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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阅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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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瞥了我一眼。「没有什麽,啊!营区好像到了。」

友人说完,扛起他的露营用具就往前走去,我心中大感不满,想说一定要找机会问个清楚。不过我本来以为要是营区下雨,那就不好玩了,好在过了半山腰,毛毛雨就逐渐停了,云层稍稍散开,露出模糊不清的月色来。

john向营区管理员缴了入山费,就招呼我们进入营区。因为是非假日的缘故,整个saintfranka区域都没什麽游客,果然不愧是避暑胜地,入了夜更加凉爽,山风从树林间吹过,隐约可以听见鸟类的私语声。

「未想人类的世界也有如此所在。」灰狼站到我身边来,我半蹲著抱住他的後颈,放眼望去人烟尽绝,我精神为之一爽。

我们走到离盥洗区较近的一角,开始搭起帐蓬,因为morris他们什麽也没带,所以我把自己的帐蓬让给他们,我和john一起睡。在较远的地方,好像有几个家庭也在帐蓬外活动,大家都是携家带眷,只有我们是四个男性,而且组合还很神秘。

morris和他爸爸开始研究怎麽搭帐蓬,我忽然发现,那个叫vincent的男人竟然还背了个巨大的、板子一类的东西,这个人把行李都扔了,竟然还带著这种东西,不晓得是什麽宝贝。我正想过去问,john却叫我帮他扶钢架,我只好暂时作罢。

john很习惯在野地里生活,搭帐蓬的手法十分熟练,没花多少时间就完成了,还抽手去帮vincent他们。morris乖巧地帮他绑营绳和打钉椿,笨手笨脚的老爸完全被晾在一边,还不时来搞破坏,以致於帐蓬搭好时,夜已经深了。

我在澡堂洗了澡,换了睡衣,再也支撑不住,倒在帐蓬里就不想爬起来了。john过了一会儿才钻进来,我闭著眼睛赖在地上,友人推了我一把:

「喂,睡过去一点!这是单人帐蓬耶。」

我於是向旁边滚了一圈,但仍是没睁开眼睛。我听见背後传来衣被磨擦声,知道是john躺下来了,我猛地打开眼睛,看著搭得很完美的帐蓬穹顶,又看看背对著我躺著的john,他没换睡衣,只随便套了件t恤,忽然轻轻笑了起来。

「你笑什麽?」友人扭头看我。

「没有,只是觉得好怀念喔。」

「怀念?」

「嗯,因为很久没有和john睡同一张床了啊。」我说。

「什、什麽同一张床?帐蓬那有什麽床不床的?」

我在国中以前,都住在john那间附设宿舍里,因为那里实在不大,所以我都和john挤同一床棉被、洗同一个浴缸。john工作没那麽忙的时候,还会讲床边故事给我听,虽然他的故事都很奇怪,什麽搁浅的鲸鱼复仇记啦,还有羊齿植物吃掉帝雉的怪谈。

但是我十二岁那一年,john却忽然开始疏远我。我怎麽想,都想不到当初到底做错了什麽,他不愿意和我睡同一张床,宁可自己打地铺,而且严禁我跟他一块洗澡,他的工作也越来越忙,常常都拖到我睡著了他才回来,我醒来的时候他又已经走了。我想他大概是觉得我很烦,毕竟拖个孩子在身边,他连正常的社交生活都没办法过。

於是当时,我半带赌气地向他提出搬出去独居的要求,没想到,john竟然一下子就答应了。

『这样也好,反正你已经长大了。』他说。

我又惊讶,又有点伤心,刚好研究院的实验林场有间小房子,那里有独立的小发电场和水源,原本是给研究员住的,因为那边的实验刚结束,房子空下来,我首次动用父母的遗产,透过john把他买了下来。那个时候,我真的有离友人越远越好的想法。

看著john因呼吸而起伏的背影,想起当年的事,我不禁觉得好笑起来。

「呐,john,讲故事给我听。」

「。你几岁了?」

「哎,有什麽关系嘛!我很怀念你那些莫名其妙的故事耶。」

「什麽莫名其妙?那些都是很有创意的故事!」john没好气地说。

我格格笑了一阵,看著友人天生宽大的背,我向左挪了两下,从後面巴住了他的肩,整个人贴了上去。

「干,干什麽?」john的声音走音了一下。

「以前你那个宿舍的床不是小得跟鬼一样吗?我常常睡一睡就滚到你身上,像趴趴熊一样叠在一起,你忘记啦?」我笑著说。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都多大了还这样,赶快放手!」

「有什麽关系?我们都是男的啊。」

友人虽然这样说,但身体却没动,他仍然背对著我,我觉得他一瞬间僵硬起来,可能是白天走了太多山路,所以肌肉酸痛的缘故。我索性用手抱住他脖子,把下巴架在他肩膀上,john的背冬暖夏凉,我小时候超爱爬到他背上玩。

「。谢谢你,john。」

「谢。什麽?」

「谢谢你特意带我来这里,我知道我很让你担心,我很喜欢这里。不过我也知道,我不能永远都过著逃避同类的生活。」我长长叹了口气,用额头抵著john的背:

「回去以後,我会去上学的,你也不能一直请假下去吧!到时候被开除还是辞退什麽的,可不要哭著跑来找我啊。」

我微微笑著,john好像动了一下,我觉得他好像在发抖,是因为冷吗?不过我还没来得及问他,帐蓬的门忽然被掀开了,一个黑影灵巧地钻到我身边来,我的手接触到一团毛绒绒的东西,仔细一看,才发觉是我的灰狼。

「johnny!」我吓了一跳,随即放开了john,伸手把他抱进怀里:

「啊,真对不起,我今天太累了,竟然把你给忘在外面,山里很冷吧?」

「不,在下冒昧闯入,才应该道歉。」灰狼微一伏首。

「不会啦,不过这帐蓬很小,真是不好意思。这样好了,我抱著你一起睡,你就睡我和john中间,这样就刚刚好了。」

「那就失礼了。」

我笑著一把抱住johnny,灰狼的体温比友人高一些,抱起来有点刺刺的,不过我没有过这种经验,觉得十分有趣。我正想闭上眼睛睡觉,却看到john爬了起来,背对著我掀开帐帘,我不禁一呆:「john,你要去那啊?」

「上厕所。」友人闷闷地说。在他回来之前,我已经抱著灰狼沉入梦乡了。

※※※z※※y※※z※※z※※※

第二天清晨我就被附近的鸟吵醒了。我往旁边一摸,狼和john都已经不见了,我揉著眼睛坐直起来,掀开帐蓬往外看,山间的晨曦微微抚著林间,我眯起眼睛,觉得整个人都活了过来。要不是人类有其必须履行的社会义务,我真想一辈子待在这里。

我穿著睡衣出去,又马上被早晨的气温冷得冲回去加衣服。不过我才重新探头,就看见一团东西笔直朝我飞了过来,有了火车上的经验,我马上缩了一下,那个东西就笔直地插到泥土里,留下满天的羽毛。

「呃。你还好吧?」我盯著整颗头插在地上的雀鹰,有些不确定地问。

那只鹰把自己头拔出来,一开始还颠颠倒倒的,好半晌才站直过来。我心里想:他该不会是常做这种运动,脑子才会变得怪怪的吧?

「我没事!我好得很!captain,今天要探索那一座神秘的岛屿呢?」

雀鹰举起翅膀向我敬礼,还一脸严肃地对著我。我不禁笑出声来,如果不需要我翻译的话,这只鹰还真是有点可爱。

「水手!你还愣在那里做什麽?清洗甲板!扬帆!再偷懒的话,就把你丢到大海里喂鲨鱼!怕了吧,哇哈哈哈哈哈。」

。前言撤回。

我学morris的动作,把那只鹰从地上抱起来,仔细检视他的左翼。发现竟然有伤愈的痕迹,看来并不是天生的,而是後天在那里受了伤,才变成这样。这麽说来,他的飞行技术如此别脚,或许也和翅膀上的伤有关。

我抱著雀鹰到处找john,不过他不在澡堂里,也不在营区,不晓得跑到那里去了。雀鹰在我怀里唱起航海歌,看来今天的角色是船长吧!我於是信步走到树林里,却发现一株杉木下有个人,靠近一看,却是男孩的老爸vincent。

我慢慢走近他,雀鹰还在吵闹,我用两只手指夹住他的喙,比了个「嘘」的手势,但是他还想继续唱,我只好说:「嘘!下士,现在我们要进行的是机密任务,请肃静!」

那只鹰眼睛一亮,立刻举起翅膀:「遵命,长官!」然後马上就闭嘴了。

我走到vincent身後,才发现他坐在一个旧木椿上,在他面前的是个画板,vincent专心地盯著那画板,还不时往上添些什麽。我才知道,他一直当宝贝背著的那袋东西,原来是一整组的画具。

我透过他肩膀往画板上看去,他画得异常专心,完全没注意到我靠近。他忽然抬起头望著树丛,我顺著他的视线看去,才发现树上是只鹌鹑,而vincent正仔细一笔一划地勾勒出鸟翼。我发觉要是扣除他的个性,这男人还算得上是气质帅哥。

我想凑近一点看,结果我怀里的雀鹰却忽然尖叫一声,吓了我一大跳,vincent也立刻回过头来。「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偷看的。」

「你是。?」他眯起眼睛,好像很困惑的样子。

「。昨天晚上,和你一道上山的人,记得吗?」

「喔,对,你是借我们帐蓬的人嘛!不好意思,morris说回t市的直达车要到下午才有,我觉得这里很漂亮,忍不住就自己出来逛逛。」他边说边轻咳了两声,别过头又转了回来,大概是昨晚山里太冷,所以感冒了。

「你在画画吗?」

「啊,是的,我在画鹌鹑,你要看吗?」

「可以吗?」我说。男人便微笑著把画从画板上拿下来,交到我手上,我在他身边的木椿上坐下,拿著画看了一阵,然後怯怯地抬起头,

「呃。我知道有一种画派,叫做野兽派还抽象派还是超自然主义什麽的。」

「不,只是单纯的素描而已。」vincent满怀期待地看著我:

「怎麽样,像吗?」

「。这是只很有个性的鹌鹑。」与其说是鹌鹑,我觉得画布上的东西比较像蟑螂,可是看著鹌鹑怎麽能画出蟑螂,这也是很厉害的一件事。我由衷地这麽想。

「果然还是画得不像吗?」vincent的脸像孩子一样扁了下来。

「呀,你不要在意,我不太懂画。」

「没关系,我知道我画得很糟。」然後他哭了。

「呃。」我看著至少也有三十多岁,在我面前哭得梨花带春雨的男人,我不太会安慰人,也不擅长人类的恭维,我只好转移话题:「那、那个,你是画家吗?」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别哭了,我真的不是故意。」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不准哭。」

「啊,是的。」他立时正襟危坐。我看著眼角带泪的他,看起来有些憔悴,如果他是女孩子的话,应该会很让人疼惜吧?

「我不是画家,其实我以前是个外科医师。」他说,我有点惊讶,因为这还真看不出来。他忽然伸出手,用五指抚摸著身边的画板,露出怀念的笑容:

「我的伴侣才是画家,他专门画各种动物,特别是鸟类,我们都很喜欢动物。」

我顿时对他产生好感。「那你的妻子。」

「他去世了。」vincent的声音很平静。

「啊,对不起。」

vincent微微挤出一笑,又看著那个画板:「这是他平常工作用的画板,他死了之後,我就一直带著他,久了就想没事也自己画一画。可惜叫医生画画,好像还是太勉强了些啊,啊哈哈。」我又问道:「那你妻子她。」他却忽然打断我的话,

「不是妻子喔。」

「咦?」

「他不是妻子,虽然说他以前都叫我老婆啦,不过叫他妻子他肯定会生气。laorris到底是。」

「嗯,那孩子和lawrence有血缘关系,但和我没有。」

「喔。」我愣愣地看著他,vincent大概看我一脸惊魂未定的样子,竟然笑了,然後放下画笔。「你听过代理孕母吗?」

「代理孕母?」

「是的,仔细讲起来很复杂,但简而言之,代理孕母就是借别的女性的子宫,来生自己的小孩,大部分是给患有不孕症的夫妻,一圆孩子梦的技术。」我听得很专心,因为这是我从没接触过的世界:

「以前人工生殖法还没通过前,这是非法的,很多夫妻都要偷偷做,但现在t市已经准许了,不过因为t市不承认同性的夫妻,所以我和lawrence本来想申请也没办法。好在我因为职业的关系,在人工生殖中心那里有些人脉,他们才破例让我们做。」

「咦。可是,呃,我不太懂,雄性只有。精子不是吗?那雌性那部分。」

「对,所以必须用到该名代理孕母的卵子,体外受精後再放回孕母子宫著床。这是代理孕母的一种型态,一般夫妻当妻的卵子有问题时,就会采取这种方式。虽然不需要经过性交的程序,但很多人觉得形同丈夫和另一个女人生小孩,所以争议很大。」

我听得半懂半不懂,只觉得这是离我很遥远的世界,但不知为何又有些感慨。

「哈。你一定觉得我们很蠢吧!上帝明明安排好由雄性和雌性交配,就能生出爱的结晶,但是人类如此妄自尊大,竟然做出这种完全违反自然的事情,只为了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vincent苦笑著说。

我沉默下来。人类确实做了很多很多违逆自然法则的事,这也是我如此讨厌同类的地方,但是先天不足的人,真的就该顺从命运吗?

vincent忽然从木椿上站起来,把画板重新背在身上,然後转向我。「我想再往里面走一走,陪我散步一段?」

「咦,可是我还要找john。」

「可以吧,可以陪我吧?拜托,我跟营区的路不熟。」他开始泪眼盈眶。

「。好吧。」

我和他踩著初夏新长的绿草,在逐渐移动的光影间散步,林子里有条简单的石子步道,所以虽然昨夜微雨,地面有点泥泞,可是并不难走。john似乎也没在树林里,我忽然想到johnny,早知道就带他一起来了,和灰狼一起晨间散步一定很不错。

不过vincent先生的咳嗽又严重起来,我想起男孩曾说过他身体不好,不会是得了肺炎之类的病吧!但vincent似乎完全不在意,走到半路又和我聊了起来。

「其实morris一直和laorris从三岁开始,就和lawrence到处找动物画,那时候真的很愉快。」

我想起那男孩在我翻译雀鹰的话时,露出的灿烂笑容。vincent继续说,

「他是个很早熟的孩子,平常也很照顾我。不过他好像不认为我是他爸爸,从来不肯叫我老爸,也难怪,毕竟对这麽小的孩子而言,两个爸爸有点奇怪吧!哈哈。」vincent摸著头,我觉得他语气里有些许落寞:

「morris很像lawrence,都是能干又有主见的男孩子,我就完全不行了。」vincent低著头,大概是看我一直沉默不语,他连忙又说:

「不好意思,这些话题很无聊吧?你和你爸的感情那麽好,应该没这种问题。」

「啊,john不是我爸,他只是我的监护人而已。」我赶快说。

「监护人?」vincent看起来十分惊讶:「那你的父母。」

「好像是死了吧,天知道。我和john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不过是他抚养我长大。」

他听完我的话,似乎很感兴趣地看著我。半晌才点头:「原来是这样。」他顿了一下,又说:

「laorris还会把他藏到袋子里,一起去看歌剧之类的东西。一人一鹰感情很好。」

原来那只雀鹰的戏剧癖是这样来的。

「害死?」我问道。不过vincent还来不及回答,我怀里的雀鹰忽然咻地一声飞了起来,飞到半空中又後继无力,碰地一声坠到树林里,把枝叶撞得漫天乱飞,我连忙跑过去把他捡起来,质问他说:「喂,不是说机密任务不能发出声音吗?你怎麽违约?」

「机密任务?喔,小女子什麽都不知道,小女子纯洁可爱什麽都会做,请不要伤害我也不要强奸我!」

「。。」morris平常都让他看什麽样的连续剧?

我听到背後传来呻吟,vincent正慢慢从地上爬起来,好像被乱飞的树枝打伤了,手指滴著血,我赶忙过去帮忙:「vincent先生,你还好吧?」

「不,先不要过来。」没想到他竟然阻止我,「先不要过来。比较好。」

我一头雾水地愣在那,vincent比平常冷静地站直起身,从口袋里拿出白布一类的东西,迅速地包扎了伤口。然後对我微微一笑:「这样就没问题了,抱歉吓到了你。」

「啊,不会。」

「虽然这一点血是没什麽关系,不过我怕你事後想起来会觉得恐怖,所以还是小心一点比较好。」vincent说。我一脸问号地看著他,他好像终於下定了决定,看著我说道,「我的伴侣,就是lawrence,他是死於hiv病毒。」

我一时反应不来。「hiv?啊。就是那个aid。」

「嗯,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俗称aids。」vincent用近乎专业的口吻说道,对於夺走他一生挚爱的病因,他冷静的不像平常的他,我本来以为他会哭哭啼啼,但是他没有,连一点泪光都看不到。

「难道说,vincent先生已经被他感染。」

「不,正好相反。」vincent紧紧地抱著手中的画板,

「是我传染给他的。」

我呆了呆,虽然我对aids不太了解,但因为这个病相当有名,因此多多少少会听到一些传闻。例如不可以和aids病患共用牙刷啦、aids的感染者在车站拿针头乱戳人啦,或是毒品使用者因为共用针头而连续感染,总之都是些不好的传闻。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同性恋者和aids的关系,有人说aids是神为了惩罚同性恋者而创造的病。

「你一定在想说,像我这样的人,会得这种病也不意外吧!」vinent对我笑了笑,我很不好意思地低下头,他看著我,表情忽然苦涩起来:

「不过很遗憾地,我并不是因为性交行为而感染,而是因为输血。」

「输血?」

「是的,六年前的耶诞节我出了车祸,被送到医院急诊室,伤本身是不致命,但医院误用了未检验的血液替我输血。等到我伤好回家後,才辗转收到通知,我使用的血液疑似感染了hiv病毒,要我到医院复检。当时这个消息对我而言简直是晴天霹雳,检查出来结果是阳性,医院当时赔偿了一笔相当可观的金额,但有什麽用?」

vincent抿了抿唇,带著苦笑的神情微瞥过头,或松或紧地捏著拳头,

「其实输血感染是机率很小、但也最不幸的例子,因为aids的空窗期长,有时候就算检验也检验不出来。而因为我刚好是同性恋者,所以大部分人听到我感染了hiv,都是一副『啊我就说嘛,这是迟早的事。』不会有任何同情。确定感染之後,医院也把我免职了,毕竟就算实际上危险不大,院方也不可能让aids患者进开刀房。」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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