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胡三万,女,汉族,早孤,被阿叔胡西风收养调教,从小过着偷鸡摸狗的日子,阿叔当然是坐地分赃,其实,我知道他的难处,他要养活那么多孩子,还要喝酒…….阿叔收养了很多孩子,都是孤儿。取名字是件大事,但是在阿叔这里却很简单,譬如我叫胡三万,大哥叫胡幺鸡,二姐叫胡二筒,一家子凑起来,算来有半副麻将。
据说,阿叔当年在香港是名噪一时的佛爷,他兄弟“东西南北中发白”七人,在抢.偷.坑.蒙.拐.骗.赌.七个方面各有千秋,人称“广东七仙”,香港回归后,“广东七仙”枪毙的枪毙,跑路的跑路,只有阿叔迎着改革开放的春风,走进了新时代。后来阿叔死了,我们也都散了.
说起来我已经二十了,还没谈过恋爱。这是我人生一大憾事。
小时候,后廊上那个修鞋匠的儿子追求过我,那时候的我一心扑在学本事上。没搭理过他。谁想到他后来出息了,去美国留学了。年前还带了个粉漂亮粉漂亮的洋妞来给他老头子把把关。那小子一身的名牌,头发梳的油光锃亮的。见了我这么说道:“蜜思胡,你最近好吗?”我回了他一个最正统的中国式白眼,。然后他自以为幽默的耸耸肩对那个洋妞说:“哈尼,大概蜜思胡最近眼睛不很好,嗯哼。”然后很绅士的道:“蜜思胡,seeyou!”然后甩甩头跟那个洋妞一起走开,倒是人模狗样的。
在我18岁的时候,偷过一个女人的表。结果让一个条子给逮着了。那时的我悲伤绝望,以为人生就这么毁了。没想到那个女人没追究,我被关了一个月就放了出来。
后来我知道了,抓我的那个条子叫何书华,以下简称何sir。而我偷的那个女人姓余,她爹在香港有一栋写字楼叫余氏大楼。我还知道了,何sir成了她的未婚夫。
人都说祸不单行,我蹲过一次班房后。就与班房结下了不解之缘。后来我是经常性的去吃牢饭,日常生活都因此而改变了。我一碰上后廊上的修鞋匠就有这么一段对话:
“三万啊,好久不来修鞋。”
“我进去了。”
“哦,又进去了啊...什么时候把修鞋的账给结了?”
“赖不了你的账,你有个那么出息的儿子,还惦记这几个钱,真是抠门。”
“我就是爱过这种日子,不愿去讨那洋罪受”
总之日子是一天比一天难过,这年头混口饭可真不容易,要不怎么连熊猫都烧香了...
不过说起来,那个何sir倒对我挺好的。总关照狱警对我好一点。每次我从班房里出来,他都会给我一叠钞票,让我买饭吃。我从不跟他客气,一次又一次心安理得的接受他的钞票。却始终没有感激的泪...因为有的时候,人是会害怕拥有的...
他是兵,我是贼,我绝对不可以喜欢上他,我知道我只能选择丢弃原本就不属于我的东西,“拥有”本身就是一颗包着糖衣的毒药,它会在你“失去”的时候突然毒发,让你痛不欲生。阿叔死了,我只能自己保护自己了,我决定偷渡去日本,跟我所在意过的一切相忘于江湖。
我很清楚自己这种人是没有未来的。阿叔死后,我就彻底废了。没人照顾,只能一个人混吃等死。所以到了最后,不是我害怕坐牢,而是牢怕了我这个经常上门蹭饭的女人。
今天我第n+!次从班房里出来。心情很是郁闷,因为有的自己找食吃了。我路过六姑的水果摊子,顺手抄起一个苹果啃了起来,惹得六姑在我身后气的骂娘。老子就要走了,这是给你个机会对我好,我心里不屑的道。
我回去后,坐在门槛上发呆。远远的听到有人在说话。仔细一听,才知道是何sir来了。上前看去,只见六姑一边给何sir装水果,一边热情的寒暄着。她大概以为眼前的这个靓仔是她从天而降的第二春。
何sir付过账后,方才问六姑我住在哪。六姑的脸一下子黑了下来,估计她是恨的牙痒痒。那个人一面说她四岁的儿子如何如何讨人喜欢,一面又说她一个女人家摆摊子养家不容易。敢情却是来找别人的,教她怎么不恼怒!不过恼怒归恼怒,她还是告诉了何sir我在哪儿。
我正纳闷这小子怎么找上门了,就见他过来了,我又坐回门槛去了。他拎着一袋水果走到我面前,我开口请他进屋坐。他放下水果,坐下来,没头没尾的寒暄了几句,终是切入了正题:“有一家人招女用人,你要不要去?”
“老子只会偷东西,不会当保姆。再说,你也不怕我偷了东家,你下不来台?”
他一直怕我误会,所以从不正面劝我改邪归正:“哦,你不愿就算了。”说着,从口袋掏出一叠钞票,送到我面前:“这钱你先用着...”
我佯装对光验着钱的真假,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挡住他看到我发红的眼眶。“多谢你,何sir。不过这种地方不适合你来,你还是快回吧。”说着将钞票塞进口袋。
他望了我一眼,没再说什么,转身走了。
“何sir,咱们后会无期啊!”这句话我每次从班房里出来都会讲。但我总会在一些不合时宜的场合再遇到他,这是我最痛苦的也最甜蜜的回忆。他不会知道这次真的是后会无期,我不会再回香港了,死也不会。
我把那袋水果折价卖还给了六姑。带上几件衣服就走了。蛇头没骗我,果然是今天出发。一路都没碰上水警,还算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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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很静,我坐在集装箱里,听着海浪拍打船身的声音,环顾四周,看见其他人也都在发呆,那些人里有的有着深邃的目光,幽幽暗暗的,但似乎随时都会迸溅出灼人的光芒,我知道这些人是有野心的人,不甘寂寞的人。还有的人的目光已经被生活折磨的失去了光彩,低眉敛目,甘心为命运所摆布,他们是被疼痛压垮了的人。我的目光却是空洞的,知道自己没有前途。知道未来渺茫,所以什么都不在乎了。
我一直都认为,每个人都和我一样,都会一定程度相信命运,不同的是,有的人不愿意为命运所摆布,而是与之抗争。我觉得这些人很可怜,因为他们奋斗到最后,往往都会发现,得到的一切其实并不是自己想要的。这就是命运最残忍的地方。以前阿叔这么说的时候我总是漫不经心,后来明白过来了,却又希望从不曾懂得。
之后我学会了白日做梦,就像现在所想的:我在日本干了一票大的,然后回到祖国大陆做生意,赚大钱,说不定还能收购下余氏大楼,那时候我要在楼上插满小红旗,把们口的米字旗烧掉,还要打一条横幅-----此楼现归胡三万董事长所有------想着想着,我不由的笑了起来。
外面忽然穿来嘈杂的声音,我警惕地站了起来想上前听个究竟,突然,脚下的集装箱一阵倾斜,我一下撞到了身后的铁墙上…..醒过来,我发现我坐在一片珊瑚礁上,旁边竟赫然是我所在的集装箱。
我失声惊叫,无声,身体却向周围排开一串串细密的水泡.然后,身边响起一个空旷的声音:“不要乱动,我的灵力只够维持你呼吸一小会儿。”
我满心惊疑,不敢乱动一下,难道我已经死了?鬼魂在海里?可我怎么会呼吸,怎么有知觉?刚才是谁在跟我说话,黑白无常吗?还是我经常敬香拜佛,天可怜见,派了神仙来救我。
越想越惊.不过坦白说,我并没有害怕,反倒是希望这是我的一个梦境,最好是可以不用醒.只是我却本能的感觉到这不是梦,一切既荒诞又真实。满腹的狐疑让我如坐针毡,倍感煎熬。刚才那个人叫我不要乱动,他是谁,灵力难不成他真是神仙?
好在这种煎熬很快就过去了,不一会儿,我眼前出现了一张纵横交错的图腾,红光灼灼,看的我眼花缭乱。不由的满心好奇,情不自禁地将手贴了上去。
手心针刺般的疼痛告诉我一个不争的事实:好奇心往往能置人于死地!我赶忙将手抽了回来,发现手心居然有一圈密密麻麻的针眼..我正欲开口骂人,谁知刚吐出一个水泡就看见面前的图腾红光大盛。接着,一个湿湿黏黏的东西,啪的一声砸我脸上了,我伸手将它拨开,一看,很像水族馆里的海蛰,却又不完全一样…来不及细看,发现前方突然亮了起来,亮光里走出了一个男人,平心而论,这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只是有点诡异…他的皮肤是透明的,而他的头发,竟然是白色的。然后我看到了他的眼睛,深邃的不可见底,但他的目光却温柔地令人窒息,我看着他的眼睛,之前的恐惧疑虑竟全忘了。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目光让我找回了多年不见的安全感。
他向我伸出手,说:“跟我来。”我毫不犹豫地握住了那只布满褶皱的手。接着我感觉到自己慢慢的向上升起,浮出水面。呼出一口气。啊!我回到了水面,眼前的景象却让我惊诧万分,我是在东海遇难的,可是我现在却在湖中..我转身去看身边的人,他对我笑了笑,恍如隔世般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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