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忽然觉得她有些神秘,起身去卫生间,按冲水按钮时,不经意间,瞥见地上有枚猩红的东西,亮而光洁。
我以为是她不小心遗落的一枚发夹,便替她捡起来放在梳妆台上。
捏在手里时,我的心,一下子冰住了,那不是一枚发夹,而是一枚彩绘指甲套,它像一枚楔进我记忆的钉子,那么牢固地被我铭记着,因为,我曾无数次在深夜里看它随着一声声的冷笑,探向猫眼。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阮锦姬在客厅喊:“嗨,小姐,要不要我把你从马桶上打捞起来?”
我像烫着一样,飞快把它扔在地上,是的,我确定,鬼魂是不需要戴指甲套的,是的,这些日子的交往使我确信,这套房子里只住着阮锦姬一个人。
阮锦姬懒懒地换着电视频道,说:“亲爱的,不是我的红茶把你的肚子喝坏了吧?”
见我没反应,她在我眼前晃了晃手:“你怎么了?”
我揉了一下眼睛:“没什么,可能坐太久了,有点头晕。”
我坐下,一对嗲声嗲气的男女正在电视里打情骂俏,我盯着电视。电视里演了什么,却一点没看懂,脑袋在快速运转,我在想这个叫阮锦姬的女子,是的,在她搬进2207之前,我们的生活风平浪静一片祥和。
而且,第一次敲门,她就热情而礼貌地接待了我,所有善意的反常背后,一定是有原因的,我甚至开始怀疑,阮锦姬不是她的真名。
那么,那个午夜按门铃的女子,难道是她么?
我不时用眼稍悄悄看她,试图在她身上,找出一点破绽,她盯着电视,看得很是投入。
她究竟是谁?
过了一会,我又去一次卫生间,捡起那枚指甲,塞进牛仔裤口袋里,然后,借口该买菜了,告辞出门。
7
我没有去买菜,回家后,翻开电话本,翻到了李长风,在高中时,他曾给我写过数封情书,临近毕业,他曾苦苦追问我不接受他求爱的理由,我看着脚尖,想了半天,说:“我不喜欢爱吃零食的男生。”
他愤然离去,他总爱把薯片偷偷塞进我的桌洞,其实,他从不吃零食,那些薯片是他省下零花钱买的,因为我爱吃薯片。
其实,爱与不爱的理由,从来都是借口。我们都习惯了给所有的事安上一个理由,他不能忍受,我将他三年如一日的爱,当成了用来拒绝他的缺点。
而在7年之后,我却是那么迫切地需要他,因为,据说他大学毕业后分到了本市的公安户籍管理处,我需要他的帮助,验证我对阮锦姬的怀疑。
我报上名字,李长风长长地沉默了一会,就笑了,说:“其实我不爱吃零食。”
我说知道,请原谅我吧……
李长风的声音,暖得像三月的阳光,和我东扯葫芦西扯瓢地说了一会话,他有些误会我打电话的意思。或许,他以为我是在经年之后,突然想起了他的好,感慨之余才给他打了电话。
我耐着性子,听他讲某某同学的恋爱修成了正果,某某和某某终于分道扬镳,又回忆了一会往事,才小心翼翼地试探道:“豌豆,这些年,你过得怎样?”
我说还是老样子。
他笑了笑说:“怎么会呢,你的每一本书我都认真拜读呢。”
我倍觉汗颜,当你不爱一个人,而另一个人一直不能放下对你爱的期望,他的好和关注,在不爱者这里,就成了尴尬和愧疚。
我干干地咳了两声,清嗓子,表示有事需要他帮忙。他爽快而期待无限地说:“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豌豆。”
我让他通过公安户籍网查一下上海是否有阮锦姬这个名字,我跟他说是哪几个字时,他突然问:“为什么要查这个名字?
我浅浅地笑了一下,说:“我想了解她。”
哦。又玩笑道:“不会是情敌吧?”
我呵呵地干笑了两声,说你真会联想,他说职业病么,查完就给我电话。
果然不出我所料,上海并没有阮锦姬这个名字,同音不同字的倒是有两个,但是,一个是50岁的中年女子,一位是12岁的小女孩,都不符合楼上的阮锦姬的标准。
我对李长风道了谢,正要扣电话,他却急急追问晚上一起吃饭怎么样?
我的踟蹰让他有些受伤,恹恹说:“如果你没时间,就算我没说。”
我有点不好意思,好像自己处心积虑地把他利用完了就甩到一边不理了一样,忙说:“今天我还有点事,我们改天可以吗?”
他的声音刹那欢快。
对阮锦姬的发现,我决定不告诉丁朝阳,总觉得这其中有个巨大的谜团,不仅是丁朝阳不愿揭开的,甚至,是他要竭力要掩饰的。
8
阮锦姬终于选好了门面房,她每天盯着工人装修,很晚才回来。午夜里,我们的门铃还会被按响,只是,我已不再惧怕了,倒是丁朝阳,日益消瘦憔悴,家里的门上和窗子上挂满了辟邪符,是他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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