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当然不如,”珍珍道,“不过,你们就尽情嘲笑吧,也嘲笑不了多久了……再过一年半载,我非得混成合伙人不可。”
“不错,有志气。”病床上那位赞道。
“不过,当初你真不应该拒绝我的推荐信。”一号遗憾地道,“我推荐了别人,现在人家已经当上主管了。”
李时珍忽然跳起来,道:“我走了。”
“怎么?嫌烦啦?”一号慌忙叫住她。
她摇摇头,“我得赶紧去工作,赶紧混成合伙人,赶紧壮大我的公司,好堵住你的嘴。”她说着穿上外套,收拾了饭盒,当真走了。
病床上那位望着她倔强的背影,道:“不错,有志气,不愧是我看中的人。”
一号舀一大勺米粥塞进嘴里,道:“你们爷儿俩看人一样准,不过,阿汗什么时候回来?”
*
今晚又是一个充满硝烟的夜晚。
自从她进入新公司,几乎每天都置身于战场之中。要知道广告界的新晋公司若想存活,定要千方百计地从大公司嘴里抢肉——那自然是极其不容易的。
工作到凌晨三点,她揉了揉快瞎了的眼睛,站起来伸个懒腰,如往常一样先去冰箱里拿一块真心蛋糕,然后踱到窗前,茫然四望。
显然,若没有她这个忠实的顾客,他陈可汗的真心蛋糕店早破产关门了。不过也多亏了她每日买蛋糕给同事们,公司里一团和气,她这个新人硬是靠着给所有人买了一个月的蛋糕成为公司里最受欢迎的人。
又是做到了朝阳现身,她困极睡去。
两个小时后,她被自己的闹钟叫醒时,竟然隐隐约约闻到了绿豆的清香,爬起来去厨房,竟然惊喜地发现了咕咕嘟嘟的绿豆粥。粥旁放着岑溪留下的字条,她的蝇头小楷写道:
“趁热吃。
李时珍,别老那么快,别死那么快。”
珍珍心中一暖,喝了两碗粥,给岑溪打了通电话。
“醒了?”岑溪似乎在补眠。
“小溪,你真好。”她呢喃。
“若不是看在半年前的誓言上,我才不照顾你。”
“什么誓言?”珍珍挑了挑嘴角。
“明知故问。”
“噢,”珍珍笑道,“原来是你用来道歉的那句’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所以,我不能眼睁睁看你过劳死啊。”
珍珍叹了口气,淡定道:“你见过哪个广告人长寿的?”
“李、时、珍!”
“对了,今天我不能去机场送你了,中午有个会议,”她补充道,“替我向他问好,对了,给我带回来一盒巴西蜂胶。好好享受甜腻的二人世界。”
*
事实却是……
李时珍匆匆赶到公司,把昨晚熬夜的成果交给领导审定后,随即请了个假。
“就请一下午?”领导诧异问她。
“看来我过于勤奋了,连你都想让我休假了。”她笑道。
“是啊,我都看不下去了,珍珍,你太拼了。”领导认真道。
“我就当你在夸我了。”
“这当然是在夸你。”
“精明的资本家。”李时珍吐了吐舌头,领导真心笑了笑。(由此观之,她当真正走在合伙人的路上)
对了,这半年她考了驾照,贷款买了一辆大众polo,当真成了新时代女性。
她常常想,如果他回来,会不会认不出来她?
机场人头攒动。
幸而岑溪在国际出发,而且,时间尚早,她要么在路上,要么正在托运,绝不可能过了安检。
她找了一会儿,未果,便探口风似的给岑溪打了个电话。
“过安检了吗?”她问。
“办完手续了,在洗手间化妆呢。”岑溪答。
“睡一觉妆要花的。”
“你不是有会议吗?别告诉我你在机场。”
“bingo,真真真聪明。”
“听起来好像你在自夸似的。”
“我也的确聪明。”
“可惜……”岑溪顿了顿,道:“还不够聪明。”
“怎么说?”
岑溪提示道:“你回头,回头看看就知道了。”
“回头?……你神秘兮兮个什么啊……”她说毕,转头。
*
那个消瘦的身影,正单膝跪地,掌心里摊着一枚明晃晃的金属环儿。
“李时珍,嫁给我,你可愿意?”
“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
“你也太不矜持了……”
他话音未落,只听见一声尖叫,她已经攀上他的脖子。
“我不要矜持。”她早已泪如雨下。
“李时珍,你这是在索吻吗?”
“你不给吗?”
他干涸的嘴唇终于找到他的甘露,只属于他的甘露。
*
【完】
番外一
番外一
自从跟安分手后,有好长一段时间我没能在霍巴特见过中国面孔。在澳洲这个人口分散的省份里,我险些抑郁。
差不多两个月后的一天,我再次接到安的电话。
她说她要回国了,有些东西想要留给我,作为回报,我可以送她去机场。
我欣然答应了。毕竟当初是她甩了我,甩了你的女友主动联系你,即使是当个搬运工,也会觉得自己是有价值的。
我跟安约在湖边的咖啡厅见面,那里离我工作的动物疗养院很近。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十月的春天,我穿着一件蓝色格子棉布衬衫。一切的一切我记得很清楚,并不是因为要见安,也不因为我即将送别安,可能永生不会再见。
这一切,皆因为那湖边的一瞥。
安坐下后脱了外套,露出一件包裹地很紧的白背心,她身材很好,这点她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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