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摇呵呵冷笑:“我爸爸的病没有大碍,前几天已经出院了。既然你已经知道我在佰老汇坐台,接下来该怎么办,你应该知道了。”
高易松不相信,不相信追求一年、相恋一年的女友会提出分手!他那么爱她、呵护她、迁就她,却换来她的背叛与自甘堕落……可是,他的摇摇不会凭白无故地去夜总会坐台,一定有原因,一定有苦衷。
他握住她冰凉的手,柔情脉脉地看着她:“摇,不要去夜总会了,以前的事,就让它过去吧,我不介意……只要你不去了,我们还像以前一样,我是你的饲养员,每天为你做晚饭,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我们已经说好了,2008年情人节,我们去领证。”
是的,再过两个多月,苏摇将会结束同居生活,与高易松携手步入婚姻,即使他并非她爱得刻骨铭心的那个男子,却是一个适合结婚的男人,经济稳定,会过日子,体贴专情。
一年的感情,虽是平淡得无甚波澜,却也是细水长流,一点一滴的温馨,一丝一毫的情愫,慢慢地累积、沉淀,她习惯了依赖他,无需操心家里的任何事情,只需拿一份稳定的薪资、做一个平凡的妻子。
想起一年来日夜相拥的情景,苏摇双眼湿润:“不一样了,我已经不一样了……”她冷了语气,“当初你追我,其实……我根本就不喜欢你。你说无论如何你不会放弃,我才答应与你交往,并非喜欢上你,而是被你的诚心感动。我刚刚毕业一年,而你已经工作三、四年,与你交往,我就可以过上安定的生活。”
高易松无法相信这样的真相,更是无法承受,心痛得眉眼纠结:“不,不是这样的,你骗我……”
几个行人停下来观看这一幕并不新鲜的街头电视剧,听着他们精彩的对白,津津有味。高易松眼睛一瞪,行人立即讪讪地走开。
苏摇狠下猛药:“就是这样的,我是一个很现实、很势力的人,与你在一起,我不必租房子,我可以过得很好很安稳,我就是这样的……现在,你还是那样,原地踏步,工资就那么一点儿,我已经不满足了,我要名牌服装、名牌化妆品,你根本就养不起我。”
高易松似乎恍然大悟:“你去夜总会唱歌跳舞就是要钓一个金龟婿?还是钓一个钻石王老五?”
苏摇不置可否,他双手扶上她的肩膀,大叫:“别傻了,去夜总会的男人,都是逢场作戏,你钓得到他们的人、钓得到一辈子的幸福吗?”
苏摇的眼梢挑起讥讽地冷笑:“跟你结婚,就有一辈子的幸福吗?”
高易松似乎看到了希望:“只要你听话,只要你跟我回家,我会给你幸福……”
苏摇拿下他的手,脸上皆是冷嘲热讽:“在我的眼中,幸福是用名牌堆起来的。”
高易松怒气腾腾地抓住她的手腕:“你自甘堕落!”
隔着厚厚的衣服,苏摇仍是觉得疼,可是她竭力忍住了,咬牙道:“我跟你无话可说,明天我就去搬东西。”
“啪”的一声,高易松甩过来狠狠的一巴掌,立时,她的脸上现出粉红的五指印。
脸上火辣辣的疼,相较心里的负疚之痛,根本就无关紧要了。苏摇看着他抹着寒霜的脸,轻声说:“这是我欠你的,从此你别再烦我!”
说完,她匆忙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热泪终于滚落,洒落于凄冷的寒风中。
高易松惊怒地看着她低着头越走越远,心中的伤口像是撒了一把盐,苦涩而疼痛,吱吱地冒着盛怒的火气。
他不知道,此次放手,他再也无法握住她的手,从此,那温馨相恋的时光,沉入岁月的最底处,化作他午夜梦回的浓浓影子。
苏摇拦了一辆摩的,报了地点便前往夜总会。缩在羽绒帽子里的脸庞轻轻地笑着,心中默念:阿松,对不起。
两人的薪资加起来,何时才能凑够高利贷的数目?而且必须在一个月内还清。如今这世道,十五万不是小数目,借钱这一路子根本不可能,他们都是新鹿城人,没有亲朋,没有铁杆的好友,谁肯借出那么多钱?
他家境一般,在鹿城工作多年才积攒下一套两居室的首付款,可是只够高利贷的一半。如果不是节外生枝,他将要购置一套期房,苏摇会和他结婚,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她不想连累他,不想耽误他,更不想他因为自己让他的朋友耻笑。
佰老汇,暧昧2
佰老汇夜总会位于城南,是鹿城规模最大的娱乐场所,老板是台湾人。九点后,是夜总会纸醉金迷的开始,大堂汇聚大小boss、台湾人、外籍人士、高级白领,以及纵情声色的午夜孤独人。包厢里齐聚外表道貌岸然、内心空虚的男子,衣着光鲜,不可一世地摔着红色的票子。
大堂里灯光幽暗,演艺舞台简洁大气,并无多余的装饰。舞台前以紫红沙发、玻璃茶几组合出顾客欣赏表演的软席,软席后面是一条宽阔的大理石通道,通道后是光色变幻的吧台,坐着几个年轻男女。
靠近舞台的紫红沙发上,坐着三个低声言笑的男子。其中一个身穿白色衬衫的中年男子指了指舞台上唱歌的女子,神秘地说:“阿放,看见没?唱歌的这女孩子身材够辣吧,就是不知道长得怎么样。”
说的是台语,这三个男子都是在鹿城搞房地产的台湾人。
谢放看向舞台上那个身穿改良型银白旗袍的年轻女子,腰身纤细,愈显*的火辣味儿,尤其是那白玉般的小腿,从侧面望去,匀称、优雅,漂亮得惊人。面容却是瞧不见——她的脸上紧紧贴着一方乳白绸布,像是一张人皮面具,覆住两颊和鼻子,只露出光洁的额头与嫣红的嘴唇。
单从那脸型的轮廓,可以看出她容颜姣好——应该不差。
一束柔和的红光打在她缓缓移动的身上,玫红眼影,眼神飘忽,大堂里回荡着柔细、飘渺的粤语歌声:“徘徊在似苦又甜之间,望不穿这暖昧的眼,爱或情借来填一晚,终须都归还无谓多贪……”
谢放收回目光,不屑地说:“听说佰老汇最近正在大捧一个歌舞不错的女孩子,好像叫做甜甜,表演和转台子都带着面具,就是她?”
方才说话的白衣男子直直地望着她:“就是她。场里的规矩,想揭开她脸上的面具,一千现钞,包厢陪酒一个小时。”
谢放冷冷一哼:“一千?值得吗?”他别有意味地笑着,“林总,你好像对她很感兴趣?”
身穿白色衬衫的中年男子名叫林立,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总。林立回头看他一眼,回避了他的戏谑:“这甜甜才来半个多月,只有两个人见过她,据传闻,一千块,很值。”
谢放好奇心大起:“哦?这么说,这甜甜很漂亮?”
台上的歌曲已近尾声:“犹疑在似即若离之间,望不穿这暖昧的眼,似是浓却仍然很淡,天早灰蓝,想告别,偏未晚。”
林立一双单眼皮的眼睛,笑起来便成一条缝儿:“如果脸蛋儿不够看的,早就砸了佰老汇的场子。”他看着她优雅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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