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_忽而风起 - 书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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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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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两年前我还是爱说爱笑的性子,爷爷安排我去看的心理医生说,我是想把自己封闭起来,如果不好好接受治疗的话,会发展成自闭症。

根本没有那么严重,我自己知道。可是我不想解释,不想多说话,不想笑。

拂了拂还在滴水的下巴,转身往寝室走去。

翻了一会儿书,我有些烦躁。平时觉得温暖无比的橘色光晕今天却让我更加烦躁,我“啪”地一声摁了台灯的开关,顺手端起水杯。

没水了。

我这才想起来,刚才慌慌张张往回跑,把水壶落在长椅那边了。

要不要去找?

我怕再碰到林飞扬,可是心底却依然有个声音一直在说:“去吧,你不是日日夜夜都思念他?去吧!”按捺不住心中的渴望,我鬼使神差地走出寝室。

“你要去哪儿?这都十一点了。”说话的是刚刚洗漱回来的苏然。

平心而论,在这儿待了两年,对我最好的就是苏然了。她平时大大咧咧的,从来不计较有的时候我爱搭不理的臭脾气。每每夜里在自习室看书看得晚了,回来时她也给我留着门,开着我床头的小橘灯。

“水壶忘拿了。”我冲她笑了笑,继续往外走,袖口却被拽住了。

我回头看向苏然,她说:“那么晚了,用我的就好了。”

我笑了笑,“不了,我怕丢了。”

我不是怕丢,我是个特别懒的人,能不动弹就不想动弹。其实我分明就是想见林飞扬,我盼着他那时还在原地等我。

可我终究还是没能在那天晚上再次见到他,因为我刚到寝室楼门口,便被楼管杜阿姨叫住了,她说:“小桃,你男朋友刚把你的水壶拎过来,说你忘在自习室了。说起来,你什么时候找了个那么帅的男朋友?藏得够深的啊,两年了我们都没见过……”

我笑了笑,从杜阿姨手里接过水壶。

杜阿姨对我很好,非常好。刚来霖海市的时候,有一天夜里我犯了胃病,同寝室的室友除了我都是霖海市本地人,刚好那天是周末,她们都回家了。我跌跌撞撞地从电梯出来,让杜阿姨帮我打辆车去医院。就是那天夜里,她在急诊室陪了我一夜。

打了止痛针之后我就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半夜醒过来的时候看到她趴在床边,恍惚间,我都以为我的妈妈还活着。

我调整了一下睡姿,杜阿姨就抬起头来,看见我醒着,摸了摸我的额头,说:“幸亏不发烧了,医生说是胃炎。你这孩子,可别因为要减肥就不好好吃饭,生了病遭罪的还不是自己。”

我心里有点难受,牵了她的手说:“您放心,以后我好好照顾自己。”

我那时候是把她当成妈妈了,好想念妈妈。

我说:“谢谢杜阿姨。”

我没有解释那不是我男朋友。两年前我一走了之,之后再也没跟家里的人联系过,我确实也没跟他提过分手。

可是我没想到,听到别人说他是我“男朋友”的时候,我的心里竟然还是欢喜的。

回到寝室,大灯已经关了。推门进去的时候,我踮起脚尖,努力不让鞋子发出一点声音。

“回来了?”苏然坐在床上伸出头,压着声音对我说,“你桌上放着一只大闸蟹,是隔壁李灵灵拿过来的,一人一只。”

“好,谢谢。”我压着声音回道。

她继续说道:“尽早吃喔,要不然该坏了。”

“嗯,好。”换了鞋子,放下水壶,我把装大闸蟹的塑料袋系紧了些,打开窗户,放到了阳台的窗沿上。

下床的王小凡翻了个身,呓语了几句,应该是没醒。

我们寝室有四个人,除了我们三个,还有个叫王珊的姑娘。她家离学校很近,每天都回家住。剩下的三个人,我不爱说话,苏然大大咧咧,王小凡也不爱说话,几个人相处的倒还算融洽。

我深呼了一口气,摸了摸颈上的钥匙,又想起来从前的日子。愣愣地在床边坐了一会儿,我摘下项链,放在手心。白玉雕成的小钥匙格外精巧,也就有寻常人大拇指的一半那么大,配着玫瑰金的细链子,精致温润。

自从飞扬为我戴上这条项链,我就再也没摘下来过,这是我从家里带出来的为数不多的东西之一。细细想想,飞扬在我生命中留下了太多的痕迹,以至于我再逃避,也避无可避。

把项链放在手心里端详了好一阵子,我起身去衣柜里找了个小盒子,把项链放在里面,上了锁。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我闭着眼睛,强迫自己赶紧入睡。明天还要去书店打工呢,小桃子你赶紧睡吧。我在心里默默念道。

南方人说不好儿话音,所以不相熟的人为了省事直接叫我尹桃,熟悉的人管我叫小桃。我是北方人,从小就被爸妈叫做桃儿,我觉得桃字加上儿话音之后带了好多戏谑的情绪,可是这么多年下来,也就习惯了。

后来我遇上林飞扬,他管我叫小桃子,我前所未有地开始喜欢我的名字。“小桃子。”我轻轻念出声来,眼泪控制不住地从眼角流下。

一夜梦魇。

从两年前开始,我就习惯了夜夜的梦魇。梦里的我往往都不是我真正的样子,我在梦里做着平时根本不会做的事,比如捉鬼,比如逃亡。

噢,大概逃亡是我做过的事情。

满头大汗地醒过来,我习惯性地抬手摸向颈上,才想起来,项链已经摘下来了。

心里突然空落落的,好像,缺了一块。

我放下手,闭了闭眼。再次睁眼的时候,我觉得我今天的精神应该还不错。

学校在裕湖区,我打工的地方在汉阳区。离学校最近的地铁站大概要走10分钟,一站地的路程,之后再坐大概50分钟的地铁,就到了我打工的地方,一个叫“停下”的书店。

两年前来到这个城市,那时是大二的第一个学期。

我不缺钱,父亲给我的钱足够我过任何我想过的生活。其实我一点也不恨他,可是如果他连我妈都能背叛的话,我真的信不过他。我想在我可以做到的时候攒点钱,所谓的未雨绸缪吧。

这份工作每个月需要工作8天,每天的工资是100块钱,算起来,两年下来也能攒上将近两万块钱。

我就像个久旱逢甘霖的人一般,每次看到银行卡上的钱多出一点,就会很开心。现在,看着卡里超过4位数的数字,我想,如果下一刻父亲就把我抛弃的话,我也能安安稳稳地过上最起码半年没问题。

想到这些,我不自觉地轻轻扬起嘴角,心情变得格外好。

把单肩背移到左边肩膀之后,我扶了扶有点酸的右肩。从前的背包里背着那么多书都从来不觉得沉,想来还是有车接送的日子过惯了。我摇了摇头,就是这个时候,抬头看到了站在书店门口的成霖。

已经有半年未见到他了吧。看到他站在书店门口,我在心里叹息一声,走到他面前。“回来了。”我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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