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
为了出色、圆满地完成nn交给姑姑的,非常艰难的照管我的光荣任务,姑姑凭借着少女那难以想象的暴发力,做着常人g本无法完成的工作。同时,为了能够说服妈妈,将我顺利接回故乡,认祖归g,姑姑在孤傲的妈妈前面,永远都保持着一种不卑不亢的低姿态,有时,活像是头任人宰割的、逆来顺受的羔羊,默默地忍受着妈妈那令人难以忍受的苛刻和刁顽。
当然,也是为了照管好我,当姑姑看到喜怒无常的妈妈在我的面前,偶然母狼般地发作时,这头一贯温顺无比的羔羊,便会火山喷s般地爆发起来,并且,迸发出义奋填膺的、令妈妈胆寒的怒吼之声。
宿舍楼下又骤然响起高音大喇叭剌耳的叫喊声,伴随着雄壮有力的乐曲声,宿舍楼里的大人们,一人手中拎着一把大铁锹,在宽阔的宿舍楼院子里,甩开臂膀,热火朝天地挖掘起来。
而我则和众多的小伙伴们不知疲倦地在缓缓堆积起来的泥土上,你追我赶地跑来跑去,突然,玩兴正浓的我失足摔进深深的沟底,啪啦一声,我顿时被摔得满脸血污,小伙伴们见状,一个个吓得惊惶失措,慌慌张张地跑上楼去唤来姑姑和妈妈。看到我的惨相,姑姑毫不犹豫地纵身跳下深沟抱起我高高地举过头顶:「嫂子,快,你在上边接着,赶快把他拽上去!」
「该!活该,叫你不好好在家里呆着,整天东跑西颠!这回可好,怎么没把你摔死啊,嗯!」妈妈一边没好气地嘀咕着,一边伸出手来,毫不客气地拧掐住我的耳朵。
「嫂子,你干什么呢,他都摔成这样了,你咋还掐他啊你还是不是人,哪有你这样当妈的」姑姑在沟下大声吼叫起来。
姑姑将满脸血污,一身泥浆的我背到楼上,妈妈y沉着冷冰冰的脸,一声不吭的躲进里屋,没好气地、恶狠狠地摔打着屋门。姑姑没有理睬她,牵着我的手走进厨房给我洗去脸上的血污,我的伤口已经痛疼难忍,一经姑姑的手指触碰痛感愈加严重,我因疼痛而不得不加大哭喊的音量:「疼啊,疼啊,好疼啊!」
看到我的痛苦之状,姑姑也情不自禁地陪伴着我一同哭泣起来,黄豆粒般的泪水一滴接着一滴地掉落到我的脑袋上,溜进我的脖领里。
洗净脸面后,眼眶里挂满泪水的姑姑,发现我的鼻孔下面裂开一道长长的伤口,姑姑把我到医院,鼻孔下面被医生毫不留情地缝上三针:「小朋友,以后可别再淘气啦,摔得脸上尽是伤疤以后可怎么找对象啊,嗯!」
为了减轻我的痛感,转移我的注意力,胖墩墩的医生一边在我的鼻孔下面穿针引线一边兴灾乐祸地挖苦着我,这块疤痕至今犹存,可是,令胖医生无比失望的是,我并没有因为这块伤痕而打了光棍。
「还疼不疼啦」在伤口拆线之前的几天里,姑姑每天都要这样关切地询问我,问得我都有点不耐烦。
「不疼!」我机械地摇摇头,然后继续埋头玩耍。
「唉!」姑姑紧紧地将我抱在她那温暖的怀抱里,轻轻地抚m着我的头发:「唉,要是让你nn知道啦,一定得骂死我,骂我没有照看好你!」
「不,姑姑,是我自己不小心摔的,这没有你的事啊!」望望姑姑那愁容满面的小圆脸,我真诚地安慰着她。
「好孩子,姑姑好喜欢你!」说完,姑姑深深、长久地亲吻起我的小脸蛋。
终于到了拆钱的日期,胖医生非常麻利地拽出两g黑乎乎的丝线:
「哈哈哈,小家伙,好啦,你的伤疤被鼻孔盖住了,没事,不能耽误你找对象,嘿嘿,回家去吧,以后别淘气啦!」
「大侄,」姑姑乐颠颠地抱着我走出了异味剌鼻的医院,她猛一抬头看见大街对面有一家照像馆:「大侄,咱们俩个照张相吧,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一天!」
「姑姑,」我依在姑妈的怀里,喃喃地说道:「妈妈有照像机,妈妈有一个非常漂亮的照像机,让妈妈给咱们照吧!」
「不,」姑姑摇摇头:「不用,你妈妈的照像机再好,姑姑也不希罕,姑姑还没穷到照不起一张像的地步!」
说完,姑姑兴冲冲地跑进照相馆的大门,照像馆的老师傅、一个极其敬业的老爷爷不厌其烦地摆弄着我和姑姑:
「嗯,这么站,哦,不行,应该这么站着,嗨,不对,不对,应该这样的,对,这样的,好,好,别动,别眨眼,我要照啦,……」
卡嚓一声,老爷爷终于按下了快门线,一张姑姑抱着我的大相片从此成为我堆积如山的影集里最为珍贵的藏品,每当我翻出这张照片时,望着姑姑那慈祥的面容,我顿时百感交集,不知不觉间一滴激动的泪水渐渐地模糊了视线。
在我摔伤的那些天里,姑姑再也不跟妈妈说话,妈妈似乎也感觉到自己做得有些过份,为了缓和与姑姑的矛盾,妈妈常常没话找话地主动与姑姑搭讪,希望和解,而姑姑则极不情愿地应付着:「芳子,你看,我给你买了双鞋,来,你试一试,看看合不合脚!」
「嗯,」姑姑冷冷地答道:「我手里有活,你先放在那吧,等会我再试!」
「嗨,不行,芳子啊,你马上就得试,如果不合脚的话我好赶紧去换啊,时间长了不去,商店就不给换啦!」
「好吧,」姑姑很不自然地接过妈妈递过去的新皮鞋!
与宿舍楼里那些自命不凡的知识分子们所不同的是,姑姑非常愿意与宿舍楼北面那些棚户区的散民们接触,极其友善地与之交谈,这些散民也非常真诚地邀请姑姑到他们家中做客,每次应邀去做客时姑姑都要带领着我和姐姐一同前往。
我对姑姑说:「姑姑,妈妈说,那些人没正式工作、没有文化、缺乏教育、为人chu野,他们的孩子都是很坏很坏的『野孩子』,妈妈不准我跟他们一起玩,我们楼里的孩子都不跟他们在一起玩,他们总欺侮我们,用带钉子的dab子追着我们打!」
「大侄啊,这是因为你们瞧不起人家,人家很生气。」姑姑耐心解释道:
「大侄啊,可不能随便乱叫人家的名号啊,什么叫『野孩子』,你知道吗嗯这是随便说的吗告诉你吧,只有不知道爹是谁的孩子那才叫野孩子呢,我们那里管那样的孩子叫『野种』,这是骂人话,谁听了谁都会生气的,所以,你们张嘴闭嘴地喊人家『野孩子』、『野孩子』,人家听了能不生气吗,能不打你们吗」
「我看啊,那些人可比你们楼里念大书的人强多啦,他们都非常好接触,谁也没有什么臭架子,他们的屋里随便进,我跟他们在一起很谈得来!」
姑姑很快就得到散民们的好感,她们经常在楼下仰着头大声地呼喊姑姑着的名字:「芳子,快下来啊,到我家唠咯来啊!」
「哎,」正在刷碗的姑姑一把推开厨房的小气窗冲着楼下答应道:
「范婶啊,别着急啊,等我一会,我收拾完这就下去!」
「唉,」姑姑与楼下的散民们频频接触,妈妈对此很不满意:「芳子啊,别理她们,你看她们都是些什么人啊,全是一个大字不识的家庭妇女,一天到晚尽知道唠唠叨叨那些毛蒜皮的琐事,没知识,没教养,就会骂人!」
可是,姑姑对妈妈的话却不以为然,依然频频地光顾于楼下的散民家里,妈妈没有办法说服姑姑,至从发生那次有关我的摔伤事件以后,妈妈开始惧怕起姑姑来,这使我感到很欣慰,妈妈终于惧怕一个人啦,而这个人正是我最敬爱的姑姑。
在棚户区里,姑姑光顾最频繁的一户范姓人家,范婶有一个肤色黑沉的小女儿,我们很快便成为好玩伴。
「咱俩玩过家门,我当妈妈,你当儿子!」当姑姑与大人们聊天时,小孩女便牵着我的手溜进里间屋里去玩过家家。
「我不要妈妈,我凭什么给你当儿子啊」我气鼓鼓地嚷嚷起来。
「妈妈不好吗你不喜欢妈妈吗!」小女孩不解地问道。
「嘿嘿!」我犹豫不决地嘀咕道:「不知道,我也说不清楚,有时,我喜欢妈妈,有时,我非常非常地喜欢妈妈,可是,有时,我又不喜欢她,有时,我特别特别的讨厌妈妈,唉,我也搞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嗯,我也是,」小女孩赞同地点点头:「你这一说,我也想起来啦,我的妈妈也像你说的那样,有时好,有时不好,我也是有时喜欢她,有时不喜欢她。有一次,妈妈把包好的饺子藏起来不给我吃,我冲她要,她说:你们吃的日子在后头呢,我和你爸已经老啦,这么大年纪啦,吃一点得一点。你想吃饺子,等以后长大了,自己挣了钱再吃吧!」
「哦,」小女孩的妈妈,也就是那个独眼的、不给自己的小女儿饺子吃的老太婆相中了我的姑姑:「这个姑娘太好啦,稳重、大方,手针活做得好,将来给我做儿媳妇吧!」
什么,正在与小女孩玩耍的我听到老太太的话心里顿时深深地一震,怎么,这个老太婆想让我敬爱的姑姑给她做儿媳妇,也就是让我的姑姑嫁给那个握着挂满铁钉的大木棍追着我的极其可恶的男青年,这,这,这可不行,我不同意!
「不行,我是农村户口!」姑娘平静地说道,听到姑姑的拒绝的话,我心里终于坦然起来,心里嘀咕道:对,姑姑,不要嫁给他们家,他们家不好。
「啊,哎呀,真可惜,真可惜,这么好的姑娘怎么是农村户口呢,唉,真可惜你这个人啦,姑娘啊,农村户口那可不行啊,以后没法子找工作啊,生个孩子也落不上户口,成了黑人。」
听了老太太的话,我却糊涂起来,怎么,一本薄薄的户口竟然具有这等让人难以想象的巨大威力,把人生硬地分成了三六九等,持红色户口簿的是城里人,总是自以为高于农村人一等,在可怜的农村人面前永远自我感觉良好。而持白色户口簿的则是农村人,在傲谩的城里人面前,心里总是酸溜溜的,自感低城里人一等,其实,他们的确低人一等,永远都是二等公民,尤如印度的贱民。
「姑姑,……」回到家里,我还是有些放心不下,在被窝里,我依在姑姑的怀里悄悄地问道:「姑姑,你愿意嫁给那个独眼老太太的儿子吗」我对那个曾经殴打过我的男青年没有一丝好感,真担心姑姑会动了心嫁给他。
「嗨,大侄啊,听她说可得了,我才不干呢,城市里有什么好的,挤挤查查的,住的房子象个笼子,喘气都费劲!」姑姑的话又让我松了一口气。
「大侄啊,将来你准备娶一个什么样的媳妇啊」姑姑温情地抚m着我的小脑袋瓜。
「姑姑,」听到姑姑的问话,我想了想:
「唉,金花走了,永远也看不见了,李湘也回老家,不知道还能不能回来,现在,只有林红一个人了,姑姑,看来,我,我,我只能娶林红了!」
「哈哈哈,真有你的啊!」姑姑闻言顿时仰面大笑起来:「大侄啊,你可真够贪心的啊,又是金花,又是李湘,又是林红的,一个媳妇还不够,你还想娶几个啊,哈哈哈,……」
「芳子,」
妈妈又在讨好非常厌烦她的姑姑,她掏出两张电影票塞到姑姑的手里:「这是两张电影票,单位发的,演的可是新电影啊,你带路路去看电影吧!」
「嫂子,我没空,我不愿意看电影!」姑姑拒绝道。
「不,……」我急得一蹦三丈高,童年时代的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电影:「不,姑姑,我要去,我要去,我要看电影,我要看电影!」
「唉,去,去,去!」为了满足我的愿望,姑姑很不情愿地放下了手中的活计:「好,大侄,别着急,姑姑收拾收拾就带你去!」
跟姑姑看电影是最好的人生享受,姑姑拉着我的手,一面赶路一面快乐地跟我聊天。
「哎哟,大侄啊!」
走着走着,姑姑突然俯下身来关切地问道:「累了吧,是不是走不动啦!」
「不累,不累,」为了能够看到电影,我气喘吁吁地回答道:「姑姑,我不累,我走得动!」
「你可得了吧,你瞅你累的,好象连气都喘不上来啦,」姑姑无比爱怜地蹲下身来:「来,大侄,爬到我的背上去,我背你走!」姑姑背起我继续赶路。
走过一段漫长的路程,姑姑亦呼呼地喘起了chu气:「唉,好累啊,大侄,」
筋疲力尽的姑姑将我放到马路边的草地上:「时间还赶趟,咱们歇一会再走吧!」
「啊,姑姑,」我一把捏住一只正在草丛里四处乱蹦的大飞蝗:「姑姑,你看,多好玩的大蚂蚱啊,哎哟,姑姑,它咬我!」
绝望的大飞蝗毫不客气地咬我一口,我咧着嘴将大飞蝗恶狠狠地远远拋开,姑姑抓过我的小手轻轻地按揉着:「看看吧,被虫子咬了吧,别抓它们,会咬坏手指的,来,……」
姑姑顺手从茂密的草丛中拔起一g嫩绿的青草然后非常娴熟地拧搓起来,一眨间的功夫那g青草便在姑姑的巧手里变成一只极其可爱的草狗狗,姑姑顽皮地按住草狗狗的长尾巴轻轻地点了点,草狗狗立刻小捣米般地摇头晃脑袋起来,我喜滋滋地望着姑姑手中的草狗狗,它冲着我非常可笑地又是点头又是哈腰,那憨态之相真是有趣极啦。
「真好玩,真好玩,给我,给我,我要!」
我喜出望外地伸出手去,一把夺过姑姑那件妙不可言的艺术品。
……
y霾的天空,看了让人极其沮丧,浓墨般的云朵,像个调皮的顽童,不知好歹、十分讨厌地与冷冰冰的太阳嬉戏着,那一片又一片厚重的、不停地变换着各种形状的浓云,不怀好意地追堵着渐渐远去的太阳,太阳那丝丝缕缕的光线越来越暗淡、悲悲切切地哽噎着,缓缓地变成了一个冰块似的,y冷无比的大圆般,可怜巴巴地孤悬在冷气嗖嗖的苍穹。
淘气的浓云骤然间凝聚起来,以一个超级抽象派最为怪异的形状将大圆般彻底覆盖住,天空顿时极其可怕地y沉起来,整个城市在这些令人窒息的,浓浓的云块无情地压迫之下,行将坍塌。
从天而降的狂风,伸出它那威力无穷的巨手,一面极其赅人地吼叫着,一面在死气沉沉的城市里肆无岂惮地横冲直撞,赤身luoti的老杨树痛苦不堪地在狂风中无奈地shenyin着,早已枯死的叶片像是用锋利的尖刀刮抹着的鱼鳞唏哩哗啦地洒落着,继尔又低声抽泣着,漫无目标的飞向空,中去找寻它们最后的归宿。
空空荡荡的、弥漫着剌鼻尘土的马路上人迹稀少,远处有几个蹬自行车的男人缓缓而来,在纠缠不休的狂风骚扰之下,一个个使出浑身解数艰难地与狂风周旋着。
呜--,老驴拉磨般的有轨电车哼哼叽叽地从怒吼着的狂风中挣脱出来,一身尘土地停靠在马路边,六七个男女乘客刚刚跳下车门便被狂风刮拽得站不住脚跟,尤其是那个身材矮小、穿著深蓝色毛呢大衣的女人,险些被狂风掀翻在地,她非常可笑地顺着风向一路小跑着,同时将大衣领子高高竖起,把蓬乱的小脑袋尽可能地隐藏起来,以躲避狂风的袭击。
灰蒙蒙的宿舍楼在狂风中凄惨地颤抖着,隔壁早已是人去屋空的李湘家那扇掀开的窗户,在狂风的百般戏弄之下呲牙咧嘴地尖叫着,时尔东摇几下,然后再西晃一番。
「噢,好大的风啊!」望着这让人沮丧的、无比悲凉的景色,我自言自语地嘟哝起来。
「是啊,这风刮得好吓人啊,唉,冬天要来喽!」
嗯不知是谁接过我的话茬,发出一番无可奈何的感叹,我循声望去,一张白净的、秀气的、因稚气而充溢着纯真的孩童的小脸蛋映入我的眼睑,这是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男孩,此刻,他正趴在自家阳台的栏杆上与我一样,满面愁容地审视着眼前这落花流水般的景色。
他的容貌在许多方面酷似一个女孩子,我们的目光不约而同地碰撞到一起,默默地对视着,他首先冲我友善地微笑起来,这一微笑,使他更象个女孩子了。
「你叫什么名字!」他非常友好地询问道。
「陆陆!」我立即予以答复,同时亦报以友善的微笑。
「我叫孙逊,到我家来玩吧!」
「好哇,你等着,我这就过去!」
我与最要好的朋友孙逊,就这样在阳台上相识了。
孙逊住在我家的西侧,位于林红和金花家的中间,如果不是在阳台上不期而遇,我大概永远也不会知道那扇终日紧闭着的大门里还住着一户人家。
孙逊的爸爸名叫孙德宏,亦是上海人,但普通话说得可比同样也是上海人的杨姨要出色得多。
他的容貌在所有方面都与他的同乡阿g叔完全相反,无论脸上的r还是身上的r都是非常圆滑的、疏松的,好似缺少筋骨,没有一点阿g叔那种刀割般的棱角,孙逊爸爸的头发也是卷曲着的,形成一个又一个永远也数不清的、非常可笑的小圆圈,可是,他的头发却稀疏得可怜,其顶部已经裸露出一片十分难堪的、寒光闪烁的淡黄色头皮。
他说起话来也是圆圆滑滑的、委委惋惋的,从不肯得罪任何一个人,哪怕是在走廊里迎面走过来一个谁都不放在眼里的毛孩子,他也报以和蔼可亲的微笑,然后真诚地问候一声:你好啊,小朋友!
孙德宏的学历在单位里是最高的,跟我爸爸一样,孙德宏也曾在苏联留学、工作过,能讲一口流利的俄语。
象他这样的高级知识分子,至今能够安安生生地、太太平平地与妻小终日厮守,享受着无比温馨的天伦之乐,默默地打发着腥风血雨的时日,这在整个宿舍楼里极其鲜见,这可能是唯一的例外。
我们的高级知识分子孙德宏在单位里不肯加入任何组织,绝对不参与任何一个派系。他是那种树叶落下来都怕砸碎脑壳的人;他是那种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人。如果孙德宏是一个农民,没有读过汗牛充栋般的书籍,那么,他一定是个三亩地两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似的非常合格的、极其典型的中国式的农民。
每天清晨,孙德宏用过简单的,但却是地地道道的沪式早餐后,他便蹬上那辆令整个宿舍楼的居民都无比羡慕的永久牌自行车,去单位公干,下班后,我们的高级工程师换上便装,扎好洁白的小围裙非常投入地溜到厨房里,为娇妻爱子烧制可口的、但却很不合我胃口的j美晚餐:「小朋友,吃吧,这可是正宗的上海风味啊,你好好偿偿!」
我的高级工程师大朋友,非常热情地把他刚刚烧好的菜肴推到我的面前,盛情难却,我不得不抓过筷子在这位可爱的大朋友那慈祥的目光下,心不在焉地品偿着他那超人的厨艺,早已习惯于东北口味的我,对味道怪异的上海菜肴显然很不适应。
「怎么样,好吃吧,荷荷!」
「好吃,好吃!」我一面咽药般地咀嚼着,一面违心地应承着。
「荷荷,」听到我嘴不对心的赞赏,我的高级工程师大朋友立刻乐得合不拢嘴:「好吃吧,那就再偿偿这个吧!」
说完,我的大朋友孙德宏工程师非常自信地将另一盘冒着滚滚热气的菜肴推到我的眼前,没有办法,我只好继续咽药。
用过据说是正宗的上海晚餐后,我的高级工程师大朋友孙德宏便开始孜孜不倦的向他的宝贝子,也就是我的小朋友孙逊传授他那满腹、但却早已没有用武之地经纶,如果有我在场,当然也就不可避免地与孙逊一起,接受他真诚的教诲,这使童年时代的我受益匪浅,我应该永远感谢这位高级工程师大朋友孙德宏。
「儿子,这个字念什么」
「孙!」孙逊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对,好儿子,好记x,陆陆啊,这个字你认识吗」工程师大朋友将笑脸转向了我,我草草瞅了瞅:「张,姓张的啊!」
「……」
「好啦,」
我的大朋友打了一个哈欠,看了看腕上闪烁着晶莹光泽的上海表,他轻轻地合上了又厚又沉的大字典:「时间不早啦,应该shangchuang睡觉啦,来,孩子,爸爸已经烧好了热水,咱们洗脸、洗脚,睡觉吧!陆陆,」
他把永远带着微笑的圆脸转向我,同时,伸出手来轻柔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小朋友,太晚啦,你应该回家睡觉啦!」
「叔叔再见!」
「小朋友再见!」
在那个动荡的年代里,吃饭、工作、下厨、教育孩子已经是我的高级工程师大朋友一成不变的生活轨迹。他有许许多多贵重的藏书,统统塞进几只硕大的木箱里,并用手指般chu大的铁钉狠狠地封死,然后高高吊挂在小走廊的棚顶上,他已经不敢再去触碰这些书籍,就象老鼠不敢触碰猫爪一样,那将使他遭至灭顶之灾,好多人已经为此吃过大亏,有的甚至丢掉身家x命,这一点他比谁都清楚。
他的妻子姓苏,我称她为苏姨。
她是吉林市人,生长在美丽的松花江畔,苏姨身材适中,体态丰满,却一点也不显得臃肿,极具贵妇人那种孤傲的高雅气质。
她的皮肤细白滑腻,雪白之中透出迷人的微红。然而,她所拥有的仅仅是一副姣好的容貌而已,她没有任何学历,她也不需要那个,苏姨坚定地认为:女人只要有一副出色的脸蛋就万事ok啦。
苏姨不仅生着令许多女人既羡慕又嫉妒的出色容貌,同时更热衷于不厌其烦地修饰自己的美丽,尽一切可能地使之锦上添花,从而达到更高的、炉火纯青般的境界。
只要苏姨在家里,便没完没了地梳洗打扮,秀美的长发刚刚洗过一次,不出半小时不知为什么又要再次重新梳洗。苏姨对着梳妆台的明亮无比的大镜子一丝不苟地描画着两片光艳的朱唇,经过一番极其费时的涂抹,似乎已感满意,便久久地伫立在镜前如痴如醉地孤芳自赏着。
突然,苏姨两道柳叶眉令人费解地拧锁起来,迷人的容颜可怕地y沉起来,只见她抓起洁白的毛巾毅然决然地将朱唇上的口红擦试得干干净净,不留一丝痕迹,然后,苏姨又拿起另一种颜色的口红,重新开始耐心的描画、描画,然后又是一番自我陶醉的自我欣赏着。
苏姨的梳妆台是她温顺的丈夫从遥远的上海千里迢迢带回来的,据说是她的婆婆曾经使用过的。小巧玲珑的梳妆台造型非常j美,一个紧邻着一个的小抽屉看得我眼花缭乱,我悄悄地拉开其中一个小抽屉,哇,好家伙,里面塞满了各式各样的口红和指甲油,相比之下,妈妈那些质量低劣的口红,以及非常廉价的雪花膏,在苏姨超级商场般的化妆品前真是自惭形秽,扔到垃圾箱里也毫不足惜。
苏姨是我们这个宿舍楼里为数不多的几个公认的大美人之一。但是,较之于气质更为高雅,不喜欢浓妆艳抹的杨姨来说,我总是感觉到,苏姨的美丽在某些方面还欠缺点什么,那么,苏姨到底欠缺点什么呢
苏姨的丈夫,也就是我的高级工程师大朋友孙德宏对她那可是恩爱有加、百依百顺,当苏姨心情舒畅时,便轻柔地、半撒娇似地呼唤着:「德宏啊--!」
「哎,……」
听到妻子那娇滴滴的、柔麻酥骨的呼唤,孙德宏立即放下手中正在忙着的家务活,活象一只深得主人宠幸的哈巴狗,欢快地、乖顺地拥到爱妻的跟前,点头哈腰地唯唯诺诺着:「亲爱的,什么事啊」
「来,德宏啊,」苏姨甩了甩刚刚梳洗好的一头乌黑的披肩秀发冲着我的大朋友妩媚地问道:「德宏啊,怎么样,这个造型怎么样啊」
「好,好,」我的高级工程师大朋友像老妈子似的弯腰弓背地奉承着,突然,他感觉到有点什么问题,便怯生生地嘀咕道:「亲爱的,这个发型好倒是挺好的,不过,不过!」
「怎么啦,什么不过不过的啊,」「不过,不过,有点太,太,太那个啦,亲爱的,现在可是非常时期啊,你留着这样显眼的发型,有些不太妥当吧!」
「哼,」苏姨闻言,一分钟之前还是满脸扬溢着幸福微笑的秀脸,突然从晴转y,她瞪着雪亮的大眼睛冲着奴才般的丈夫咆哮起来:「少废话,这事用不着你管,我愿意留什么发型跟运动有什么关系,瞅你那个熊样,怕这怕那的,连喝水都怕呛死,你啊你啊,一辈子也不能有大出息啦!」
我可怜的大朋友顿时成为苏姨的出气筒,她那两条刚刚描画完的柳叶眉陡然横竖,抹着厚厚口红的嘴唇爆豆般地骂声不绝:「,你个废物,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老娘为你c透了心,没有我,你早就进牛棚喝稀粥去啦,没准还得进劳改场呢。哼哼,」苏姨悄悄地扫视我一眼,腥红的小嘴一呶:「呶,陆陆他爸爸不是下放了吗!哼哼,没有老娘!你,也得劳动改造去!」
我的大朋友孙德宏高级工程师一句话也不敢反驳,呆呆地低垂着可笑的、闪着剌眼光芒的圆脑袋,木然地躲在床角,显现出一副活脱脱的可怜虫之相。
苏姨在单位里可是个不甘寂寞的风流人物,有关她的风流韵事传闻很多,成为人们茶余饭后闲聊时必不可少、津津乐道的话题。
人们都说是她在派头头面前使出了浑身解数,不惜作出任何牺牲,当然也包括r体上的牺牲,从而保护了自己的丈夫、我的大朋友孙德宏高级工程师免受冲击,得以苟且偷生。
是啊,在这个处处充满着凶险、人吃人、人骗人的骯脏世界里,为了生存,人们已经顾不上那么许多,除非他已经活得不耐烦啦。
(三十三)
与孙逊接触不久,我便感觉到,孙逊待人极其傲慢,尤其在我的面前,他更是狂傲得让我常常难以忍受,但我还是以自己都无法想象的耐力忍受了下来。挖苦我、教训我、捉弄我,已经是孙逊生活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我的面前,孙逊总是坚定地认为高出我一等:「哼,」孙逊一脸不屑地冲我嘀咕道:「我爸爸是上海人,我们家是上海人!」
上海人,上海怎么啦!林红的爸爸、妈妈都是上海人,林红也很孤傲,亦是一有机会便挖苦我,教训我、捉弄我。可是,林红从来不在我的面前摆大架子,更不提什么、什么上海人的。看到孙逊那高高在上的可笑样子,我心中暗暗嘀咕道:哼,你妈妈苏姨是地道的东北人,你顶多应该算是半个上海人,嗨,既使你就是纯粹的上海人,又有什么值得比别人高傲的呢
但是,我的小朋友,我最亲近的知音--孙逊可不这样认为,他坚持认为自己就是纯粹的、百分之百的上海人。在他的眼里,整个宿舍楼里的人,都统统是乡巴佬,只有他自己才称得起是个上等人,是贵族:「你看看他们吧,都是些什么家伙,嗯,穿得破衣烂衫的,一说起话来妈啊、妈啊的满嘴都是脏话、chu话,简直太下流啦!」
这是孙逊对宿舍楼里其他小伙伴们的总体评价,有鉴于此,孙逊在整个宿舍楼里几乎没有、或者说g本就没有非常要好的小伙伴。孩子们同样也看他不起,不跟他在一起玩耍:「嘿嘿,你瞅他那个样子吧,说话慢声细语的,穿著只有女孩子才可以穿的衣服,活像一个小娘们!」。
「你嘛,还可以,比他们强得多!」
这是孙逊经过一番认认真真的考察之后,给我下的定语,这使我在孙逊面前非常自卑的心理,多少得到一点可怜的安慰,说句心里话,我之所以愿意与傲谩的、目中无人的孙逊耍在一处,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便是:与孙逊接触我能够获得许多意想不到的文化知识,从而充实了我使童年时代行将荒芜的心田。
为了从孙逊那里获取我迫切需要的、文化上的营养,对于孙逊怪僻、傲谩、自我陶醉、孤芳自赏,我全部默默地忍受下来,从而使我们之间终于建立起一种牢不可破的纯真友谊。
孙逊的父亲学问高深,而在那个混乱的年代却全然没有任何用武之地,百无聊赖之中便将自己渊博的知识传授给心爱的宝贝儿子。
孙逊又将这些知识在与我玩耍之中自觉或者不自觉地输入到我的脑海里,这是一件对我非常有益的事情。在这里,我必须说句老实话,是孙逊以及他的爸爸启蒙了童年的我。
「你看你,手也不洗就拿馒头吃,脏不脏呀!」孙逊眼里带着鄙视,象个小大人似地教训着我:「你们北方人就是不讲卫生,你看看一楼老于家,哪有在屋子里养的啊,嗯,臭得都没法进屋,我总是纳闷,他们一家人是怎么在那样的屋子里吃饭睡觉的呢!」
做工考究的写字台上放着一台j致的收音机,传出嘹亮、震耳欲聋的歌声:
「文化大革命就是好!……」
「好,好什么好哇!一天到晚什么正经事也不干,除了开批斗大会就是游行吵架,所有的东西都给砸坏了!」
「孙逊,你可别瞎说啊,这话传出去可会挨斗的啊,你这么小不得把你打死啊,难道你忘了,你家的邻居,金花的爸爸是怎么死的,还有,李湘的爸爸,卡斯特罗是因为什么跳的楼吗」
我一面真诚地警告着我的小朋友,心里一面暗暗地想道:孙逊的这些话,一定是他的爸爸嘀咕过的,然后,传进他的耳朵里。我从来没有在家里听过爸爸和妈妈说过一句文化大革命不好的话,真的,我敢向毛主席保证,一句也没有。
「陆陆,我只是跟你随便说说,咱们俩不是好朋友么你能出卖朋友吗,你能当被人最看不起的叛徒吗!」
「不能,那多不够意思啊。」我俨然像个立场无比坚定的革命烈士似地回答道:「我可不当叛徒,你没看电影吗,叛徒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最后都被枪毙啦,」说完,我用手指笔划着自己的太阳x:「啪--,啊,我死啦!」
我模仿着电影里叛徒们可耻的下场,缓缓地仰躺地冰凉的地板上,孙逊女孩般娇嫩的小脸蛋顿时微微一皱:「你瞅你,装死就装死呗,还往地板上倒啥啊,地板多脏啊,你的衣服白洗啦,再说啦,水泥地板很凉,会得关节炎的,你啊你啊,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明白,唉,……你可怎么办呢,真拿你没有办法!」
孙逊继续深有感触地叹息道:「唉,陆陆,你知道吗,我爸说,咱们中国如今在世界上臭得要命,哪个国家都不愿意理睬咱们,简直都快成狗不理啦!」。
我的老天爷,我这位可亲可敬的大朋友,表面上看是个唯唯诺诺的老好人,在单位里对任何人都是低声下气,点头哈腰,可背地里他似乎什么都知道,嗨,还似乎个什么,他就是什么都知道哇,从我爸爸的嘴里,可从来没有说出过这些让我心惊r跳的话来,从爸爸的嘴里冒出来的话永远都与收音机里喊出来的一个样,就是一个字:好!好!好!……
写字台靠着暖气的一侧有一个柜橱,那是属于孙逊个人所有的,他拉开柜橱小门,骄傲地向我炫耀着他那一本又一本令我直流口水、崭新的、包装j美的、散发着油墨清香的小人书。
我伸出手去、兴奋不已地翻腾着:《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青年近卫军》,……
「啊,《童年》,」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一本小人书,里面j美的图画看得我心花怒放:「哇,原来,高尔基,不,谢廖莎,小时候长那是这个样子!」
「哼哼,」
孙逊则一把将其夺过去,让我好不失望:「你看过《童年》吗」
「看过,不过,是大书!」
同样是在苏联学习、工作过,爸爸却不像孙德宏那样,对苏联有一种极其浓厚的、非常真诚的感情,在我的孙德宏大朋友家时,收藏着大量苏联艺术作品。而《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更是孙逊的妈妈最喜欢哼唱的歌曲,几乎挂在了嘴上,但只能在温馨的卧室里偷偷地、声音极低地哼唱。
「这些可都是老毛子的玩意啊,全是老苏修的书哇,他们是老毛子!」
与我的大朋友孙德宏完全相反,我的爸爸对苏联人可没有任何好感,当然,家里也就没有这么多的苏联文艺作品,爸爸的书籍都是我永远也看不懂的马列着作、选集以及堆积山的《红旗》杂志,一提苏联,爸爸便恨恨地对我说:「老毛子最不是个物,占了我们中国好多好多的土地,八。一五光复的时候他们在中国尽调戏中国女人,还把中国工厂里的机器全都搬回到他们家去!」
想到此,我表情郑重地提醒着孙逊:「孙逊,爸爸对我说,老毛子最坏,他们总想打咱们,还要往咱们这扔原子弹呢」说着说着,我猛然想起家里画报上赫鲁晓夫那狰狞的形象,这愈发加深了我对苏联的憎恶和恐惧。
「嗨,你啊,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知道!」孙逊振振有词地反驳我道:「人家苏联人真要想打咱们的话,那早就把咱们给打扁喽。你知道个啥呀,老毛子最厉害!谁也打不过他们,当年的拿破仑让他们给打败了,希特勒也让他们给打败了,人家一直打到了柏林,现在,那里还有人家的军队呢,苏联周围的小国家全归他们管。」
「他们的战马好象挺厉害的,并且非常多!呼呼呼地往前冲!」孙逊的话使我不由得想起了电影《列宁在一九一八》里面的一个镜头,于是我学着瓦西里的样子抓起写字台上那把光滑的钢板尺:「同志们,为了列宁,前进--!」
「你可得了吧!」孙逊一脸不屑地望着在地板上狂跳不止的我:「你啊,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知道,告诉你吧,战马那玩意现在已经用不上了,早就过时啦,现在打仗得用原子弹了,苏联人有的是原子海,海啦,如果他的原子弹全部点响的话,嘿嘿,能把地球炸个希巴烂,你一个小小的中国算个什么啊!」
「那,那,那怎么办呢,那我们不是全都死了吗」
「往地道里钻啊,钻到地道里也许还能活!」
苏联人是好还是坏姑且不论,孙逊收藏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三本小人书却深深的触动了我童年那稚嫩的心灵,尤其是《童年》,在结识孙逊之前,我被爸爸和妈妈强迫着,捧着《童年》小说,生硬地死啃,由于年龄甚幻,g本无法读懂,而孙逊那图文并茂的《童年》,则让人一目了然,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百看不厌。
看完了《童年》之后,我彻底改变了对苏联人的看法,我没有成为孙逊的叛徒,却成为爸爸的叛徒,我从此成为了亲苏份子,如痴如醉地沉迷在高尔基以及苏联大作家那令人热血沸腾的文学作品里,特别是高尔基的那三本书,启蒙了的我,我已经永远将其珍藏,时常翻出来细细地品味着、反复地阅读着,每读一遍都会油然产生一种无法形容的亲切感,仿佛再次回到那无比难忘的童年时代。
这三本书教会我如何去生活,使我树立起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而孙逊的小人书,只准我在他家与他共同阅读,却不肯让我拿回家去慢慢地欣赏。我最喜欢高尔基的《童年》,屡屡央求孙逊容我将此书拿回家去好好地细嚼慢咽,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从言语中流露出如果不肯借书给我就不再与其要好的意思:「孙逊,把这本书借给我拿回家去好好看看吧!」
「不行,我怕你给弄坏啦!」
「孙逊,如果你,你不借给我,那我,我,我就不跟你玩啦!」
「嗯,」听了我的话,孙逊白净净的脸蛋顿时y沉起来,他默默地望着我,我也默默地注视着,看来,孙逊不太愿失去我这个朋友,只见他很不情愿的、极其痛心地拿起那这本书:「你拿去吧,拿回家看去吧!」
「谢谢你!」
可是,孙逊依然放心不下他的宝贝小人书,第二天便溜到我家向我索要:「你看完了吧,还给我吧!」
当孙逊从我的手里接过他的小人书时,他小心奕奕地捧著书仔仔细细地审查着终于完甓归孙的小人书:「你看,这个地方让你给弄脏了,这页怎么给折了,哼,也就是你吧,别人我谁也不能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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