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姨妈赶出来的兰香,在那位好心的刘春芳姐的关照和带领下,走进了新城一家私人开办的餐馆。这个夜来香餐馆的牌子做得很大,但门面却只有一间。刘春芳带着兰香进去的时候,兰香见了徐老板,不叫徐老板,叫了一声“叔”。徐老板没有答应他,只是点点头,笑笑。徐老板留着一撮小胡子,长一对圆圆的老鼠眼睛,头发蓬乱,穿一套脏兮兮油腻腻的灰西服,一副地道的小老板模样。接待了来人,他一边跟刘春芳说话,一边却把那双老鼠眼睛直往兰香的身上溜,溜得兰香浑身起鸡皮疙瘩。
当刘春芳说到到他这里来做事的是她而不是刘春芳时,那位姓徐的小老板就看似热情地给她和刘春芳各端来一杯水,放在两人的面前,然后就主动开了工价,工价开得比刘春芳提前吐露的要高,这让兰香深感不安,她怕她做不好这里的事,白拿了那么多钱。接着,徐向东就开始动手做饭做菜,留她们吃饭。徐向东做饭的时候,刘春芳和兰香两个没事地浏览着这个小餐馆的空间。其中刘春芳还细心地问到住宿的安排。徐向东指指那个用木头搭起来的小阁楼和地下的一个临时的小床铺,说楼上是专门为打工的女孩准备的,楼下一个小床铺,是为打工的男孩准备的,或是中午他就在这里歪一下。不等刘春芳开口,他又补充说他只是偶尔在那个小床上小憩一下,一般每天晚上做完生意就回家。徐向东也许是为了解除兰香这两个初次进城的乡下姑娘的某种顾虑的,没想到他越是这样解释,越发给人一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刚刚受了极大心理打击的兰香,她对那个小阁楼就简直有一种条件反射的害怕和不安。与此同时,兰香又觉得很奇怪的是这个餐馆怎么就老板一个人。徐向东不等她们问到这个,就做贼心虚地说是请了两个城里女孩,一个吃不来苦,一个家里有急事,都回去了。尽管徐向东解释得天衣无缝,兰香的心里还是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不安。她几乎不想在这里干了,因为她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可是,刘春芳却没有这个细心的感觉,她一个劲地劝兰香留下,并叫她放心,还说徐向东是她一个朋友的亲戚,不会有什么事的。兰香看在这一点上,就留了下来。
刘春芳走了以后,兰香一个人就像是被人封闭了似的,始终有一种很不自在的感觉。但她是个聪明的女孩,一方面尽量避免某种可能不应该的事情发生,一方面竭尽全力跟老板做好生意。出于尊敬,也是出于某种防范意识,更出乎某种文明的暗示,她始终没有改变叫徐老板叫徐叔的称呼。她觉得带一个尊敬的“叔”字就是最好的防范。然而,这并不能完全免去她的某种不安心理。每当生意做完,已经是深夜下一两点,餐馆里只剩下她和徐向东两个人,而徐向东又没事找事地磨蹭不离开时,她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紧张感。这种紧张感要等到徐向东出了门,她拉下了那道卷闸门,并锁好了那道锁,才放下来。有时,她甚至主动开口催徐向东回去,说剩下的事由她来做好。她不明白她为什么这样,只觉得她必须这样。偶尔,她也为自己这种有点神经过敏的行为感到好笑,可第六感觉还是迟迟在劝她防患为然的好。
一天晚上,徐向东和她做完了最后一笔生意,天已经快亮了。徐向东说他不想回去,就在楼下的床上歪一下,说着也不脱衣服,就倒在那床上打起了呼噜。那天晚上,本来想好好睡一觉,眼皮一直在打架的兰香却不敢睡死,甚至一直强撑着,直到第二天大亮,这才了事。类似的事有过三五次后,兰香的那种防范意识就淡薄了,甚至完全放松了。她开始觉得自己是太多心了,也许人家根本就是一个好人。于是,她开始习惯适应那种一上一下的休息方式。甚至完全不介意。一天夜里,她睡得正香的时候,突然感觉到有响动。她紧张得差点叫起来,开灯一看,是徐向东上楼了。徐向东在惨白的灯光下,显得那么丑陋,可徐向东只是说怕她着凉,特别上楼来看一看。兰香半信半疑,但此后一段时间,似乎倒也相安无事,兰香就不再有这个戒心了。然而,就在她完全放弃了戒心的那天晚上,因为天下着大雨,徐向东说要留在这里,她当然不好再说什么,因为她已经相信了徐向东。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就在她熟睡的时候,徐向东突然压在她的身上,并动手脱解她的内衣。兰香一方面拼命反抗,一方面后悔自己放松了警惕。可她再怎么挣扎,也斗不过一个大男人。一个多小时的反抗,终于叫她耗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她几乎像一个被猎人追得精疲力尽又被逼到死角的猎物,只剩下一个被宰的份了。可是,理智还是告诉她,她要控制自己,也要说服对方,于是,她一口一声叔,带着尊敬,带着乞求,带着一个乡下女孩的善意劝告,同样也带着一个女性对一个禽兽的男性的极大宽恕,希望对方放弃这种无礼行为,要对她一个孤立无助的女孩负责任。她甚至对他承诺,只要他不那样做,她什么都不说,她还照样在他这里做事,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可是,徐向东却不想放弃这个可以得到满足的机会,非常残暴地将兰香压在他的身下,将她强奸了。从他开始占有兰香的那一刻起,兰香这个善良的女孩子就开始哭泣,流泪,她的心在流血。她在忍受着徐向东兽性的蹂躏时,又一次想到自杀。
第二天早晨,兰香甚至把自杀的方式都想好了,她决定不吊颈,也不跳崖,而去投河,似乎只有投河,才可以洗去留在她身上的耻辱和污浊,才能显示出她的清白和干净。可是,当她走到河边,当她要纵身一跳的时候,她突然看到了自己的母亲,并由此想到了结巴大叔告诫过她的那番话。最终,她还是用了非常非常的勇气回到了餐馆,照样做她的事,只是情绪怎么也上不来,因为她实在是太痛苦了。
她希望用痛苦的暗示来让那个徐向东忏悔,明白,她是一个不应该受到欺侮,而应该受到宠爱和尊重的纯洁女孩。她想,只要徐向东再也不对她无礼,她只当是作了一次让人灵魂得到洗礼的牺牲,那样似乎倒也值得。然而,她这样做不仅没有让徐向东觉得无地自容,反而让他有一种误解,他以为兰香终于跟那种不要脸的城里女孩一样地想通了,变坏了。于是,他再次得寸进尺,又一次想占有她。
兰香再也忍受不了这种侮辱。她决定离开这里,到别处去。只是,她还没有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她没有钱。
她抗议式地向徐向东提出她要结帐走路的打算,可是,徐向东拒绝了她这个可怜的要求,说是生意不好,第一个月的工资要等到第二个月满后再发。兰香不再让他侮辱,他就借此发难兰香,对她的工作老是挑剔。兰香不跟他计较这些,她只想挨到第二个月满。
到了月满的时候,徐向东还不想给钱,这一回,兰香可忍耐不了,她对徐向东提出抗议,如果他还不给钱,她就要把这事告诉别人。徐向东以为她要去法院告他强奸,只好把钱给了她。
兰香拿了钱,正在楼上收拾衣物要偷偷走时,门外一声小车的嗽叭响,接着一个穿着西装革履,手上戴着大金斑子的余老板走进了这个小餐馆,告诉徐向东,他那个大酒店里想找几个新服务员,要徐向东帮忙。兰香见过这个姓余的大老板一面,他不像是徐向东那样一种鼠眉贼眼的坏人相,说话也似乎很有修养。兰香就心里一动,但想到酒店也不是什么好地方,又有点犹豫,可眼下她最要紧的是逃离徐向东,只有走出这里,才是最起码的。徐向东似乎预感到她这种心理。他趁那人一时出外小便之机,爬到楼上,叫她别露面。兰香看到了徐向东的不怀好意,她偏偏在那人回来时,故意从楼上下来了。徐向东还没有来得及瞪眼睛,那个余老板一双眼睛就像欣赏一件珠宝似的落在了她的身上。没等徐向东找到措词,余老板就拍板说:“徐老板!就把她让给我吧!这么好的姑娘,放在你这个小餐馆里,大材小用呢!”说着,就给徐向东摊出了条件,“她在你这儿的工资钱,不管多长时间,由我来开!要是还不满意的话,我会想办法跟你照顾生意的!”
余老板又接着对兰香开出了比在徐向东这里高出两倍的工价。徐向东想要说什么,也没法开口,只好皮笑肉不笑地答应了。
兰香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从那个小餐馆转移到一家大酒店的。
黄律师听罢这些,直言不讳地问兰香:“难道你就没想到,你这样做等于是下了贼船,又上了强盗船?”
“想到了。”兰香说,“我感觉到可能会是这样,但我希望不是这样;再说,我当时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了,我唯一想到的是赶快脱离徐向东这个虎口,否则我就要被他吃掉。”
黄律师想了想,点点头,暂时结束了这场询问。看来,兰香更重要的转变不是在这里,而是在那个野花香大酒店里。但这里虽然不是兰香走向堕落的转移过程,但却是兰香深受伤害的开始,并对她的一生起了关键性的破坏作用。
带着不只是沉重还很愤怒的心情,黄律师刚刚回到他几天没回的家里,想好好歇一歇他疲惫的身心,他的妻子刘玉凤就递给他一份委托书和一包案卷材料,说是这个委托人已经打了好几次电话。黄律师很不耐烦地对妻子说:“你就不能叫他委托别的律师吗?”刘玉凤说,“他点名就要委托你,你是名人嘛!”
同样有虚荣心的黄律师,听了那句名律师的恭维话,心情稍有好转地打开了那份委托书,可一看那上面的简要,他就有一种无名火直冒。原来,这是一份有关强奸案的辩护要求。控方是一个很平常的普通百姓,受害人是他们的女儿,在一家发廊打工。强奸者是一位商人的儿子。受害人不只是被强奸,还怀了孕,并因此失掉了一份工作。原告方并不是非常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而是希望被告方能够给以一定的经济赔偿,不至于让他们的孩子被强奸后,还要面对坠胎的手术住院费和这之后的营养误工费用开支。
这种案子黄律师虽然见过多次,如果在以往,他也许会接下来,徒存形式地辩一辩,为律师所结个案,也给自己交个差。可今天,他刚刚听了兰香的控诉,看到兰香那个痛苦的样子,想到兰香被毁了的一生,就对这种事非常恼火也非常痛恨!他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那些不是因为有钱就是因为有权而有钱的富家子弟,犯了法,不仅不严肃追究自己的子女,还舔不知耻地把责任往人家女孩子身上推,反过来毁坏人家女孩子的名誉,甚至连赔几个小钱都不愿意,真是太不要脸!他愤怒地一推那份委托书,恨不得给原告打个电话,指点指点,暗示暗示,但最终还是忍了。
这件案子,进一步激起了黄律师的正义感和对女性的同情心,他立刻以律师的身份,起草了一份请求法庭重新调查兰香故意杀人一案的报告,并将案发当日有关那枚钻戒的事作了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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