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找个地方躲起来
新家装好窗帘,我蹲在地上收拾一些散落的窗帘环,那一刻,发现自己在哼一首歌:我的家庭真快乐……
我很惊异,一直以来我以为自己是个不那么形于色的人,但是。
后来,住进来以后,我发现了自己更多的奇怪的习惯。比如每次进厨房,不一定是做饭,可能只是沏杯茶,都爱哼“樱桃好吃树难栽”,比如洗洗涮涮的时候,唱“真是乐死人”——什么毛病?!
有了自己的窝,不愿意出去混了,更愿意把朋友招家里来。当然大多数时候就是自己待着,我就躺着,看书,睡觉,听音乐,在白色的被子下面,知足着。
我从来没想到自己可以独立完成置业装修买家具到入住的全部程序,但没想到的却最终做到了,也没觉得特别难,从来不跟人说辛苦。我不喜欢与别人商量琐碎的事,浪费时间,男朋友早摸出规律,有时候我询问他的意见,他知道我只是随口问问,并不是真的要参考他的意见,他就习惯了不吭声,我也觉得无所谓。
家里其实很简单。是因为小时候与父母同住太过拥挤,我喜欢大,喜欢宽阔,喜欢一目了然,喜欢素色。家里的主要颜色是蓝白,间中点缀着些红色,我对色彩搭配没有天份,只拣简单的来。因为预算其实紧张,腆着脸说要赶“简约”的时髦,其实,不简约也不行,有时候我看着贴面实在难看的写字台内心失望的时候,马上转念想到它是那样不可思议的便宜,顿生怜爱之心,觉得只要不塌它就是最好。
父母是那种老派人,对所有旧物都有感情不肯舍弃,时间一长,满屋废品,我形容那个我成长的家是个“有顶儿的垃圾场”。因为这样的前车之鉴,我很害怕自己家里有一丝一毫的凌乱感,所有不常用的东西,都被我藏起来,以至于朋友觉得我家没有人气,太像样板间,我不理会,继续乐此不疲地充当简约活样板。
要想把东西都藏起来,就要有很多柜子,我有整整两面墙的柜子,灰的,白的,推拉门一关,现出冰冷干净的空间,连里面打的格子也都是白的。时常我会把两个柜子里装的东西互换,拎着抱着在两间屋里穿梭,我觉得自己闲到了极点。
基本上,我喜欢躲起来,躲人躲事也就躲开不必要的麻烦,尽量把与外界的接触减少到最低。其实家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柜子,我愿意想象自己每天躲在一个大柜子里自得其乐,光是这种想象,就令我暗暗地感到很来劲了。
程派
四五岁上,头一次看京剧《锁麟囊》,李世济主演,小小心灵已将之视为天人。这出戏是程派经典,前半出薛家小姐家财万贯尚未落泊,李世济一派娇嗔,尤其一张小小红唇总是微噘着,满心喜悦,最逼真的幸福也不过如此吧。后半段因遭洪水薛小姐一贫如洗,含辛茹苦拉扯小儿,那一张红唇总是一下一下地瘪着,遥想当年风华正茂却无端端往事不堪回首,深深地委屈又如何与天抗命。
李世济真是美,五官精致小巧,作派大家风范。
四大名旦里独爱程砚秋,虽然他永远被排在第二位。梅派固然大家大气,但总觉唱腔中规中矩,无功无过。而程派,那股子幽怨情怀,独特的假声,仿佛冤屈如哽在喉,心境也跟着回到暗色的戏园子里闪烁。从前的人总说梅先生会作人,每次给张大千先生派戏票总是一派十几张,即使没有那么多人去,可梅先生说反正大千先生可以坐得舒服点,这一小小细节已让人心里妥妥贴贴。而程先生便不是了,先打听清楚来几个人再派几张票,所以有人说从这小事就可看出程只能排在第二位。私下觉得,梅先生的戏是男人勘透女人后的洗炼,而程先生的戏才有着女子天然的缱绻情怀。
程先生对戏一往情深,曾用心设计了四扇金璧辉煌的屏风为舞台增色,所以总把人之常情放后一步,倒见了戏痴的真性情。
而程派传人李世济的美真是经得起千锤百炼,任性娇气可爱可恼的佳人。若说梅派是知书达礼的正宫,程派就是个恃宠撒娇的贵人,但绝不可能是西宫,因缺了那份歹毒。程派有的是单纯没心机的快乐,独爱享乐,之后却总落得长夜独呜咽。
因爱着程派,觉得李世济的名字都是好的,不温不火里透着悲天悯人的眼神。而更新一代的程派传人里,又出了个张火丁,单听这名字便已心折了。
遭灭
写着写着吧,就容易偶然自我膨胀一下。比如人一问:“最近读了什么书?”就像被戳了痛处——本来就不读书,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于是一翻白眼,答:“我自己写给自己读。”
其实是心虚。
马上就隔着电话线遭了灭:“你不行!什么叫写随笔?什么人叫随笔高手?就是随便抄起手边一本书,管它是什么书,信手翻到某一页,无所谓哪一行,胡乱看见几个字,就以此命题,洋洋洒洒一篇文——你行吗?你现在,打开手边书,翻到目录,第一行写着什么,你就写什么。”彼时手边是一本《卑微的神灵》,抖抖索索翻到目录,偷偷瞄一眼第一行——帕拉第斯腌菜罐头厂——我认为我写不了。
虽然我知道他也写不了,但他的提法我是同意的。如果随笔成性,面对一桌椅板凳或一油饼儿炸糕都可发出感慨。但那个前提是,心里真有事装着,真有生活积累和文化厚度,才能随时喷薄而出,借力打力指桑骂槐。
其实一直是看不起自己的。于网上流连,看到那么多才华横溢的写手,那么多才华横溢的稿子,自卑得把电脑关成一条小缝来看。我尊敬写长篇的,人家那是真搞文学,写得再一般,姿态是呕心沥血。随笔这东西,开始是有感而发,变成定时定点的专栏后,也就油滑的可以。跟人家相比,充其量算是民间艺人,游走江湖,小奸小滑小手段。
还有一种令人深恶痛绝的油滑写法,就是“掉书袋”,文中动辙引经据典。那也不是不行,适量就好,恰好就好。最可怕是,偏有人以为得了乖,通篇冷门迭出,“某某某说,某某认为”,一路书名号下来,卖弄之情溢于言表。要真是信手拈来,我们也就毕恭毕敬了,可看到后来,发现零打碎敲地“狂”征“搏”引,并非“革命需要”纯属自我标榜,我友胡月话说:“有一搜索引擎就够了,要你干嘛?”
还有招人烦的写法,就是没完没了地“提人儿”,以此衬托自己也颇有来历——傻不傻啊?你是谁你提的是谁?莫不是想兄弟姐妹拧成一股绳形成某种势力互相提携得以扬腕儿?别挨骂了。文坛日渐有“帮派风”,某些“老外地”习惯把“xx帮”挂在嘴边,小圈子鬼祟活动,互相吹捧,脑袋一热真以为文坛有自己这么一号。不禁想起《神雕侠侣》最后“华山再次论剑”时,众侠巧遇的那帮自不量力的“三脚猫”。这种风气要不得,就算个中有不错的写手,也被凭空失了身份。什么是文人?就该是独来独往笑骂由人只神交不扎堆,写得好就写,写不好回家找问题比差距再头悬梁锥刺骨去,怎地就成了集体公关?
此文中,我也“提人儿”了,可我想说的是,胡月说的真是好,我断不能夺美。而那些“提人儿”的人,都说了什么废话干了什么烂事,不提也罢。
果冻
前一阵子听到广告歌《水晶之恋》,一对少男少女乘木船倘徉于花海中,并作泰但尼克号之经典恋爱动作展翅欲飞状。歌是没有记住,是什么广告也一头雾水,就是因为摸不着头脑,反而将“水晶之恋”这四字记住。
后来知道,这是一种果冻的名字。不禁笑起来:果冻的名字起到这个份上,也真是难为了创意人员。
从前一直以为果冻是小朋友吃的,觉得只有逗小孩吃东西才会煞费苦心把吃食做成五颜六色并奇形怪状。后来去朋友家,见一个大男人竟边吃果冻边读书。笑话他。他问:“你吃过果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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