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少杰大笑着把她抱住,余蝶珍的耳朵贴着他的胸口,听着他铿锵有力的心跳声,他的下巴抵着她的头,他感慨道:“我的小蝴蝶,一眨眼就长大了。”
就好像妈妈时常对余蝶珍说的这番话,余蝶笑出声来,凌少杰窘迫地反驳:“这是真的嘛!”
余蝶珍有些疲倦,她连动都不想动,而凌少杰的怀抱又是那么温暖,春末的夜晚有些凉,她又是那么地惧怕寒冷,所以她喜欢凌少杰的怀抱,凌少杰比暖水袋好几万倍,因为他的身永远不会变得寒冷。
“哪里一眨眼了?明明是经历了千辛万苦。”余蝶珍说,“明明是九九八十一难,我才回到你身边。”
凌少杰摸到她的头发,从小到大,她的头发都是那么漂亮,他摸的时候余蝶珍闭上了眼睛,像一只温顺的动物,依偎在他怀里,“就这样睡吧。”余蝶珍说,趴在他身上,凌少杰也没推开她说她重,他有些地方被压得发麻,可是他没乱动,轻轻地把被子盖好,他闻到她头淡淡地味道,像她小时候的洗发水的味道,他看着天花板,不知道过了多久才睡着。
他梦到太多太多东西了,他梦见自己还只有六岁,他梦见余蝶珍的花裙子,他梦见草坡上的蝴蝶,被他抓进手里,还有狗尾巴草,他做成小狗,讨了余蝶珍欢心。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久,五月到来,初夏的味道也降临了这个南方城市,换上了短袖,但是昼夜温差大,还是要准备一件薄外套。
许多狗狗要剪毛了,余蝶珍一个人忙不过来,便叫江秀贤跟着她学习,做她帮手。江秀贤从西部回来不久,皮肤还是有掉皮的迹象,那一边的太阳太烈,只是两个星期她就和余蝶珍一般黑了,她每天在家倒弄自己的脸,试图把它抢救回去,余蝶珍说这没什么不好的,就每天都逼她来学习剪毛。
江秀贤从西臧回来,好像就整日无所事事了,余蝶珍问她之前的工作怎么样了,江秀贤只说她辞职不干了,那个雇主的孩子太难教。
她说了谎。
回来以后她就去了男人的家,媛媛开的门。她看着她,面露欣喜,可是想到爸爸的事情,她对江秀贤说:“我不希望有人来代替我妈妈在我爸爸心中的位置。”
江秀贤看着她的眼睛。妈妈的去世让她格外早熟,什么事都能独具一面,她也知晓男人的意思,甚至江秀贤内心所想的,所以她才对江秀贤如是说。
江秀贤只是点点头,连失望也没有表现出来,她说:“告诉你爸爸,佛祖说他不是我命中注定,我的那个人在未来的某个地方,所以我要辞职了。”
“江老师,我是不是很自私?”媛媛这样问江秀贤。
江秀贤摇摇头,“没有江老师,也要好好学,我离开你爸爸,就必须离开你。”
她成全了媛媛,以致现在的自己。
她真的去求了一签,第五九签,下下签。“涴溪纱女美无双,媚至吴王国破亡。最恼东施效颦笑,山鸡岂可胜鸾凰”,解签人告诉她,若不如人,就不要强人所难,不要去模仿,因为东施不可能笑得似西施,山鸡也不可能美比凤凰。
她沉默了许久,才明白其中道理。
她再优秀,在男人眼里也只可及媛媛的亲生妈妈七分,她永远比不上人家那只凤凰,就不要刻意去模仿,若不听教,必然凶多吉少。
所以她离开了他,离开了媛媛。
她还要找一份工作,下一趟旅行是云南西双版纳。
漫长挂念却形影相吊4
剪毛的工作一直持续到五月底,她才好好地把工作放了下来。她一直觉得自己的这份工作和自己学的专业不太有关系,她学的是生物医学,总言之是兽医,但是自从她开了这个诊所之后她就觉得自己像是宠物美容院的一个技工,自己学的大都派不上用场。偶尔有狗狗患了细小,她才能大施拳脚,但是患了细小的狗狗很难治愈,最后主人都会让她给狗狗安乐死,那时候的她连打针的手都是抖的。
以前她会在诊所门口看见一个纸箱,里面会是一只病狗或病猫,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也许是因为它们患病之后主人要抛弃它们,所以放到诊所门前,余蝶珍心里暗暗谴责他们,却也因为他们把宠物放到她门前,觉得他们还是有点良心的,至少没有随街抛弃,至少让余蝶珍把它们送到流浪动物收养所。
她还会遇见一些奇怪的顾客,他们把钱撂下了,就会把自己的宠物也撂下了,有一次一条贵宾等了一个星期也没有等来它的主人,余蝶珍才把它抱去收养所。
她所接待的猫猫狗狗都很温顺,她不理解那些抛弃它们的人。
“也许是因为它们无用武之地了吧。”凌少杰是这样回答她的。
现在距离他们的婚期还有一个星期,余蝶珍心里有了微微兴奋,婚纱已经到了,他们的戒指还没有到,他每日打电话给商人,商人都推脱说在澳大利亚好忙呀没空回国,凌少杰甚至威胁他说如果不能准时,一定有他好看的。
余蝶珍试穿过婚纱,完全符合她的身形,再让美容师给她设计造型的话,她就如天仙一般了。
这是凌少杰说的,他对余蝶珍赞不绝口,恐怕这辈子都没有这么多。
“好看是好看,但是好贵啊。”余蝶珍皱眉,这条裙子前前后后花了二十多万,她不知道有多心疼。
“为了你什么都值得。”凌少杰说。
余蝶珍在镜子前转了一圈,美滋滋地笑。女孩子从小就有的梦,她终于实现了。
他们婚礼的地点在教堂里,牧师请好了,各种七大姑八大婶也叫上了,双方父母提前见面了——这是余蝶珍偷偷安排的,凌少杰不知道,她也见过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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