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啧啧,你现在这个样子,真像是吃醋的妻子在兴师问罪,你什么时候开始也对我的去向感兴趣了?”周明谦放下餐盒,走到床边检查她的伤势,看到她暴露在外的伤口,暗自蹙紧眉峰。
“在你拆散周叔和我妈之前,我会时刻关注你的动向。”
“可是,宝贝。你这一身伤得可不轻,万一留下疤,手感可就差了很多,视觉效果嘛,就像是被小孩尿湿的被单。我可不觉得,现在的你可以让我值回票价。”周明谦故意在她肿起的脚踝上一敲,痛得她倒吸几口冷气,目光怨愤。
“既然如此,我得好好想想,事成之后的条件要怎么开。”他略带惋惜地摇摇头,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张明天全市最大的综合性报纸的娱乐版,“这张满震撼的,相信巩姨看了之后,效果会很惊艳。”
袁夕将信将疑地接过,飞快地浏览一遍,很不以为然地冷哼,“拜托,给点新意好不好?挖周叔的绯闻,细数他交往过的女人,有什么意思,我妈交往过的男人跟他有得一拼。她是那种只在乎当下的人,不会把这些过去式放在眼里。”
“所以,我会给她一个血脉贲张的当下。”周明谦暧昧地笑了起来,“我会证明,其实我比我爸更适合她,这样你就不用担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大周没节操了,阿姨都下得去手
唉。。
15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在医生巡房前,巩琳和周礼坚相携出现。
袁夕依旧像木乃伊一样笔直而僵硬地躺在床上,在她床边的沙发上,周明谦和衣而眠,手里还抱着一瓶喝了一半的solearte,地上丢了一堆用过的吸管。
正值盛夏,病房内的空调却没有开。
巩琳叹了口气,无奈地把空调打开,调到最大。突如其来的冷风,让熟睡的袁夕打了个寒颤惊醒,“妈,你干嘛啊?想冻死你女儿,好达到你不可告人的目的吗?”
她的眼睛很不礼貌地停留在周礼坚的脸上,他的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和周明谦如出一辄,真不愧是亲生父子,只要一个表情就足以打败坊间那些不实的传言。
“你看看谦儿,不开空调把他热成什么样,那衣服都湿透了。”巩琳看不惯她大惊小怪、肆意妄为的嚣张,自己不能盖被子睡觉就不开空调,也不管别人的感受,她真的是太惯这个女儿了,“谦儿,快起来,回去换件衣服睡一觉。”
周明谦翻身坐起,眼睛还没睁开,手就伸了出去,solearte瓶口插着的吸管刚好碰到袁夕的唇,她一张嘴就能够着。
周礼坚看得叹为观止,向来桀傲难驯的儿子什么时候也学会伺候别人,还做得这么顺手。
他不动声色地看着,巩琳也觉察出不对劲,可到底见惯了男人献殷勤的各种花招,脸色很快平静下来,但心中却是波澜起伏。
他们几个孩子从小就玩在一起,家长不在的时候,他们就到姚梨家占山为王,姚梨也就成了他们中的孩子王。姚梨年长他们三岁,基本上读完小学和他们的交往也就少了,而周明慧年幼,只有跟在屁股后面当跟屁虫。只有年纪相仿徐栋、周明谦、袁夕、路小弥,还有一个正在国外读书的彭卫怀,走得更近一些。
当袁夕还没有和徐栋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是和周明谦混在一起。可能是两个人的家庭环境比较相似,都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无形之中总有一种残缺的无奈与无助让他们越靠越近,就象是两只刺猬在冬夜取暖,只有将最柔软的那一部分互相贴近才能不受伤害。
那个时候,她一度以为袁夕会这样一辈子和周明谦在一起,做着最肆无忌憧的事,过着最不受束缚的生活。她也默许周明谦和袁夕的相处,有这样一个男人的守护,是所有女人梦寐以求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袁夕变了,原本就要强的性格变得更加的极端。每一次考试她一定要拿到全年段第一,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都有她忙碌的身影,她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是家长眼中学习的楷模。袁夕这个名字渐渐变成一种标志、一座标杆,高高在上。
可是,不管袁夕变成什么样子,周明谦始终都在她身边,以朋友的身份。
周礼坚没有逗留太久,就先行离开,嘱咐袁夕放心大胆地使唤周明谦,反正他闲着也是闲着。
周明谦很无辜地站在窗边,身上的衣服半干,连正眼都不看他一眼。
医生的巡房很认真谨慎,对袁夕的伤口也特别做了处理,还吩咐值班医生随时注意她的病情,如果伤口裂开,要及时处理,以免留下伤疤。
医生离开后,袁夕哭丧着脸,声音闷闷地,“会留疤吗?”
“不会的。”周明谦调低空调,拿了当天的报纸坐在她床前看了起来。
她冷哼,“你又不是医生。”
“真的,真的不会留疤。”他耐心地哄着。
她噘了嘴耍赖:“那你保证,保证我一定不会留疤,一定会像以前一样,光洁无瑕。”
“夕夕,你给我适可而止。不就是留点疤嘛,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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