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人类从蒙昧进入文明时代以来,真能使人永垂不朽的事物,除了各民族创造的文字,还能是什么?
只有文学作品在岁月的流逝中,依然保持青春的朝气;在千山万水的辗转中,依然保持着鲜活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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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其他领域的从业者而言,文学作品的作者似乎更容易得到和保持声名,这都是文字的功劳。
虽然名字只是一个人的代号,就算这个名字被很多人知道又能怎样?你不还是得过自己重复单调的小日子吗?但是,人们却大都非常在乎自己的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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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和宫殿不会永远留存,更不能代表它们的暂时的主人。
很多帝王将相,因为没有自己的文字作品,最终只能是归于荒烟蔓草之间,无人扼腕叹息或追思缅怀了。
那些自身没有文字留存的名人,他们的名声就只能靠别人的文字来展现和维持了。
而当代人的褒贬毁誉,以及后世人的判断评价,自己又怎能管得了?又怎么可能提前预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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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
“雁过留声,人过留名。”
还有种说法是:
“豹死留皮,人死留名。”
足可见名字对于一个人的重要性了。
当然,名字只是一个代号,在这个人初成名之际,也许用别的名字也是无所谓的。但是一经成名,便往往代表了自己,自己的思想和功业就要靠这个名字来流传后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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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喜欢留名的根本原因,是想使自己的思想和功业表现于世。因此,那些毫无思想和功业的人,当然也就毫无留名的必要性了。
一个庸人的名字,无论起得多么文雅好听,即使有很深的讲究,这个人也是绝对不会成为名人而被后人纪念的。
时势造英雄,但是很多偶然成名的风云人物,其表现却往往只是营营逐利,毫无业绩和创举,他的名声当然很快就会消失。
那些真正留下名字的大人物,往往是有表现自己思想的大量作品传世的,这种例子不胜枚举,这里就不论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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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文章只是文字的排列组合,而文字是老祖宗的发明创造,因此似乎也不能代表某个人;但是这种具有自己个性的文字组合,却可以表现自己的特殊思想,因此也就可以间接表现自己了。
这就是为什么文章最好要读原文,而不要看别人删改后的作品的原因。
因为一旦经过了别人的删改,很可能就改变了原文的思想深度,甚至改变了作者的原意。如此一来,也就不能真实地充分地表现原作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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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伟大的文人之所以伟大,就在于留下了足以令后人瞻仰研究的文献。
很多文人的文章与人品并不一致,不一定真的是“文如其人”。
矛盾在于,文人虽然吃着平常人也吃的饭,穿着平常人也穿的衣,干着一些平常人也干的事,甚至作品中展现的生活,也是平常人的行迹;但是所有的这些平常,最后却表现了一颗不平常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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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人说“文能穷人”呢?大概因为文人“心比天高”却往往“命比纸薄”吧!
这是文人的矛盾际遇,但是他们毕竟留给了世人一笔文化遗产,后人往往会从这些作品中受益。这就是文人伟大的地方。
文人往往会在作品中,充分展现自己生活的困顿和烦恼。这是他大多数灵感的来源。那些痛苦的经历,如果不是靠了文人的笔墨,也许早已烟消云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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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要老是盼望在将来或者到别的地方,才能干出比现在更超常的事情,写出比现在更惊人的作品。
如果你现在根本就不动手,一点儿都不想写作,那就意味着你没有写作才华。要相信一句话:要写就意味着会写。
当然,将来你的文字水平可能会有所提高,但这是必须奠基在从现在起的不断发奋努力上。
只要你一直有雄心,有毅力,坚持创作下去,必然会写出惊世之作,一定会产生杰作巨著!
人生朝露,艺术千秋。勤奋创作,文名自留。克服惰性,拿起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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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曹丕论文的开创性
——我上面的这篇《写作自励文》,里面的意思,跟曹丕《典论?论文》中的一句名言,是有相通之处的。曹丕说:
“文章者,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
这句话很值得我们好好分析。某论坛上有篇文章跟我的观点很契合,摘录如下:
这其实是从存在论切入文学价值和意义系统的重建工作。曹丕关于文学意义言说的新颖之处,在于他在文学乃“经国之大业”的传统认识之外,还赋予文学“不朽之盛事”的全新价值。
“不朽”概念,取自中国古代“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是之谓三不朽”的存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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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先秦两汉关于文学的价值和意义的言说,已经处于一种困局。
“经国之大业”,是先秦两汉人从政治功利主义的立场出发,对文学价值和意义的认识。传统的政治功利主义立场,习惯于用“工具性”去衡量事物的价值、确定事物的意义。因而,所谓的价值和意义,皆是“他者”从外面赋予的,而不是对事物自身本有意义和价值的发现。
由于不是事物本有而是“他者”赋予的,所以价值和意义总是飘浮不定。随时可以赋予,意味着随时可以剥夺。
例如,孔子可以由于发现了文学可以经邦治国的工具性质,而给予文学以崇高的地位;韩非同样也可以由于发现文学不是经邦治国的有效手段,而把文学贬得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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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褒或贬,皆未得文学价值和意义之实,坚持这一立场,也不可能发现文学价值和意义之实。
随着文学实践范围的扩大,这种文学价值观,逐渐显出其难于适应文学新经验的狭隘性。
例如,扬雄和班固先后发现,对于楚骚和汉赋来说,“经国之大业”肯定是它们力不胜任的任务。坚持用“经国之大业”(例如“讽”)审视楚骚汉赋,只会使问题复杂化。
好在“经国之大业”,并不是曹丕关于文学意义言说的关键词,只是曹丕对传统认识的漫不经心地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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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看曹丕关于文学价值和意义言说的手段。
曹丕把文学价值和意义的本源,追溯到先秦“立言不朽”的观念。
为了突出文学的价值和意义,曹丕对先秦“三不朽”观念中的级次做了根本性的颠倒。在先秦“三不朽”观念中,“立德”、“立功”、“立言”,尽管都是令个体超越时空局限性而获得永恒意义的存在方式,但其间存在着价值和意义上的级次性。
存在的最高境界是“立德”,不得已而求其次,才是“立功”;又不得已而求其次,才是“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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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丕在重新审视文学的意义时,发现这个人生不朽的“价值级次”是颠倒的。
“太上立德”,但“立德”之人假如要获得永恒意义,生前可以依靠自己的言传身教,死后就必须借助“良史之辞”,才能示后传远。而文学却可以“不假良史之辞”,“立言”自身就能确证自身的价值和意义。
“其次立功”,但“立功”之人假如要实现“立功”的价值和意义,必须拥有足够的权力。而文学却可以“不托飞腾之势”,仅靠自身的“立言”就可以实现自己“不朽”的价值。
因而,曹丕说,只有“文章”,才能真正让人实现人生“不朽”。曹丕是通过颠倒先秦人生不朽的“价值级次”,言说文学意义的。通过“颠倒”,曹丕把文学的价值定位在:
文学是作为个体的人实现自己生存意义受客观限制最少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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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对先秦人生不朽“价值级次”的颠倒,是否符合存在论的学理,是需要在另一个领域里深入讨论的问题。此处可以暂置勿论。
在这里,应该集中关注曹丕如此“颠倒”的“意向性”。过去的认识是,这一“颠倒”,提举了文学的价值。
在我看来,与其说曹丕如此“颠倒”是在“提举文学的价值”,不如说曹丕是在通过对人生不朽“价值级次”的颠倒,消解传统认识的狭隘性,恢复文学价值的部分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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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丕关于文学价值和意义的言说,在中国文学史上是具有开创性的。
曹丕通过颠倒先秦“三不朽”级次的手段,重新思考文学价值。这一“颠倒”,在文学理论上的意义是:
它开辟了一条到文学的内部去把握文学的规律、体会文学的意义、认识文学的价值的新路。
沿着这条新路前进,以往从未领略过的文学新景观将涌入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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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文学属于“立言”,而“立言”又是和“立德”、“立功”并列的作为个体的人展示自己生存意义的三大领域,三大领域对立志在三大领域里实现生存意义的人,肯定会有各自不同的才性要求。
那么,文学对立志用文学“立言不朽”的人有什么样的才性要求?由此,曹丕开启了文学特质、作家素质探究的先河,并明确提出:“以气为主”,是文学对立志用文学“立言不朽”人的才性要求。
按照曹丕的理解,“气”从本质上说和个体存在的禀赋资质密切相关,因而具有鲜明的个体差异性:
“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虽在父兄,不能移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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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文以气为主”,那么,文学批评如何成为可能?由此,曹丕开启了文学批评学探究的先河。
既然“文以气为主”,而“文非一体,鲜能备善”,那么,立志用文学“立言不朽”的人,在文学实践中怎样才能更顺畅地实现自己?由此,曹丕开启了艺术风格学探究的先河。
既然“文非一体”,各体文学有何特性?有无共性?如果有的话,如何从理论上规定它们?如何在实践中适应它们?由此,曹丕开启了文体论探究的先河。
对于上述问题,曹丕未必能给予多么完善的回答。但曹丕《论文》的意义是不容忽现的,假如没有曹丕的荜路蓝缕之大功,就不可能有后来的山林开启之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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