尽杀之,笔墨成丘冢。”
而据考,张献忠共搞过三次科举考试。张献忠的科举取士是带有强制性的。如果不去参加,便要受到严惩,“妻子没入营,十家连坐”。考试之后,“已中者不得宁家,未中者不得在乡居住,以为秀才在乡造谣生事,并家眷尽驱入城中,十人一结,一家有事,连坐九家”。《蜀碧》引《寄园寄所寄》说张献忠开科取士得武状元张大受,“年未三十,身长七尺,颇善弓马……仪表丰伟,气象轩昂”。张献忠见后大喜,赏赐金银器皿并美女、田宅、家仆。然而不到三天,张献忠突然对臣下说:自己太喜欢这个状元了,一刻也离不了,必然要误大事,竟派人把这位新科状元连同其赏赐的美女、家仆一并赐死。张大受死得不明不白。顺治二年十二月,张献忠开设“特科”,前来赴选的进士、举人、贡士,被张称为“谋图不轨”,一次屠杀至少有5000人之多。
现存明清史料或文人笔记,尚记载了张献忠屠蜀或屠杀一般城镇时,不分男女老幼、职业特点,一并杀戳、烧屋的野蛮场景。
顺治三年(1646年),肃亲王豪格和吴三桂率清军由陕南入川,攻打张献忠的大西军。顺治四年(1647年)七月,张献忠撤离成都,北上与北清军作战。临走时下令屠城,并将全城放火烧得干干净净。沈荀蔚《蜀难叙略》记载说:“王府数殿不能焚,灌以脂膏,乃就烬。盘龙石柱二,孟蜀时物也,裹纱数十层,浸油三日,一火而柱折。”同年十一月,张献忠正在西充屠城,大西军被清军包围,张献忠匆忙岀城迎战,被清将射死于西充县北的凤凰山。
《客滇述》记载:“贼兵之樵采(打柴)者,尽入城中,拆毁房屋以为薪。又发兵四出,搜各州县山野,不论老幼男女,逢人便杀,如是半载。八月,献忠毁成都城,焚蜀王宫殿,并焚未尽之民房。凡石柱亭栏,皆毁之;大不能毁者,更聚薪烧裂之。成都有大城小城,本张仪所筑,汉昭烈帝修之。甃以巨石,贯以铁絙,壮丽甲天下。宫殿之盛,亦不减京师。至是,尽为瓦砾矣。献忠又令其众遍收川兵杀之,及其妻子男女,惟十岁以下者仅留一、二。”十日,大西军驱赶百姓到成都东门外九眼桥屠杀,刽子手将要举刀时,天空忽响炸雷三声。张献忠怒斥苍天道:“你放我到人间来杀人,今天为什么用雷来吓我?”命令士兵驾起大炮,对天空连放三炮。这一天,被杀者无数,尸首塞满了河道,九眼桥下的锦江也因此断绝。《明史.流贼传》谓:“坑成都民于中园。杀各卫籍军九十八万。”
《蜀碧》记载:张献忠“年十五以上杀之,各路汇集所杀卫军七十五万,新军二十三万六千,家口三十二万。”《后鉴录》记载:张献忠“先检各卫军及在营新兵年十五以上杀之,会计各路所杀卫军七十五万有奇,兵二十三万有奇,家口不计,乃次杀民之诸生,释道及堪舆,医卜有材技者。凡三十余万,家口不计”。《后鉴录》又记载张献忠“四路屠蜀”:“自成都起由城北威凤山至南北桐子园绵亘七十余里,尸积若丘山。其妇不胜杀,则引絙而批于水。岁丙戍元日,命四将军分路草杀。五月,回成都,上功疏:平东一路,杀男五千九百八十八万,女九千五百万;抚南一路,杀男九千九百六十余万,女八千八百余万;安西一路,杀男九千九百余万,杀女八千八百余万;定北七千六百余万,女九千四百余万。献忠自领者为御府老营,其数自计之,人不得而不知也。”
2014年12月,在四川巫溪县古路镇玉家洞发现了当年张献忠屠蜀的遗迹,在山洞中,堆积着成千上万块人骨。据村里老辈人回忆袓辈相传的传说:张献忠曾率部转战大巴山地区,途经巫溪古路镇,杀人成疯,所经之处多有死伤状况发生。
另有明末遗民彭孙贻作《平寇志》谓:张献忠在安徽凤阳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士民被杀者数万,刨孕妇,注婴儿于槊,焚公私庐舍二千六百五十余间。”是年张献忠攻克安徽和州,“是时杀戮惨毒,有缚人去淫其妻杀之者;有趋人父淫其女而杀之者;有裸孕妇共卜腹中婴儿男女刨验以为戏者;有以大锅沸油掷婴孩于内观其跳跃啼号以为乐者……所虏子女万千,临行不能多带,尽杀儿趋,暴残恒古未有。”另有《绥寇纪略》说大西军破武昌城后,将“男子十五以上二十以下录为兵,余连项就戮,贼持刀者腕为脱,乃佯开汉阳门纵之去,门逼水,人嚣呼蹈籍,铁骑围而蹙之江中,自鹦鹉洲达于道士洑,浮胔蚁动,水几不流逾月,人脂厚累寸,鱼鳖不可食。”
这些记载,展现了张献忠攻城略地后肆意杀人的严酷性。据传张献忠在攻打渝城(重庆)时,在城外的庙里驻扎,强迫庙中和尚吃肉,当时有个叫破山的和尚说,只要大王攻城后不屠城,我就吃肉。张献忠答应了他。于是破山和尚一边吃肉,一边说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便是此典的出处。但根据真实的历史记载,张献忠在打下重庆城后,未曾遵守自己的诺言,而是“尽屠其城。间有避匿得存得,查出复断其手”。攻成都,数日不下,攻陷后“屠城三日,贵贱同尽。惟少艾妇女为营伍所匿者暂得免。”
而据有关记载,张献忠的严酷杀戳手段,不只是用来对待政冶对手、被强返参考的书生、被攻克城市中的普通民众,同时还被用来对待自己的下属。
《蜀碧》记载:担任张献忠大西政权的高级官吏,如右丞相严锡命,家住在绵州,张献忠路过那里,“见宅第壮丽,即命斩之”。礼部尚书江鼎镇,“以郊天祀版不敬”,被杖责百下而死。兵部尚书龚完敬“以道不治,剥皮死”。部将孙可望打了胜仗,引兵从汉中还成都,有部分官员前往郊外,“连名状迓之于郊,献忠怒其沿前朝陋习,按名棒杀者两百”。“忽一日杀从官三百”,有人劝诫他不要杀得太多,张献忠说“文官怕没人做耶!”“祭酒某生辰,以受诸生仪一百钱,论死”。夹江生员王志道能一笔写出一个斗大的“帅”字,张献忠即说:“尔有才如此,他日图我者必尔也!”于是便杀了他来祭旗。
尤为恶劣的是,张献忠强迫自己的部下要象他一样滥杀欠辜,不杀或少杀者死。史书谓:张献忠“创生剥皮法,皮未去而先绝者,刑者抵死。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贼将有不忍至缢死者。伪都督张君用、王明等数十人,皆坐杀人少,剥皮死,并屠其家。胁川中士大夫使受伪职,叙州布政使尹伸、广元给事中吴宇英不屈死。诸受职者,后寻亦皆见杀。其惨虐无人理,不可胜纪。”
张献忠极不信任投降自己的前明官吏,“凡内外各伪文武官,偶有小过辄斩之。重则剥皮,实以稿而衣冠之。”他派遣四将军往各府县出击,遇人就杀,叫做“草杀”。他在府中养了几十头藏獒,每天集结部下朝会之时,便放出藏獒去嗅那些投降自己的前明官吏,被藏獒嗅到者立即拉出去砍头。张献忠乐此不疲,称这为“天杀”。
以上所述,是见之于史书及明凊文人笔记所记的、张献忠石在屠蜀过程及在其他战役过程中的种种杀人暴行。概而言之,这些杀人暴行具有手段的严酷性、对像的广泛性以及主观随意性的持点。亦即杀戳手段,砍头、剖腹、剥皮、抽筋、油炸等等无所不用其极。对像除政治对手、与李自成争夺四川时支持李的群体、普通平民百姓外,兼及“僧道医卜百工技艺之人,或找斋醮,或考试,或兴大工之类,悉诱之杀之。”至于杀人动机,则全凭一时好恶。如此杀人法,不只是使他的政冶对手、普通民众恐怖,同时也使他的追随者人人自危,心怀貮意。这便导致张献忠在四川所建立的大西政权断难持久。
必须指出的是,张献忠在攻占四川过程中所犯下的种种杀人暴行,给当时的四川社会生产发展,造成了极其重的后果。在张献忠死后12年(1659年),四川温江县曾清查户口,发现全县仅有32户人家,其中男丁31名,女丁23名,“楱榛莽莽,如天地初辟”。当时民谚谓:“岁逢甲乙丙,此地血流红”,“流流贼,贼流流,上界差他斩人头。若有一人斩不尽,行瘟使者在后头”。另有不少史学家在调研后发现:近代四川人很少有土生土长的,几乎都是从外省迁来的。如成都周边的所谓上五县——新津、大邑、崇庆、郫县、都江堰的老四川人,就基本上由“湖广填四川”而来。张献忠死后,清朝官员到成都来接管,在城内竟然找不到作衙门的屋舍,不得不临时将省府衙门改设在保宁府(今阆中县)。一直到顺治十六年(1659年),省府才迁回成都。那时全川人口大约才八万,十里不见人烟。成都全城居民才数十户,闾巷不存,旧街难认,到处丛莽,兔走雉飞。有人站在南门城墙上,一天之内看见锦江对岸先后有13只老虎出没,也就是说,经历了张献忠屠蜀之后,四川人几乎都被杀光了。
当然,在阐述张献忠在攻占四川过程中所犯下的种种杀人暴行时,有一个学术问题是不能不探讨的,亦即献忠在屠蜀过程中究竟杀了多少人?毫无疑问,张献忠在屠蜀过程中的杀人数被大大扩大了。因为根据官修《明史》所记,张献忠在四川杀人有六万万(6亿)人之多;而据毛奇龄所记的张献忠“四路屠蜀”的数字相加,被屠杀的人口竟接近7亿人。但据有的近代历史学家推测,中国在明万历年间的总人口仅一亿二千万至两亿之间。
一说“张献忠灭后,旗兵在川,……彼时川人不甘服旗人权下者,逃往地方,聚集人马抵抗旗兵,如此约有十载。迨至一千六百六十年间,川省稍定,始行设官。……此时四川已有复生之景象,不幸又值云南吴三桂之乱,连年刀兵不息。自一千六百六十七年至一千六百八十一年,一连十五载,川民各处被搂,不遭兵人之劫,即遇寇盗之害。……四川际此兵燹之后,地广人稀。”言下之意是:明清之际四川人口的大减,不应该由张献忠一人负责,而是应该由清兵与与吴三柱共同负责。
但这些辩词只能说明张献忠在四川没有杀哪么多人,却不足以解脱张献忠在四川曾犯下的杀人罪行。据近人流沙河考证,成都历史上有3次大屠杀。第一次是在两晋之交,蜀西氐族豪强李特,纠合流民2万余人,自称镇北大将军,扯旗造反,陷广汉,围成都,入城大屠杀。第二次在宋元之交,元朝灭南宋,两度陷成都,先后大屠杀,“城中骸骨140万,城外者不计”,其作恶又胜过李特父子。第三次是张献忠空前绝后的屠城,明末崇祯十七年(1644年)阴历八月初九,张献忠陷成都。入城,张献忠下令屠城3日。3日过了,停止大杀,只每日小杀百余人以树威。另有一条较有说服力的证据是:明万历六年(1578年),据官方统计,四川省“户二十六万二千六百九十四,口三百一十万二千七十三。”但到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四川“通省之户口,总计仍不过一万八千九十余丁。”若把妇孺估算在内,设每丁折合五人,也只有九万余口。也就是说:在明清之际,经张献忠统治后,素有“天府之国”之称的四川省,人口的锐减是惊人的。从而自清初开始,中国社会出现了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湖广填四川”的、历史上有名的大移民现象。
概而言之,张献忠占领四川后大量杀人,造成了三大恶果,一是社会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出现出现了“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现象。以致张献忠在四川无法立足,在张献忠试图出川的过程中,先败于南明曾布军,后败亡于清军。此已见前述。《明史》谓:“盗贼之祸,历代恒有,至明末李自成、张献忠极矣。史册所载,未有若斯之酷者也。”
恶果之二是张献忠在四川丧尽民心,特别是丧失了知识分子对大西政权的支持,失去了道义力量,导致大西军在军事斗争中节节失利。张献忠如此滥杀无辜,导致“成都百里外,耰锄白梃,皆与贼为难”,使得大西政权更加孤立无助。
恶果之三是导致大西军队内部的分崩离析。因为张献忠嗜杀,不只是杀对手,同时也杀自己队伍中的人。张献忠驻扎金山铺时,欲肃清新附不坚者,骁骑营都督刘进忠劝谏他不要乱杀元辜,张献忠不纳,反调刘进忠回金山铺会剿,刘进忠疑之,遂北走投清军,成为清军入川的向导,这是导致张献忠后来阵亡的直接原因。由此可见张献忠泛杀无辜的重要后果是丧尽军心,而导致自我事业的败亡。
以往有些近人历史著述,往往将张献忠写作是明末农民起义军领袖,甚至是将他当作农民起义军英雄来歌颂。但综全部有关记载张献忠的历史文献来看,这些叙说距离张献忠真实的道德形像相差甚远,张献忠充其量也只能是当时代一位较为成功的饷马首领。能够证明这一立论的依据最起码可举出三点:
其一,从张献忠杀人的广泛性来说,他代表的根本不是农民阶级。
其二,从张献忠杀人所使用的手段的残酷性来看,完全不具备一个农民领袖应有的仁爱胸怀。史书谓:张献忠曾“令闭郡邑城门,悉行斩戮”;“屠成都民于中园”;“其杀鳅奴死,雪鳅死,贯戏死,刳腹死,边地死,士尽矣!及匠佣,及妇女,及僧道,及兵卒,人尽矣!及犬牛,物尽矣!又焚其殿,碎其砌,毁其屋,堙其井,平其城,二年之间,骨积成莽,血流成渠。”而据考,张献忠屠杀手段,除大砍大劈一般杀法外,还自创多种杀人法,用在不同人的身上。对于妇女,除掳去少数年轻女子充当营妓外,其余的怕累及军心,全部杀掉。后期兵败溃退,粮草匮乏,则杀妇女腌渍后充军粮。如遇有孕者,则剖腹验男女。对怀抱中婴幼儿,将其抛掷空中,下以刀尖接之,观其手足飞舞而取乐,命名为“雪鳅”。稍大一些的儿童或少年,则数百人一群,用柴薪点火围成圈,士兵圈外用矛戟刺杀,看其呼号乱走以助兴,命名为“贯戏”。
其三,从张献忠所建立起的大西政权的统治秩序来看,其恐怖程度超出中国历代暴君所建立起的统治秩序。根据《蜀难叙略》记载:“城门出入,必有符验登号甘结,犯则坐死者甚。众入城者面上犹加印记,若失之,则不得出,其后惟听入而禁出矣。”张献忠又广开告密之法,派人潜伏探查民间言论,“两三偶语,或夜中灯火,及夫妻子女语言间稍涉不吉,若未平、不稳、断绝、死败之类,次日并左右邻里十家皆斩之……其有不及报,而为他处发觉者,则并查事人亦诛之。”张献忠还立剥皮、连坐之类的酷刑,对行刑者,如果“剥未毕而死”,就连行刑者也一起给杀了。“凡有犯,始杖百笞千,次重割耳鼻,次重断手足,次斩,次凌迟,次割如鹅眼大,以五百刀为限,数满释之,极重剥皮……”“凡碑碣坊梁以大明、大顺纪年者诛。及一方文字称谓有误及献忠一字者十家连坐”。张献忠自以为“蜀人负朕,恨入骨髓”,敌我不分,首从不问,自杀军士,确定军队要屠的有三等:“其一系川人,在川应募者,有系川人而在他省投充入伍者;其二系他省人而在他省投充入伍者,有系他省人而在川中随营者;其三有系明朝官兵者;有系阵前俘获者,又有系夥并响马内收入者,俱当尽诛。”
中囯历代刑法,以秦为酷,因此有“暴秦”之称。而从张献忠所建立起的政治秩序的残酷程度来说,远超出了当年的秦法,因此综上所述,张献忠实以自己的政治实践,将其推至握掌极权的、前无古人的暴君之颠。而张献忠的真实人格形像说明:当一个人的权力到达顶颠而又无任何制约力量的话,对于一个民族来说,是多么的危险,因为其破坏性足可以毁灭一整个社会。当然,张献忠的暴行却从反面教育了他的四位养子——孙可望、李定囯、刘文秀与茏奇能,使他们明白了一个基本的道理,即靠杀人是不足以维持一个政权的,当他们离开张献忠远去而开展自己的政治活动时,没有人再犯同样的错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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