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事又迟疑了一会儿,才慢慢说出他所在的位置。好像是个酒吧,但我记得john是个超级模范好男人,不烟不酒不赌不嫖,不乱丢垃圾还不闯红灯,有时我们研究告一段落,会和教授什麽的去喝酒通宵,john也从来不跟著大家起哄,他总是孤单一人。现在竟然会到酒吧喝酒,看来这次事情不错大条。
我捏著抄好的地址冲出女厕所,因为身上的晚礼服太麻烦了,所以我索性在厕所里脱光再套上自备的衬衫,真不晓得这社会有什麽毛病,设计给女人的衣服清一色全是妨碍行动的东西。一出去就撞到我家老爸,我没空理会他,赤著脚便大步踏出餐厅:
「喂,ailsa!你要去那里?回来啊,相亲还没结束啊!」
「我要去找人!」我远远回应他。
「找谁?」没想到我家老爸竟然挺著他的油肚,气喘嘘嘘地追到门口。我只好叹口气停下来:「找john啦,我的同事,你不会说你不认识吧?」
我老爸和john,说起来还有一段渊缘。因为他太想把我嫁掉了,我的人生中与我有交集的男性却少得可怜,而john因为本身优秀的关系,在研究院里本来就很出名。有回好死不死,就让他撞见我和john单独在咖啡厅谈事情。
我老爸感动到不行,以为他女儿活到这麽大终於有男人对她表示兴趣,还是个一表人才的大帅哥,竟然就这样向john提了亲。
『老爸,我和john之间没什麽,你不要再妄想了好不好?』
老实说,虽然我对john的灵肉毫无兴趣,但我很珍惜john这个朋友,不想因为这种蠢事而失去他。而当时john想当然尔是立刻拒绝了,我严正地警告我老爸。
『现在没感觉没关系,感情这种事婚後可以慢慢培养,我和你妈就是这样。何况你并不讨厌他不是吗?』我爸还不放弃。
『跟你说不行就是不行,john他已经有喜欢的人了,而且是喜欢到没有对方就会活不下去的地步,你懂吗?请不要再去找john的麻烦了。』我说。
当时我向老爸说得那些话,我自己是觉得有些夸张,主要是为了吓阻我老爸再动歪脑筋。但之後我和john的友情越来越深,我也慢慢从他那里听来一些小鬼的事情,才发现我那时冲动下说的话,其实与事实相去不远。john简直就是一往情深。
我一路闯红灯在t市里狂飙,今天朴素一点,开的是保时捷的跑车,警车追不上我。我按著地址找到了john说的酒吧,那是间相当大的酒吧,我刚当上研究员时好像也有来过一次。我到处东张西望,酒吧里的人都回头看我,然後很快在吧台旁发现了john。
「john。?」
john看起来简直像一团杂草,乱七八糟的头发,胡须平常就很茂盛了,现在更是热闹地占领了整个面颊。他无精打采地趴在吧台上,虽然叫了啤酒,但只喝了一半。
「john?大学者,你还活著吗?」我在他身边一屁股坐下,点了一杯螺丝起子,用手肘推了推他。他动了一下,好像没意识到我来了,我又拍了拍他的肩,叫他的名字。他嘟嚷了一声,竟然伸手去拿他的啤酒杯,我拍地一声打在他手背上。
「别喝了!不会喝酒的人学人家什麽借酒浇愁!你看你,才半杯下肚就脸红成这样,给我清醒一点!」
我抓著他的肩膀,强迫他面对著我。酒保把调好的螺丝起子推给我,好像对我们的关系很感兴趣的样子,john的眼神没有焦聚,我不客气地拍了拍他的脸,让他正视我。
「ailsa。」
「对,我是ailsa,你的同事还有你这孤僻鬼的好朋友。如果你大老远把我从相亲桌上叫来,只是要我看你逞强喝闷酒的话,我们的友谊就到此结束了。」
我的狠话似乎稍稍唤醒了他,他往高脚椅上一靠,表情看起来还是很消极,然後他用手抹了抹脸,好像要让自己的思绪清醒一点。「ailsa,你听过这麽荒谬的事吗。?」他忽然开口,我皱起眉头,问道:
「荒谬的事?」
「有情敌这件事我并不惊讶,我早就想过会有这种情形。我也觉得不管那个人是谁,我总有办法和他站在同一条线上竞争,最後他怎麽选择我都无怨无悔,但是。」
「等等,情敌?什麽情敌?你有情敌了?喂,说清楚一点好不好?」我打断他。
於是john就跟我讲了那件事,虽然讲得断断续续,但我总算明白过来。他家小鬼前阵子养了只宠物,据说是一只英俊高大的墨西哥狼,不久前,那只狼竟然向小鬼表白了。我越听越觉得惊讶,第一个反应是很想笑,那有人情人会被狼抢走的啊?
但我也心知肚明,对他家那个小鬼而言,这种事没什麽稀奇,他对人和动物一向一视同仁。一只狼和他表白,和一个人类和他表白,对小鬼而言是一样的,可能狼还比人类有优势,因为就我认识的他,对人类始终怀有戒心,就像许多野生动物一样。
「等一下,照你这麽说,小鬼他答应了吗?」
「答应。什麽?」
「那位狼先生啊,那孩子说了:『我也喜欢你。』或『我们结婚吧,伊莎贝尔!』之类的话吗?」
「。没有。」
「那他怎麽反应?」
「他什麽都没说。後来我也不晓得,我开车就走掉了。」
我瞪著john,这个人,在保卫生态上是一百分的勇士,在恋爱上却比我这从来没恋爱过的人还零分。
「这麽说来你根本没听到他回应那只狼不是吗?那你沮丧个屁啊!」
「。。」
「你不会也跟小鬼表白吗?说不定小鬼根本就比较喜欢你啊!」我推了他一把,但john没有答腔,我拿起高脚杯来啜了一口,托腮望著他:
「你老是说什麽等这等那的,其实你是不敢吧!说了一大堆藉口,还不是怕他会拒绝你,你怕他说什麽:『对不起喔亲爱的john,我一直只当你是我老爸而已。』说到底你根本就是个卒仔嘛!」
「闭嘴!从来没谈过恋爱的你懂什麽!」
我吓了一跳,john激动地从吧台旁站起来,他好像真的有些醉了,双眼微红,身体也摇摇晃晃的。平常他工作时是很斯文有礼的,我第一次看他这样吼我。
「。。该不会他真的这样说过吧?」我马上反应过来。
john忿忿地看了我一眼,好像我才是他的情敌似的。然後才重新落坐,把脸埋进手掌里,好半晌才慢慢开口:
「他叫我『爸爸』。他以前从没这样叫过我。我知道,他平常虽然摆出一副不屑父母的样子,其实他是很想要有亲人的,你不知道,他当时那个样子。你不会知道我有多想一把抱住他,跟他说尽管把我当亲人没关系。但我做不到。」
我拍了拍他的背,本小姐我大人有大量,反正今天晚上他想吼谁,就让他吼个够好了,谁叫我是他朋友呢?整个t市敢这样当面吼我的男人,大概也只有john一个了,
「我是真的很怕。从我发现自己喜欢他开始,我就一直活在恐惧里。你能体会吗?有回那孩子发高烧,好像是。他十二多岁左右的事,我看到他病得发红的脸,竟然不是想治好他,而是想侵犯他。我想吻他、想爱抚他、想占有他的一切。」
我肯定john真的是醉了。虽然这个男人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模样,但其实进一步认识他,就会发现他意外的老实古板,包括性道德观念。现在他竟然亲口说出这种话:
「发现这一点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真是个变态,罪无可逭的变态,他是我恩师的孩子,就像我的孩子一样,我无论在道义、在人性上都有责任抚养他到大,但我竟然对他有了邪念。我只好尽可能地逃离他,想说那可能只是一时冲动,但是後来我才发现太晚了,我无法克制地想见他,而每和他相处一次,我对他的那种感觉就越来越强烈。」
我想跟他说叫他别太自责,没当场扑上去已经很伟大了,换成老娘早就直接绑回家玩监禁了。不过我再怎麽嚣张也知道这种时候不适合说这种话:
「我只好告诉自己,至少等他成年吧,等我的抚养义务了了,至少我不会那麽内疚。我只好这样一天一天地等下去,可是你知道吗?ailsa,我等了这麽多年,结果半路上却杀出另一个家伙,一下子就夺走了他所有的信赖,他甚至还不是人类,而是只野兽!」
他看著我,整个眼角都湿了,我不知道该说些什麽。因为就像他说的,我对这种事情毫无经验,最多只在高中时看过几出避孕宣导电影,还是公民老师逼我们看的。
「ailsa,你说得对,我是卒仔。因为我真的很怕,我甚至怕到不敢留在那里,听他亲口说他喜欢上了。别的生物。我光是想像,就觉得快要崩溃了,我。」
他开始泣不成声,我亲眼目睹一向站在我身前,领导我们上山下海的男人,哭得像个孩子一样凄惨。我把他的头按到我肩上,他的额头好热,身体也在发抖,我一时不知道该怎麽办,只觉得有点心疼,就是鳄鱼朝我扑过来,我也不曾这麽手足无措。
「。。真是辛苦啊。」半晌,我才望著酒吧的天花板说。吧台旁的人几乎都在看我们,大概以为我们是谈分手的情侣吧,还有人对著john喊:「帅哥,加油!」。
「。嗯?」
「我说,谈恋爱还真是辛苦啊,虽然我无法体会,不过看你这麽痛苦,我还真有点庆幸我没踏进这个人生黑洞。」
我感慨地说道,john瞪了我一眼,好像查觉到自己的失态,他摇摇晃晃坐回吧台,拿起没喝完的啤酒又灌了一大口,反而把自己呛到了。我看著他咳个不停的样子,心里觉得有点好笑,有觉得有些悲哀,我放下高脚杯,凑到他身边:
「喂,我说john。」
「干嘛?你管我会不会喝酒,我今天就是想喝。」
「你要不要乾脆跟我结婚?」
结果john呛得更厉害了,他在我面前弯著腰良久,才一抹酒沫抬起头:
「。这是你安慰人的方法吗?」
「哎哟,你听我说嘛,我是说,如果真的那麽不幸,小鬼抛弃你和狼私奔。你不要哭了啦,我只是假设而已嘛!我们结个形式上的婚,反正我对男人没兴趣,也不会逼你跟我履行夫妻义务,你爱跑到地球那里就跑到那里,我也不会当深宫怨妇阻止你。有了张结婚证书,我就不用一天到晚相亲,我老爸也可以瞑目了,这不是很好吗?」
「。我拒绝。」
「哼,那就算了,反正我也知道你不会答应,死脑筋。这麽认真拒绝我干嘛?拒绝个十次也不会出现防护罩的啦!」我嘟著嘴坐回高脚椅上,把我的螺丝起子一饮到底,john又伸手去拿酒杯。我觉得脑袋有点飘飘然,於是我站起来,走到john面前,在他反应过来之前捧住他的脸,然後嘴对嘴吻了下去。
「ailsa!你在做什。别闹了,给我放手!」
果然不出我所料,这个实际上很纯情的男人马上惊慌失措,抹著嘴唇倒退到墙边。我插腰逼近他,把他逼到墙角上:
「吵死了,谁叫你要吼我没谈过恋爱?我就是要做给你看,接吻就是这麽容易的事啦!没有你这死脑袋想得这麽复杂,你这样子老娘看了就有气,先亲下去就有表白的勇气了,知道没?」
「ailsa,你醉了吧?喂。你想干嘛,你到底想干嘛?」
「就是要调教你啦!怎麽样?怎麽样?你叫救命啊!」
「ail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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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这天晚上我们两个人都醉了。我一直莫名地想吻john,然後john为了躲我躲到满酒吧跑,後来还跳到吧台上,把好几个玻璃杯都踢破了,这是平常理性的他绝对不会做的事。我只是微醺,所以记得酒吧里的人都在为我们鼓掌,还有人举杯说:
『小妞,直接把他扛上床吧!祝福你们!』
john平常是滴酒不沾的人,这天喝乾有我手臂那麽长那麽粗的高颈啤酒杯,出酒吧时已经连路都没法走了。我一手拎著皮包,把他的手绕过我肩头,就这麽扛著他上我的保时捷,什麽酒後不开车的规定全抛到脑後,一路把他送回他在研究院的宿舍。
我颠颠倒倒地扛著他上了二楼,才走进走廊,就看到一张忧心忡忡的脸,不知所措地站在john大门深锁的宿舍前。看到我们,他半带惊讶地迎了过来。
「john!还有。ailsa阿姨?」
我本能地想纠正他的称呼,但现在我没那个心情。
小鬼好像在那里站了很久,夏季的夜晚,他满身都是汗,一脸担心地看著我肩头的john,我一直觉得他很有小动物的感觉,简而言之就是挺可爱的,而且那种可爱不仅止於外表,这少年有种现代城市小孩已经失落的、完全出於自然的善性,那和不知世事的白痴青少年不同,是谁也模仿不来的。所以很能体会john如此疼爱他的心情。
「john他怎麽了吗?」
「你怎麽会在这里?」我反问他。
那个少年忽然低下头,好像很难以启齿地微红了脸。「就是。发生了一些事,john他什麽都没说就跑了,我担心他会生气,所以就想来找他。但他一直没回来。」
「你来找他,是想跟他说什麽吗?」我试探著。他却疑惑地看著我,
「说什。麽?」
我用john口袋里的钥匙打开宿舍的门,把他沉重的身体抛到床上,小鬼跟著我进来,蹲在john的床边,伸手去摸他的额头,然後抽手。
「他生病了吗?为什麽会变成这样?ailsa大姊?」
「没有,他只是醉了,等酒醒了就好了。」
「醉了?john会喝酒吗?」小鬼睁著大大圆圆的眼睛。
「他今天忽然想喝了,我也不知道为什麽。好了,我先走了,不打扰你们。」我飞快地走到门口,打算掩上房门,虽然我很想留在门口偷听就是了。但小鬼却跟著我站了起来:「咦?ailsa阿姨,你要走罗?那john怎麽办?」
「怎麽办?你不留下来照顾他吗?」我很惊讶。
小鬼「唔」地一声,低头玩起手指来。「因为。森林里还有事,我想不便离开太久,但我很担心john。」
看他这个样子,应该是要回去找那头狼吧?看来john的情况还真不是普通的危急。我几乎就想脱口告诉他john消沉的原因,但我要是这麽做,虽然我不太懂爱情,可以肯定的是john一定会杀了我。我甩了甩手上的车钥匙,长长叹了口气:
「好吧!你是坐直升机来的吧?现在这麽晚地铁早就都关门了,我送你到停机坪。你不用担心john的,他很坚强,一个人没问题。」我说。反正现在让john一个人独处也好,让他想清楚自己该做什麽、想做什麽,要行动还是放弃,这都只能靠他自己。
那个少年还很犹豫地看著john,我发觉他长大了很多,我也算从小目睹他成长的人,他现在身高也长了,体格也硬挺许多,虽然看起来比同年龄还幼齿些,但颈子上已经明显看得到喉结,不再是当初那个自闭的男孩了。
他帮john盖了被子,倒了杯水放到床头,才跟著我蹑手蹑脚走了出来,在john轻微的呻吟声中掩上房门。我让他坐在助手席上,然後往大马路开去。
「那个。ailsa姊姊。」没想到我还没开口,小鬼就先说话了。他只有在有求於我的时候,才会叫我姊姊,我装作没有查觉:
「嗯,什麽事?」
「john。是不是喜欢你啊?」
我的煞车打滑了一下,本小姐我一向处变不惊稳若泰山,但小鬼的问题实在太令人喷饭了,我赶紧用双手抓稳方向盘以免飞车出去:「啥?你说啥?」
「呃。因为你们两个好像常常在一起啊,而且你们在一起的时候,都聊得很开心不是吗?上次音乐会时这样,这次也是,john平常不喝酒我知道,可是却能在你面前失态,我想john说不定有点喜欢ailsa大姊你,才会这样子不是吗?」小鬼托腮沉思。
「。。」我加快保时捷的速度,指针从一百二跳到一百六,飙车可以让我脑子冷静一点,现在我的脑浆比对流层还混乱:
「。如果我和john结婚,你觉得怎麽样?」
小鬼蓦地转头看我,眼睛又睁得大大的:「真的吗?你们真的在一起罗?」
「我是说假如!你觉得如何?」
「很好啊。」小鬼答得好自然:「这样我可以改口叫你老妈吗?」
john,你好可怜!我帮不了你了。我掩面想著。
「你对自己的未来。有什麽打算吗?」
「未来?」
想了一下,我决定换个方式问。对小鬼而言,一定从来没想过从小养大他的监护人,一天到晚对他想入非非吧!加上john又是如此闷骚的人,憋屎都不放屁的那种。想到这里,我又觉得不能怪小鬼,双方都有问题。不过奇怪了,为什麽我一个没谈过恋爱的女人,要当他们两个男人的恋爱谘询者啊!吼──!
「嗯,你有想做什麽吗?职业或是梦想,我是指,在人类组织的社会里。」
小鬼安静了一下,好像真的认真思考起我的问题。「我。不知道,现在还不知道。人类的事情,我一向不熟。」
「那麽你想放弃做为一个社会人吗?就像泰山那样,从此丢弃你的同类,与人类文明隔绝,在山林间直到老死,这样你做得到吗?」我问。
「我。」
「事实上你也活得很人类吧?你住在有遮蔽的房子里、吃著煮熟的食物、听著有文化背景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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