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_这些年,二哥哥很想你 - 书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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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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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牵著妈慢慢走回新家,妈戴著我的帽子。

我没有告诉妈的是,在我跟毛分手后的某个深夜,我跟哥骑机车出门将一大包旧衣服丢到旧衣回收筒时,有一条几乎一模一样的捲毛狗突然从巷子裡奔出,紧追著我俩。

迅速勾起我的记忆下,我注意到了,那捲毛狗也有一口暴牙。

我开始跟哥说这件往事,不晓得他信不信。

但刚刚还紧追著我们的捲毛狗已经消失,无从考证什麼。

我不是一个喜欢故作感伤的人。但我真的很希望,那条活在曾经的暴牙捲毛狗,不是刚刚冲出的那一隻。或许聪明又有耐力的牠,又大胆赖上了某个好心人的车,从此有了幸福的归宿。

从此有了幸福的归宿……

《二哥哥很想你54可是你什麼都不会》

时间作用在每一个家人的身上。

puma真的好老了,牙齿掉光了不说,鼻子旁边白了一圈。

有一天我骑机车要载puma去兜风散心时,puma两隻前脚搭上脚踏板,想撑起身体爬上车时,竟失去平衡在地上翻了两翻。当时我还来不及吓到,就看见puma笨拙地从地上爬起,吐著舌头,模样很滑稽,我还笑了出来。

奶奶在一旁看了,便将puma直接抱上脚踏板,让我载牠去逛八卦山。

puma睡得越来越沉,对周遭的反应变很迟钝。

要知道,博美是一种非常神经质的狗,以前我在二楼偷偷摸摸踮著脚尖走路,在一楼的puma也会从睡梦中惊醒,狂吠到我非得下去抱牠睡觉不可。有时候爸爸晚回家,家裡的铁门都拉下了,爸远远从火车站走回来,我根本一无所觉,puma却听见了什麼或嗅到了什麼,老早就对著门就吠。

但现在,puma却老态龙钟到,我打开隆隆声不断的铁门,关上,走到牠身边打开电脑,喝水吃东西,上了半个小时的网路,puma才姍姍醒来,而且根本不知道是什麼情况。

有一晚我深夜才回到药局家裡,不断抚摸puma好几下,叫牠的名字,puma才睡眼惺忪醒来。

puma见了我当然非常高兴,一路跌跌撞撞被我牵去对面的电线桿尿尿,但后脚抬起不久,就因为没有力气保持平衡而滑倒。我又笑了—该死的主人,谁叫puma自己也蛮幽默地看著我猛笑,好像在说:「嘿,我能有什麼办法?」

妈的体力慢慢恢復中,puma后脚的无力感却越来越明显,走路就像在滑垒,动不动就滑倒,模样好玩但惹人心疼。坐著的姿势对牠来说好像很辛苦,所以puma能趴下的时候就不坐。

就连常常抱著我的小腿猛干的猥褻动作,puma都因为两腿无力独自站起,而没办法执行。puma似乎很气自己,失败了就猛吠,然后趴在地上装可怜。

虽然puma叫起来的声音依旧充满了精神,但我又联想到营养不良上,於是我们开始喂puma好吃的东西,味道很重的钙粉,喂牠吃妈妈牌的特效药,连常常假装不关心puma的奶奶都特地跑去买鸡腿。

但哥终究还是拎了puma去看兽医,确认puma到底是怎麼了。

兽医说,puma得的是退化性关节炎,来得突然,但原因是没有意外的老化。

「怎麼办?」我问。

「老了就老了啊,人会老,狗也会老,你问我怎麼办?」兽医耸耸肩。

吃药可以缓解关节炎的症状,但无法根治,除非找到青春不老泉…这种好东西我大概找不到,所以只好看著办。

老了啊…唉,我也老了。

puma年轻猛干我小腿的年轻岁月,正是我们家最年轻的时光。

puma老了,大家也不再年轻。

以前我可以两点睡觉六点半起床,连续几天都没有关係。

现在不管我多晚睡,都得睡足七个小时才够眠,不会因为我熬夜就多积攒下多餘的时间。离题了。

就狗的年龄来说,puma的十四岁相当人类的八十几岁,是隻老公公了。

兽医跟哥说,他很少看见这麼老的博美狗,puma的健康情况算是不错的了,彰化可能没几隻这样的老博美。

兽医还说,如果puma可以活到十九岁,他就要找记者来採访,想来十九岁的狗不只在同儕中受狗尊敬,也值得我们人类掌声鼓励。

说真的,就一隻狗来说,puma是隻非常俊俏的帅狗,而且总是一张娃娃脸,如果有性感的母狗看到牠,若不跟牠舌吻还真无法察觉puma已经牙齿掉光光。所以我对puma的年事已高总是不大有感觉。

前一阵子我才从比喻法中惊觉,原来十四岁的puma如果是人,现在已经上了国二!

我的天,国二的时候我在做什麼?

暗恋坐在我后面的沉佳仪,苦恼的二元一次联立方程式,玄学般的因式分解,印在课本后面的化学元素表…

「可是你什麼都不会。」

我抱著puma,牠毫不介怀地吐舌傻笑。

如果puma真的有一天投胎当了我儿子,我就认真教一次puma因式分解吧!

这几年,我换了好几台数位相机。

但没有一台,美得像当初我在家乐福注视千百回的传统相机。

人生有几个七年?

不管是什麼原因不能够继续在一起,能跟你一起走过漫漫七年的男孩女孩,当他或她要挥手道别的时候,纵使痛苦,纵使想装也笑不出来,也要给予祝福…吧?

我跟毛毛狗之间,虽说已经分手,却少了一个真正关键的再见。

一直以来,都很排拒开车。

老是觉得有人载就好,何必要费神养车。况且经常要南往北返的我,三个多小时的车程我寧愿在火车上舒舒服服地写小说,而不是握方向盘在高速公路上超车或被超,把自己累掛。

我的个性也很难让自己放心。

我总怀疑一旦踩下油门的我,一定不可能学会路边停车,或是辨认高速公路哪裡上哪裡下,迷路必然,车屁股被撞也是必然,当路队长更是在所难免。所以还是省省吧,专心朝地上最强的小说家迈进就对了。

然而我这个人实在没有原则,最后我还是在毛毛狗的说服下,在两年前的夏天一起学了开车。那真是段甜蜜的记忆,那个夏天的主题曲是陈奕迅的〈十年〉跟〈十面埋伏〉,我俩每天早上学车都一边哼唱。那是我人生最美好的记忆。

但我始终没有买车,一方面没钱,另一方面,开车太像大人应该做的事,而我还想用小鬼的模样多待几年,算我幼稚吧。毛很体谅我,儘管毛因当了老师身上开始出现大人的气味,而我还在科科科地乳臭未乾、觉得人生只要热血一切就可迎刃而解。

好几个月了,毛与我之间分分合合。

原本我总以为,我跟毛之间的关係就像在拔河,不管怎麼吵吵闹闹,只要不鬆开手,无论谁拉赢了谁,两人终究会抱在一起。

但最后绳子竟然活生生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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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终究还是离开了我,在我们感情出现重大挫败的隔天去了美国。

诸多因素。没一个像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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