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了,我是墨棠,你是这舞蝶坊的四旦之一桃衣,既然入了咱们这勾栏一行,就由不得你了。不管你有没有失忆,今晚你还得去服侍王公子,言语之间小心些,我会让凝云陪你一起,看在你刚破了身的份上,陪完酒你就回来吧。”
什、什么?
这个桃衣居然是个小倌,就是俗称的mb?
好吧,好吧,我知道牛郎和mb一样都是卖的,但是,我是卖给女人啊,只有上别人的份,哪有别人上我的份啊?
天啊,难道我要乖乖被别人上?
不要啊!
不管我情不情愿,无依无靠的我只能暂时接下这个活儿,还好目前还不要我献身,还是尽快想办法逃走吧。
梳妆打扮完毕,我和凝云去王公子所在的雅间。
说实话,别看这个身体瘦小瘦小的,脸蛋长得还真不差,连我这个见惯了漂亮女人的男人看了也忍不住一阵心跳。
娇小的个子和柔弱的样子都很容易激起男人的保护欲,更不用说那美丽的脸了,还真是尤物一个。
雅间里,王公子正喝着酒,见我们过去,眼前一亮,笑道:“桃衣终于来了,呵,凝云也来了。”
凝云行了个礼,羞涩的笑了笑:“让王公子久等了,不如我和桃衣奏上一曲赔罪如何?”
奏上一曲?我晕倒!
我一个现代人,这些鬼玩意我只在博物馆和电视里见过,现在居然要我上去摆弄,有没有搞错啊?
“好啊。”王公子鼓掌,“好久没听到桃衣弹曲了,凝云还是献舞么?”
凝云点点头,将我推到琴架前。
我的手心全是汗,我的妈呀,虽然我知道这东西叫古筝,但是,但是,我怎么知道该怎么弄啊?
看看凝云,他已经站在我面前,对王公子笑道:“桃衣前些日子病了一场,弹完这一曲就先让他下去休息吧,凝云在这里陪您,如何?今日若不是看在王公子的面上,桃衣本是不出来见客的。”
虽然有些不乐意,王公子还是点了点头:“难得墨棠这么大方,我也不为难你们了,桃衣就弹一曲平湖秋月怎么样?”
我,我不会啊!
我用哀怨的目光看向凝云,手装模作样的抚上琴弦。
怎么办啊?
还在自怨自艾,双手却像是有思想一样的,自发自动的在琴弦上舞动起来,我因为太惊愕一直处在朦胧状态,直到一曲终了还没反应过来。
真是活见鬼了!我瞪着那一双手,久久不能言语。
那边,王公子揽过凝云,双手在他身上摸着,对我笑道:“桃衣今日不能陪我还真是可惜,你的初夜我没能买到一直叫我耿耿于怀呢,希望下次来,我是第二个享用你后庭花的人。”
后庭花?
靠!屁眼就屁眼吧,还什么什么花!
我的妈呀!我到底是来到了一个什么地方啊?
3
接下来的一整天,在墨棠的耐心解释下,我总算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了。
原来这个桃衣,几天前刚被买了初夜,破了身,据说买他的人还是江湖上的一个大人物。后来有一晚被发现倒在庭院里,额头上尽是血,大概是撞墙撞的,而我,那时候就误打误撞的跑到这个身体里去了。
(bsp;还真是可怜!
不过我也一样可怜。墨棠说了,当初签下卖身契的时候是欠了五百两来着,而在舞蝶坊被调教的一年,花销更是贵得没法说,想要离开,可以,银子还去!
这就意味着我必须继续在舞蝶坊呆下去,而呆下去的话,就要涉及到我人生中最大的一个难题了──
我必须要接客!
虽然我以前是个牛郎,可问题的根本在于:
钻进这个小小的身体里就已经让我很不满了,如今更要我去讨男人的欢心,怎么可能?
就算舞蝶坊是男倡馆里比较文雅一点的场所了,但既然这个身体已经破了身,就不可能再做回清倌了,无论如何,还得用身体去伺候男人。
可是,我不是同性恋,没办法服侍男人啊!
而且,我有自己的身体的时候,在我还是成朗的时候,我好歹也是个一米八三的大男人啊,就算真的跟男人一起,也是我在上面吧?
呸!呸!我在想什么呢?
根本就对男人不感兴趣的我,就算换个倾城佳人躺在我身下,我也不一定会起反应啊,更何况是换作我躺在男人身下!
只要一想到那个场景,我就……呕!
晚饭都吐出来了。
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只好使出杀手!了:再死一次!
我应该是在那个桃衣断气的时候进了他的身体的,那么我再死一次,说不定就能回去了呢!
虽然冒险了一点,与其被男人们上,本大爷还不如放手博一博的说,好歹还有50%的希望。
当然,最后事实证明我的推断永远不可能变成真理,当我再一次醒来看到墨棠有些阴沉的脸时,我只能哀叹一声:我完蛋了!
桃衣的亲属早在把他卖掉的时候就消失无踪了,而我死又死不成,又身陷火坑,还有谁比我更倒霉啊!
我现在是真的无依无靠孤苦伶仃了,又欠下一大屁股债,难道真的要用我的屁股来还?
一阵恶寒!
“桃衣,我已经让你休息了好几天了,今天王公子来,可是点名叫你呢!”在我当鸵鸟当了无数天后,墨棠温柔又残忍的一句话彻底把我打入了深渊。
“我可不可以不要?”用力掐了一下大腿,眼里立刻蒙上水气,再用哀怨可怜的眼神看着墨棠。我就不相信他会不心软。
好歹老天还给了我一副好面孔和好身体,不善加利用真是浪费了(当然,被xxoo不算在内),虽然,这完全不是我原本的类型。
墨棠漂亮的单凤眼只是睨了我一眼,随即他柔柔的笑道:“桃衣,我在你身上见过比这更另人心疼的眼神,你以为你现在的哀兵政策还能打动我?快换衣服,难道要我亲自动手?”
呃……虽然墨棠也是个大美人,不过要个男人帮我宽衣解带还真是奇怪,尤其,他还是你的老板。
最后,我只好不甘不愿的换了件水色的长衫,用一只簪子把头发挽住,抱了古琴,出去了。
桃衣的琴算得上舞蝶坊的一绝,估计已经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了,而实践也证明,尽管灵魂换了,身体还会自动作出反应,每次坐在侵架前,虽然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弹什么,手指还是能灵动的在弦上抚着,我现在已经见怪不怪了。
来舞蝶坊的一般都是雅客,不会粗俗的立即要求上床,往往是先在一起喝酒聊天弹琴吟诗,不知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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