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伍月试过的,统统打包带走,于是我很快就被大包小包闹得没了手,伍月除了再次赏了个吻,可是一点也不心疼我。
这次支出不少,伍月问都没问一句,我只好偷偷翻白眼,心想着要是换成王也,咱铁定要跟她敲个三七分甚至五五分的。
午餐由我来做,这换来一个要求:晚上伍月得穿那很露的骚衣服。
窗外的阳光很辣,窗帘垂下来,空调早开始了运作。
我坐在沙发上,挨着伍月,开始讲一个关于自己故事。
有些往事,注定会让人觉得如在昨日。
去县一中读书,这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但也是一件能够让父母高兴一两天的事。我觉得,这就足够了。
这个有着一百多年历史的县一中,每年都会在全县范围内招收各乡镇最优秀的学生。在我们那一届,近两千人被聚在一起,成为它的新生。
其中有我,也有一个叫文兰的女孩。
文兰,名字简义为“文雅之兰花”,人如其名,是个挺可爱也比较安静的女孩子。
那天,是开学后的第二天,晚上下起大飘雨,就是风雨交加的那种。晚自习后,我提着挂钩长伞走到教学大楼门口,看到打在台阶上的雨溅起了一个个微型喷泉,雨声几乎淹没了我的听觉。
我正准备打伞回寝,突然眼角余光发现了站在身边犹豫不定的文兰,她抱着一本书,撑着一把小伞。
我一看就明白了,这伞显然已经变得弱不禁风了,估计这会子她一出去,这伞就会立即失控,然后人变成落汤鸡,悲剧得不行。
“嗨,那个文雅的兰花,需要帮忙不?”我这伞大,陪伴了我三年的这把长伞,一般情况下够躲两三人的,所以我觉得帮帮她应该正是件举手之劳的事。
“你是?方远?那个要去很多很远的地方的?”由于四周比较暗,大家又还比较生,文兰看了好一阵才把我联系到“方远”头上。
我很高兴她记住了自己在集训时自我介绍上胡编的那句话,当下坚定决心一定要把这位于我有着很好印象的小美女送回去。
“是呢,我这伞大,能躲几个人的,我送你吧!”还不大懂事的我,脸上只有最纯真的笑,露了几颗门牙。
“这不大好吧,这雨好大的!”那时的文兰显然也很纯,只知道雨很大。
“你看,这伞大吧!”我不得不把伞撑到她头顶,让她切身感受一下。
显然,这伞下的空间容下我跟她两个,还有不少余呢。
“这伞真大!”文兰小小感叹一句,接着道:“那好,我先谢谢你,不过你可得把伞撑好了,可别把,别被风给吹坏了!”
我看她把书小心的抱在怀里,点头表示了解。
人家是爱惜书本,咱得鼓励支持!
于是很快,风雨之中便多了一朵缓缓移动的浮萍。
才走出七八步,就听后头有人在喊:“方远你个人渣,重色轻友的家伙,带上我啊!”
这一路我跟她并没有多少话说,大家都很纯,纯得没话说,倒是不时地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顺不顺眼各自心里清楚。
伞下的世界安全而宁静,我一直很怀念那种感觉。
一直走到女生宿舍楼下门口,借着灯光发现她确实没有被淋湿的迹象,我感到很满意,便笑着说了句:“走了!”
还没开始转身,就听文兰捂着小嘴喊道:“你怎么被淋湿了?”
“哪有?”我没想就先答了,然后朝她所注视的方向看去。
哦,原来这衣袖子这么不吃水,都往下吐了,一点连着一点滴滴地掉个不停。
“这雨真怪,都学着转弯了!”我带着几分傻笑的味道对她说:“没事,你上去吧,我也走了。”
然后我就走了,一会就听得从后头传来的一句:“你可别感冒了!”
(本文早前就已写完,这只是上传一下,让更多人看看。并无更多它意。另外我得说声抱歉,本文并非长篇小说,我给弄错了。”
第十六章:回忆(二)
过了一个月,我跟她的同桌生活开始到来。
将近两个月的同桌生活,很平实,也有很多趣事。比如说某一天,我偷偷把她的圆珠笔芯换了,换成了另外一种颜色,她没注意拿着在作业本上写了一阵才发现跟原来的颜色不一样,显得前后很不一致,太有违她的美学观念。她顿时就急了,急得就想把那几页撕了。
于是我就暗笑不止,笑到肚子都抗议了。
于是很快就被她明白了真相,再然后就是我的好几本教科书打着圈儿地掉到楼下去了,呼啦哗啦地飞出了好几张卷子,害得我一阵好找。
伍月呼哧一声把头埋在我怀里,把玩着我腰间的皮肉。
再比如说某个周日的下午,我趁她不在,一不小心就把她的笔记本密码锁给解开了,于是我起了坏心思,悄悄把密码改了,然后放回原处。
结果这回真把她给急了,急得两眼水汪汪就差没哭了,可把我吓了一跳。还好她自个磨了一阵不得法,总算向我求助了。
于是我又一不小心把它打开了,文兰一把抢过去,翻了翻,高兴得掉了两滴眼泪,这让我再也不想开这样的玩笑了。
这件事明显蹊跷,文兰却过了好几天才知道真相,那还是因为我在笔记本上的某个小角落里歪歪斜斜写了几个小字,估计是被她认出来了。因为这些个字凑在一起就是:文雅的兰花会开满很多很远的地方。
不过文兰这次没有让我得到自己想象中的惩罚,倒是此后她似乎变有好些女人味了。比如说那额上的几颗小痘痘怎么的就没了,染了浅色的头发拉得直直的,两个小巧的耳坠,加上那对一闪一闪的大眼睛,外带着一点点性感,端坐在那里,静静的,真的太美太动人。
就如那悄悄绽放的兰花一样,小巧而芬芳。
我顿住,摸着伍月的长发,吻了她的额头,让她的眼里充满爱。然后继续说下去。
可惜由于当时存在的各种难,美好的感觉未能持续太久。比如说我去了理科班,她去了文科班;她的教室与我的教室可以遥遥相望;她住在了校外,而我还呆在校内那最偏僻的宿舍里。
显然,对于懵懵懂懂的我们而言,这种距离可以秒杀很多很多的东西。
小猫小狗没在一起玩,过个几个月就不大认识了。
不过我没有忘记她,哪怕是一点都没有。这可能是我读书较晚,记忆力正处于最强状态的缘故。
我想她也没有忘记我,所以不久后在楼梯口的一次偶遇,我们互相久久凝视,我都能从她的眼里找出泪珠子来。然而当时的我太缺乏一种认识,太多的东西束缚了我。尽管我渴望去拥抱她,但事实上我没有。
我突然转身走了,没有回头。
哈哈哈,此后我几乎再也没有见过她了。或许从那以后,我在她心中,连那小小的影子都没有了。而我,却带着一种愧疚与思念在之后一段漫长的岁月中过得是昏天暗地,去不尽的黑暗笼罩了本该属于我的光明。
在那期间,我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做什么都没劲,也确实没劲,我身体差了许多;原本阳光开朗的我,变得多愁善感,上课走神次数多了,我也就习惯了。于是乎,我的高考没能给父母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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