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朗面无表情的看了她半饷,“不记得。”
“你记不记得我都是你女朋友。”为了坚定这话语的真实性,阮阮还刻意点了点头。
霍朗突然笑了一声,阮阮也跟着笑,“装不住了吧?”
他唇角嘲讽的勾起,“你是个混进医院里的骗子,并且是骗术不怎么高明的骗子,说话的时候漏洞百出,说吧,你想从我这里骗什么。”
巫阮阮脑袋嗡的一声,她开始觉得这不是玩笑了,如果这是霍朗为她上演的整蛊的戏,那么他的演技也太逼真了,他眼角眉梢对自己透露出来的陌生,像冰锥一样尖锐和寒冷,那是一种看待女神经病的眼神,好像自己第一次见霍朗时,他也不曾露过这样的神色。
她咕哝道,“我是阮阮,不是骗子。”
霍朗看了一眼自己的输液瓶,稍稍抬了抬打着石膏的小臂,这样的束缚让他很不舒服,他似笑非笑的一派轻松的头头是道的分析起来,“你先是说你是我老婆,说你怀的孩子是我的,但是,你却叫我霍总。我今年31岁,你看起来,也不过二十二三岁,当然也有可能你四十二三岁,但是你长的比较返老还童,我28岁的时候和前女友分手,如果我当时就认识你,然后结婚到怀孕,最长不过3年时间,三年从恋爱到婚姻到生子,连个七年之痒都不到,你却叫我霍总?难道你不应该叫你的丈夫一声老公或者其他更亲你的称呼吗?别说你知道我的名字这件事,我的名字就在我的病历卡上,在床尾贴着,只要在我睡觉的时候任何人进来都可以知道我的名字。我让你走,你又回来说我是你男朋友。这个谎言更加拙劣,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你挺着这么大的肚子我为什么不和你结婚?我母亲会非常的喜闻乐见我能给她找个儿媳妇。尤其,如果她知道我的女人怀孕,是不会仅仅让你当我的女朋友,只有一个可能,这孩子不是我的,如果他不是我的孩子,我更不可能当你的男朋友,我又不缺女人。”
巫阮阮指了指自己的肚子,刚要说话,病房的门就被推开,沈茂拎着一个保温饭盒走进来,西装革履人模人样有些像从婚礼现场刚刚走回来,见到阮阮时温和的笑笑,“阮阮在啊,你怎么现在就到处乱跑,医生不是让你多休养几天吗?”
“我没事了,”她站起来,接过沈茂手里的保温饭盒,看起来有些焦虑,“沈总,霍总他说不记得我了,他失忆了……”
“嗯?”沈茂一愣,看了看床上的霍朗,又看看阮阮,随即轻轻拍拍她的肩,“哪儿能啊,他在和你开玩笑。”他笑笑,问霍朗,“你失忆了?”
“你才失忆了。”霍朗冷瞥他一眼。
沈茂轻笑一声,“你看,失忆什么时候,失忆又不是失恋,哪能说失就失。”
阮阮愤慨的转身,瞪着霍朗,“你骗我?”
霍朗波澜不惊的扫了她一眼,“原来你认识沈茂,那你刚才说的话也是骗人的,你还是一个骗子。”
沈茂莫名其妙的走到霍朗身旁,搭着床边坐下,“你别逗阮阮了,她很单纯,容易当真。”
霍朗蹙着眉头看了沈茂半天,有些不敢置信的反问,“我真的认识这个小骗子?”
这次连沈茂也愣了好几秒,几步迈出病房,不出半分钟,三四个医生跟着他风风火火的冲进病房,巫阮阮吓的捧着肚子直往床尾靠,仔细的看着医生给他做检查。
一连窜的问题让霍朗极其不耐烦,最后根本一句话不说,冷脸看向窗外,谁也不搭理。
医生在他上午做的头部照影里没有检查到任何异常,这有可能是一种应激反应,属于心理问题,医生让沈茂联系心理科的人过来,霍朗在一旁慢悠悠的接了一句,“看不出什么脑袋里有什么病就说我心里有病,一会心理医生看不出我心里有病,是不是又要说我精神有病,你怎么不一步到位的说我精神分裂。”
阮阮紧紧抓着床尾,想说他你就先别逞嘴上的一时之快,听着医生的安排不是最好的选择吗?但是一想起霍朗已经不认识自己,她说什么都只会惹来他的反感,那他岂不是更不愿意想起自己,他还记得沈茂,可唯独不记得自己,在他潜意识里,他是不愿意记起自己了吗?
而且,心理有病的人活着精神分裂患者,通常都是他这个反应,拒绝承认自己有病。
阮阮越想越觉得害怕,好好一个人,一朝一夕就成了病人了,还不仅仅是外伤,如果仅仅是外伤,医生还会告诉我们会何时痊愈,但是内伤呢?
内伤,那是何等的高深莫测,有些人疯了,就永永远远的疯一辈子。
如果霍朗一辈子都选择不记起自己,那她该怎么办呢?
“你少说两句。”沈茂呛了他一声,和医生们一起走了出去,再回来时,只身一人,他对阮阮笑说,“我和他单聊几句。”
阮阮还捧着白色的保温饭盒,因为紧张而收紧的手臂,看起来好像谁要抢她怀里的吃的一样。
然后走的时候,也就顺其自然的抱走了它。
沈茂想叫住她来着,但是看起来她似乎很需要那个饭盒。
巫阮阮离开以后,沈茂立刻把领带拽松,往床边的椅子上一坐,“你逗她干什么,你看把她吓的,魂不守舍的。”
“惩罚。”霍朗淡淡的回答。
沈茂笑笑,“惩罚……好像惩罚她你不心疼似的。”他知道霍朗是装的,早上人醒的时候,两人还聊了一会巫阮阮是怎么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像个温热的大球一样滚到霍朗的怀里,还顺带差点将他的小臂彻底砸废,这么睡一觉的功夫,他怎么可能忘记阮阮,再说,如果霍朗能是因为这么一点点事就会有那什么见鬼的应激反应,他就不是霍朗了。
他只是配合着霍朗演了一出戏而已,这才是真正的美国好朋友,只要肯与他同流合污,哥们儿之间还问什么出处。
与霍朗有过同穿开裆裤的友谊,沈茂太懂得怎么配合他这位品味高端大气但是显然有些不上档次的好朋友了,他有各种欺负女朋友的恶趣味,大男子主义,护短,偏向,反正他的女人只能他欺负,别人吹口气都是刮台风,而作为好友,他无下限配合。
“我听童瞳说,你和阮阮在一起了。”
“前几天刚分手。”
“这么闪电……”
霍朗沉思片刻,缓缓地说,“我决定给她一个求饶的机会。”
沈茂嘿嘿低笑两声,觉得他这给自己找台阶下的方式着实不怎么好看,说到底就是自己舍不得又狠不下心,而阮阮那好脾气的姑娘,怎么能斗得过这走过南闯过北的签过字扛过枪的霍朗?一个是腹黑狼,一个是小白羊啊!能不被他吃得死死的?
“对了,阿朗,我一直没和你说过,你知道阮阮的前夫是谁吗?”
听到好友认真的口气,霍朗神色一凝,“不知道。是谁?”
沈茂微微垂下眼,温和的轻笑着,反问,“巫阮阮没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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