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c作:按键盘上方向键←或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enter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可回到本页顶部!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收藏到我的浏览器”功能和”加入书签”功能!禽兽,一群禽兽。不,真正禽兽的杀戮只是为了果腹,他们却是一群禽兽不如、没有半分人性的血腥怪物!
她从书中读到过在古代屋脊高原上经常会出现罪恶血腥的人祭,读到过身为俘虏的悲惨下场,那时读了看了便过了,从未在心底留下过丝毫恐惧的痕迹。然而当真实的画面展现在面前时,才知道文字的背後到底蕴藏著多少的恐怖,多少的惨绝,多少的血腥,才知掉一排排铅印的文字描述到底有多苍白无力。
人不再是人,只是被宰杀的牲畜,准确地说死得比被宰杀的牲畜还要惨烈。
她後悔,深深地後悔曾对神秘消失的古格王朝产生过惋惜,曾对古格王产生过好奇。他不止是模样长得像禽兽,他的心性、他的行为更是比禽兽还凶戾冷酷!
“啊──啊──”靠在罗朱右侧的女人突然抱住头发疯似的狂嚎起来。
唰──
巡守的兵士拔出腰间的大刀破空挥斩而下,女人的头颅霎时骨碌碌地往前滚落,扭曲的五官布满了极度的恐惧。无头身躯颓然仆倒在地上,腥浓的血y从断颈处不断奔涌,眨眼便染红了大片草地。
飞溅的温热血y不可避免地洒落在了罗朱的头上、脸上、肩上和手上,像火一般灼烧著她。她猛地将左手塞进口中,牙齿狠狠咬下,死死堵住喉咙深处的亟欲崩溃的恐惧,拼命地压抑住身体本能的颤抖。
身後又有一道崩溃的嘶嗥响起,後脑和後颈又是一片热濡,一颗圆球状的湿黏东西自後面滚到了她的脚边。她心里知道滚过来的一定是颗人头,她一点也不敢看,也不敢移动躲避,只能竭尽全力地垂下头,将视线落在眼前的草地上,久久定住。
这是噩梦!是最恐怖的噩梦!
牙齿咬进了皮r,唇齿间氤氲著铁锈般的腥甜味儿。心脏在痉挛、胃在痉挛,全身每个器官都在痉挛。她想吐,疯狂地想吐;她想晕,迫切想用晕厥来逃离这个恐怖的修罗屠场。可是她不能吐,更不能晕,唯有一动不动地继续保持著蜷缩蹲坐的姿势。因为她的头上高悬著一把大刀,一旦她做出不讨人喜欢的异动,那把刀就会凶狠地挥下,她也将变成下一具头身分离的尸体。
而她,要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
“王,法王的祭品中还差三朵莲花。”
她听到有兵士在禀报,痉挛的心脏突地一停,接著狂跳起来。
莲花莲花!不是盛开在碧波中的莲花,也不是盛开在雪峰上的莲花,而是指女性的生殖器!还差三朵,就意味著要从她们这些平民女人中拉出三个人来凑数。
“曲本堪布,这次贵族女人不够,就用三个平民女人凑数吧。”低沈浑厚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冷硬平漠,不带一丝兴奋,不带一丝讨好,没有一丝为难地平板建议道。
“一切听凭王做主。”曲本堪布合掌欠身冲古格王行了一礼。
随著一声令下,罗朱看见有一双粗朴的皮靴擦擦擦地往自己这边走来。
她从来没有如此痛恨自己所处的位置──第一排的起头。近距离地靠近修罗地狱目睹凶残的biantai也就算了,眼下左边的男俘虏与她离了一米左右,挨挤在右边和身後的女人身死倒地,她竟被孤零零地凸显出来。
、第二十六章沦为奴隶
皮靴毫无游移地稳稳停在了罗朱面前。
她的脑子嗡地一声懵了,狂跳的心脏刹那冻结。头皮一阵紧绷的剧痛,低埋的头被一只大手握住发辫狠狠扯了起来,直直对上一张似曾相识的粗犷野蛮的男人面孔。那张黝黑面孔因沾染了数滴鲜血而越发显得狰狞可怖,野性十足,扑面而来的是浓烈的血腥杀戮之气。
是他,是那个用藏獒捕捉自己的恐怖男人!原来冥冥之中自有定数,自己最终还是要丧命在他的手中。不!她绝不要肮脏的大手伸入身体,绝不要死得那麽屈辱惨绝!如果被拖出去了就咬舌自尽,或是用藏在靴子里的瑞士军刀割喉,想尽一切办法地抢先了结生命。民间说自尽的人永世不得轮回,但如果和活活挖掉生殖器的死法相比,她宁可做个永世不得轮回的幽魂。
男人泛著猩红的残冷眼睛微眯,竟也认出了她。嘴唇忽地一扯,又一次对她流露出厌恶鄙夷的神色。
“你这女人怎麽越来越脏脸都被血泥糊成一团了。”他狠戾地甩开她的头,一脚将她踢翻在地,轻蔑道,“太脏的女人不配做法王至高的祭品。”脚尖一转,高大的身躯已从她面前移开,朝右侧走去。
不配才好!不配才好!
罗朱半趴在地上,小脸全被披散的发辫遮住。僵滞的喉咙里发出一声极低的极古怪的闷哼後,这才小口小口地无声急喘起气来。被踢中的右肩疼痛不堪,但她根本无法顾及。虽是死里逃生,她的身躯和精神不仅没有放松丝毫,还连大口喘气都不敢,生怕那呼哧呼哧的粗喘声会引起巡守兵士的杀意。
紧挨在身体右侧的就是一具让人毛骨悚然的无头女尸,可在这一瞬间,她居然觉得只有这具女尸才是最安全,最无害的。血腥刺鼻,尸体冰冷,却也正因为她沾染了这样的血迹才得以幸运地逃脱死亡的魔爪,继续呼吸新鲜的空气,沐浴灿烂的阳光,她还有什麽可瑟缩躲避的
她将脸埋进浸染了鲜血的草地中,将手按压在浸润了鲜血的湿土上,努力压下翻滚的恐惧,哭号的冲动,积蓄著支撑自己活下去的力气和勇气。
不多时,三个穿戴较好的年轻女人被兵士从队伍中拖拽出来。她们凄声哭喊著,拼命挣扎著,无奈所有的反抗显得是那般微不足道,最终还是被兵士们扯掉裤子,无情而残忍地切割下了内外生殖器。
前方二十几个贵族俘虏全部惨死,空草地上的平民俘虏也有不少崩溃的人被砍掉头颅。祭品收集齐全了,但是惨剧并没有宣告结束。
男俘虏中凡是缺胳膊少腿,受伤较为严重的都被丢进了老人和孩子所在的右侧空地,女俘虏中年龄略显大了的也被丢进了右侧空地。
罗朱才从匍匐的半趴中困难地坐正,就听到有男人在高喝:“给所有选定的奴隶烙印!”
给所有选定的奴隶烙印!烙什麽印!
她惊恐地看见上百根铁棒被兵士们伸进篝火中,在跳跃的熊熊火焰里,一根根铁棒一点点由黑变红。
数根头部通红的铁棒被兵士抽出,奔向了左侧的男俘虏群。那些兵士将俘虏右肩的衣袍使劲拉下,红亮的铁棒头部贴吻上光l的肩头。滋滋的皮r焦臭中冒出嫋嫋青烟,空草地上又一次响起一声声痛苦的嚎叫。当铁棒离开後,那健壮的肩头上霍然出现了一个古体藏文的“奴”字,字的周围缠绕著一朵带骷髅的十六瓣莲花,有种诡异而神秘的美。
无论多美那也是一个奴印,一个让人丧失做人尊严的奴印,一个把人变得不如一头牲畜值钱的奴印,
然而适才的恐怖血腥已经摧垮了所有俘虏心底的最後一丝反抗,一直生活在乱世中的他们此时此刻都变成了麻木认命、逆来顺受的行尸走r。只是一个奴印而已,只是变成了奴隶而已,比起被残忍杀掉的下场来说已经好上太多太多。
蝼蚁尚且贪生,何况是人。作为一个长久生活在功利现代社会的人,罗朱也没有那种高傲的身为人的尊严和气节。她贪生怕死,真真切切地畏惧死亡。在三年的驴行生涯中,为了活著,她能够面对并战胜各种困难,可以迸发出难以想象的勇气。方才想到自尽只是因为她以为没有了生的选择,而在可以活著的情况下,她和大多数平凡人一样选择宁为瓦全,不为玉碎。
成为奴隶固然会可悲地丧失做人的尊严,却能活著。活著看见蓝天和白云,看见鲜花和碧草,看见高山和湖泊,看见世上的一切,无论美丑,只有活著才能看见。人生短短几十年,她不能像她的父母那样在纠葛中浪费,早早地将宝贵的生命糟蹋掉。
看著那个手执通红铁棒走向自己的兵士,罗朱的心鼓跳得几乎要炸裂,浑身肌r一点一点地绷紧。唇角边溢出一缕几不可见的晦暗苦笑,居然还是那个捕捉她,又放过她做祭品的男人,她和他还真是有缘──孽缘。
“我打算亲手给我捕获的猎物烙印。”男人狞笑著走到她身前,大手抓住她的袍襟往右下使劲一拉。哧啦一声,从里到外的衣物都被扯坏,露出与血泥满布的小脸截然不同的干净肩头。肩上成片肌肤虽泛著可怕的青紫淤红,却能轻易地看出它迥异於一般高原女人的细腻柔滑。男人似乎怔了怔,身体突然移动了一下,挡在她的右侧,高悬空中的通红铁棒随即毫不留情地落下。
在男人抓破衣物时,罗朱就紧紧闭上了眼睛。她清楚地感到一股烤炙肌肤的灼烫越越近,紧接著肩头传来从未经历过的剧烈疼痛。几欲炸裂的心骤然收缩,紧闭的眼猛地大睁,牙齿咬进下唇,十指紧紧抓扭住衣袍边角。
痛!好痛!肩头像是有许多把炙烫的尖刀在使劲切割,那牢牢附著皮r,无法甩掉的火痛好似永无止境,痛入骨髓,深至灵魂。烙烤皮r的滋滋响声听在耳里仿若烧烤架上的羊r串,连皮r的焦香味儿都相差无异。果然,人也是动物的一种。
“啊──”
她再也无法控制地张嘴痛苦嗥叫出来。汗水混著泪水如溪泉奔流,灵魂中一根绷得紧紧的弦突然断裂,承受了太多恐惧的身体再也不能支撑住这样的剧痛,如风中的秋悠地爬著。据说爬行是一种最好的水平运动之一,现代社会提倡人人都应每天抽出一点时间像动物一样四肢著地进行爬行运动,增强身体协调性,缓解脊柱和盆骨压力。为什麽人类女性的难产率大大超过动物雌性的难产率那是因为人类直立行走惯了,盆骨发生改变导致的结果。她爬一爬,也算是响应现代养生运动了。
抢挑到骨头的奴隶像抱著什麽珍宝般,紧紧搂著几根骨头躲到一角自个啃了起来。还有些像罗朱一样争抢无能的奴隶则努力地在一堆堆残骨中继续翻找,或是坐在残剩的骨堆边忍著饥饿失望而期待地等著下一批骨头的到来。
这一堆,只余下几根光秃秃的棒骨,不具备再啃咬的价值;那一堆,只剩下一撮细小的骨头碎渣子,抓都抓不起来;左边一堆……罗朱一边爬一边找骨头,终於在一团长杂草中幸运地翻到了一块小西瓜般大的羊颈骨。也不知是被谁一脚踢到了草丛中,竟然没被人发现。她的运气还真是不错,这种羊颈骨是最难啃的,残留的筋r也相对多些。
捧著羊颈骨,用衣袖大致擦了擦上面沾染的碎草,便小心翼翼地用指甲将骨间残留的筋皮和残r抠下来,一点也不敢浪费地送进口中。口胡,二十年了,打从她有记忆起就没这麽珍惜过食物,吃得比翻垃圾的乞丐和疯子还干净,遗憾的是没人来表扬她这个好不容易形成的优良品质。
尼玛的也不知吃下了哪个男人的臭口水,千万不要有啥致命的传染细菌。喉咙一阵痉挛恶心,却还是不得不硬著头皮继续啃著。此时她最羡慕的就是老虎、狮子那些舌上长著r刺的兽类,轻轻一舔,就能把骨头的任何一个角落舔得干干净净,一点也不费力,一点也不浪费,多好啊!
一小块羊颈骨远远不够,她还得继续寻找骨头才行。丢开被啃了又啃的骨头,她再度爬动四肢,展开了寻骨征程。
爬了十几步,前方被一双皮靴阻住去路。她顺著这双皮靴慢慢抬起头,一个高大的男人正居高临下地俯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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