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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真美盘子里都是素菜,姚翔大怒:“你还在减肥吗?为什么点的全是青菜?”
思蔓连忙喝止:“别急!急什么啊?她把肉都吃光了,就剩下菜了。”姚翔身后有点面善的姑娘热情地叫了声“嫂子”,倒让她红了脸。
“嫂子不记得我了?我们见过的,那次唱卡拉ok,咱们还碰过杯呢。”
思蔓还真没想起来,但人家说到这个地步,她也不好意思说想不起来,连忙做恍然大悟状。小丽给真美鞠了一个躬,说专程来向她道歉,请她原谅她无心的玩笑。真美当然不信,但当着思蔓,谁都不愿意吵。
真美说不怪吴小丽,一切都是自己乐意的,她不过想能以最佳状态当伴娘,因为当伴
娘,最有机会吸引到年轻男宾客的目光。
听她这么说,姚翔也很有些话想说,但接收到思蔓的目光,忍了。可吴小丽不在乎,马上猛拍胸脯:“我觉得你还是别寄望太高,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嫂子,我看真美这身体还是算了吧,真给你晕婚礼上,不吉利另说,手忙脚乱还顾不过来她呢。嫂子,你要是不嫌弃,不如让我来给你当伴娘。你这伴娘总得找一会来事儿的啊,得能帮你挡酒。”
真美一听就窜了:“吴小丽你为什么什么都要和我争?”
思蔓温柔地看着真美,劝道:“你赶紧再吃点。”又客气地谢小丽:“没关系,我都答应真美了,怎么能换掉她呢?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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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全不在,乐明打起精神和红书志刚闲话家常,努力拉近彼此的距离。毕竟孩子是纽带,扭着两家要有来往,就算是走过场,也应该假装亲热亲热。
聊着聊着就聊到房子,一聊到房子就自己都不知道悄然生了攀比之心。红书家是普通的三居室,七八十平两三杆枪,可人家乐明一人儿在上海住一130平的大公寓,谁听得下去啊还?最可气的是她还一付很羡慕陆家的样子,说房子太大了不聚气,哪像你们一家子人挤一块儿多热闹。
志刚问:“您那房子是新买的么?”
“对啊,”乐明表示这都是姚翔孝顺,她还不是自夸,即便万般不好,但一个孝顺的孩子,人品是差不到哪里去的。红书阴阳怪气地借着感怀身世敲打乐明:“孩子总有长大的一天。我就一直在想,如果有一天他们结婚生子,我们还要不要指望他们当最亲的人是我们?”
志刚马上默契地补充道:“我们经常一起探讨这件事情。其实不可能的,他们会和他们的爱人是最亲的人。所以有时候想想,姚翔和思蔓结婚,他们成了世界上互相最亲的人,我们就要退下去了,有点难过,不过,也替他们高兴啊。”
这话到最后就有点感情了。乐明想想人家说得还真在理,其实自己何尝不是这么想的呢?从姚翔离开上海到北京来上学,她就开始每天猜测着会有这么一天,不禁一阵黯然涌上心头。她比别人更懂失去的滋味。姚翔的父亲是车祸去世的,那年她只有三十岁,下决心为免姚翔受忽视,她绝不再嫁。后来姚翔一意孤行要买车的时候,她非常难受。但现在她能告诉自己,人这一辈子就是一个不断失去的过程,失去亲人和亲人的爱。这些年她不肯来北京,就是一直在上海提前适应这种状况。现在,姚翔终于结婚了,她也终于全都失去了。
志刚看乐明为这几句话竟然落下泪来,慌了手脚。本来只想气人,没想把人气哭。想安慰安慰,又实在没地儿下嘴,只得在旁边干看着搓手。红书看他这付形状,心里不大痛快——这女的可真够劲儿的,动不动还动感情。这种性格教育出来的孩子,会不会性格有缺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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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萁看见姚翔进屋,脑海里跃然浮现的却是乐善好施的魁哥。姐也太不靠谱了,找的这
些男的完全是天上一脚地上一脚啊。他看见姚翔的嘴在动,显然是在对自己说话,懒洋洋地扯下耳机。
“你帮我铺的床吗?”
“当然不是。”思萁没好气地回答,又戴上耳机。
姚翔洗漱回来,看见新玩艺,不见外地凑上来:“新买的?”
思萁只好又把耳机摘下。
“发财啦发财啦?多少钱?三千吧哈哈哈哈哈哈。”
思萁顿时不高兴了,觉得自己蒙他钱是么?见过钱么?见过么?蒙一次他还念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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