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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阅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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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本色

作者:林雪

内容简介:

书中讲述了几对青年男女,在人生的道路上偶然相遇、相交,以及他们在面对爱欲与性障碍时的种种情态、心态的描写。把人生的无奈和对美好、和谐性爱、情爱,对安宁、平和、温馨、充满爱意的生活的向往和不懈、不屈的追求,以及在伤痛与困惑中渐渐坚强、成长、成熟的过程,把男女之间的爱恨情仇、爱与宽容,写得回肠荡气,婉转优美。

作者通过女主人公陈红的触觉、听觉、嗅觉、视觉,从多个角度,多个场景来表现女性眼中的年轻、健康的男性之美,把女性对男性健康体魄和旺盛性能力的欣赏审视,叙写得极其细腻、逼真。

正文

她似乎常常想逃

在这世上,陈红一直梦想着,能和自己爱的男人,他也爱她的男人,一起生活,共同营建一个安宁、平和、温暖、美好的家。两个人,像田地中的两只鼹鼠,你觅食,我守窝,你守窝,我觅食,在一起互相温暖着,照料着,度过每一个白天和夜晚,每一个春夏秋冬。

自从3年前,那个男人去了欧洲的某个国家后,陈红就喜欢上了北京大大小小地铁通道中,那些依墙而坐,有一搭没一搭,激情澎湃地弹着吉它,唱着某个知名或不知名、熟悉或不熟悉的歌曲的流浪歌手和他们的情人。

她喜欢他们那种慵懒,席地而坐,表情淡漠,走到哪唱到哪,自由自在的样子。

每一次经过,她都会停下脚步,听他们弹唱一曲两曲,给上五元、十元钱,看一眼他们面无表情的脸,再转身离去。

那时候,通道中光线暗淡,彼此看不清对方的脸和脸上的表情,她感觉到他们和她是熟悉的、相通的,是同一属性的人,她站在这里听歌是安全的、安然的。

她带着无声的笑容,加快的心跳,愉快的心情,转身离开,心中油然升起一种飞升的感觉,使她原本疲累的身躯,沉重的脚步,变得轻快。

她梦想着,有一天,自己会像流浪歌手和情人一样去流浪。虽然不能做到,但想想也是好的啊!

这个温暖奇异的梦境,一直藏在她的心中,支撑着她一天天往前走。

这些年,她参加各种各样的party、酒会、展示会,在宾馆的走道上,会碰到不少派送机票打折卡,酒店折扣卡vip。毫无例外,她都一张张收下,放入包中、口袋中、笔记本中、抽屉中。

她不知道,她想要干什么。她似乎经常想逃。但是陈红知道,她不能够。生活中,她是一个踏实的女人。

她有一个五岁的女儿,作为母亲,她要对这个幼小生命的成长负责。在这世上,除了陈红,她再无依傍。

看着一个女孩,在她的抚育下,一点点进步、成长,一天比一天漂亮、懂事,陈红心中常常涌满莫名的感动,有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滚涌在她心中。

她知道,培养女儿,是要像雕琢一件艺术珍品一样,小心细致,耐心地保养,爱护,打磨,雕琢。她带给陈红许多的欣喜和欢悦,这个时候,陈红所能想的,就是我要多多努力,多多努力……

陈红是一个在音乐圈里小有名气的歌手。她的音乐,音色、唱功都很好,歌也很好,很有灵性,很美,出了三张专辑,每张专辑销个三四万张,保本不赔。但始终不能大红大紫,只在各个晚会、各种演出中挣演出费,混个脸熟。

心中自是有些不甘落寞。

好在她是个随遇而安的人,因为喜欢音乐才做音乐,所以也不太计较,反而自得其乐。她和江怡、向西三人合股做了间工作室,自己出钱,自己写词曲,出专辑,宣传,包装。一年下来,挣个一两百万,留下50%做发展基金,余下的三人分了。

那个男人走后的三年中,陈红不愿想他,但他却又似乎从没有一天一时一刻离开过她,他像藏在她血液里,插在她心上,一把看不见的刀,是她生命中的隐痛。

本质上,她不是一个特别有能力的女人,除了音乐。

她是音乐的精灵,在音乐的世界,她自由行走,沉醉,翱翔,吟唱,倾听天籁之音。

她似乎生活在现实世界之外,远远地看着这个熙来攘往的世界。无论是对工作,还是对男人,她都不知道怎样去明白,去把握。只是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喜欢就喜欢了,做了就做了,爱了就爱了。

当初那个男人,他叫方龙,把一本自传交给她。告诉她,这是他的自传,他把他的心交给她了。

为这句话,她就信了,就感动了。

读了他的自传后,她更是不可遏止地爱上了他。

原来这个外表狂放、浪荡不羁的男人,有着一颗充满理想,敏感善良的心,有一个睿智的大脑,有谋略,有手段,有眼光,是一个有着大智慧、不可多得的好男人。

这是她一生要寻找要陪伴的男人,是她生命中的男人。

她的心感受到一种强烈的震撼,一种冲击像从地心深处发出的地震冲击波,像极地的强光,璀灿、照亮了她的大脑和眼睛,她看到了她今生的归宿之地。

那时,她百感交集,感到自己的汁液在汩汩地、欢快地、如泉水般流淌,久蓄的激情奔涌倾泄,那么酣畅,那么淋漓。她的身心是那样的轻松、愉悦、陶醉,没有丝毫的隔膜、羞耻。只想贴紧他,再贴紧他,两具身体的每一个细胞、毛孔都贴紧,每一根汗毛都互相缠绕,和他融合在一起。

那是身心同时交融、交付、开放、奉献给一个男人时,才有的感觉。

她从来没有如此放松、沉迷过,这感觉让她迷恋、震惊!

她有多少年、多少月、多少日没有这种轻松、交融、开放,想把每一个细胞都彻底奉献给一个男人的感觉了?以致她都忘了这种感觉的存在。

原来和一个自己喜欢、自己爱的男人,肌肤相亲、爱抚、做爱,是如此的美好,令人迷醉。

和前夫,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没有这感觉了?

前夫,那个男人,床上功夫一级棒。她和他做爱,几乎每一次,都很满足,很兴奋。但她却不喜欢他亲吻、抚摸,他每一次企图亲吻、抚摸,她都借故避开,阻拦。实在躲不开时,她就只有隐忍。但一种恶心、反感从心底骤然升起。她努力想不理会,想赶走这种感觉,却怎么也赶不走。有时候,实在忍受不了,做着做着,会猛然一把把他推开,看他愕然。她不想伤他,只有找借口掩饰。

说:“对不起,我受不了了,你太厉害了。”

不知他是信,还是不信。

但是没有办法,有时候,她简直觉得自己是在卖身。

这种感觉很不好,像毒药一样留存在他俩体内,腐蚀着他们的感情、血肉;像鸿沟一样阻隔着他俩,试图努力靠近的脚步。

也许在她心里,做爱是身体生理的本能需求,而亲吻爱抚,却是心灵的交融、亲昵。

而她的心,早已对他关闭。

她以为,这一辈子,就能这样和他过下去,没有爱,至少还有性。

而现在,这骤然降临的感觉让她震惊!

原来人生的感受,爱与不爱是有着偌大的区别,天壤之别!这是她从来不曾设想和想象过的。

她心中万分沮丧!

这意味着这么多年来,她放弃自己,牺牲自己,以为自己已经死去,死去的人是不需要感情的!……她是错的,而她现在的一切平衡,面临打碎。如果这样,当初何必复合!她对自己感到害怕!

同时,她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多么大的,多么不可饶恕的错误!对方龙,自己竟不知自己喜欢他、爱他,竟把他当性伴侣,贸然地和他上床。

她有多蠢,有多悔,自己轻率地把一份感情毁了。

至今,她仍真切地感受到他轻柔、怜爱地抚触。他的手指,在她脸上、身上,一分分一寸寸一圈圈地游走。

他不再年轻、紧致,光滑的深褐色肌肤,已然松弛,腰身浑圆,有了啤酒肚,但他很努力地动作,身上泛着一层金色的光晕。

她闻到他的喘息,温暖,馨香,如兰。他一滴滴滴落的汗珠,闪射着七彩眩目的光芒,像折射着太阳光的水晶。

其时,她的内心总滚涌着一种感动,一种迷恋,一种酸涩。它温暖湿润着她的眼睛、她的心。

他像一个绚丽的梦,让她不敢触摸、沉迷其中,不敢醒来。

她听到她生命深处,发出的一声低唤:噢——dearboy,你是我今生的至爱!

是我生命中甜美的甘泉!

是我心中的隐痛!

但是,他们在床上,只是爽到一半,或叫半爽。她这才知道,原来男人和男人是不一样的。他是她除丈夫外的第一个亲密男人。他做爱方式笨拙单一,只知道传统上下位,只有当陈红骑在他身上时,才有锐利的快感,但当他动作时,就归于失败。

为这一点,两人都很沮丧。

由于羞涩,又不好讲明、交流。

陈红惊讶于这个自称见到一个喜欢的女孩,就抓她上床,然后在某一天早晨忽然消失,占有过无数个女人的男人,在性爱方面如此笨拙、幼稚。

她不明白,他和那些女人是如何做爱的。

如果也是这样,那些没有得到真正快感、假装高潮的女人,是不是真心爱他喜欢他?

很值得怀疑。

陈红不想假装高潮叫唤,那太假了,她做不来。每当其时,她就不出声,躺着。

虽然他很努力的动作,可终归还是失败。

陈红想,待熟悉一些再和他商讨吧,两人一起还有长长的未来。

就是这样,她还是狂热地爱他。因为在她看来,在床上,性爱只是一个技术问题,是可控、可操作、可配合好的,而最重要的是要看人的本质。

但是,在这一切还没来得及做的时候,忽然有一天,他就走了。

走得那么远,令陈红的心懊悔、疼痛不已。

她是那样想念他,每一日每一时,他似乎从没有离开过她。她想再次被他拥入怀中,再次享有那种轻松、美好、完全放开、交付的感觉。那种感觉让她迷恋、希冀、向往。

在方龙走后的第八个月,陈红有了一个情人,他叫秦鹰。陈红忘了是怎么和他好上的,但她记得,那晚最后他说:“红,我喜欢你,我喜欢和你做。喜欢和你在一起。它太美了。”

这话,让陈红有几分酸涩和感动。

她想起方龙,方龙从来没有对她说过这样类似的话。

那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最高最好的赞美。

那时候,她就想,今生今世,他们总有一天,还要见面,总有一天,她要和他一起好好做。

在这种飘忽不定、失重的状态下,陈红认识了秦鹰。他的到来,是这样突然而又自然。像巨钻的光芒,瞬间耀亮了她的心灵和眼睛。揭开尘世,世俗的帷幕,她嗅到了生命花朵逸出的芬芳,看到了生活深处灿烂生动的笑靥。

这隐藏的叛逆倔强打动了她

那天下午,当她站到他的面前,他仰起脸来时,她看到了一张如此年轻、洁净、阳光般明澈的脸。

一瞬间,陈红产生了一种恍惚。

世界在这一瞬间发生摇动。

她曾经伏在圈椅的扶手上,一刻不停地看一个男人,想看透他的脸,看穿他的大脑,想知道明了他此刻在想什么,他的喜怒哀乐是什么?

但她始终未能看透。

而这张脸是如此的熟悉、清澈。

他也在盯着陈红看,毫不避讳,直愣愣地盯着陈红的眼睛,至少有三十分秒。

“秦哥,这位是陈小姐。”

他的员工在一旁提醒,就是带陈红来的那个。

“知道了,陈红,是你!”

他站起身,跨步向前,紧握住了陈红的手。

再次相见的喜悦,清晰地写在他的脸上,他还太年轻,不知道掩饰。

“真是你?秦鹰!我还怕认错呢!”

“快请坐,真想不到,还能再见到你。”

秦鹰握着陈红的手,忘了放。陈红不好意思看了一眼,秦鹰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忙松了手。

男人的手温暖厚实有力,传达出一种热烈向往的情意。陈红心中一惊,缩回了手,双手揉搓着。

他的员工退出了办公室。

两人在办公桌前的沙发上坐下,秘书小姐送来了一杯矿泉水。陈红喝了一口水,端着杯子,抬头环视了一下秦鹰的办公室,再回望了秦鹰一眼,发现秦鹰的眼睛一直盯着自己看,羞涩地一笑,低了头。

“陈红,你还是那么漂亮,没变。”

秦鹰赞叹了一声。

“谢谢,想不到,秦鹰,一年不见,你就有了这么大一间公司。”

“什么,我一直就干这公司,都快十年了。”

秦鹰一笑。

“秦海装饰公司真的是你的?”

“和朋友做的,有一半是我的。”

“那也了不起,秦海在北京装修公司中,可是太有名了。”

“谢谢。对了,陈红,你也想装修房子?”

“是呀,要不怎么找到这来,怎么又能和你重逢呢?”

陈红没心没肺,大大咧咧地说。

“见到我很高兴,是不是?”

秦鹰挑逗了一句。

“瞎扯,谁高兴了呢?”

“你看你,脸都红了,一直在笑,还想赖。”

“喂,你这是办公室啊!”

陈红提高音量叫了一句,吓住了秦鹰。

“要死,你这么大声,干什么!”

陈红见秦鹰紧张,扑嗤一笑。

一年前,他俩是一个经理特训班的同学。那是周末学习班,每星期周六、周日白天上课。

上学的第一天,当她走到五楼的教室门口时,一个身材匀称,健壮、修长的男人向她走来。

她看了他一眼,见他足有1。85米高,一张年青、干净、端正、明朗的脸,英俊、阴柔、温雅像黎明,一个标准清爽的俊男,像一棵新长成的、柔韧修长、生机勃勃的翠竹,挺拨轩昂地站在她面前。只是他短短的板寸头,露着青青的头皮,显现了他隐藏的叛逆、倔强。

正是这种隐藏的叛逆、倔强,在一瞬间,打动了她。

男人的眼睛也正看定她,两人的眼光相撞,像正负两极的电流相交,撞击出冰蓝、灿烂、耀目的电光。

陈红一愣,躲闪开这道直逼的光,停住了脚步。

“你是来这上课的?”

男人礼貌地问,眼中含着笑意。

“是。”

她微笑简短地答,抬脚继续向前。

她要保有一丝矝持,纵然面对一个如此出众的男人,也不能让自己的脚步停留太久。

男人回转身,随她一起走进教室。

陈红边走边扫了一眼偌大的教室,教室中一个个或站或坐的男人、女人,让她的目光全部检视了一遍,发现陪伴在侧的这个男人,无论长相、身高、身材、气质,在这个教室中,都是最出色的。

把一个如此出色的男人吸引在身边,她心中不由漾起一丝得意的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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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这得感谢童年和少女时代,祖母、母亲对她的严格训练、培养。那时她的母亲和祖母都信,优雅高贵的女儿,无论在哪个朝代,都是男人的喜爱。

“养女不教如养猪。”

这是她们的训条。

对儿子,则另有一套标准:“宁养癫子,不养呆子。”

那时,陈红极其羡慕整天在外钓鱼、游泳、打鸟、打架、游荡的哥哥、弟弟。

永远有读不完的书,练不完的功,守不完的规矩,她们把陈红的生活搞得繁琐而沉重,让她心生厌倦,只想逃跑。

在她长大成人,能自己做主后,总是希望生活简单一点,自然一点,轻松一点,快乐一点,讨厌那些琐碎的事情。

虽然她衣着极有品位,但她不学化妆。化妆对于她,只是挘麙{口红,涂涂眼影,不打粉底,不刷胭脂,不画眼线,不描眉,极少用眼睫。

有时候,她会把自己用最艳的桔色口红涂成血盆大口,画黑黑的一圈熊猫眼,穿露背露肩露乳沟的吊带背心,做出怪异、夸张、野性的样子。

不减肥,爱吃多少吃多少,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有时比男人吃得还多,嘴里骂糙话,放肆粗鲁。让那些想看古典优雅淑女状的男人大跌眼镜。

她以此来反抗、渲泄源自内心生命深处的压抑和重负。

而现在她得感谢母亲和祖母的严格。

她挑了中间一排,一个中间的坐位坐下。

“我在第一排。”

男人站在她桌边说。

她顺着他的手指望去,第一排的书桌上,果真放着活页夹、笔记本、笔。

她想,这个男人是一个积极进取的人,连座位都选在教室正中第一排,不像自己,总是愿意静静地隐没在人群中,像今天选座位一样,既不靠前,也不靠后。

他坐在她桌子前一排的椅子上,侧身和她说话。直到老师来了,教室中响起一片桌椅碰触地面和相撞的声音,“呯呯啪啪”,此起彼伏。

“我走了。”

他站起身说。

他坐到了第一排的坐位上,透过三张桌子的人影间隔,她看见他呈15度弧形低头看书,写字的背影。他的背宽阔、结实、柔韧,曲线很好,从背影和正面形象综合加减看,他的年龄介于22…28岁之间。

整个上午上课的时间,乘老师背向黑板写字的时候,他有三、四次回头看她。有一次,他还冲她做了一个手势。这手势把他的孩子气,全暴露了。

她不觉讶然一笑。

她喜欢男孩子活泼单纯的模样。

上课时间到了三分之二时,他又一次回头,发现她的坐位旁竟空着一张座位,待老师再次背对着黑板写字时,他抱了桌上的东西,偷偷溜了过来,坐到了她的旁边。

这一举动引来了班上所有目光的注视,教室片刻寂静,停顿了一会之后,一片哗然。

授课老师感觉到了有什么不对,他转过身,隔着眼镜,瞪着俩豆眼,使劲看台下。

陈红又羞又臊,觉得脸微微发热。这举动太明目张胆,太显眼,太突然了。

她不喜欢这样快就被人规定。

她喜欢像一只猎豹,趴在路旁的草丛中,慢慢地观察、挑选,静静地等待最中意的猎物出现。然后,在最佳的距离和时间,猛然从草丛中跃出,以最迅捷、稳准的方式,逮住猎物,然后悄然离去。

王菲说:你愿意,不如我愿意;你喜欢,不如我喜欢。

波伏娃是个贱女人,凭什么把女人定为被奴役、从属的第二性?女人就是女人,既有动物性,也有人性,有自己的喜好憎恶,凭什么都让男人来规定?

想至此,她下意识地往外挪了挪身体,不让自己和这个男人挨得太近。

她想,她表明的态度,他应该是懂的。

男人像什么也没发生,并不注意她,也不说话,而是专心听讲,写笔记。

过了一阵,这个男性年轻健壮的身体热力,一阵阵向她辐射过来,炙热着她的肌肤和身体,使她的心和身体慢慢开始燥热。

“该死,王八蛋”。

她暗自咒骂了一句,不知是骂自己,还是骂身边的这个男人。她挺直了腰板,端正了身姿,强迫自己把注意力放在听讲、记笔记上。

对自己,陈红是充满自信的。

无论在哪种场合,和哪个层次的人在一起,她都是被注目的焦点;不管往哪个人群中一站,她都会脱颖而出,甚至鹤立鸡群。她优雅,华贵,大方,脱俗。

在陈红座位前一排的右上方,坐着一位有几分秀丽、打扮精致、穿着时尚的女人,她叫江怡,是陈红的好友和合作伙伴,也是她的经纪人。

她们一起来报名上这个经理特训班,一是在做工作室的过程中,她们发现,一个搞文艺的人,要管理好公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原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种思维方式。再加上要管理员工,哪怕是这世界上最小的公司,一旦招人,牵扯到人,要管他们,要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在干什么,想要什么,事情就复杂了。因此,她们决定补补这方面的课,学点管理经验。

另外,江怡还有一个目的,看在这特训班上,能不能有什么艳遇,call到靓仔。江怡离婚三年,虽然分到一笔钱,生活无忧,身边也不少男人作为性伙伴。但让她动情中意的还没有,因此,老想有什么意外之喜。

现在单身女人找男人,无非是以下几种渠道:1、办公室恋爱,兔子偷吃窝边草。

2、朋友介绍,聚会认识朋友的朋友。

3、旅途艳遇。

4、酒吧里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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